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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几乎都与校园暴力事件有关,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大家呼声最高就是重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了!我们终于发现改革频仍的教育已经陷入这样一种局面:少数未成年人,其错误行为一点都不显稚嫩,一边伤害他人,一边被法律宽恕。雨作为教育者的老师,其教育行为承受着来自多方面的高压态势下的监管,往往也诸多顾虑!当然,在当下的中国,恶性校园暴力毕竟是少数特殊现象,也相信发生在美国的“12.9华人学生欺凌案”终能给我们的立法机关以启示。
关键词:
今天我们谈点教育的常态事件:孩子被别的同学欺负了,我们该怎么办?
(1)自家孩子被打了,面对这种情况,家长和老师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家长的第一感觉是心疼和愤怒,这是人之常情,不管是不是自家孩子错在先,毕竟打在孩子身,疼在父母心。老师的第一反应首先和父母相同,自己班学生被打,这其实跟自己的孩子被打没什么区别,(我见过很多次因为处理学生打架而导致两个班主任之间也闹得很不愉快的现象)但是,父母的心疼和愤怒可能会一直延续下去,老师就不能一直那么感性了。因为这种情况往往是教育的节点和拐点,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对被打的孩子,甚至对全班同学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看到过一些校园暴力事件后的读者评论,很多人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孩子,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你若不反击,下一次受欺负的还是你”!更有人评论“孩子,你为什么不打回去?就算打不赢,就算头破血流也不要像个孬种一样懦弱”……我能理解这些评论者的心情,在他们眼里,孩子受到了侵害,教育似乎已经变得苍白无力,唯有以牙还牙打回去,才能证明自己的孩子也不是好欺负的,才能找到些许尊严。换句话说,才能让他们自己心里也好受一些。可是,这样真的可以解决问题吗?
(2)那些会在校园里大打出手的孩子,要么是家庭跋扈教育的产物,要么是情绪驾驭的低能儿(其实一般也与家庭教育有关)。被欺负的孩子往往相对弱小,若勉强反击,最后引起的恐怕就不是“打架”这种性质的后果了。大家之所以认为孩子有必要即便拼得头破血流,也要为尊严一战,其实是在主观认识上首先就否定了其余所有潜在的解决办法!
想起一个很有趣的生活想象:农村里年轻人生完孩子就去了城里打工,孩子大多是爷爷奶奶带,刚会走路的孩子就是祖辈们的心尖肉。孩子蹒跚学步不小心摔了一跤,好多长辈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迅速抱起孩子,然后把孩子摔倒的地方狠狠跺几脚,嘴里还装作忿忿不平地骂几句,然后孩子马上就不哭了,似乎刚才摔痛的地方也不痛了一样!
“路怒症”一詞原产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现在是中国各种道路上的常见景象了:路上遇到一点不爽,立马胡乱变线、强行超车、闯黄灯、爆粗口……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普及,“路怒症”很快蔓延到了网络上,一言不合立马各辈祖宗、各种器官满屏飞!全社会充斥着暴戾之气:一场言语纠纷最终导致惨烈结局的“7.23”女童被摔案,因琐碎小事最终导致横尸两具的“11.16”案等等,一句粗鲁的玩笑,一个不友好的动作,就像被刺扎了一下,就像被狗咬了一口,难道马上歇斯底里:“我被狗咬了一口,我一定要咬回去!”
这样做肯定解恨,但是这肯定不是我们教育该做的事情!
(3)德国诗人歌德有一次在公园散步,经过一条只能一个人走的小道,迎面走来一个人说:“我从来不给蠢货让路!”歌德笑着说:“我刚好相反。”并且闪身一边让那人趾高气昂地过去了。朝阳区弱女子路遇抢劫,镇定示弱舍弃财务稳住劫匪,然后记住对方特征迅速报案,结果从案发到破案找回失物,前后不到一个小时。生活中总有些自以为是的傻瓜和欺软怕硬的孱头,他们是成长病态的产物。面对他们的狰狞病态,我们是该教育孩子血性一战,还是该让孩子保持克制,理智避险?
