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父亲腻在茶几一边,赤足且衬衣敞开,显得满不在乎的样子。母亲倒是从始至终都坐得一本正经,我佩服的是她居然还穿着她的职业护士装,应该是还没来得及脱下来洗换吧。她偶尔瞥一眼父亲,那眼神复杂,充满着仇恨、不屑、厌恶,甚至我还感觉到她居高临下的一丝丝怜悯。他们从中午吵到现在,母亲用她一贯的轻声细语,但步步紧逼,分毫不让。父亲虽然嗓门大,但实际上已是强弩之末,最后在母亲的坚持下,每一项财产分割,他都不得不妥协。令我十分不解的是,在关于我的归属问题上,父亲居然果断得令人吃惊,甚至是不容母亲置辩。
父亲说:“阿弟必须归我。”
我坐在电脑前看电影,父亲的声音盖过了电影里的枪击声,眼角的余光让我感觉到母亲抬头朝我看了一眼,我想母亲在这个关键时刻应该会说不。但我想错了。母亲仍然是轻描淡写地一字一个字地说:
“王、国、华,你、确、定、吗?”
我见父亲坐直身子,双手抹了一把脸,他的嘴唇干巴巴的,他用舌头舔了舔,咂巴了两下,我知道他又要说话了。
果然,父亲又说:“没得商量!”
我关了电脑,不看了,我已经看了差不多一整天。从动画片,看到抗战片,看得我两眼发青光了。我望着窗外灰塌塌的夕阳,感到十分虚疲。我闭着眼,静听着客厅里的一举一动。此刻,他们都安静了下来。大概也已经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了吧,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
在此之前,我在清风街已混了两年。两年来,我没有加入任何组织,包括清风街最臭名昭著的蟹仔帮。我不屑加入这些组织,同时也固执地认为,那些古代的大侠,无一不是孤独的。我这么说,并不代表我多么向往古代那些大侠,恰好相反,我觉得他们都是一群孤独的蠢材。事实上,我的孤独是因为我一直没找到臭味相投的搭档而已。天龙帮的死蛇苟曾经和我有过一段交往,为人也颇为有些傻气,是我喜欢的那类人。可惜,我实在忍受不了他身上那股浓烈的香水味,加上他喜欢频繁地换女朋友,每换一次女朋友都要在我面前不厌其烦地炫耀他的性能力,甚至数说女人们的种种不是。我个人在性取向上是正常的,对女人从来不存在任何偏见。直到死蛇苟甩了我表妹之后,我才意识到,我把表妹介绍给他是多么愚蠢的选择,这等同于把一只小白羊直接送到狼的嘴里。
表妹被死蛇苟甩了的第二天,她找到我,在我面前,她不哭不闹地跟我一一列举了死蛇苟身上的诸多优点,其中有一条优点是,死蛇苟懂得不少成语。最后表妹心有不甘地说:“我们分手了,我们一共爽了四个星期零三天零两个小时零一分零九秒。”我对他们的分手丝毫不感到意外。我诧异的是,表妹在我面前竟用了“爽”字,她甚至把爽准确到分和秒。
开始我并没有往细里想,表妹离开之后,我才越想越气愤。这个死蛇苟,凭什么?!我怒气冲冲地直接到清风大街青龙帮的大本营找到死蛇苟,丢给他一句话就离开了。我的原话是这样:“死蛇苟,我、们、不、共、戴、天!”我头也不回地走出来,死蛇苟追出门口,问我什么意思,我回头轻蔑一笑,也不解释,就回来了。我觉得这样特别解气。
当晚我还亲自下厨,炒了四个菜,等父亲和母亲回来一起吃饭。结果我坚持等到十二点,他们还是没有回来。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最后,我饿着肚子把所有的菜全倒进垃圾桶里,这是喂狗的,我不能吃。然后我开始煮开水泡速食面。这个过程,我发现一个很严肃的事实,速食面和毒品一样容易上瘾!
