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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由体育发展局管理的体育场地,体育设施条件一般,缺乏先进大型体育场馆,甚至基本设施也不够全面,另外,由于过往体育法规的规定,总会有权优先租借场地,因此,让我们探讨一下公体网的出现对体育场地有什么影响。为了研究“公共体育设施网络”计划对澳门固有的体育场地使用状况带来的正负面影响,以文献资料法、访问交谈法以及逻辑分析法等各种手段,来了解网络内设施的使用现状。在2005年到2007年澳门连续三年举办了三项大型国际综合性运动会,至使体育场馆的数量有一个突破性的增长。不同的部门管理着澳门所有的体育设施,可租用方法,以及保养程度各有参差,而新建的场馆都是符合国际标准的大型场馆,需要发挥其空间作用回馈澳门特区的市民实在需要一定的规划,因此,在2005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所公布的施政方针中,体育范畴里提到的第6.7点“致力完备体育基建”里,已明确的提出:“随着体育运动设施和空间的增加,将会提供更多的康体活动,激发市民大众的参与,建立良好的体育习惯。同时,还将在人口稠密的地区或其附近开发更多体育活动的空间,并争取与其它公共部门合作,建立一个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务求腾出更多活动空间让市民享用”。体发局在在2006年1月23日推出了一个新的政策项目“公共体育网络设施”计划,除了配合施政方针的要求外,同时希望配合所有体发局的体育设施,与其它部门的体育设施都能得到充分利用,形成一个有系统的场地网络。2006年以前,必须是体育总会(下简称总会)或团体人员才可以租用体发局的场地,在2005年以前,体发局辖下的体育场地只有11个,直到2010年,已经增加到23个,而澳门特区里拥有场地的学校里,过往一直都是不开放给大众使用,而是由学校决定优先提供给学校师生使用,再决定租用场地团体可否使用,因此过往澳门特区的市民主要是参加兴趣班以及加入到总会或团体里才有机会使用澳门的体育设备。研究结果显示“公体网”对场地的使用的状况带来的影响是正面的,把“公体网”这个推广体育发展的平台做好。由于本人恰恰在体育场馆管理工作多年,希望可以从研究体育场地的历史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了解使用场地的市民以及集训队等,对“公体网”政策的看法,从而为特区政府提供相关对推广体育政策有利的分析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