其实“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是从来都不需要人教会的,因为这是本能!今天我们不谈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只是从小我们就知道饿了会哭,用哭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大了一点会玩玩具,如果有人抢我们的玩具,我们会大喊大叫并立即抢回来表达自己的愤怒;守护自己不受侵害是一切动物的本性,人也不会例外!而甄别情况并在一般情况下保持理性懂得克制不乱发作,才是教育的责任!
(4)教育教人示弱,但不是教人变成弱者;教育教人“理性”,但绝不是教人成为“懦夫”!犯错自有制度查处,犯罪自有法律严惩。如果违法违纪只能通过一场血腥的决斗甚至其他民间力量来解决的时候,我们的制度和法律就必须要做出修订了! “家风”和“校风”同样重要,必须让家长和学校站在同一个层面上,孩子面对校园暴力时才不会茫然无措。不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筑牢家庭教育的道德底线,筑牢成长教育的价值底线,他们迟早将会触碰社会规则国家法律的高压线。
一个孩子的成长不易,尤其是现在的孩子!发生在校园的学生欺凌已经在逐渐升级,而且越来越隐蔽!“校园暴力”其实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远不止我们常规理解上的“打架”,还有更具有伤害力的“社交欺凌”以及“网络欺凌”,它们表现为同学之间针对某个对象进行的隐私传播、小道消息甚至对对象的排斥和孤立。因为具备一定的隐蔽性,所以一般很少被老师和家长知晓,直到后来发现孩子突然性情大变,甚至出现厌学、抑郁倾向的时候,老师和家长往往才明白“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的危害。
只有“法律”保障,“家风”灌溉,“校风”维护,我们的孩子才能在一个对错分明、健康明亮的环境中成长。当前中国的教育饱受诟病,其实教育本身已经很不容易,毕竟“做的”总不如“看的”。家家都养孩子,都教孩子,就以为自己懂教育,除了题目真不会做,似乎其余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去指手画脚和评头论足,对此许多教育者早已经懒于去争辩了,所以,不说也罢!
关键词:
今天我们谈点教育的常态事件:孩子被别的同学欺负了,我们该怎么办?
(1)自家孩子被打了,面对这种情况,家长和老师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家长的第一感觉是心疼和愤怒,这是人之常情,不管是不是自家孩子错在先,毕竟打在孩子身,疼在父母心。老师的第一反应首先和父母相同,自己班学生被打,这其实跟自己的孩子被打没什么区别,(我见过很多次因为处理学生打架而导致两个班主任之间也闹得很不愉快的现象)但是,父母的心疼和愤怒可能会一直延续下去,老师就不能一直那么感性了。因为这种情况往往是教育的节点和拐点,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对被打的孩子,甚至对全班同学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看到过一些校园暴力事件后的读者评论,很多人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孩子,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你若不反击,下一次受欺负的还是你”!更有人评论“孩子,你为什么不打回去?就算打不赢,就算头破血流也不要像个孬种一样懦弱”……我能理解这些评论者的心情,在他们眼里,孩子受到了侵害,教育似乎已经变得苍白无力,唯有以牙还牙打回去,才能证明自己的孩子也不是好欺负的,才能找到些许尊严。换句话说,才能让他们自己心里也好受一些。可是,这样真的可以解决问题吗?
(2)那些会在校园里大打出手的孩子,要么是家庭跋扈教育的产物,要么是情绪驾驭的低能儿(其实一般也与家庭教育有关)。被欺负的孩子往往相对弱小,若勉强反击,最后引起的恐怕就不是“打架”这种性质的后果了。大家之所以认为孩子有必要即便拼得头破血流,也要为尊严一战,其实是在主观认识上首先就否定了其余所有潜在的解决办法!