父亲和母亲还没有最后签字,父亲和我就从幸福居搬了出来。我们搬走那天,父亲特意交代我,电脑不用搬。父亲的话让我觉得十分可笑。父亲说:“阿弟,我们迟早还要搬回来咯。”我什么也没说,也懒得和父亲这个败家狗说话。败家狗是母亲的口头禅,虽然刻薄了点,但也不无道理。母亲说过,这么多年,父亲败过的钱,足够我们一辈子花了。我拎了自己的衣服就下楼去。我在楼下足足等了半个小时,父亲才下来。我猜想父亲在临别之际和母亲还有一场口角,又或者搞一个分别仪式?不得而知。不过父亲拖着大皮箱下楼时,面色铁青,一言不发地直接上了网约出租车。
我们又住到十年前住过的城中村里。为了省钱,父亲只租了一房一厅。他在房里摆了一张双层床,他自己睡下床,意思很明显,上床是留给我的。我拒绝和他睡一个房间,我把客厅的沙发当成我的床。
住到城中村来,我并不怪父亲,因为我知道他现在的经济能力。事实上,他没有把我扔给母亲,已经算得上是伟大了。现在“伟大”这个词用得过于泛滥,不过这一次用在我父亲身上,再滥也要用一次的,在这个时代,他刚好配得上。他对我睡沙发似乎也毫不在意,可能这样或多或少地,也给他自己带来一点方便吧。我没有统计过,搬到城中村三个多月来,父親一共带过几次女人回来。他是老窦(父亲之意),他带不带女人回来,带什么女人回来,我是管不着的。尽管父亲很小心,每次带女人回来,都是选择在三更半夜,他以为我不知道,但他忽略了这些城中村的房子隔音问题了。女人的大呼小叫,能把死猪都吵醒,何况我呢。一般情况下,我醒过来便静悄悄地爬起来,静悄悄地出门。我在深夜的清风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荡游。
时值初秋,月朗星稀,清冷的大街偶有早起的生意人,踩着三轮车满载着一车货物吱吱呀呀地从我身边响过去。我跟着三轮车一路走过去,直走到三岔路口,三轮车折向崇德街,往市场的方向去。我掉过头,跟上另一辆反方向的三轮车又一路走回来。有时,看到车速太慢,我便在后面帮忙推一把,于是听到前头一句:“谢谢了,后生仔。”几个来回,便觉得那一句谢谢十分无趣,顺手从地上捡起几块石头,以精准的手法把临街二楼的几扇玻璃窗击碎,然后以最快的速度逃回来。咒骂声远远地隔空传过来,但此时,我已离家很近了。
回到家楼下,突然有个女人一跛一跛地从楼上下来。谁家主妇会这么早去买菜?我十分怀疑这女人就是父亲带回来的。在擦身而过时,我冲口问了一句:“你认识王国华?”
女人停了下来,回过头来捊了捊刘海前的长发,惺松着睡眼斜了我一眼,说:“你也知道王国华?”我故意夸大其词:“在我们这里,谁不认识王国华啊。” 女人说:“哦,名人啊,犀利,果然犀利!”
女人说这话时,是一脸满足的表情,说完也不管我,一跛一跛地像只母鸭一样走过去。我目送她消失在拐角,心里还在琢磨女人刚才说的那句话,她居然说王国华犀利。她是指哪方面犀利?
为了证实那女人就是父亲带回来的,我回家后一直没有睡,开了电视看英超。日上三竿时,父亲终于起床了。趁他上洗手间时,我到房里看了看,女人果然早就不在了。洗手间的门没关,父亲坐在马桶上一边拉屎一边刷牙。我直接进来洗脸,我一边洗脸一边问父亲:“你中意跛脚的?”父亲停止手上动作,他瞪了我一眼说:“细路仔,勿多事。”我把牙刷扔到垃圾桶里,丢下一句“犀利,连跛脚的也不放过”,便走出门来。我不给父亲骂我的机会。
我在外面逛了一个上午,中午回家时,父亲坐在饭桌前吃快食面。父亲的吃相有些狼狈,大概是饿瓷了。父亲似乎并不介意我上午的冒犯,问我要不要也来一碗。我挑战似的说:“我不跟败家狗一起吃。”父亲抬头刺了我一眼,还是没有发火。我就在等他暴跳如雷起来,但父亲脾气居然变好了,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阿弟,我帮你找了个好玩的工作。”
在此之前,父亲就帮我找了好几个工作,但皆不合我意,不是做保安就是做消防员什么的,我连见工都懒得去。这回,我也不奢望父亲能帮我找到什么好工作。我笑了笑说:“败家狗,你真指望我养老啊?”父亲一边吃面一边点点头算是回答。我说:“你打错如意算盘了。”
父亲终于吃完碗里的面,打了个饱嗝,慢条斯理地说:“阿弟,你猜猜?要是猜中是什么工作,老窦我今日请你食牛腩粉。”老实说,好久没吃过清风街的九叔牛腩粉了。还真有点馋了,据说,九叔牛腩粉都申请非遗了。有人说九叔牛腩粉的秘诀就在于快食面的酱料,那是一种可以持久上瘾的东西。即便上瘾了,我也不能这么容易给父亲看穿。我言不由衷地说:“九叔身上长年累月都是一股牛臊味,我避之唯恐不及。”父亲突然惊叫了一声,像发现什么新大陆一样上上下下将我打量了一通,然后说:“阿弟,你都识使用成语了,好,好,好啊,我仔识晓成语了!”我脸不红心不跳地顶牛了一句:“唯恐不及是成语吗?不过我败家的本领比你强那么一点点。”父亲脸上红了一块,想笑,却硬生生地把笑容收了回去说:“好,好,长江后江推前浪嘛,是我的种就不会差到哪里去。言归正传吧,想不想知道我给你介绍的这份好玩工作?”
