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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社会对经济和伦理两者的关联很早就有关注。经济伦理思想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虽然早在古希腊时期的思想家那里,特别是亚里士多德的著述中就已经包含有较为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但他们的这些思想并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从近代知识形态的角度对经济和伦理关系做出高度总结和说明的首推亚当·斯密,他提出了经济与伦理相关联的基础与前提,开创了将经济和伦理二者相结合的研究思路。斯密身处西方社会的近代转型时期,敏锐地观察到社会生活中已经发生并将越来越激烈、越来越深刻的变化,清醒地意识到,旧的道德观念与新的经济生活已经发生尖锐冲突,必须超越中世纪传统道德体系,创造新的道德伦理理论,使之成为既是维护市场经济生活、促进国民富强的新的精神因素,又能引领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可以说,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是我们研究经济伦理的最宝贵的初始理论资源。可以使我们获得极为有益的启示与教益。那么斯密是如何构建他的经济伦理思想体系的呢?他从人的自利心出发,立足现实的经济生活,将自利心看作是经济活动的驱动力。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不仅有一定的正当性,同时对自利的追求可以导致他人和社会福利的增加,造成一种繁荣富裕的社会状态与协调和谐的社会秩序。经济活动不仅仅局限于个人追求自身利益,它还包括广泛的分工、交换等内容,因此在现实的活动中需要遵守一定的伦理原则——互利原则,只有在自愿的交易中充分尊重对方的自由意志,才能够达到双方利益的增进。如何能够达到互利?那就首先需要一种正规制度的保证,即为交易体系提供一种外部性的秩序和框架,也就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维护。对规则和正义原则的推行,当然可以借助国家的权力,但一种为交易体系所必须的规则和原则理应成为我们的内在准则,使之成为内在品质,并诉诸我们的自觉行为。这就是基于经济活动基础之上的美德。斯密的伟大在于,他从经济活动的必然要求出发,来论证经济活动需要伦理(法律部分对正义的追求是伦理的)和道德(道德意识和道德美德则属于道德的部分)的支撑。从此,经济伦理学才能真正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