想起一个很有趣的生活想象:农村里年轻人生完孩子就去了城里打工,孩子大多是爷爷奶奶带,刚会走路的孩子就是祖辈们的心尖肉。孩子蹒跚学步不小心摔了一跤,好多长辈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迅速抱起孩子,然后把孩子摔倒的地方狠狠跺几脚,嘴里还装作忿忿不平地骂几句,然后孩子马上就不哭了,似乎刚才摔痛的地方也不痛了一样!
“路怒症”一詞原产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现在是中国各种道路上的常见景象了:路上遇到一点不爽,立马胡乱变线、强行超车、闯黄灯、爆粗口……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普及,“路怒症”很快蔓延到了网络上,一言不合立马各辈祖宗、各种器官满屏飞!全社会充斥着暴戾之气:一场言语纠纷最终导致惨烈结局的“7.23”女童被摔案,因琐碎小事最终导致横尸两具的“11.16”案等等,一句粗鲁的玩笑,一个不友好的动作,就像被刺扎了一下,就像被狗咬了一口,难道马上歇斯底里:“我被狗咬了一口,我一定要咬回去!”
这样做肯定解恨,但是这肯定不是我们教育该做的事情!
(3)德国诗人歌德有一次在公园散步,经过一条只能一个人走的小道,迎面走来一个人说:“我从来不给蠢货让路!”歌德笑着说:“我刚好相反。”并且闪身一边让那人趾高气昂地过去了。朝阳区弱女子路遇抢劫,镇定示弱舍弃财务稳住劫匪,然后记住对方特征迅速报案,结果从案发到破案找回失物,前后不到一个小时。生活中总有些自以为是的傻瓜和欺软怕硬的孱头,他们是成长病态的产物。面对他们的狰狞病态,我们是该教育孩子血性一战,还是该让孩子保持克制,理智避险?
其实“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是从来都不需要人教会的,因为这是本能!今天我们不谈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只是从小我们就知道饿了会哭,用哭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大了一点会玩玩具,如果有人抢我们的玩具,我们会大喊大叫并立即抢回来表达自己的愤怒;守护自己不受侵害是一切动物的本性,人也不会例外!而甄别情况并在一般情况下保持理性懂得克制不乱发作,才是教育的责任!
(4)教育教人示弱,但不是教人变成弱者;教育教人“理性”,但绝不是教人成为“懦夫”!犯错自有制度查处,犯罪自有法律严惩。如果违法违纪只能通过一场血腥的决斗甚至其他民间力量来解决的时候,我们的制度和法律就必须要做出修订了! “家风”和“校风”同样重要,必须让家长和学校站在同一个层面上,孩子面对校园暴力时才不会茫然无措。不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筑牢家庭教育的道德底线,筑牢成长教育的价值底线,他们迟早将会触碰社会规则国家法律的高压线。
一个孩子的成长不易,尤其是现在的孩子!发生在校园的学生欺凌已经在逐渐升级,而且越来越隐蔽!“校园暴力”其实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远不止我们常规理解上的“打架”,还有更具有伤害力的“社交欺凌”以及“网络欺凌”,它们表现为同学之间针对某个对象进行的隐私传播、小道消息甚至对对象的排斥和孤立。因为具备一定的隐蔽性,所以一般很少被老师和家长知晓,直到后来发现孩子突然性情大变,甚至出现厌学、抑郁倾向的时候,老师和家长往往才明白“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的危害。
只有“法律”保障,“家风”灌溉,“校风”维护,我们的孩子才能在一个对错分明、健康明亮的环境中成长。当前中国的教育饱受诟病,其实教育本身已经很不容易,毕竟“做的”总不如“看的”。家家都养孩子,都教孩子,就以为自己懂教育,除了题目真不会做,似乎其余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去指手画脚和评头论足,对此许多教育者早已经懒于去争辩了,所以,不说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