“随便吧。”
我丢下一句,便去泡快食面。
父亲倒是不着急,他等我泡好面,也坐到沙发上,这才告诉我,说是在风流底粤剧团帮我找到了一份打杂的工作。讲实话吧,我从来没看过粤剧。印象中,只有在电视中偶尔瞄过一眼,也仅仅是瞄过一眼而已。这种所谓的传统艺术,都差不多要绝种了,能有多好玩呢。父亲肯定以为我不会去。他有些讨好地把头伸到我的眼皮底下,问我这工作好不好玩。我一边吃面一边问:
“打杂就是演家丁和喽啰?”
父亲说:“差不多吧,不过比演喽啰之类闲多了。”
我斩钉截铁地说:“不、好、玩!”
父亲立刻蔫了,但又心有不甘地问了一句:“去不去?”
我故意不理他,专心食我的面。耳边听到父亲叹了一口气,大概是失望到屋顶了。我偷瞄了一眼父亲,父亲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十分可笑。我觉得演戏一定要有反转,这样才更有趣。我吃完面拍了拍父亲的肩头说:
“败家狗呀,我决定养你,我去。”
父亲怔了半晌,似乎不相信,又问了一句:“你真去?”
我说:“我都是识用成语的人了,大丈夫一言既出,死马难追哈。”
说完,我收拾好碗筷,便准备出门找死蛇苟,我想问问他,到底有什么本事让我表妹爽到这等程度。但还没有出门就给父亲拉住了。他要趁热打铁,带我去见工。其实,我这个人并不爱讲大话,我是真的想以后负起赡养父亲的责任,所以,我跟父亲去见了工,并轻而易举地进了风流底粤剧团。
说起粤剧团,我小时候曾听我母亲讲过。据说母亲年轻时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个粤剧花旦,然后代表风流底到省城演出。可惜这个梦想只能是个梦想,现在母亲连粤剧都不看了。平日里她除了上班,最大的兴趣就是炒股。她现在唯一的梦想比马云更可耻:希望有生之年能和股神巴菲特一起吃顿晚饭,哪怕是最简单的一顿晚饭。
我已完全不记得粤剧团的模样了,只记得粤剧团在城西,隐藏在高楼林立的热闹老城区之中。父亲带我去见工时,我这才发现,粤剧团原来就在少年宫的左边,它的右边是图书馆,对过马路便是风流底第一人民医院,是我母亲上班的地方。
我第一次上班,居然还坐错了车。后来找了一辆出租三轮摩托车,七拐八拐的差点没把我给卖了。下车时我发现司机居然是个少了一条腿的残疾人。我对残疾人向来没有歧视,在风流底的残疾人似乎也特别多,他们大多数开出租三轮车为生。我想,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走投無路了,就打断自己的一条腿,去开三轮出租车,这营生也挺不错的,至少交警不会查他们非法营运。
现在的粤剧团早已没有了往日的辉煌,衰败得不像样子了。唯一的一间办公室在文化馆的二楼,演员们是不用上班的,整个办公室好像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在有一搭没一搭地上着班。化妆间堆满了戏服和杂物,部分杂物还堆到过道上来。一辆老旧的东风卡车停在文化馆大院的门口,这是剧团外出演戏时唯一的交通工具。大概是太长时间不开了,卡车的灰尘比花旦脸上的脂粉还厚,真要让我清洗起来,只怕要花上一个礼拜。我名为粤剧团的打杂,事实上跟演戏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是粤剧团的一名保安,只是人家保安有制服,我没有。还有一点,别的保安大多要站岗,也即是守门口,我不用,因为粤剧团没有大门要守。我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上班就是在文化馆里瞎转悠,大多数时间是到文化馆一楼的游戏室打游戏,下班时间一到,马上走人。偶尔剧团在戏院演出,我就帮忙抬东西,如此而已,工作是轻松得不能再轻松了。
