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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要教好高中数学,首先要求自己对高中数学知识有整体的认识和把握;其次要了解学生的认知结构;再次要处理好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关系。课堂教学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主阵地,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主渠道。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出色地完成教学任务,是我们每位教师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以下谈一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高中数学 课堂教学 创新方法
一、恰当处理“教”与“导”的关系
施教之功,贵在引导,妙在开窍。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应是主体地位。但在现实教学中,仍有大量的教师一讲到底,满堂灌,教师只是在为学生听懂而“教”,学生更是在拼命为听懂教师的“教”而“学”,在这种教学方法下,教师成了教学的主体,学生则是被动机械地接受,试问在这样的课堂里,何来创新?要想更好地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教师就必须切实转变观念,转换角色,要恰当处理“教”与“导”的关系,变“教”为“导”。教师在教学中的主要任务不是“教”,而是“导”,是指导学生“学”,引导学生“学会”到“会学”。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变“教”为“导”,“导”其开窍,也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
二、注重参与过程,关注学生发展
要确立起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意识,必须从更新教师的教学观念着手,建立起科学的“学生观”,是教学方法改革的核心。我们承认学生是学习者,是受教育者,他们是教学的对象,但是他们同时又是学习的主人,是学习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教学过程离开教师的主导作用当然不行,离开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同样也是不行的。在强调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同时,要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的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应该充分体现在对学生的学习认识过程的设计、组织、领导和实施等方面,以便有效地引导学生的参与。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两者之间相辅相成,才能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
众所周知,近年来数学试题的新颖性、灵活性越来越强,不少师生把主要精力放在难度较大的综合题上,认为只有通过解决难题才能培养能力,因而相对地忽视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教学。教学中急急忙忙把公式、定理推证拿出来,或草草讲一道例题就通过大量的题目来训练学生。其实定理、公式推证的过程就蕴含着重要的解题方法和规律,教师没有充分暴露思维过程,没有发掘其内在的规律,就让学生去做题,试图通过让学生大量地做题去“悟”出某些道理。结果是多数学生“悟”不出方法、规律,理解浮浅,记忆不牢,只会机械地模仿,思维水平较低,有时甚至生搬硬套;照葫芦画瓢,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如果教师在教学中过于粗疏或学生在学习中对基本知识不求甚解,都会导致在考试中判断错误。不少学生说:现在的试题量过大,他们往往无法完成全部试卷的解答,而解题速度的快慢主要取决于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熟练程度及能力的高低。可见,在切实重视基础知识的落实中同时应重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培养。
四、注重学生评价
传统的教学评价是“应试教育”的产物,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它所评价的内容片面,形式单调,方法单一,已经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在辨证唯物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尝试着对传统的教学评价进行改革,以期初步建立起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
1、评价目标的系列化。制定评价的目标系列需要经过一个先自下而上,后自上而下的双向过程。首先由教师在深入学习课标,把握教材的基础上,分析知识点的分布、能力培养的载体以及思想教育的因素,初步制定出评价的目标系列;然后由教科研人员和部分骨干教师研究评价目标的科学性、可行性;最后确定评价的目标系列,并向师生公布。经过初步的探索,我认为评价的目标系列一般应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知识评价系列。我们应当认真研究教材,找出每一节课、每一单元、每一册教材中的知识点,从而构建一个知识评价系列。
能力评价系列。学生的数学能力是在认识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离开了数学知识和必要的教学活动,数学能力的问题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我认为,建立能力评价系列既离不开“数学知识”这个载体,又要在教学活动中评价学生的数学能力。建立能力评价系列的主要目标不是为了对学生的能力进行鉴定性的评价,而是为了促使教师把培养学生的能力,作为教学中自觉的行为。
非智力因素评价系列。即对学生学习数学时所表现的情感、意志、习惯等非智力因素进行定性的评价。
2、评价方法多样化
(1)个人、小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
(2)口试、面试、笔试相结合。口试的主要内容是说理,即说算理、说解题思路、讲公式的推导过程等。面试的主要内容是操作,如操作小棒演示算理,拼摆学具推导公式,测量,制作等。笔试的主要内容是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和解题能力。加强口试与面试,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负担,有利于了解学生的思维过程,有利于教师及时对学生提供帮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和临场心理素质。
(3)免試与重试相结合。对于学习能力强,学习认真,平时表现好的学生,可以允许免试。对于评价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应当给他们重新应试的机会,并以重试的成绩为准,这样能使学困生在重试之前找出不足,进行重点学习,同时可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评价结果的表现科学化
