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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学校教学活动必须尊重学生和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之上,体现学生学习的过程是在教师的引导下自我建构、自我生长的过程。主体性教育,就是指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教育者通过启发受教育者内在的教育需求,创设和谐、宽松、民主的教育环境,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规范各种教育活动,从而把他们培养成自主地、能动地、创造性地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社会主体。主体性教育是一种从多方面、整体的角度来发展教育者的主体性,增强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使其具有主体学习和主体创造能力的教育。
【关键词】教育;主体性教育;学生的地位;学生的性质
教育,从词源学上看,不同语言中的“教育”都与儿童有关。古希腊语的“教育”一词与教仆有关,我国甲骨文中的“教”是指儿童在成人的监督下习文之事,“育”则表示妇女养育儿童之事。就教育的一般意义而言,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传承社会文化、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基本途径。广义的教育是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的社会活动。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教育工作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所期望的方向变化的活动。
两千多年前,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不同提倡在教学中实施因材施教。他说:“不愤不启,不悱不达”。战国后期,《礼记》中的《学记》在总结儒家的教育思想后提出:“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的教学观点。它反对教师不顾学生感受的填鸭式教学,主张在教学中要尊重学生思想,开导学生但不要牵着学生走;对学生提出较高的要求但不能使学生灰心;指出解决问题的路径,但不能提供现成的答案。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很早就注意到了儿童心理发展的自然特点,主张依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对儿童进行分阶段教育,教育首先要关注人的发展。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认为,教育应该按照自然的法则全面地、和谐地发展儿童的一切天赋力量。教育应该是有机的,应该做到德、智、体的一体化,使受教育者的头、心、手都得到发展,教育的首要职责在于塑造完整的、富有个人特征的人。
当前,我国《新课程改革标准》指出,学校教学活动必须尊重学生和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之上,体现学生学习的过程是在教师的引导下自我建构、自我生长的过程。所谓主体性教育,是指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教育者通过启发受教育者内在的教育需求,创设和谐、宽松、民主的教育环境,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规范各种教育活动,从而把他们培养成自主地、能动地、创造性地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社会主体。总之,主体性教育是一种从多方面、整体的角度来发展教育者的主体性,增强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使其具有主体学习和主体创造能力的教育。
在主体性教育中,学生依然处于主体地位,这是由学生的本质属性、社会地位以及学生主体性的基本特征决定的。
一、学生的本质属性
1.学生是处于迅速发展时期的人。学生时代,是一个人一生中生理和心理
发展都非常迅速的时期,是个体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定型到比较定型的成长发育时期。对于学生来说,他们身心各个方面都潜藏着极大的发展的可能性。
2.学生是具有能动性的自我教育可能性的受教育对象。学生的发展性与学生的不成熟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因为不成熟,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正因为学生的不成熟性,学校和老师才大有可为。然而,在教育中忽视学生的主动性的存在的观点在根本上是陈旧的、错误的。学校和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发展意识与能力,从而发展学生自我的教育能力。
二、学生的社会地位
学生的社会地位,是由学生作为社会中特殊的人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所决定的。由于学生是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儿童,他们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社会地位常被忽略,许多人处于“为了学生、关心孩子”的好心,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的价值观念、主观愿望强加给学生,这是错误的。因为:
1.青少年是权利的主体。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正是以维护青少年儿童的社会权利为核心精神。《儿童权利公约》提出了儿童利益最佳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无歧视原则。
2.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青少年儿童是社会权利的主体,在我国,他们依法享有规定的各项社会权利。包括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和安全的权利。