我到剧团上班一个月有余了,父亲来看过我两次。前一次,我没搭理他。他大概觉得面子有点过不去,跑到剧团办公室里吹大牛。我想,他无非是想告诉人家,他的仔,现在本事大了,识用成语了。第二次,父亲来了直接就到了办公室,我在门外老远就听到他高谈阔论的声音。其实办公室现在里面只有一个人,我猜测极可能就是那个女的,否则父亲不会那么来劲。 我的猜测果然没有错,真是个女的。不过,打破我的脑袋也想不到的是,办公室里这个女人赫然就是上次父亲带回来的那个跛脚女人。我深吸了一口气,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若无其事地走到父亲面前,打了个响指,然后用十分拗口的普通话跟他说:“大佬,犀利啊,泡妞泡到粤剧团来了。”
父亲听我叫他大佬,愣了一下,马上朝我眨了眨眼说:
“细路仔,勿多事。”
女人坐在转椅上,也不起来,双手一撑,转椅一下子转到我面前来。这时,我才认真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个把我父亲迷得七荤八素的女人。不得不说,这女人的皮肤真好。她这个年纪,我猜也将近四十了吧,皮肤居然还那么白嫩,那种白绝对是天生的,她素面朝天,一张脸可以说是白得发光。唯一有变化的是,第一次见她,我依稀记得她留的是一頭波浪式的长发,今天却变成了齐耳短发。
“靓仔呀,我中意。”女人的声音有些沙哑,但沙哑中不乏磁性,让人想入非非。女人伸手捏了一把我的下巴又说:
“靓仔,你老窦系边个?”
“王国华。”
“王国华系边个老窦?”
“我的。”
“你系边个老窦?”
“王国华。”
“哈——哈!”
女人沙哑的笑声在办公室里回荡。女人把椅子转到父亲那边说:
“王国华,真系你的种啊?”
父亲嘿嘿笑了两声,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朝我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样要赶我走。这个时候,我知道一定要给父亲留个台阶,我已经走到门口了,女人的声音在我身后又响了起来:
“靓仔,晚上炒好菜,我到你屋企食饭啊。”
这一次,我居然答应了她,我说:“没问题,我番屋企做饭先。”我并不是随便说的,我掉头就下楼回家,我一刻也不想在办公室里停留。在回家的路上我去了菜市场,买了一斤排骨、三十块钱的河虾、四块豆腐、一把青菜。其实,我虽然脑子不像父亲那么灵光,但做菜还是有两下子的,河虾白灼,豆腐香煎,蒜香排骨,盐水青菜,这些家常小菜,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在把握时间上,我特意等到剧团下班后二十分钟才做最后一道菜,就是白灼河虾。我算准时间了,那女人腿脚不灵便,她若真过来吃饭,下了公交车后,肯定走路没我那么快,至少还要十分钟才能到我家里来。
我万万没有想到,父亲竟然带着那女人坐三轮摩托车回来,比我预想的时间早了足足十分钟,搞得我有些措手不及。我的第三道菜蒜香排骨刚刚做好,父亲就带着女人推门而入了。我终于明白,母亲为什么总是叫父亲作败家狗了。很明显,坐公交回来,比坐三轮摩托车要便宜二十多块吧。二十块可以买好几把青菜了。真是败家啊。更败家的是,父亲居然还从外面打包了一只烧鸡回来。父亲大概没有想到,我还真的在家里做饭!父亲欢喜得像只烧鸭,连连叫了几声好,笑得头顶冒烟了,他把烧鸡放到案板上,开始动手撕鸡。我正眼也没看他,只是专心在做我的白灼河虾,这个过程,我骂了一句:“败家狗!”