以往把百分制作为教学评价结果的唯一表现形式,无论是在信度上还是在效度上,都有较大的缺陷。因此,应寻求评价结果表现形式的多元化、科学化,尽可能地把评价结果描述得准确些。
(1)平时考查与综合考查的结果相结合,以平时的结果为主。
(2)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
(3)等级与评语相结合,以评语为主。
关键词:高中数学 课堂教学 创新方法
一、恰当处理“教”与“导”的关系
施教之功,贵在引导,妙在开窍。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应是主体地位。但在现实教学中,仍有大量的教师一讲到底,满堂灌,教师只是在为学生听懂而“教”,学生更是在拼命为听懂教师的“教”而“学”,在这种教学方法下,教师成了教学的主体,学生则是被动机械地接受,试问在这样的课堂里,何来创新?要想更好地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教师就必须切实转变观念,转换角色,要恰当处理“教”与“导”的关系,变“教”为“导”。教师在教学中的主要任务不是“教”,而是“导”,是指导学生“学”,引导学生“学会”到“会学”。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变“教”为“导”,“导”其开窍,也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
二、注重参与过程,关注学生发展
要确立起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意识,必须从更新教师的教学观念着手,建立起科学的“学生观”,是教学方法改革的核心。我们承认学生是学习者,是受教育者,他们是教学的对象,但是他们同时又是学习的主人,是学习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教学过程离开教师的主导作用当然不行,离开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同样也是不行的。在强调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同时,要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的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应该充分体现在对学生的学习认识过程的设计、组织、领导和实施等方面,以便有效地引导学生的参与。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两者之间相辅相成,才能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
众所周知,近年来数学试题的新颖性、灵活性越来越强,不少师生把主要精力放在难度较大的综合题上,认为只有通过解决难题才能培养能力,因而相对地忽视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教学。教学中急急忙忙把公式、定理推证拿出来,或草草讲一道例题就通过大量的题目来训练学生。其实定理、公式推证的过程就蕴含着重要的解题方法和规律,教师没有充分暴露思维过程,没有发掘其内在的规律,就让学生去做题,试图通过让学生大量地做题去“悟”出某些道理。结果是多数学生“悟”不出方法、规律,理解浮浅,记忆不牢,只会机械地模仿,思维水平较低,有时甚至生搬硬套;照葫芦画瓢,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如果教师在教学中过于粗疏或学生在学习中对基本知识不求甚解,都会导致在考试中判断错误。不少学生说:现在的试题量过大,他们往往无法完成全部试卷的解答,而解题速度的快慢主要取决于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熟练程度及能力的高低。可见,在切实重视基础知识的落实中同时应重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培养。
四、注重学生评价
传统的教学评价是“应试教育”的产物,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它所评价的内容片面,形式单调,方法单一,已经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在辨证唯物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尝试着对传统的教学评价进行改革,以期初步建立起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
1、评价目标的系列化。制定评价的目标系列需要经过一个先自下而上,后自上而下的双向过程。首先由教师在深入学习课标,把握教材的基础上,分析知识点的分布、能力培养的载体以及思想教育的因素,初步制定出评价的目标系列;然后由教科研人员和部分骨干教师研究评价目标的科学性、可行性;最后确定评价的目标系列,并向师生公布。经过初步的探索,我认为评价的目标系列一般应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知识评价系列。我们应当认真研究教材,找出每一节课、每一单元、每一册教材中的知识点,从而构建一个知识评价系列。
能力评价系列。学生的数学能力是在认识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离开了数学知识和必要的教学活动,数学能力的问题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我认为,建立能力评价系列既离不开“数学知识”这个载体,又要在教学活动中评价学生的数学能力。建立能力评价系列的主要目标不是为了对学生的能力进行鉴定性的评价,而是为了促使教师把培养学生的能力,作为教学中自觉的行为。
非智力因素评价系列。即对学生学习数学时所表现的情感、意志、习惯等非智力因素进行定性的评价。
2、评价方法多样化
(1)个人、小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
(2)口试、面试、笔试相结合。口试的主要内容是说理,即说算理、说解题思路、讲公式的推导过程等。面试的主要内容是操作,如操作小棒演示算理,拼摆学具推导公式,测量,制作等。笔试的主要内容是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和解题能力。加强口试与面试,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负担,有利于了解学生的思维过程,有利于教师及时对学生提供帮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和临场心理素质。
(3)免試与重试相结合。对于学习能力强,学习认真,平时表现好的学生,可以允许免试。对于评价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应当给他们重新应试的机会,并以重试的成绩为准,这样能使学困生在重试之前找出不足,进行重点学习,同时可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评价结果的表现科学化
以往把百分制作为教学评价结果的唯一表现形式,无论是在信度上还是在效度上,都有较大的缺陷。因此,应寻求评价结果表现形式的多元化、科学化,尽可能地把评价结果描述得准确些。
(1)平时考查与综合考查的结果相结合,以平时的结果为主。
(2)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
(3)等级与评语相结合,以评语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