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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分析了鸭兔图对哲学美学的有益启示,哲学方面主要为对感知与思维、感性与理性等问题的重新思考,美学方面主要为审美对象的构成及美感差异性问题。
【关键词】 鸭兔图;哲学美学启示;格式塔心理学
【中图分类号】B8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06-0062-02
鸭兔图是心理学家贾斯特罗在他的《心理学中的事实与虚构》中勾画出的一个模糊图形,它既可以看作是一只鸭子的头,也可以看作是一只兔子的头,两者都正确,但不能同时成立。这副亦鸭亦兔图引发众多学者思考,并在哲学美学等方面给予启示。
一、哲学方面的启示
同一副图,有人看作鸭子,有人看作兔子,或者有时看是鸭子,有时看是兔子。但不可能同时是鸭子和兔子。这是为什么?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由此区分了观察的两种类型—— “看”和“看作”,并提出了“视觉概念化”这一术语。维特根斯坦认为,当我们“看”时,得到的是视觉印象,这是有着正常感官感觉的人均可获得的关于事物的视觉形象,即“所得即所见”,它无须做出解释就能被人们理解。而当我们“看作”时,“所得”已非直接“所见”,而是有了“概念”的参与,此时的“看作”其实已是用概念在对视觉印象进行解释,这就是“视觉概念化”。
对于鸭兔图,我们“看”到的是那个模糊图形,然后你说“我把它看作一只鸭子”,他说“我把它看作一只兔子”。模糊图形是视觉印象,而“鸭子、兔子”却已是视觉概念化的表达。是鸭子是兔子都正确,问题在于角度不同。而此处的角度不仅仅意味着“看”的空间角度,更意味着主导“看”并先于“看”的那个“概念”。若从“鸭子”的概念出发去看,看到的就是鸭子,若从“兔子”的概念去看,看到的则是兔子。若从未见过鸭子或兔子,没有鸭子兔子的概念,则可能会把它看作其他物体。所以,若是看者有了争论,其实争论的实质并非事物本身或图形本身,而是其后的不同概念。维特根斯坦指出,概念思维与视觉形象已然相融,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联。
鸭兔图让哲人重新思考感知与思维的关系。古希腊哲人巴门尼德区分了知觉活动与理性活动,认为只有理性才能纠正感觉的错误,最后达到对真实的把握。柏拉图把与理性知识称为真正的知识,而与感性相关联的知识称为“意见”,连知识的资格都不具备。西方传统哲学坚持感性/理性的二元划分,并崇尚理性贬低感性,认为感性感官不可靠。感知由感官获取,思维则属于理性。感知是感知,思维是思维,二者地位与重要性不同,之间也似有明显沟裂。鸭兔图让现代哲人看到了感知与思维之间并不存在传统所言截然而显的界限。“视觉概念化”,“看作”的视觉形象已然含有了概念因素,是在概念主导下的视觉判断。
后来的心理学家阿恩海姆提出的“视知觉”“视觉思维”等理论,更是直接把“视觉”与“思维”连为一词。他的代表作《艺术与视知觉》《视觉思维》《走向艺术心理学》,从异于传统的角度重新思考视觉与思维的关系。阿恩海姆说,人们看到一种形象,就开始了抽象活动;而人们思考一个问题时,都有具体形象作为出发点或基础。视知觉绝非被动的“看”,而是“看”中有“思”。他指出,视觉意象已非世界的物理存在,已经具有了‘意义’。“思”在一开始就介入了“象”的存在,“象”与“思”已难分开。视知觉不仅仅包含视觉接收,还包含视觉认知;不仅仅是“看”,也是“思”。视知觉=看+象+思。视觉思维也可理解为“意象思维”或“审美直觉思维”。知觉尤其是视知觉,本身即具有思维功能。
这种观点重新发现了艺术中的理性,是对柏拉图为代表的传统哲学的反叛。柏拉图认为,艺术是影子的影子,與理性真理隔了三层,艺术展示虚幻,不能揭示真理。在柏拉图的世界,艺术及艺术家的地位远远低于哲学家。连荷马来到柏拉图的理想国,也只能洒几滴清水请他离开。
“视觉思维”观念的提出,既是理论的新发现,也是阿恩海姆试图弥合感性与理性、感知与思维、艺术与科学之间的裂缝之努力。他指出,艺术活动是理性活动的一种形式,知觉和思维结为一体;任何思维,尤其是创造性思维,都是通过“意象”进行的。