父亲的心情显然很是不错,一点也不介意我骂他,笑眯眯的,嘴里还哼着什么歌:炒地皮炒股票不如炒女人的脸蛋,吃烧鸡吃佛跳墙不如吃女人的奶子哎……父亲用满是鸡油的左手摸了一把我头说:“好,好,好。我仔识事了。好啊。”我又骂了一句败家狗。父亲还是没有说我,甚至还朝我扮了个鬼脸小声说:“阿弟,你阿芳姨中意食烧鸡哦。”
原来那女人叫阿芳。阿芳姨,阿芳姨的,败家狗叫得真是够亲热呀。我差点就把白灼好的河虾倒进垃圾桶了。最后我忍住没有倒,还把做好的菜一一端到饭桌上,也不跟父亲打招呼就径直出门了。我不是生烧鸡的气。真的不是。烧鸡嘛,我也中意食,但不能和败家狗一起食。我想去医院找母亲,这个时候,不知为何,忽然十分想念母亲,她平时并不怎么关心我,可能是觉得我不像别的孩子那样聪明吧,现在我不介意了,总之一句,我是结结实实地想母亲了。出门时,我才发现满手是油,想回家洗一洗,走到门口,听到阿芳在称赞我炒的菜好食,顿时觉得没意思,搞得我回来就像是为了听她称赞一样,谁要她称赞呢,我炒的菜都是喂狗的呀。
我在去医院找母亲的路上碰到了死蛇苟。一段时间没见,死蛇苟居然全身上下焕然一新,竟穿了一身笔挺的西装,外加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走起路来俨然一副白领的样子。可恶的是,我和死蛇苟明明是迎面而行,他偏偏连招呼也不打,还旁若无人地走他的路。我四周围看了一眼,发现街灯都亮了,已经是初冬时节了,但南国的天气还是没有一丝寒意,马路上行人稀少,两条发情的野狗公然在大街上交配,真是不知羞耻。我轻叹一口气,感觉世界真是太龌龊了。这样的日子除了打架还可以干啥呢?
我本来是准备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就给死蛇苟一个下马威,但转念一想,这手段太卑鄙了,那是街边烂仔们下三滥的做法,不是正人君子所为。我要拉开架势光明正大地跟他打一架。当我拦住死蛇苟并一再说明今天要跟打一架时,死蛇苟见是我,他的表情十分惊讶,完全不相信我要跟他打架。
“打架?点解?”
我想了想,说:“好个赵元松,你大概已经忘记我表妹了吧?”
死蛇苟突然爆出一阵长笑,两只老虎牙向外凸出,十分难看。我很有耐心地等他笑完,我已经拉开了架势,随时迎战了。死蛇苟却一把揽住我的肩说:“阿弟,我们就快成亲戚了,仲打架!八字佬讲春节日子最靓,我们打算就在春节摆酒,具体时间和地点,到时再定。我老窦讲,要在风流底最好的酒店举行婚礼,请五十辆清一色的保时捷婚车!阿弟你这个大媒人必须到场啊!”
“你……你……你和我表妹又和好了?”我结结巴巴起来。
“仲使讲?”
死蛇苟和我分手前,还十分慷慨地丢给我两包芙蓉王香烟。尽管我不吸烟,我还是领下了。我望着死蛇苟春风得意的背影,一时竟不知是何滋味。我敢肯定,死蛇苟又在给我表妹喂蜜糖了。我表妹对感情上的事谈不上有多专一,但决不是什么水性杨花的人,哪里经得起死蛇苟的糖衣炮弹呢。他们和好本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我就是心里不舒服,感觉是我自己吃了个哑巴亏一般难受。我原本是准备去找母亲的,被死蛇苟这么一搞,突然觉得没劲。我找母亲干吗呀?我又没傻。还是想一想,即将到来的春节,以及春节死蛇苟和表妹的喜酒吧。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这些事,我可能真的就能吃上他们的喜酒。顺便说一句,死蛇苟的学名叫苟正明。这名字应该不假,反正是他给我的结婚喜帖上写的名字。当时,我正打了两份快餐在往医院赶,死蛇苟的一个马仔给我打来电话,说要送请帖来,我没好气地叫他直接送到人民医院来。我才放下电话,我表妹的电话又来了,估计是死蛇苟的马仔给她讲了。表妹颇为关心地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我说我的腿给人打断了,现在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叫她给我准备一辆残疾人用的三轮摩托车。我不等表妹多说就挂了电话。
我前脚刚到医院的大门口,表妹跟着就到了。她在门口遇到我,气得把喜帖直接拍到我脸上来,还不解气,又朝我屁股上猛踢了一脚才罢休。当她知道我是给父亲送快餐时,她又急了:
“难道是你老窦断脚了?”