三、学生主体性的基本特征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有条件的,因为教师对学生的引导、启发、讲解、点拨等,都需要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选择与运用才能内化为他们的智慧才能。教师的主导作用必须从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适应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所以,我们在教育活动中应该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具体表现为社会性、主动性、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1.社会性。社会性是主体性的根源、基础,是人的主体性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人的主体性不是先天就有的,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发展起来和发挥作用的。个人主体性的性质是为个人的经济、政治关系几价值观所决定的,所以,人的主体性从来就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
2.主动性。主动性实质是对现实的选择、对外界的适应的能动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选择性,突出地表现在对学习对象的选择上。这个选择过程包括对学习目标、学习方式、学习手段的选择,也包括从“学什么”到“怎么学”的选择。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并不是随便把什么东西都作为学习的客观来对待,而总是选择那些最合意的最有意义的内容做为学习的客体来对待。
3.独立性。独立性也称为自我完善性、自主性,它是人成为主体的前提和基础。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独立性,首先表现在他具有独立的主体意识,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自觉积极的学习态度。其次表现在学生能够把自己看作教育对象,对学习活动进行自我支配、自我调节和控制、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主动地认识、学习和接受教育影响,积极向老师质疑、请教,以达到自己所期待的学习目标。
4.能动性。所谓能动性是指主体在对象性关系中,自觉、积极、主动地认识客体和改造客体,而不是被动地、消极地进行认识和实践。能动性是主体性最基本的特征。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能动性首先表现在他能够根据社会的要求积极参与教育活动,并以此作为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其次表现在他能以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认知结构和情感结构去主动地同化外界的教育影响。
5.创造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创造性与人们一般所言的创造性有所不同,就学生而言,在学习上能举一反三;能灵活运用知识;有丰富的想象力;喜欢出新“点子”解决难题;喜欢标新立异,发表与别人不同的见解;善于利用所学的知识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喜欢小发明、小制作、小设计等,就是具有创造性。
在我国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教师在教学中是“权威”、是“指导者”、是“导师”、是“信息源”,学生的主体性常常被忽略,尤其是学生的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等特征。新课程告诉我们,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师自己首先要提高素质、更新观念、转变角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觉地、主动地运用新的理念,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的对待学生、赞赏学生,建立民主的、新型的师生关系。由此,我们应清楚的知道新课程下学生角色的转变。
1.学生由问题的回答者到质疑者的转变。过去的课堂就像是一个舞台,教师是演员,学生是观众。新课程的课堂,要求学生要改变角色。教师要创造情景,激发学生进行辩论和讨论,形成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交流,在交流中让学生亲身体验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经过独立思考,相互讨论与探索,体验成功的喜悦。
2.从听课者到参与者的转变。在以往的课堂教学设计中,教师凭借个人对教学内容的理解,不顾学生的已有知识情况和接受水平,填鸭式的进行教学,所以学生们对上课不感兴趣。新课程中,教学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和学生独特的心理特点,尊重他们独特的情感体验和内心追求,从而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使其主动参与学习过程,成为课堂的参与者。
3.由解题者到出题者的转变。以往的传统考试中,教师经常出一些超出学生认知结构和知识特点的各种偏难的题型,从而导致学生对考试产生一种畏惧或逆反的心理,影响学生主动学习。现在提倡学生在查阅大量资料,掌握所学知识前提下,自己编题制卷。这样,学习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学生的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这种转变是一种飞跃,是评价方式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学生主体角色的转变并激发学生在能动的获得知识的过程中对学习产生兴趣和热情。
4.从被动执行到自我决定的转变。新课程中,教师要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独特个性和具体的生活背景,为每个学生富有个性的发展创造空间,鼓励学生对教科书的自我解读、自我理解、自我导向、自我激励、自我监控。在研究性学习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主选择研究课题、收集资料、撰写报告、答辩、成果展示。教师的职责则是引导和帮助。学生的主体角色在研究性学习中得到彻底的认同。
综上所述,主体性教育的目的观是以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基础和依据的。发展人的主体性这一目的,就是要在教育过程中,通过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发展学生的主体能力,培育和提高学生在教育中的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从而成为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和自我发展的主体。
参考文献:
[1]蒋士会,唐德海.当代教育理论前沿问题概览[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刘永康.语文创新教育研究[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0.
[3]董毅,邬旭东.新课程理论与实践的反思[M].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5.