鸭兔图也有心理学方面的启示,那就是格式塔心理学原理——整体决定部分的性质,部分只有依存于整体才有意义。当我们将整体图形看作鸭子时,图形的局部才显示为鸭子扁长的嘴、鸭子的眼睛和鸭子的头部;而当我们将整体图形看作兔子时,扁长的鸭嘴就变成了兔子的长耳朵,眼睛也成为兔子的眼睛。不是鸭子的嘴、鸭子的眼睛和头部这些部分组合成了“鸭子”的整体形象,而是“鸭子”整体概念整体形象的先导使得我们将这里看作鸭嘴、那里看作鸭眼和鸭头。人的手之所以称为“手”并具有手的功能,是因为它在人的身上,健康完整的人的手才具有正常的手的功能和作用,否则,脱离了人体的独立的手其实已不能称之为手,因其已丧失了手之为手的功能。整体决定了部分的性质,而不是相反。
同时,整体也大于部分之和。嘴、眼睛和头部加起来并不一定就是鸭子,还要先有“鸭子”的概念。格式塔心理学家认为,在物理、生理与心理现象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三者是异质同型。人的心理现象是完整的格式塔,是完形,不能被人为地区分为零散的元素。格式塔心理学反对元素主义、机械主义和联结主义,其理论深深影响着心理学随后的发展。它认为人以及人的心理和行为均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而这一整体有着部分所没有的性质,所以心理学的研究应该以对整体的理解为出发点,以理解人及其心理和行为的本质为己任,以立足于整体的理解与分析为基本方法。格式塔心理学发现了人之心理有完形的功能,并总结出五种完形法则——图形—背景法则、接近法则、相似法则、闭合法则和连续法则。
二、美学方面的启示
不同的人面对同一副鸭兔图得出不同的结论。这给予美学方面有益的思考——审美对象的构成及主体感受的差异性问题。审美对象的构成问题也是追问“美是什么”的问题。西方美学家们提出过各种观点: (一)古典主义认为“美在物体形式”
古希腊人谈论美一般局限在造型艺术,认为美只关乎物体形式,主要呈现为整体与各部分的比例,如对称、平衡、整齐等。他们很少就诗和一般文学来谈论美的问题,因为觉得美要由感官直接感受,而文字描述的形象却是间接的。亚里士多德提出“美在于体积大小和秩序”,西塞罗认为美是“物体各部分的一种妥当的安排,配合到一种悦目的颜色上去”。启蒙运动时代的温克尔曼分析希腊造型艺术,指出其表现了最高的美的理想,即“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
(二)柏拉图认为“美是理念”
柏拉图提出理念论,认为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分有了美的理念,美的理念是美的事物的原因。美的理念是绝对永恒的,而美的事物则是相对短暂的。之后的黑格尔进一步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强调理念的同时也强调了理念必须在感性形式中显现出来,即理念与感性的结合呈现为美。
(三)英国经验主义认为“美=美感=快感”
英国经验主义关注的核心问题为认识论问题,思考“美是什么”时,他们将视角从客观世界和客体转到了认识主体的认识活动上。休谟的观点代表了经验主义,他认为,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里见出一种不同的美。“美是什么”其实是在问“美感是什么”,美的根源不在客体,而在主体,在主体的心里。让人愉悦的就是美的,使人产生快感的就是美的。所以美=美感=快感。
(四)俄国现实主义认为“美就是生活”
车尔尼雪夫斯基提出“美就是生活”,这是唯物主义命题,也是现实主义美学观。他强调艺术的本质就是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
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掀起了一场全国规模的美学大讨论。蔡仪認为美是客观存在,吕莹认为美是观念,而朱光潜先生提出主客观统一的命题,认为“美既不在物,又不在心”,而在心物之间的关系中。美是形象的直觉,“形象”涉及物的方面,“直觉”涉及心的方面。只有当审美主体用“直觉”的方式而不是知觉和概念的方式,去观照物的形象/形式而不是其成因、内容、价值等方面时,二者的连接才是审美活动的进行,美也才由此产生。朱光潜先生指出,物与“物的形象”具有不同的性质特征。“物的形象”而不是物本身才是审美活动中的对象。而“物的形象”其实就是物被“看作”的形象,正如鸭兔图中图形本身与“看作”的结果不同一样。