我不置可否地说:“可能吧。”
其实我心里也是七上八下,不知道到底父亲什么情况。在見到父亲时,才放下心来。原来不是父亲有病,是败家狗的阿芳姨病了,父亲是来照顾阿芳姨的。看父亲紧张的样子,真看不出来,败家狗倒还是有几分情义。至于阿芳得了什么病,我一概不问,丢下快餐扭头就走,我一分钟也不想在病房里停留。表妹见我走出来,匆匆跟父亲打过招呼,也跟着出来。
我们一前一后默不作声地走出医院的大门口。我放慢了脚步,表妹追上来,走到我前头,很突然地丢给我一句:“风流底的男人没一个好嘢!”
我跟着接了一句:“你知道得太晚了,只怕你的死蛇苟亦唔系好嘢!”
表妹咬牙切齿地说:“包括你。”
什么意思?我又没惹她。不过我肯定也不是什么好嘢,也不想成为人家口中的好嘢。回家之后,我立马就把表妹的微信给拉黑了。接着,我没有来由地病了一个星期,整日整夜地咳嗽,咳到气若游丝,眼冒金星,浑身酸痛无力,以为就此要去见科比了。
人的一生,想来也没什么意思,任你富甲天下又如何?像科比那样的明星,也一样说没就没了。我上不了班,也不煮饭吃,饿了就叫外卖,看谁都不顺眼,连送外卖的也一样不顺眼,全世界原本就欠我一个道歉。
父亲忙于照顾他的阿芳姨,根本就没有回过家,大概他忘记自己还有个傻仔了。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无意中找到一根父亲风光时用过的高尔夫球棒,想也没想,照着我的左小腿就狠命敲了一棍。我的原意是准备做个残疾人,从此就靠开出租三轮摩托车为生。我没想到我的小腿生生受了这一棍,竟还没有断。巨大的疼痛掩盖了我身上所有的酸痛,我精神为之一振,出了一身汗,倒是轻松不少。真没想到,高尔夫球棒也是可以治病。我试着又敲了几棍,病居然奇迹般好了起来。唯一不雅的是,小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好几个月才消失。
在我生病期间,母亲其实打过电话来,我没有接,也不回她电话。后来她微信我,但不是问我病情,估计她不知道我生病,又或者我根本就不值得她关心。她只在微信中冷冷地问了我一句:
“阿弟,那个秃头什么来头?”
什么秃头?什么意思?神经病!难怪父亲要跟她离婚。活该。我没有理会母亲。反正我的病已经好了,既然腿还没有断,我得上班了。
我刚到剧团瞎转了两圈,团长就找到我,说明天要下乡演出,要我帮忙清洗一下卡车。团长用手捊了捊头上仅有的一小撮头发,掩饰不住兴奋说:“大家比心机啊,机会难得啊,演好了,大家有肥年过呀。”
望着团长光秃秃的头顶,我心里打了个突:莫非母亲说的秃头竟是团长?父亲不会跟他有什么瓜葛吧?在乡下演出的那几天里,我多留了个心眼,不料却发现团长跟一个演丫环的年轻女演员搞暧昧。两人在后台,隔着几米远的距离,相互发微信聊天,偶尔还冲着对方会心一笑。老话讲得真是没错,饱暖思淫欲。我越看就越是索然无味。
从乡下回来后,我第一件事就是给团长发了一张图片,图片上是一头老牛,正悠闲地在田埂上吃着嫩草。我发现秃顶的人都特别聪明,这图片发出去才两天,剧团里发年货时,不声不响的,我比别人多了一箱牛奶和一包香菇。开始我不明白,找团长问怎么回事,团长的解释十分合情合理,他悄悄地跟我说:“我老了,只能吃容易消化的食物,后生仔,你年轻,多吃牛奶和香菇,对长身体有好处,你懂吗?”
