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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构成要件,对国有企业走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监事会制度的理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形成,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中国学者对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研究起步比国外晚,加之现阶段中国国有企业正面临日益复杂的内外部环境,通过实行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很难达到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的目的。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监事现状的研究,并据此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促使监事会能更好地发挥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 本文对中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基础内容进行了系统阐释,并对石家庄宝德集团监事会的现状以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宝德集团监事会制度进行完善的对策,包括完善任职制度、明确派出范围、健全激励机制、明确义务责任制度以及健全监督检查结果整改机制等。 本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叙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创新点。第二部分阐述了中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内容,包括其理论基础、发展阶段、基本内容、制度特点以及产生的作用。第三部分揭示了石家庄宝德集团监事会在实际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针对上文所述原因提出了完善宝德集团监事会制度的思路和建议。第五部分从法律和制度两个层面提出完善监事会制度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