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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银行的信息系统里面包括好多高科技技术,银行每天面对的业务多而且复杂。有时候像某些银行以及中小型的金融机构就会选择外包服务来优化改革当前的信息技术系统。但是在选择外包服务的同时必须考虑会不会对银行自身系统造成一定的风险。因此在银行信息管理系统中采取外包的时候就必须重视风险的大小。下文即针对银行科技外包供应商管理与能力提升策略展开研究。
关键词:银行 科技外包 供应商 管理
前言:银行业务在不断增加,信息系统也极其复杂,因而外包的风险随着也就越来越大。整个金融界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在外包的时候如何降低风险程度,这是目前广泛存在的一个难题。目前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在进行外包的时候也必须选择相对应的合适的外包形式,但是外包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了由技术人员参与的外包以及信息系统之外维护的外包等等。而且不同的外包形式相对应的外包内容也不相同,因此风险程度的大小也不一样。
总体来说根据外包服务的内容不同,一般情况下可以将外包服务类型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别。比如说外包过程当中涉及到人力资源的分配或者说涉及到项目进程的开发以及产品的采购运营等等。不管对于哪一种外包形式所针对的主要风险大小以及管理内容都不尽相同。
一、银行科技外包供应商管理策略
目前无论是金融市场以及市其他各大市场,市场所面临的资源以及服务企业种类繁多,要选择一个对自身企业内容相关企业对其自身的信息系统有帮助的外包公司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不管是供应商还是需要进行外包的企业,由于两者之间不能够充分熟悉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带来了选择的难题。因此在进行外包业务的时候必须从整体把握仔细调查供应商整个运营系统是否完善,从而做出综合测评结果,以此作为参考来选择外包方。
如何评价供应商是否具有完备的供应体系,必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目前市场上所形成了多種评价方法,包括标普、惠誉等等一些机构所做出的等级评定。除此之外还涉及到专业能力的评价,专业能力的高低体现了供应商供应质量的高低,目前针对专业能力的评价,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标准。但是涉及到对于外包供应商整体评价方面,目前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没有一套标准的评价体系。大概在2014年的时候国家已经针对中国外包服务企业的评价标准出台了相关的评价准则。该评价体系涵盖范围广,包括企业的基本素质以及运营能力等方面,此外还涉及到对于供应商企业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影响等方面。这些由多种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已经可以对外包企业展开一个合理的等级评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该评价体系对于外包服务的业务进行了一个合理科学的分类,第一类业务是根据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等先进型服务企业所确定的业务类型,而第二类是商务部所确定的外包产业分类,但是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两者既有一些共同点又有不同的地方。说对于服务外包基本上可以分为技术型、知识型和业务型三种,在这一点上两者有共同的分类方法,但是具体涉及到某些细节可能存在些许的差别。但是前面所述的分类方法主要针对的是管理方面,也就是说面向统计以及整体,但是对于如何控制风险并没有看到比较科学公正的方法。
随着外包服务的不断增大,相应的供应商也不断增多,但是供应商本身到底具备怎么样的质量体系以及质量标准,不同的供应商企业也是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也必须分别进行评估,以做出准确的选择。通常来说,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通过前期调查以及招标的方式进行。但是这种方法并不是很好,因为其所拉的周期很长,而且客观性不足。选择的时候也并不是说一定要选择某一个企业,面对这种不确定性其风险的大小也是不确定的。通过调研可以发现一些外包供应商所存在的种种问题,比如说风险意识不高、管理标准不严格以及本身的技术不过关等,这种类型的供应商一旦被选择就会对甲方造成一定的风险。因此在选择的时候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一些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就会采取市场上目前所存在的比较权威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其供应商进行等级评定以作参考。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选择供应商时所承受的风险,银行业的监管机构银监会已经对于外包服务供应商做出了一定的评价体系。但是这种评价方法只是进行客观评价,并没有进行等级的划分。
对于每一个行业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就必须综合考虑,要认真分析供应商是否能提供给自身所需要的高质量的产品。但是往往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对供应商信息掌握不全,因此很难做出正确的评估。对此国际评级机构已经提出了对于外包供应商如何进行分类以及等级评定,这一点可以在具体实践当中对于供应商的风险管理作出指导。
(1)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就是如何对外包供应商进行正确的分类以及等级评定。这其中涉及到对于外包供应商考核的各个方面,比如说业务服务能力水平以及合同的执行力等情况。等级评定结果可以公开给甲方以给甲方做决策参考,但是这只是参考,并不是决定就必须选择或者不选择该供应商。
(2)评审原则
