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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我国发展现阶段的重点工作。但各级政府在具体执行中对新型城镇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着偏差。要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必须首先走出对城镇化的认识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将城镇化等同于投资建设。在传统的政绩观指引下,许多地方官员把城镇化看作加快城市建设的大好时机,认为城镇化就是城市建设,是投资上项目。许多城市盲目照搬照抄发达国家城市建设的模式,追求大广场、大马路、摩天大楼、会展中心、大中心公园绿地和景观工程。大量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第二个误区是过分夸大城镇化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还有许多媒体和官员纷纷以如下数据作为盲目追求城镇化率的理论依据:2003~2008年,中国平均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的同时,约产生了50万元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而且农民变市民后,需求结构会发生很大变化,吃、住、行等各领域对经济都有巨大的拉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颠倒了城镇化和经济发展的因果关系,过分地夸大了城镇化对经济的推动作用的缘故。
第三个误区认为城镇化不需要经济社会发展以后的自然转移,而是通过政治和行政手段的人为强制推动。有些地方政府领导单纯追求数字指标的城镇化,打着“为了增进农民利益”的旗号,通过“并村腾地”集中农村人口,形成小城镇。几年下来,出现了许多违背意愿的强拆和缺乏规划的建设现象,大片耕地上盖起了高楼大厦、工厂高校,但农村人口却没有“化”掉多少,反出现了大批失地农民。还有许多地方“农民扛着锄头上楼”,成为“楼上农村式”的“半吊子”城镇化。
第四个误区认为城镇化是简单的大兴土木,是房地产化。填平农田变广场,推倒农房建高楼,赶走集市引商圈……不少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正在呈现房地产化趋势,殊不知这在很大程度上抬高了民众生活成本和商家的生产经营成本,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也导致地方政府深陷土地财政之中,盲目超前规划,大力发展房地产业。
第五个误区认为城镇一体化发展等同于“一样化”。盲目撤并村庄,贪大求洋,忽视农业生产特性;盲目统一改造农居,建造兵营式的村镇社区,忽视基础设施建设,忽视传统民居的个性,大量破坏历史文化遗产,同时也使农民丧失分享乡村旅游潮的财富机会。城镇化建设,决不能是拷贝现在的城市模样,不是用钢筋水泥建造出大面积一模一样的楼房,严重忽视精细的公共服务和优质的环保、交通、民生保障等。
第六个误区是重视“高、大、全”,忽视“特、专、精”。
城镇化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种“程式化”的套路,看到了千城一面的、盲目克隆国外建筑的城市形态。认为这样才能体现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实力。建设部某部长指出,在全国总共661个大中小城市中,竟然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化的大都市或国际化城市。?又如大规模拆迁旧城,另辟新城,使某些城市的历史建筑、城市风貌遭受了灭绝性的毁坏。城市的可识别性缺失。
应当认识到,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工业化步伐加快推进、经济规模扩张、城市功能迅速提高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需求;是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优化、市场扩展导致的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的必然结果。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厘清关于为何和如何城镇化的难题。
首先,我们应当认清城镇化的本质:不是兴起遍地广厦,而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必须有明确的发展导向和合理规划。很多中小城镇脱离发展阶段的实际水平,仅考虑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盲目地攀比建设规模。反而提高了农民进城镇的门槛,拉大了城乡差距,与城镇化的本质相悖。
其次,城镇建设确实可以带来巨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城镇化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和消费品市场等方面都能带来巨量需求。但城镇化是经济增长的结果而非动力。城镇化的第一目标是农业人口合理有序稳定地向城镇集中融合,拉动投资、拉动消费和带动经济增长是城镇化第一目标顺利实现过程中的伴生现象和影响结果。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第三,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的城市化,首先应明确核心是让低收入农民进城,是让自愿上城的农民上楼。仅把农民“赶”上楼,并不能实现农民的“市民化”。关键是要解决好户籍制度、社会保险、教育就业、产业支撑、环境等问题。农民能不能成为城市居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他们愿不愿,二是城市给不给机会。所以,必须提高城镇的工业化水平,为其提供多种就业机会。同时,要加快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从土地上解放农民,释放土地流转的“活力”。
第四,新型城镇化的结果虽将助力房地产业,但绝不意味着视房地产业为支柱产业。面对各地在城镇化建设荼上表现出来的热情,已经让人暗暗觉得,如果把握不好,城镇化会被地方政府曲解,会成为新的一轮地产扩张的导火索。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政府一定要严加防范,不走城市化老路,绝不依靠房地产业来推动新型城镇化。
第五、转变城镇发展模式,不能把农村都变为城市,而是要小城镇与大城市有差异,走城乡协调发展道路,实现两者差异化互补、协调发展。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小城镇要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大城市要打破行政壁垒,按照区域一体化和发展城市群的思路,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向周边城镇延伸,形成以大带小的效应;小城镇要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产业布局等方面,积极与大城市实现对接,在区域空间上与大城市形成梯级功能结构,为人口迁徙和产业转移创造条件。
第六,城镇化应当注重传承自身文脉,重塑自身特色。我国幅员辽阔,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和神奇自然景观塑造了城市形象,基本形成了不同的城市特色。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城不在大,有特则兴。可以说,特色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各地的城镇化必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结合当地的水、森林、矿产等各种自然资源环境,走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可以发挥“后发优势”,重视文化传承和城镇文化建设。结合千百年来形成的乡土文化,形成自身的特色,把这些传统文化积淀变成城镇崛起的发展根脉。应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当地的民俗民情、自然条件、人文历史等,走特色化、差异化城镇化道路,让城镇化真正合民心、顺民意。
