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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在很多方面提出了新的教育原则。其中之一便是:“注重幼儿活动的过程”《规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注重活动过程是幼儿全面发展教育的需要。
关键词:幼儿活动;重要性
如何在教育活动中注重幼儿活动的过程呢?这不仅牵涉到思想观念的更新,而且涉及到工作方法的改进。笔者认为:要真正做到注重活动的过程,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活动价值观
首先,应树立正确的活动价值观。幼儿通过实践活动来获得发展的观点已成为幼儿教育的重要理论基础。幼儿是在操作实物以及在与物体和他人的相互作用中获得发展的相互作用论观点已经得到幼教界的公认。作为幼儿教师应充分认识到活动的作用并在教育过程中组织多样化的活动。改变以教师单方面传授知识为主的陈旧教育模式。如前面提到的“认识苹果”,教师就应该准备许多不同品种,处于不同成熟期的苹果,给每个幼儿一个或几个,让幼儿自己观察、品尝、讲述。这样幼儿所获得的经验才是真切的。
其次,教师要重视幼儿的认知发展过程。单单重视组织活动是不够的,教师还必须关注幼儿活动的过程。幼儿的活动过程体现了幼儿的认知发展过程的特点。皮亚杰认为:儿童的认知发展不是一个数量不断增加的简单积累过程,而是伴随同化性的认知结构的不断再构。儿童整个认知发展的过程具有阶段性,每一阶段都诞生了与上阶段不同的认知能力,这标志着儿童获得了适应环境的新方式。如在沉浮实验中,对于同样大小的各种物体,幼儿通过操作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重的东西沉下去,轻的东西浮上来。当然,这个答案不完全正确,但这个答案却是幼儿自己头脑思考的结果。如果我们说“错了”,幼儿就不会再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而是去看教师的眼色。一个不能用自己头脑思考的
最后,教师要认识到幼儿的年龄特征是“注重活动过程”的一个依据。幼儿在活动时只关注活动的本身和动作的过程而非活动的结果。如幼儿在搭积木时可能只对“搭”这动作感兴趣。又如在泥工活动中,幼儿可能把一块泥不停地搓、揉、分段或改变形态,他关注的是“泥”和各种动作而非成品。幼儿教育要依据幼儿的年龄特征。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幼儿活动的过程。
总之,幼儿教师必须转变陈旧的教育观念,重新审视幼儿活动及其过程的真正价值,树立正确的活动过程价值观。
二、积极参与引导摆正活动中主导和主体地位
我们说幼儿的真正发展来自活动的过程,这是因为幼儿作为活动的主体,可以积极主动,有选择地接受活动的影响。然而,幼儿在活动中并不会自发地发展。我们强调幼儿在活动中的主体性,并不意味着幼儿可以随心所欲。因为,一方面幼儿的知识、经验、能力以及整个发展水平都非常有限,这些都制约着活动的水平;另一方面,活动的材料、性質等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选择,这实际上也制约着幼儿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过程,进而影响到幼儿的心理反映。这样,幼儿在活动中既是积极能动的主体。同时又是受客观规律制约的客体。这就需要教师积极参与到幼儿的活动当中并予以适应的引导。
教师的积极参与和引导是注重活动过程的关键,也是贯彻教师主导和幼儿主体相结合的教育原则的具体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活动前充分了解幼儿,制定明确的目的,选择恰当的方法上,而且也体现在活动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引导上。我们强调注重活动过程,即强调幼儿在活动过程中高扬的主体性和教师在活动过程中有力的主导作用的完美结合。有经验的幼儿教师在这方面颇有体会。一位教师在体育活动“滚铁环”中的表现就很能说明问题。该活动的目的之一是使幼儿学会用铁钩推铁环,使铁环滚动、活动开始,教师给每个幼儿一个铁环,让幼儿自由玩。然后问:“你们是怎样玩的?”当幼儿说出自己的玩法后,教师及时设疑:“能不能不用手就让铁环滚起来呢?”幼儿纷纷想办法:有的用脚踢、有的将铁环级在石头上用头去碰,有的用竹杆打……教师也参与其中和幼儿一起探索,并在意用铁钩去推。幼儿觉得好玩、纷纷模仿。教师并没有迫不及待地传授技能,而是进一步设疑:“能不能使铁环滚得久一些呢?还是不能用手。”这问题更富有创造性。