①分类:供应商不同,那么风险评估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在进行分类的时候,可以按照前文提到的分类方法进行划分确定供应商服务的类型。
②自愿:供应商在与甲方合作是双方采取自愿原则。
③公开:等级是如何评定具体如何执行的必须公开信息,以保障评定结论是客观的。。
④独立:等级评定机构必须自身具备独立性,不能涉及到供应商或者甲方的利益。
(3)评审机构
①就像前文所说,等级评定机构必须具备自身的独立性,不涉及到双方任何一方的利益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等级评定时的主观性。
②等级评定机构必须采取公开公正的评价方法,对于其在评审过程中所采取的行为和方法必须得到市场的认可。
③等级评定一旦结束还必须对评定方定期进行复审,以确保评审结果具备长期有效性。
(4)评审步骤
①首先在进行评审的时候外包供应商必须是自愿进行参加的。 ②其次在评价的时候,等级评定机构必须采取自身所具备的一套评价方法对其给出评定结果。
③评定结果必须及时向市场公布以及定期进行复审的结果也必须同步更新确保市场能够公开查询。
在对外包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以及等级评定的同时可以在现有存在的评定准则基础上进行不断的优化升级。为了尽可能降低行业风险,因此必须从整体把握制定出一套面向整个市场行业的外包供应商分类评价以及等级评定体系。
二、银行科技外包供应商能力提升策略
外包供应商一般来说通常是对于某个专业领域具有专业性质比较强的服务性企业,但是由于规模不大以及自身能力和经验缺乏等的影响,一旦进行外包合作之后是否能够按照一定要求履行合同并不能得到实时保障,因此就会给项目完成的进度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但是不同的行业面对的外包供应商数量以及质量也是有着天壤之别。比如说比较典型的IT行业,这种行业赚取利润周期短,不需要投入太大的成本,因此市场上外包供应商的种类以及数量也比较多,具体表现在这种类型的供应商能够完成大规模或者小规模的承包业务,无论是面对一些大型公司或者小型公司,承包方所需要的项目业务基本上这种供应商都能够完成。正是由于外包供应商数量多,为了在竞争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这种外包服务市场的健康成长。
为了进一步的促进整个外包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从整个行业市场竞争规则出发,建立一套比较科学、完善以及成熟的供应商等级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外包行业的发展,从而外包市场做到一定要求的风险控制。通过这一套完善的风险等级评价体系以及利用市场竞争的原则,可以促进供应商之间进行合作以及优势互补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外包企业的服务能力以及质量水平,从整体上来说可以降低整个行业进行外包所面临的风险。
但是从目前实际市场情况来看,一些新兴技术产业不断发展,为了赚得一定的利润,相对应的外包供应商企业也不断发展。但是此类供应商企业自身技术以及质量水平、服务能力到底如何还不得而知。主要是因为刚刚起步的时候规模比较小,资金运作困难,他们的主要出发点是为了赚得更多的利润,因此自然而然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外包任务的执行上,也就是如何才能更好的完成甲方所需要的任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忽略了信息安全的要求。对他们来说并没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而且对于信息安全的维护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使其完善。种种原因导致外包服务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相应的监管机构必须对这种类型的外包供应商采取严格的审查以促使这种企业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对于一些特定的比较弱的供应商,通常来说会通过市场竞争原则使其慢慢倒闭或者被兼并,这种兼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外包商企业更进一步的发展,通过淘汰规则也使得外包商企业的服务能力水平以及技术更加成熟。此外还必须通过相应的监察审查机构严格发挥监管作用,在制度上通过其内部的管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总体来说,外包供应商的风险等级评定通过市场原则以及制度监控的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外包供应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两种监控机制相互配合,构成了一套完整的防控体系,还可以通过淘汰规则使技术比较成熟的外包供应商企业兼并一些比较弱的供应商企业,从整体上提升了整个外包行业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水平,降低了外包风险。
三、结论
总体来说,在进行外包供应商选择的时候,还必须进行科学的等级划分以及风险评估,必须从整个行业的角度出发,构建面向整个市场以及行业的科学评价体系。对于某些外包供应商存在资金能力不足以及经验缺乏等缺点,一方面通过市场原则,另一方面通过外部监管机制从内部使其得到改善升级。此外外包供应商在加强自身执行能力的同时,也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维护信息系统安全,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
总之,要想使得整个外包市场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机制以及外部监控机制两者必须同时发挥作用,一内一外从而促使外包行业进行不断优化升级,最大程度的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以及技术成熟度,这样一来就可以整体提升整个外包服务行业的质量水平,降低外包风险。
参考文献
[1]丁光华.关注中小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和安全管理——中小银行信息科技外包分析及应对策略[J].时代金融. 2016(24):106+109.
[2]李敏.关于加强个人非银行信息异议处理工作的思考[J].西部金融. 2014(11):26-28.