我懂的,嫩草是老牛吃的,因为容易消化。我也很乐意把这些牛奶和香菇拿回家里,因为我家里正缺这些食物。我特意找了一辆三轮出租车,把这些年货一一搬上去。
我刚到家,还没有来得及检查三轮摩托车的司机是不是残疾人,就接到父亲的电话,他要我现在就去医院帮忙照顾一下阿芳姨,路上顺便打包一个香菇瘦肉粥过去。父亲在电话里特别强调,阿芳姨现在只想吃粥,十万火急!
想得真是周到,还十万火急呢!败家狗别的不行,败家的本领还真不差,还要香菇瘦肉粥呢。我虽然心里一百不愿意,但我还是照父亲的吩咐办,去九叔那里打了没有香菇的瘦肉粥,直接就去了医院。
我完全没有想到母亲居然在阿芳姨的病房里,病房里只有母亲和阿芳姨。我更加想不到的是,母亲此前在微信里说的秃头竟然是指阿芳姨。
病房的门虚掩着,我没有进去,静静地站在门外看着母亲。隔着门上一层玻璃,我也能看清楚母亲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怎样的表情啊,她完全陶醉在此时此刻的创作中。她手里拿着一支双头笔,正在阿芳姨的脸上画乌龟。阿芳姨在病床上睡得正酣,她的头居然是光秃秃的,原来她戴的是假发!此时,她的假发就放在床头,她白得发光的脸,现在已经被母亲画得一塌糊涂了。
我不等母亲画好就转身进了另一间病房,我不想见到母亲。我等她走后才进来,却发现阿芳姨早就醒了,她的假发已经戴好,正在病房里缓慢地走来走去。看得出,她并不是跛的。她仰着一张大花脸,目光虚望着病房的天花板,我估计刚才她可能是一直在假装睡着。我招呼她吃粥,她很听话地从床上坐起来,却没有动,我只好一口一口地喂她吃。阿芳姨一句话也没说,也只是机械地一口接一口地吃着。吃到一半,我停了下来。我盯着阿芳姨的大花脸,叹了口气说:
“你是个骗子!”
阿芳姨终于望向我,但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你骗了我老窦。”我又说。
阿芳姨双眼忽然红了,她虚弱地说:“我没有骗王国华,我的一切,他都知道。”
我放下粥,赌气出了医院,直接就回了家。我坐在空空荡荡的屋子里,没来由地大哭起来。父亲回来时,我才止住眼泪。父亲问是谁欺负我了。我没有解释,抹干眼泪就把上班三个月余下来的工资全部交给了父亲。父亲像不认识我一样呆住了,他不敢相信我的这些举动。我平静地跟父亲说,我以后要养他。
再往后的事,大家都知道了,新型冠状病毒成为事实,所有的喜庆和集会被叫停,死蛇苟和我表妹的结婚酒也不例外。不久母亲主动请缨去了武汉。母亲说,作为一名医护人员,大难当前,我责无旁贷!在此期间,我只和母亲通过一次电话,她除了问家乡的疫情,还问了父亲的情况。我一一作答。母亲最后问我:“秃头还在吗?”
我默然,无以回答。两个礼拜前,也就是三月十二日,父亲生日这一天,阿芳姨就已经死了。消息是我表妹告诉我的,阿芳姨死时有我父亲陪着她,据说这一天,父亲一整天都没有吃过一口饭。
责编:鄞珊
父亲说:“阿弟必须归我。”
我坐在电脑前看电影,父亲的声音盖过了电影里的枪击声,眼角的余光让我感觉到母亲抬头朝我看了一眼,我想母亲在这个关键时刻应该会说不。但我想错了。母亲仍然是轻描淡写地一字一个字地说:
“王、国、华,你、确、定、吗?”
我见父亲坐直身子,双手抹了一把脸,他的嘴唇干巴巴的,他用舌头舔了舔,咂巴了两下,我知道他又要说话了。
果然,父亲又说:“没得商量!”