[4]袁振国.教育新理念[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5]张惠芬,金忠明.中国教育简史(修订本)[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7]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编辑部.《中学新课标资源库》语文卷[M].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张万烈,男,硕士,语文学科带头人,现供职于成都石室外语学校。浅论主体性教育中的学生
【关键词】教育;主体性教育;学生的地位;学生的性质
教育,从词源学上看,不同语言中的“教育”都与儿童有关。古希腊语的“教育”一词与教仆有关,我国甲骨文中的“教”是指儿童在成人的监督下习文之事,“育”则表示妇女养育儿童之事。就教育的一般意义而言,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传承社会文化、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基本途径。广义的教育是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的社会活动。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教育工作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所期望的方向变化的活动。
两千多年前,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不同提倡在教学中实施因材施教。他说:“不愤不启,不悱不达”。战国后期,《礼记》中的《学记》在总结儒家的教育思想后提出:“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的教学观点。它反对教师不顾学生感受的填鸭式教学,主张在教学中要尊重学生思想,开导学生但不要牵着学生走;对学生提出较高的要求但不能使学生灰心;指出解决问题的路径,但不能提供现成的答案。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很早就注意到了儿童心理发展的自然特点,主张依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对儿童进行分阶段教育,教育首先要关注人的发展。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认为,教育应该按照自然的法则全面地、和谐地发展儿童的一切天赋力量。教育应该是有机的,应该做到德、智、体的一体化,使受教育者的头、心、手都得到发展,教育的首要职责在于塑造完整的、富有个人特征的人。
当前,我国《新课程改革标准》指出,学校教学活动必须尊重学生和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之上,体现学生学习的过程是在教师的引导下自我建构、自我生长的过程。所谓主体性教育,是指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教育者通过启发受教育者内在的教育需求,创设和谐、宽松、民主的教育环境,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规范各种教育活动,从而把他们培养成自主地、能动地、创造性地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社会主体。总之,主体性教育是一种从多方面、整体的角度来发展教育者的主体性,增强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使其具有主体学习和主体创造能力的教育。
在主体性教育中,学生依然处于主体地位,这是由学生的本质属性、社会地位以及学生主体性的基本特征决定的。
一、学生的本质属性
1.学生是处于迅速发展时期的人。学生时代,是一个人一生中生理和心理
发展都非常迅速的时期,是个体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定型到比较定型的成长发育时期。对于学生来说,他们身心各个方面都潜藏着极大的发展的可能性。
2.学生是具有能动性的自我教育可能性的受教育对象。学生的发展性与学生的不成熟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因为不成熟,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正因为学生的不成熟性,学校和老师才大有可为。然而,在教育中忽视学生的主动性的存在的观点在根本上是陈旧的、错误的。学校和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发展意识与能力,从而发展学生自我的教育能力。
二、学生的社会地位
学生的社会地位,是由学生作为社会中特殊的人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所决定的。由于学生是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儿童,他们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社会地位常被忽略,许多人处于“为了学生、关心孩子”的好心,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的价值观念、主观愿望强加给学生,这是错误的。因为:
1.青少年是权利的主体。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正是以维护青少年儿童的社会权利为核心精神。《儿童权利公约》提出了儿童利益最佳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无歧视原则。
2.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青少年儿童是社会权利的主体,在我国,他们依法享有规定的各项社会权利。包括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和安全的权利。
三、学生主体性的基本特征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有条件的,因为教师对学生的引导、启发、讲解、点拨等,都需要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选择与运用才能内化为他们的智慧才能。教师的主导作用必须从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适应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所以,我们在教育活动中应该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具体表现为社会性、主动性、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1.社会性。社会性是主体性的根源、基础,是人的主体性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人的主体性不是先天就有的,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发展起来和发挥作用的。个人主体性的性质是为个人的经济、政治关系几价值观所决定的,所以,人的主体性从来就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