[3]刘丽丽.浅谈安徽省征信系统非银行信息的应用问题[J].征信. 2010(02):64-66.
[4]刘秋万.以行动彰显力量——中国银行信息科技工作2016年回顾及2017年展望[J].中国金融电脑. 2017(03):17-20.
关键词:银行 科技外包 供应商 管理
前言:银行业务在不断增加,信息系统也极其复杂,因而外包的风险随着也就越来越大。整个金融界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在外包的时候如何降低风险程度,这是目前广泛存在的一个难题。目前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在进行外包的时候也必须选择相对应的合适的外包形式,但是外包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了由技术人员参与的外包以及信息系统之外维护的外包等等。而且不同的外包形式相对应的外包内容也不相同,因此风险程度的大小也不一样。
总体来说根据外包服务的内容不同,一般情况下可以将外包服务类型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别。比如说外包过程当中涉及到人力资源的分配或者说涉及到项目进程的开发以及产品的采购运营等等。不管对于哪一种外包形式所针对的主要风险大小以及管理内容都不尽相同。
一、银行科技外包供应商管理策略
目前无论是金融市场以及市其他各大市场,市场所面临的资源以及服务企业种类繁多,要选择一个对自身企业内容相关企业对其自身的信息系统有帮助的外包公司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不管是供应商还是需要进行外包的企业,由于两者之间不能够充分熟悉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带来了选择的难题。因此在进行外包业务的时候必须从整体把握仔细调查供应商整个运营系统是否完善,从而做出综合测评结果,以此作为参考来选择外包方。
如何评价供应商是否具有完备的供应体系,必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目前市场上所形成了多種评价方法,包括标普、惠誉等等一些机构所做出的等级评定。除此之外还涉及到专业能力的评价,专业能力的高低体现了供应商供应质量的高低,目前针对专业能力的评价,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标准。但是涉及到对于外包供应商整体评价方面,目前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没有一套标准的评价体系。大概在2014年的时候国家已经针对中国外包服务企业的评价标准出台了相关的评价准则。该评价体系涵盖范围广,包括企业的基本素质以及运营能力等方面,此外还涉及到对于供应商企业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影响等方面。这些由多种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已经可以对外包企业展开一个合理的等级评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该评价体系对于外包服务的业务进行了一个合理科学的分类,第一类业务是根据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等先进型服务企业所确定的业务类型,而第二类是商务部所确定的外包产业分类,但是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两者既有一些共同点又有不同的地方。说对于服务外包基本上可以分为技术型、知识型和业务型三种,在这一点上两者有共同的分类方法,但是具体涉及到某些细节可能存在些许的差别。但是前面所述的分类方法主要针对的是管理方面,也就是说面向统计以及整体,但是对于如何控制风险并没有看到比较科学公正的方法。
随着外包服务的不断增大,相应的供应商也不断增多,但是供应商本身到底具备怎么样的质量体系以及质量标准,不同的供应商企业也是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也必须分别进行评估,以做出准确的选择。通常来说,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通过前期调查以及招标的方式进行。但是这种方法并不是很好,因为其所拉的周期很长,而且客观性不足。选择的时候也并不是说一定要选择某一个企业,面对这种不确定性其风险的大小也是不确定的。通过调研可以发现一些外包供应商所存在的种种问题,比如说风险意识不高、管理标准不严格以及本身的技术不过关等,这种类型的供应商一旦被选择就会对甲方造成一定的风险。因此在选择的时候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一些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就会采取市场上目前所存在的比较权威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其供应商进行等级评定以作参考。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选择供应商时所承受的风险,银行业的监管机构银监会已经对于外包服务供应商做出了一定的评价体系。但是这种评价方法只是进行客观评价,并没有进行等级的划分。
对于每一个行业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就必须综合考虑,要认真分析供应商是否能提供给自身所需要的高质量的产品。但是往往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对供应商信息掌握不全,因此很难做出正确的评估。对此国际评级机构已经提出了对于外包供应商如何进行分类以及等级评定,这一点可以在具体实践当中对于供应商的风险管理作出指导。
(1)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就是如何对外包供应商进行正确的分类以及等级评定。这其中涉及到对于外包供应商考核的各个方面,比如说业务服务能力水平以及合同的执行力等情况。等级评定结果可以公开给甲方以给甲方做决策参考,但是这只是参考,并不是决定就必须选择或者不选择该供应商。
(2)评审原则
①分类:供应商不同,那么风险评估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在进行分类的时候,可以按照前文提到的分类方法进行划分确定供应商服务的类型。
②自愿:供应商在与甲方合作是双方采取自愿原则。
③公开:等级是如何评定具体如何执行的必须公开信息,以保障评定结论是客观的。。
④独立:等级评定机构必须自身具备独立性,不能涉及到供应商或者甲方的利益。