有必要强调的是:教师的积极参与和引导并不等同于干涉和控制幼儿的活动。如果教师在参与引导的同时,将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强加给每一个幼儿,那同样违背了“注重过程”的原则。积极参与和引导应有明确的目的。我们要防止幼儿随心所欲,但不能以牺牲的自由创造为代价。
三、重视活动评价正确掌握评价幼儿的标准
重视评价和注重活动的过程井不矛盾,那种认为重视对幼儿进行评价就是重结果的看法是片面的。评价当然要以一定的结果为标准。但如果这个结果是表面的片面的,评价就是错误的;相反,如果这个结果是本质的全面的,那么,评价就是正确合理的。所以,我们评价幼儿的标准应是:幼儿在活动过程中是否获得了实在的、全面的发展。
在具体评价时,还应讲究方式和方法。很多教师习惯于在活动结束时将幼儿活动的成果(画、积木等)作一个展览。在日常生活中,教师也习惯于将发小红花、小红旗等作为表扬、奖励的形式、这些作法本无可厚非。问题是:教师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教师只是作横向的评价、简单地将全班幼儿评出“三六九等’,那么这种评价方式就值得怀疑;如果教师只作纵向评价,将幼儿的现在和过去相比较,肯定幼儿的进步指出不足的地方,并提出期望,那么这种评价方式就应该肯定。原因很简单:前一种评价忽视幼儿的个别差异和活动过程,人为地培养幼儿的自满和自卑:后一种评价则相反,它使每一个幼儿都学会怎样战胜自我,重塑自我。
另外,评价应适时适度,坚持以表扬、奖励为主的评价方式,这对因材施教,培养幼儿自信心都大有种裨益。
总之,“注重幼儿活动的过程”应当全方位地体现在幼儿教师的思想观念和实际行动中,而不能仅仅是一个口号、幼儿教师只有切实关注每一个幼儿的活动过程,才能使每一个幼儿在最大限度上获得全面、健康、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胥兴春,杨聃旎.美国幼儿教育从业者专业发展体系:内容框架、实施路径及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7年3期.
关键词:幼儿活动;重要性
如何在教育活动中注重幼儿活动的过程呢?这不仅牵涉到思想观念的更新,而且涉及到工作方法的改进。笔者认为:要真正做到注重活动的过程,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活动价值观
首先,应树立正确的活动价值观。幼儿通过实践活动来获得发展的观点已成为幼儿教育的重要理论基础。幼儿是在操作实物以及在与物体和他人的相互作用中获得发展的相互作用论观点已经得到幼教界的公认。作为幼儿教师应充分认识到活动的作用并在教育过程中组织多样化的活动。改变以教师单方面传授知识为主的陈旧教育模式。如前面提到的“认识苹果”,教师就应该准备许多不同品种,处于不同成熟期的苹果,给每个幼儿一个或几个,让幼儿自己观察、品尝、讲述。这样幼儿所获得的经验才是真切的。
其次,教师要重视幼儿的认知发展过程。单单重视组织活动是不够的,教师还必须关注幼儿活动的过程。幼儿的活动过程体现了幼儿的认知发展过程的特点。皮亚杰认为:儿童的认知发展不是一个数量不断增加的简单积累过程,而是伴随同化性的认知结构的不断再构。儿童整个认知发展的过程具有阶段性,每一阶段都诞生了与上阶段不同的认知能力,这标志着儿童获得了适应环境的新方式。如在沉浮实验中,对于同样大小的各种物体,幼儿通过操作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重的东西沉下去,轻的东西浮上来。当然,这个答案不完全正确,但这个答案却是幼儿自己头脑思考的结果。如果我们说“错了”,幼儿就不会再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而是去看教师的眼色。一个不能用自己头脑思考的
最后,教师要认识到幼儿的年龄特征是“注重活动过程”的一个依据。幼儿在活动时只关注活动的本身和动作的过程而非活动的结果。如幼儿在搭积木时可能只对“搭”这动作感兴趣。又如在泥工活动中,幼儿可能把一块泥不停地搓、揉、分段或改变形态,他关注的是“泥”和各种动作而非成品。幼儿教育要依据幼儿的年龄特征。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幼儿活动的过程。
