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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教育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可使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章可循,使依法治教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以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为研究对象,论述了其特点及不足,试图找到其不甚完善的原因所在,并在借鉴其它国家该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提出一些意向性的建议以使其更趋向完备。 文章前一部分介绍了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整体情况,从清末、民国初期及新中国成立以来三个时期回顾了其历史发展沿革,并从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勾勒出了我国现行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文章后一部分对我国教育法律体系进行了评价,认为结构层次不完整、立法规格低与可操作性差是困扰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主要因素,而造成这些缺陷的主要原因源于我国的立法体制、教育立法水平和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提出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教育立法的重要性,在全社会进行普遍的教育法制宣传,充分发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教育立法使所立教育法律更具可行性和科学性,以使我国教育法律体系更趋向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