主体感受的差异性问题即美感的差异性问题。不同主体面对同一副鸭兔图,得出不同的结论,或为鸭或为兔——这在美学领域,即为美感差异性。对此,不同学者有不同的思考与归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美感差异性是由人感知的对象不同而引起。他把美感差异性归因于客体对象。法国笛卡儿认为人的观念回忆和判断均存在差异,故面对同一事物时会产生不同的美感。法国狄德罗认为人的性格、情绪、知识、经验、判断力和审美角度等都存在差异,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因而美感也就不同。
维特根斯坦归因于生活形式的不同。生活形式是特定时代、特定文化背景下人们所共有的行为方式。我们观察事物的过程,同时也是赋予这个事物意义的过程。赋予的意义不同,事物开显出来的景象面目就会大相径庭。我们观察时,期望也在起作用。而期望的基础常常是过往的经验,这些经验又与人所接受的文化和教育有关,它们都是人类的生活形式。
美感差异性也即“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读者心中的哈姆雷特常常带着读者各自的烙印。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
[2]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滕守尧,朱疆源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3]荷加斯.美的分析[M].杨成寅译.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7.
作者简介:
袁春红(1970-),女,侗族,生于籍贯贵州天柱,文艺学硕士,云南民族大学文传学院副教授,从事文艺学教学与研究。
【关键词】 鸭兔图;哲学美学启示;格式塔心理学
【中图分类号】B8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06-0062-02
鸭兔图是心理学家贾斯特罗在他的《心理学中的事实与虚构》中勾画出的一个模糊图形,它既可以看作是一只鸭子的头,也可以看作是一只兔子的头,两者都正确,但不能同时成立。这副亦鸭亦兔图引发众多学者思考,并在哲学美学等方面给予启示。
一、哲学方面的启示
同一副图,有人看作鸭子,有人看作兔子,或者有时看是鸭子,有时看是兔子。但不可能同时是鸭子和兔子。这是为什么?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由此区分了观察的两种类型—— “看”和“看作”,并提出了“视觉概念化”这一术语。维特根斯坦认为,当我们“看”时,得到的是视觉印象,这是有着正常感官感觉的人均可获得的关于事物的视觉形象,即“所得即所见”,它无须做出解释就能被人们理解。而当我们“看作”时,“所得”已非直接“所见”,而是有了“概念”的参与,此时的“看作”其实已是用概念在对视觉印象进行解释,这就是“视觉概念化”。
对于鸭兔图,我们“看”到的是那个模糊图形,然后你说“我把它看作一只鸭子”,他说“我把它看作一只兔子”。模糊图形是视觉印象,而“鸭子、兔子”却已是视觉概念化的表达。是鸭子是兔子都正确,问题在于角度不同。而此处的角度不仅仅意味着“看”的空间角度,更意味着主导“看”并先于“看”的那个“概念”。若从“鸭子”的概念出发去看,看到的就是鸭子,若从“兔子”的概念去看,看到的则是兔子。若从未见过鸭子或兔子,没有鸭子兔子的概念,则可能会把它看作其他物体。所以,若是看者有了争论,其实争论的实质并非事物本身或图形本身,而是其后的不同概念。维特根斯坦指出,概念思维与视觉形象已然相融,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联。