(3)评审机构
①就像前文所说,等级评定机构必须具备自身的独立性,不涉及到双方任何一方的利益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等级评定时的主观性。
②等级评定机构必须采取公开公正的评价方法,对于其在评审过程中所采取的行为和方法必须得到市场的认可。
③等级评定一旦结束还必须对评定方定期进行复审,以确保评审结果具备长期有效性。
(4)评审步骤
①首先在进行评审的时候外包供应商必须是自愿进行参加的。 ②其次在评价的时候,等级评定机构必须采取自身所具备的一套评价方法对其给出评定结果。
③评定结果必须及时向市场公布以及定期进行复审的结果也必须同步更新确保市场能够公开查询。
在对外包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以及等级评定的同时可以在现有存在的评定准则基础上进行不断的优化升级。为了尽可能降低行业风险,因此必须从整体把握制定出一套面向整个市场行业的外包供应商分类评价以及等级评定体系。
二、银行科技外包供应商能力提升策略
外包供应商一般来说通常是对于某个专业领域具有专业性质比较强的服务性企业,但是由于规模不大以及自身能力和经验缺乏等的影响,一旦进行外包合作之后是否能够按照一定要求履行合同并不能得到实时保障,因此就会给项目完成的进度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但是不同的行业面对的外包供应商数量以及质量也是有着天壤之别。比如说比较典型的IT行业,这种行业赚取利润周期短,不需要投入太大的成本,因此市场上外包供应商的种类以及数量也比较多,具体表现在这种类型的供应商能够完成大规模或者小规模的承包业务,无论是面对一些大型公司或者小型公司,承包方所需要的项目业务基本上这种供应商都能够完成。正是由于外包供应商数量多,为了在竞争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这种外包服务市场的健康成长。
为了进一步的促进整个外包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从整个行业市场竞争规则出发,建立一套比较科学、完善以及成熟的供应商等级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外包行业的发展,从而外包市场做到一定要求的风险控制。通过这一套完善的风险等级评价体系以及利用市场竞争的原则,可以促进供应商之间进行合作以及优势互补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外包企业的服务能力以及质量水平,从整体上来说可以降低整个行业进行外包所面临的风险。
但是从目前实际市场情况来看,一些新兴技术产业不断发展,为了赚得一定的利润,相对应的外包供应商企业也不断发展。但是此类供应商企业自身技术以及质量水平、服务能力到底如何还不得而知。主要是因为刚刚起步的时候规模比较小,资金运作困难,他们的主要出发点是为了赚得更多的利润,因此自然而然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外包任务的执行上,也就是如何才能更好的完成甲方所需要的任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忽略了信息安全的要求。对他们来说并没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而且对于信息安全的维护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使其完善。种种原因导致外包服务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相应的监管机构必须对这种类型的外包供应商采取严格的审查以促使这种企业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对于一些特定的比较弱的供应商,通常来说会通过市场竞争原则使其慢慢倒闭或者被兼并,这种兼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外包商企业更进一步的发展,通过淘汰规则也使得外包商企业的服务能力水平以及技术更加成熟。此外还必须通过相应的监察审查机构严格发挥监管作用,在制度上通过其内部的管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总体来说,外包供应商的风险等级评定通过市场原则以及制度监控的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外包供应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两种监控机制相互配合,构成了一套完整的防控体系,还可以通过淘汰规则使技术比较成熟的外包供应商企业兼并一些比较弱的供应商企业,从整体上提升了整个外包行业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水平,降低了外包风险。
三、结论
总体来说,在进行外包供应商选择的时候,还必须进行科学的等级划分以及风险评估,必须从整个行业的角度出发,构建面向整个市场以及行业的科学评价体系。对于某些外包供应商存在资金能力不足以及经验缺乏等缺点,一方面通过市场原则,另一方面通过外部监管机制从内部使其得到改善升级。此外外包供应商在加强自身执行能力的同时,也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维护信息系统安全,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
总之,要想使得整个外包市场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机制以及外部监控机制两者必须同时发挥作用,一内一外从而促使外包行业进行不断优化升级,最大程度的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以及技术成熟度,这样一来就可以整体提升整个外包服务行业的质量水平,降低外包风险。
参考文献
[1]丁光华.关注中小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和安全管理——中小银行信息科技外包分析及应对策略[J].时代金融. 2016(24):106+109.
[2]李敏.关于加强个人非银行信息异议处理工作的思考[J].西部金融. 2014(11):26-28.
[3]刘丽丽.浅谈安徽省征信系统非银行信息的应用问题[J].征信. 2010(02):64-66.
[4]刘秋万.以行动彰显力量——中国银行信息科技工作2016年回顾及2017年展望[J].中国金融电脑. 2017(03):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