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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正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分析“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历史渊源与理论内涵,探寻“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实践途径,对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历史演变
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将卢梭“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的教育理念付诸实践,提出以“以儿童为中心”取代“以教师为中心”,强调学生学习的需要、兴趣、主动性等。“儿童中心论”深入人心,在全世界掀起了新教育的浪潮。1952年,在哈佛大学教育学院举办的“课堂教学如何影响人的行为”学术研讨会上,美国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首次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并将其应用到本科教育层面。[1]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实践陷入低谷。1957年苏联人造卫星上天后,美国上下共同指责“儿童中心论”造成了教育质量滑坡。美国政府对实用主义进行了反思和批判,开始强调基础学科的重要性,致力提高学生学业成绩和学校教育标准,使美国教育逐渐回归“以教师为中心”的轨道。
20世纪60-7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在校生人数的急剧增长,世界各国面临教育公平、教育经费不足等问题,学生对教育的不满情绪高涨,“学生消费者至上”的观念形成,于是引发了第二轮“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改革。然而,60-70年代美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是教育中得胜最快的,也失败最快的”。[2]1983年4月,美国教育部长泰雷尔·贝尔创立的国家卓越委员会发布报告《国家在危机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严厉指控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是一股上涨的平庸主义,威胁着国家和公民的未来,号召美国教育重回以教师为中心的轨道。
20世纪末,针对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欧美各国又开始将视角转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1998年10月5日至9日,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在巴黎召开,各国高等教育界、经济界和政府机构的40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宣言《21世纪的高等教育:观念与行动》中指出:“在当今日新月异的世界,高等教育显然需要‘以学生为中心’的新视角和新模式。”[3]从此,“以学生为中心”成为全世界越来越多教育工作者的共识。
二“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剖析
1基本内涵
1952年,罗杰斯根据人本主义心理学原理,首次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观点。他提倡学习是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因此,学习是学习者自己的事,应该也只能依靠学生自己的努力来取得成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是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的延伸,其理论基础是人本主义和建构主义。它充分肯定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性,强调教学中“学”的第一性,特别指出了教育要承认和重视学生个体差异对学习活动和效果的影响。
因此,以“学生为中心”的内涵可以表述为:在教育活动中,把学生作为主体,关注学生的兴趣和个人特点,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和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参与到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来,鼓励学生为自己的学习负责。
2认识误区
准确地把握事物的内涵与实质,是取得良好实践效果的基本保障。当前,教改实践中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将“以学生为中心”等同为教学法。从传统的教育学出发,容易将“以学生为中心”理解为一种教学法。[4]将“以学生为中心”仅仅理解为教学法会带来很多问题。将“以学生为中心”仅仅理解为教学法,会使研究者将焦点关注在如何教与学上,导致人们在多种教学法试验中却容易迷失方向;将“以学生为中心”仅仅理解为教学法,可能还会误导研究者和教师将视角停留在课程的教学范围之内,而忽视了教学法之外的学校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和工作。事实上,“以学生为中心”是一种教育价值的终极指向与行为理念,我们应该超越其在方法上的争论。这才是对“以学生为中心”的真正理解。
第二,把“以教师为中心”与“以学生为中心”截然对立。“以教师为中心”和“以学生为中心”对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学生怎么学习、怎样评价教育结果等问题给出了不同的回答。从“以学生为中心”的历史演变过程来看,二者容易形成截然对立的姿态。在很多支持者看来,“以学生为中心”意味着对“以教师为中心”的一种颠覆。然而,以教师为中心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并不相互排斥。“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在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和低估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任务是对学生发展的“促进”,学生主观能动性有赖于教师的激发、培养和教育,只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有机的结合,教学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第三,认为“以学生为中心”忽视系统化、规范化的知识学习。在教育实践中,“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倡导关注学生个体的经验,重视个体自身的感受与体验,但并不是完全忽视系统化、规范化的知识学习。必须认识到系统的、规范化的学习依旧是教学的本质特征,因为智力发展或者说智慧地解决问题是需要系统知识为基础的,没有知识为素材和原料,思维和智慧只能是空谈。[5]
三“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的实践途径
学生是高校的生存之本,促进学生的发展是高校发展之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的目的,实质是要在各项工作中尊重学生的主体性,重视学生的个性需要,真正地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给学生以最大的学习自由,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教学观念:树立学生主体意识
学生是教育的对象和主体之一,是高校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学生,教师失去了工作的对象,高校教育也就无的之矢,丧失了存在的价值。然而,有些高校对“以学生为中心”的认识是不够的,往往口头重视多于实际行动。目前,国内一些机构以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为主要考核标准搞高校排名,助长了众多高校只把眼睛盯在科研人才的引进和科研的发展上。高校的“以人为本”变成了单纯的“以教师为本”和“以科研为本”,高校在相当程度上丧失了其人才培养的职能。这是高校教育中的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 2培养目标: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中,学生的发展是人人成才、个人在心智体等方面的充分发展。