鸭兔图让哲人重新思考感知与思维的关系。古希腊哲人巴门尼德区分了知觉活动与理性活动,认为只有理性才能纠正感觉的错误,最后达到对真实的把握。柏拉图把与理性知识称为真正的知识,而与感性相关联的知识称为“意见”,连知识的资格都不具备。西方传统哲学坚持感性/理性的二元划分,并崇尚理性贬低感性,认为感性感官不可靠。感知由感官获取,思维则属于理性。感知是感知,思维是思维,二者地位与重要性不同,之间也似有明显沟裂。鸭兔图让现代哲人看到了感知与思维之间并不存在传统所言截然而显的界限。“视觉概念化”,“看作”的视觉形象已然含有了概念因素,是在概念主导下的视觉判断。
后来的心理学家阿恩海姆提出的“视知觉”“视觉思维”等理论,更是直接把“视觉”与“思维”连为一词。他的代表作《艺术与视知觉》《视觉思维》《走向艺术心理学》,从异于传统的角度重新思考视觉与思维的关系。阿恩海姆说,人们看到一种形象,就开始了抽象活动;而人们思考一个问题时,都有具体形象作为出发点或基础。视知觉绝非被动的“看”,而是“看”中有“思”。他指出,视觉意象已非世界的物理存在,已经具有了‘意义’。“思”在一开始就介入了“象”的存在,“象”与“思”已难分开。视知觉不仅仅包含视觉接收,还包含视觉认知;不仅仅是“看”,也是“思”。视知觉=看+象+思。视觉思维也可理解为“意象思维”或“审美直觉思维”。知觉尤其是视知觉,本身即具有思维功能。
这种观点重新发现了艺术中的理性,是对柏拉图为代表的传统哲学的反叛。柏拉图认为,艺术是影子的影子,與理性真理隔了三层,艺术展示虚幻,不能揭示真理。在柏拉图的世界,艺术及艺术家的地位远远低于哲学家。连荷马来到柏拉图的理想国,也只能洒几滴清水请他离开。
“视觉思维”观念的提出,既是理论的新发现,也是阿恩海姆试图弥合感性与理性、感知与思维、艺术与科学之间的裂缝之努力。他指出,艺术活动是理性活动的一种形式,知觉和思维结为一体;任何思维,尤其是创造性思维,都是通过“意象”进行的。
鸭兔图也有心理学方面的启示,那就是格式塔心理学原理——整体决定部分的性质,部分只有依存于整体才有意义。当我们将整体图形看作鸭子时,图形的局部才显示为鸭子扁长的嘴、鸭子的眼睛和鸭子的头部;而当我们将整体图形看作兔子时,扁长的鸭嘴就变成了兔子的长耳朵,眼睛也成为兔子的眼睛。不是鸭子的嘴、鸭子的眼睛和头部这些部分组合成了“鸭子”的整体形象,而是“鸭子”整体概念整体形象的先导使得我们将这里看作鸭嘴、那里看作鸭眼和鸭头。人的手之所以称为“手”并具有手的功能,是因为它在人的身上,健康完整的人的手才具有正常的手的功能和作用,否则,脱离了人体的独立的手其实已不能称之为手,因其已丧失了手之为手的功能。整体决定了部分的性质,而不是相反。
同时,整体也大于部分之和。嘴、眼睛和头部加起来并不一定就是鸭子,还要先有“鸭子”的概念。格式塔心理学家认为,在物理、生理与心理现象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三者是异质同型。人的心理现象是完整的格式塔,是完形,不能被人为地区分为零散的元素。格式塔心理学反对元素主义、机械主义和联结主义,其理论深深影响着心理学随后的发展。它认为人以及人的心理和行为均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而这一整体有着部分所没有的性质,所以心理学的研究应该以对整体的理解为出发点,以理解人及其心理和行为的本质为己任,以立足于整体的理解与分析为基本方法。格式塔心理学发现了人之心理有完形的功能,并总结出五种完形法则——图形—背景法则、接近法则、相似法则、闭合法则和连续法则。
二、美学方面的启示
不同的人面对同一副鸭兔图得出不同的结论。这给予美学方面有益的思考——审美对象的构成及主体感受的差异性问题。审美对象的构成问题也是追问“美是什么”的问题。西方美学家们提出过各种观点: (一)古典主义认为“美在物体形式”
古希腊人谈论美一般局限在造型艺术,认为美只关乎物体形式,主要呈现为整体与各部分的比例,如对称、平衡、整齐等。他们很少就诗和一般文学来谈论美的问题,因为觉得美要由感官直接感受,而文字描述的形象却是间接的。亚里士多德提出“美在于体积大小和秩序”,西塞罗认为美是“物体各部分的一种妥当的安排,配合到一种悦目的颜色上去”。启蒙运动时代的温克尔曼分析希腊造型艺术,指出其表现了最高的美的理想,即“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