2.主动性。主动性实质是对现实的选择、对外界的适应的能动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选择性,突出地表现在对学习对象的选择上。这个选择过程包括对学习目标、学习方式、学习手段的选择,也包括从“学什么”到“怎么学”的选择。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并不是随便把什么东西都作为学习的客观来对待,而总是选择那些最合意的最有意义的内容做为学习的客体来对待。
3.独立性。独立性也称为自我完善性、自主性,它是人成为主体的前提和基础。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独立性,首先表现在他具有独立的主体意识,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自觉积极的学习态度。其次表现在学生能够把自己看作教育对象,对学习活动进行自我支配、自我调节和控制、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主动地认识、学习和接受教育影响,积极向老师质疑、请教,以达到自己所期待的学习目标。
4.能动性。所谓能动性是指主体在对象性关系中,自觉、积极、主动地认识客体和改造客体,而不是被动地、消极地进行认识和实践。能动性是主体性最基本的特征。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能动性首先表现在他能够根据社会的要求积极参与教育活动,并以此作为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其次表现在他能以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认知结构和情感结构去主动地同化外界的教育影响。
5.创造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创造性与人们一般所言的创造性有所不同,就学生而言,在学习上能举一反三;能灵活运用知识;有丰富的想象力;喜欢出新“点子”解决难题;喜欢标新立异,发表与别人不同的见解;善于利用所学的知识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喜欢小发明、小制作、小设计等,就是具有创造性。
在我国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教师在教学中是“权威”、是“指导者”、是“导师”、是“信息源”,学生的主体性常常被忽略,尤其是学生的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等特征。新课程告诉我们,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师自己首先要提高素质、更新观念、转变角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觉地、主动地运用新的理念,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的对待学生、赞赏学生,建立民主的、新型的师生关系。由此,我们应清楚的知道新课程下学生角色的转变。
1.学生由问题的回答者到质疑者的转变。过去的课堂就像是一个舞台,教师是演员,学生是观众。新课程的课堂,要求学生要改变角色。教师要创造情景,激发学生进行辩论和讨论,形成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交流,在交流中让学生亲身体验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经过独立思考,相互讨论与探索,体验成功的喜悦。
2.从听课者到参与者的转变。在以往的课堂教学设计中,教师凭借个人对教学内容的理解,不顾学生的已有知识情况和接受水平,填鸭式的进行教学,所以学生们对上课不感兴趣。新课程中,教学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和学生独特的心理特点,尊重他们独特的情感体验和内心追求,从而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使其主动参与学习过程,成为课堂的参与者。
3.由解题者到出题者的转变。以往的传统考试中,教师经常出一些超出学生认知结构和知识特点的各种偏难的题型,从而导致学生对考试产生一种畏惧或逆反的心理,影响学生主动学习。现在提倡学生在查阅大量资料,掌握所学知识前提下,自己编题制卷。这样,学习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学生的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这种转变是一种飞跃,是评价方式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学生主体角色的转变并激发学生在能动的获得知识的过程中对学习产生兴趣和热情。
4.从被动执行到自我决定的转变。新课程中,教师要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独特个性和具体的生活背景,为每个学生富有个性的发展创造空间,鼓励学生对教科书的自我解读、自我理解、自我导向、自我激励、自我监控。在研究性学习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主选择研究课题、收集资料、撰写报告、答辩、成果展示。教师的职责则是引导和帮助。学生的主体角色在研究性学习中得到彻底的认同。
综上所述,主体性教育的目的观是以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基础和依据的。发展人的主体性这一目的,就是要在教育过程中,通过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发展学生的主体能力,培育和提高学生在教育中的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从而成为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和自我发展的主体。
参考文献:
[1]蒋士会,唐德海.当代教育理论前沿问题概览[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刘永康.语文创新教育研究[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0.
[3]董毅,邬旭东.新课程理论与实践的反思[M].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5.
[4]袁振国.教育新理念[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5]张惠芬,金忠明.中国教育简史(修订本)[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7]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编辑部.《中学新课标资源库》语文卷[M].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张万烈,男,硕士,语文学科带头人,现供职于成都石室外语学校。浅论主体性教育中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