传统教学中片面重视学生知识的学习,忽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忽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及心理素质的养成。在过重的课业负担影响下,学生的身体素质得不到提高。正因为如此,“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更加强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心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包括学生个体各方面的发展,还包括学生的全体发展,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长、个性和能力,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获得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长期以来,我们往往忽视了部分学生的发展,尤其是成绩一般和成绩较差学生的发展,这样的后果是拉大了学生间的差距,对这部分学生是不公平的,换而言之,也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只有全体的学生都能得到发展,才能体现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3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中,教师要从学生的学习兴趣出发,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积极参与学习过程。我国课堂教学长期存在着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少、提问少、质疑少,学生无法对知识的学习进行建构,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因此,课堂教学有赖于学生参与,教授们在课堂上不能以权威自居,而是尽可能将学生放在主体的位置,让学生本人投入到教学活动中去,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发表观点。在课堂上应用多种参与性、合作性和实践性强的教学方式,如协作式学习、调查报告、口头演讲、专题讨论、小组作业等,把学生置于实践环境中,迫使他们用以往学过的理论及积累的经验,回答和解决他们不知道或不熟悉的问题,不断挑战自己的智力和能力极限,最后经过总结,获得宝贵的知识和亲身体验。
4教学管理:给予学生更多选择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在教学管理的方面要求就是要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一方面,要给予学生学习的自主权。学分制度和学生自由择课,不但体现了因材施教和“以学生为中心”的精神,也给教师带来无形的压力,迫使他们想方设法来提高教学质量,以吸引更多的学生选读其所教授的课程。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服务学生学习的支持系统。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环境是一个支持和促进学习的场所,学习者在其中可以自由探索和自主学习。在此环境中学生可以利用各种工具和信息资源来支持他们的学习,因此,学校在各个方面应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支持和帮助。
参考文献
[1]洪丕熙.“以学生为中心”———罗杰斯的教学原则和它的影响[J].全球教育展望,1984(2):23-24.
[2]Chall,Jeanne S.The Academic Achievement Challenge: What Really Works in the Classroom? [M].New York: The Guilford Press,2000.
[3]徐同文.现代大学为什么要以学生为中心[N].中国教育报, 2008-01-21(6).
[4]朱欣.“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历史审视与价值定向[J].现代教育管理,2012(4).
[5]吴式颖.外国教育史教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一“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历史演变
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将卢梭“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的教育理念付诸实践,提出以“以儿童为中心”取代“以教师为中心”,强调学生学习的需要、兴趣、主动性等。“儿童中心论”深入人心,在全世界掀起了新教育的浪潮。1952年,在哈佛大学教育学院举办的“课堂教学如何影响人的行为”学术研讨会上,美国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首次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并将其应用到本科教育层面。[1]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实践陷入低谷。1957年苏联人造卫星上天后,美国上下共同指责“儿童中心论”造成了教育质量滑坡。美国政府对实用主义进行了反思和批判,开始强调基础学科的重要性,致力提高学生学业成绩和学校教育标准,使美国教育逐渐回归“以教师为中心”的轨道。
20世纪60-7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在校生人数的急剧增长,世界各国面临教育公平、教育经费不足等问题,学生对教育的不满情绪高涨,“学生消费者至上”的观念形成,于是引发了第二轮“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改革。然而,60-70年代美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是教育中得胜最快的,也失败最快的”。[2]1983年4月,美国教育部长泰雷尔·贝尔创立的国家卓越委员会发布报告《国家在危机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严厉指控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是一股上涨的平庸主义,威胁着国家和公民的未来,号召美国教育重回以教师为中心的轨道。
20世纪末,针对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欧美各国又开始将视角转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1998年10月5日至9日,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在巴黎召开,各国高等教育界、经济界和政府机构的40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宣言《21世纪的高等教育:观念与行动》中指出:“在当今日新月异的世界,高等教育显然需要‘以学生为中心’的新视角和新模式。”[3]从此,“以学生为中心”成为全世界越来越多教育工作者的共识。
二“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剖析
1基本内涵
1952年,罗杰斯根据人本主义心理学原理,首次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观点。他提倡学习是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因此,学习是学习者自己的事,应该也只能依靠学生自己的努力来取得成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是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的延伸,其理论基础是人本主义和建构主义。它充分肯定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性,强调教学中“学”的第一性,特别指出了教育要承认和重视学生个体差异对学习活动和效果的影响。