总之,幼儿教师必须转变陈旧的教育观念,重新审视幼儿活动及其过程的真正价值,树立正确的活动过程价值观。
二、积极参与引导摆正活动中主导和主体地位
我们说幼儿的真正发展来自活动的过程,这是因为幼儿作为活动的主体,可以积极主动,有选择地接受活动的影响。然而,幼儿在活动中并不会自发地发展。我们强调幼儿在活动中的主体性,并不意味着幼儿可以随心所欲。因为,一方面幼儿的知识、经验、能力以及整个发展水平都非常有限,这些都制约着活动的水平;另一方面,活动的材料、性質等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选择,这实际上也制约着幼儿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过程,进而影响到幼儿的心理反映。这样,幼儿在活动中既是积极能动的主体。同时又是受客观规律制约的客体。这就需要教师积极参与到幼儿的活动当中并予以适应的引导。
教师的积极参与和引导是注重活动过程的关键,也是贯彻教师主导和幼儿主体相结合的教育原则的具体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活动前充分了解幼儿,制定明确的目的,选择恰当的方法上,而且也体现在活动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引导上。我们强调注重活动过程,即强调幼儿在活动过程中高扬的主体性和教师在活动过程中有力的主导作用的完美结合。有经验的幼儿教师在这方面颇有体会。一位教师在体育活动“滚铁环”中的表现就很能说明问题。该活动的目的之一是使幼儿学会用铁钩推铁环,使铁环滚动、活动开始,教师给每个幼儿一个铁环,让幼儿自由玩。然后问:“你们是怎样玩的?”当幼儿说出自己的玩法后,教师及时设疑:“能不能不用手就让铁环滚起来呢?”幼儿纷纷想办法:有的用脚踢、有的将铁环级在石头上用头去碰,有的用竹杆打……教师也参与其中和幼儿一起探索,并在意用铁钩去推。幼儿觉得好玩、纷纷模仿。教师并没有迫不及待地传授技能,而是进一步设疑:“能不能使铁环滚得久一些呢?还是不能用手。”这问题更富有创造性。
有必要强调的是:教师的积极参与和引导并不等同于干涉和控制幼儿的活动。如果教师在参与引导的同时,将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强加给每一个幼儿,那同样违背了“注重过程”的原则。积极参与和引导应有明确的目的。我们要防止幼儿随心所欲,但不能以牺牲的自由创造为代价。
三、重视活动评价正确掌握评价幼儿的标准
重视评价和注重活动的过程井不矛盾,那种认为重视对幼儿进行评价就是重结果的看法是片面的。评价当然要以一定的结果为标准。但如果这个结果是表面的片面的,评价就是错误的;相反,如果这个结果是本质的全面的,那么,评价就是正确合理的。所以,我们评价幼儿的标准应是:幼儿在活动过程中是否获得了实在的、全面的发展。
在具体评价时,还应讲究方式和方法。很多教师习惯于在活动结束时将幼儿活动的成果(画、积木等)作一个展览。在日常生活中,教师也习惯于将发小红花、小红旗等作为表扬、奖励的形式、这些作法本无可厚非。问题是:教师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教师只是作横向的评价、简单地将全班幼儿评出“三六九等’,那么这种评价方式就值得怀疑;如果教师只作纵向评价,将幼儿的现在和过去相比较,肯定幼儿的进步指出不足的地方,并提出期望,那么这种评价方式就应该肯定。原因很简单:前一种评价忽视幼儿的个别差异和活动过程,人为地培养幼儿的自满和自卑:后一种评价则相反,它使每一个幼儿都学会怎样战胜自我,重塑自我。
另外,评价应适时适度,坚持以表扬、奖励为主的评价方式,这对因材施教,培养幼儿自信心都大有种裨益。
总之,“注重幼儿活动的过程”应当全方位地体现在幼儿教师的思想观念和实际行动中,而不能仅仅是一个口号、幼儿教师只有切实关注每一个幼儿的活动过程,才能使每一个幼儿在最大限度上获得全面、健康、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胥兴春,杨聃旎.美国幼儿教育从业者专业发展体系:内容框架、实施路径及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