(二)柏拉图认为“美是理念”
柏拉图提出理念论,认为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分有了美的理念,美的理念是美的事物的原因。美的理念是绝对永恒的,而美的事物则是相对短暂的。之后的黑格尔进一步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强调理念的同时也强调了理念必须在感性形式中显现出来,即理念与感性的结合呈现为美。
(三)英国经验主义认为“美=美感=快感”
英国经验主义关注的核心问题为认识论问题,思考“美是什么”时,他们将视角从客观世界和客体转到了认识主体的认识活动上。休谟的观点代表了经验主义,他认为,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里见出一种不同的美。“美是什么”其实是在问“美感是什么”,美的根源不在客体,而在主体,在主体的心里。让人愉悦的就是美的,使人产生快感的就是美的。所以美=美感=快感。
(四)俄国现实主义认为“美就是生活”
车尔尼雪夫斯基提出“美就是生活”,这是唯物主义命题,也是现实主义美学观。他强调艺术的本质就是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
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掀起了一场全国规模的美学大讨论。蔡仪認为美是客观存在,吕莹认为美是观念,而朱光潜先生提出主客观统一的命题,认为“美既不在物,又不在心”,而在心物之间的关系中。美是形象的直觉,“形象”涉及物的方面,“直觉”涉及心的方面。只有当审美主体用“直觉”的方式而不是知觉和概念的方式,去观照物的形象/形式而不是其成因、内容、价值等方面时,二者的连接才是审美活动的进行,美也才由此产生。朱光潜先生指出,物与“物的形象”具有不同的性质特征。“物的形象”而不是物本身才是审美活动中的对象。而“物的形象”其实就是物被“看作”的形象,正如鸭兔图中图形本身与“看作”的结果不同一样。
主体感受的差异性问题即美感的差异性问题。不同主体面对同一副鸭兔图,得出不同的结论,或为鸭或为兔——这在美学领域,即为美感差异性。对此,不同学者有不同的思考与归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美感差异性是由人感知的对象不同而引起。他把美感差异性归因于客体对象。法国笛卡儿认为人的观念回忆和判断均存在差异,故面对同一事物时会产生不同的美感。法国狄德罗认为人的性格、情绪、知识、经验、判断力和审美角度等都存在差异,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因而美感也就不同。
维特根斯坦归因于生活形式的不同。生活形式是特定时代、特定文化背景下人们所共有的行为方式。我们观察事物的过程,同时也是赋予这个事物意义的过程。赋予的意义不同,事物开显出来的景象面目就会大相径庭。我们观察时,期望也在起作用。而期望的基础常常是过往的经验,这些经验又与人所接受的文化和教育有关,它们都是人类的生活形式。
美感差异性也即“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读者心中的哈姆雷特常常带着读者各自的烙印。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
[2]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滕守尧,朱疆源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3]荷加斯.美的分析[M].杨成寅译.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7.
作者简介:
袁春红(1970-),女,侗族,生于籍贯贵州天柱,文艺学硕士,云南民族大学文传学院副教授,从事文艺学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