因此,以“学生为中心”的内涵可以表述为:在教育活动中,把学生作为主体,关注学生的兴趣和个人特点,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和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参与到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来,鼓励学生为自己的学习负责。
2认识误区
准确地把握事物的内涵与实质,是取得良好实践效果的基本保障。当前,教改实践中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将“以学生为中心”等同为教学法。从传统的教育学出发,容易将“以学生为中心”理解为一种教学法。[4]将“以学生为中心”仅仅理解为教学法会带来很多问题。将“以学生为中心”仅仅理解为教学法,会使研究者将焦点关注在如何教与学上,导致人们在多种教学法试验中却容易迷失方向;将“以学生为中心”仅仅理解为教学法,可能还会误导研究者和教师将视角停留在课程的教学范围之内,而忽视了教学法之外的学校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和工作。事实上,“以学生为中心”是一种教育价值的终极指向与行为理念,我们应该超越其在方法上的争论。这才是对“以学生为中心”的真正理解。
第二,把“以教师为中心”与“以学生为中心”截然对立。“以教师为中心”和“以学生为中心”对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学生怎么学习、怎样评价教育结果等问题给出了不同的回答。从“以学生为中心”的历史演变过程来看,二者容易形成截然对立的姿态。在很多支持者看来,“以学生为中心”意味着对“以教师为中心”的一种颠覆。然而,以教师为中心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并不相互排斥。“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在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和低估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任务是对学生发展的“促进”,学生主观能动性有赖于教师的激发、培养和教育,只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有机的结合,教学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第三,认为“以学生为中心”忽视系统化、规范化的知识学习。在教育实践中,“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倡导关注学生个体的经验,重视个体自身的感受与体验,但并不是完全忽视系统化、规范化的知识学习。必须认识到系统的、规范化的学习依旧是教学的本质特征,因为智力发展或者说智慧地解决问题是需要系统知识为基础的,没有知识为素材和原料,思维和智慧只能是空谈。[5]
三“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的实践途径
学生是高校的生存之本,促进学生的发展是高校发展之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的目的,实质是要在各项工作中尊重学生的主体性,重视学生的个性需要,真正地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给学生以最大的学习自由,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教学观念:树立学生主体意识
学生是教育的对象和主体之一,是高校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学生,教师失去了工作的对象,高校教育也就无的之矢,丧失了存在的价值。然而,有些高校对“以学生为中心”的认识是不够的,往往口头重视多于实际行动。目前,国内一些机构以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为主要考核标准搞高校排名,助长了众多高校只把眼睛盯在科研人才的引进和科研的发展上。高校的“以人为本”变成了单纯的“以教师为本”和“以科研为本”,高校在相当程度上丧失了其人才培养的职能。这是高校教育中的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 2培养目标: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中,学生的发展是人人成才、个人在心智体等方面的充分发展。
传统教学中片面重视学生知识的学习,忽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忽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及心理素质的养成。在过重的课业负担影响下,学生的身体素质得不到提高。正因为如此,“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更加强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心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包括学生个体各方面的发展,还包括学生的全体发展,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长、个性和能力,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获得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长期以来,我们往往忽视了部分学生的发展,尤其是成绩一般和成绩较差学生的发展,这样的后果是拉大了学生间的差距,对这部分学生是不公平的,换而言之,也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只有全体的学生都能得到发展,才能体现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3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中,教师要从学生的学习兴趣出发,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积极参与学习过程。我国课堂教学长期存在着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少、提问少、质疑少,学生无法对知识的学习进行建构,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因此,课堂教学有赖于学生参与,教授们在课堂上不能以权威自居,而是尽可能将学生放在主体的位置,让学生本人投入到教学活动中去,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发表观点。在课堂上应用多种参与性、合作性和实践性强的教学方式,如协作式学习、调查报告、口头演讲、专题讨论、小组作业等,把学生置于实践环境中,迫使他们用以往学过的理论及积累的经验,回答和解决他们不知道或不熟悉的问题,不断挑战自己的智力和能力极限,最后经过总结,获得宝贵的知识和亲身体验。
4教学管理:给予学生更多选择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在教学管理的方面要求就是要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一方面,要给予学生学习的自主权。学分制度和学生自由择课,不但体现了因材施教和“以学生为中心”的精神,也给教师带来无形的压力,迫使他们想方设法来提高教学质量,以吸引更多的学生选读其所教授的课程。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服务学生学习的支持系统。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环境是一个支持和促进学习的场所,学习者在其中可以自由探索和自主学习。在此环境中学生可以利用各种工具和信息资源来支持他们的学习,因此,学校在各个方面应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支持和帮助。
参考文献
[1]洪丕熙.“以学生为中心”———罗杰斯的教学原则和它的影响[J].全球教育展望,1984(2):23-24.
[2]Chall,Jeanne S.The Academic Achievement Challenge: What Really Works in the Classroom? [M].New York: The Guilford Press,2000.
[3]徐同文.现代大学为什么要以学生为中心[N].中国教育报, 2008-01-21(6).
[4]朱欣.“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历史审视与价值定向[J].现代教育管理,2012(4).
[5]吴式颖.外国教育史教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