第一个误区是将城镇化等同于投资建设。在传统的政绩观指引下,许多地方官员把城镇化看作加快城市建设的大好时机,认为城镇化就是城市建设,是投资上项目。许多城市盲目照搬照抄发达国家城市建设的模式,追求大广场、大马路、摩天大楼、会展中心、大中心公园绿地和景观工程。大量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第二个误区是过分夸大城镇化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还有许多媒体和官员纷纷以如下数据作为盲目追求城镇化率的理论依据:2003~2008年,中国平均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的同时,约产生了50万元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而且农民变市民后,需求结构会发生很大变化,吃、住、行等各领域对经济都有巨大的拉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颠倒了城镇化和经济发展的因果关系,过分地夸大了城镇化对经济的推动作用的缘故。
第三个误区认为城镇化不需要经济社会发展以后的自然转移,而是通过政治和行政手段的人为强制推动。有些地方政府领导单纯追求数字指标的城镇化,打着“为了增进农民利益”的旗号,通过“并村腾地”集中农村人口,形成小城镇。几年下来,出现了许多违背意愿的强拆和缺乏规划的建设现象,大片耕地上盖起了高楼大厦、工厂高校,但农村人口却没有“化”掉多少,反出现了大批失地农民。还有许多地方“农民扛着锄头上楼”,成为“楼上农村式”的“半吊子”城镇化。
第四个误区认为城镇化是简单的大兴土木,是房地产化。填平农田变广场,推倒农房建高楼,赶走集市引商圈……不少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正在呈现房地产化趋势,殊不知这在很大程度上抬高了民众生活成本和商家的生产经营成本,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也导致地方政府深陷土地财政之中,盲目超前规划,大力发展房地产业。
第五个误区认为城镇一体化发展等同于“一样化”。盲目撤并村庄,贪大求洋,忽视农业生产特性;盲目统一改造农居,建造兵营式的村镇社区,忽视基础设施建设,忽视传统民居的个性,大量破坏历史文化遗产,同时也使农民丧失分享乡村旅游潮的财富机会。城镇化建设,决不能是拷贝现在的城市模样,不是用钢筋水泥建造出大面积一模一样的楼房,严重忽视精细的公共服务和优质的环保、交通、民生保障等。
第六个误区是重视“高、大、全”,忽视“特、专、精”。
城镇化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种“程式化”的套路,看到了千城一面的、盲目克隆国外建筑的城市形态。认为这样才能体现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实力。建设部某部长指出,在全国总共661个大中小城市中,竟然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化的大都市或国际化城市。?又如大规模拆迁旧城,另辟新城,使某些城市的历史建筑、城市风貌遭受了灭绝性的毁坏。城市的可识别性缺失。
应当认识到,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工业化步伐加快推进、经济规模扩张、城市功能迅速提高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需求;是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优化、市场扩展导致的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的必然结果。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厘清关于为何和如何城镇化的难题。
首先,我们应当认清城镇化的本质:不是兴起遍地广厦,而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必须有明确的发展导向和合理规划。很多中小城镇脱离发展阶段的实际水平,仅考虑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盲目地攀比建设规模。反而提高了农民进城镇的门槛,拉大了城乡差距,与城镇化的本质相悖。
其次,城镇建设确实可以带来巨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城镇化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和消费品市场等方面都能带来巨量需求。但城镇化是经济增长的结果而非动力。城镇化的第一目标是农业人口合理有序稳定地向城镇集中融合,拉动投资、拉动消费和带动经济增长是城镇化第一目标顺利实现过程中的伴生现象和影响结果。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第三,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的城市化,首先应明确核心是让低收入农民进城,是让自愿上城的农民上楼。仅把农民“赶”上楼,并不能实现农民的“市民化”。关键是要解决好户籍制度、社会保险、教育就业、产业支撑、环境等问题。农民能不能成为城市居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他们愿不愿,二是城市给不给机会。所以,必须提高城镇的工业化水平,为其提供多种就业机会。同时,要加快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从土地上解放农民,释放土地流转的“活力”。
第四,新型城镇化的结果虽将助力房地产业,但绝不意味着视房地产业为支柱产业。面对各地在城镇化建设荼上表现出来的热情,已经让人暗暗觉得,如果把握不好,城镇化会被地方政府曲解,会成为新的一轮地产扩张的导火索。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政府一定要严加防范,不走城市化老路,绝不依靠房地产业来推动新型城镇化。
第五、转变城镇发展模式,不能把农村都变为城市,而是要小城镇与大城市有差异,走城乡协调发展道路,实现两者差异化互补、协调发展。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小城镇要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大城市要打破行政壁垒,按照区域一体化和发展城市群的思路,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向周边城镇延伸,形成以大带小的效应;小城镇要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产业布局等方面,积极与大城市实现对接,在区域空间上与大城市形成梯级功能结构,为人口迁徙和产业转移创造条件。
第六,城镇化应当注重传承自身文脉,重塑自身特色。我国幅员辽阔,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和神奇自然景观塑造了城市形象,基本形成了不同的城市特色。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城不在大,有特则兴。可以说,特色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各地的城镇化必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结合当地的水、森林、矿产等各种自然资源环境,走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可以发挥“后发优势”,重视文化传承和城镇文化建设。结合千百年来形成的乡土文化,形成自身的特色,把这些传统文化积淀变成城镇崛起的发展根脉。应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当地的民俗民情、自然条件、人文历史等,走特色化、差异化城镇化道路,让城镇化真正合民心、顺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