我关了电脑,不看了,我已经看了差不多一整天。从动画片,看到抗战片,看得我两眼发青光了。我望着窗外灰塌塌的夕阳,感到十分虚疲。我闭着眼,静听着客厅里的一举一动。此刻,他们都安静了下来。大概也已经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了吧,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
在此之前,我在清风街已混了两年。两年来,我没有加入任何组织,包括清风街最臭名昭著的蟹仔帮。我不屑加入这些组织,同时也固执地认为,那些古代的大侠,无一不是孤独的。我这么说,并不代表我多么向往古代那些大侠,恰好相反,我觉得他们都是一群孤独的蠢材。事实上,我的孤独是因为我一直没找到臭味相投的搭档而已。天龙帮的死蛇苟曾经和我有过一段交往,为人也颇为有些傻气,是我喜欢的那类人。可惜,我实在忍受不了他身上那股浓烈的香水味,加上他喜欢频繁地换女朋友,每换一次女朋友都要在我面前不厌其烦地炫耀他的性能力,甚至数说女人们的种种不是。我个人在性取向上是正常的,对女人从来不存在任何偏见。直到死蛇苟甩了我表妹之后,我才意识到,我把表妹介绍给他是多么愚蠢的选择,这等同于把一只小白羊直接送到狼的嘴里。
表妹被死蛇苟甩了的第二天,她找到我,在我面前,她不哭不闹地跟我一一列举了死蛇苟身上的诸多优点,其中有一条优点是,死蛇苟懂得不少成语。最后表妹心有不甘地说:“我们分手了,我们一共爽了四个星期零三天零两个小时零一分零九秒。”我对他们的分手丝毫不感到意外。我诧异的是,表妹在我面前竟用了“爽”字,她甚至把爽准确到分和秒。
开始我并没有往细里想,表妹离开之后,我才越想越气愤。这个死蛇苟,凭什么?!我怒气冲冲地直接到清风大街青龙帮的大本营找到死蛇苟,丢给他一句话就离开了。我的原话是这样:“死蛇苟,我、们、不、共、戴、天!”我头也不回地走出来,死蛇苟追出门口,问我什么意思,我回头轻蔑一笑,也不解释,就回来了。我觉得这样特别解气。
当晚我还亲自下厨,炒了四个菜,等父亲和母亲回来一起吃饭。结果我坚持等到十二点,他们还是没有回来。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最后,我饿着肚子把所有的菜全倒进垃圾桶里,这是喂狗的,我不能吃。然后我开始煮开水泡速食面。这个过程,我发现一个很严肃的事实,速食面和毒品一样容易上瘾!
父亲和母亲还没有最后签字,父亲和我就从幸福居搬了出来。我们搬走那天,父亲特意交代我,电脑不用搬。父亲的话让我觉得十分可笑。父亲说:“阿弟,我们迟早还要搬回来咯。”我什么也没说,也懒得和父亲这个败家狗说话。败家狗是母亲的口头禅,虽然刻薄了点,但也不无道理。母亲说过,这么多年,父亲败过的钱,足够我们一辈子花了。我拎了自己的衣服就下楼去。我在楼下足足等了半个小时,父亲才下来。我猜想父亲在临别之际和母亲还有一场口角,又或者搞一个分别仪式?不得而知。不过父亲拖着大皮箱下楼时,面色铁青,一言不发地直接上了网约出租车。
我们又住到十年前住过的城中村里。为了省钱,父亲只租了一房一厅。他在房里摆了一张双层床,他自己睡下床,意思很明显,上床是留给我的。我拒绝和他睡一个房间,我把客厅的沙发当成我的床。
住到城中村来,我并不怪父亲,因为我知道他现在的经济能力。事实上,他没有把我扔给母亲,已经算得上是伟大了。现在“伟大”这个词用得过于泛滥,不过这一次用在我父亲身上,再滥也要用一次的,在这个时代,他刚好配得上。他对我睡沙发似乎也毫不在意,可能这样或多或少地,也给他自己带来一点方便吧。我没有统计过,搬到城中村三个多月来,父親一共带过几次女人回来。他是老窦(父亲之意),他带不带女人回来,带什么女人回来,我是管不着的。尽管父亲很小心,每次带女人回来,都是选择在三更半夜,他以为我不知道,但他忽略了这些城中村的房子隔音问题了。女人的大呼小叫,能把死猪都吵醒,何况我呢。一般情况下,我醒过来便静悄悄地爬起来,静悄悄地出门。我在深夜的清风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荡游。
时值初秋,月朗星稀,清冷的大街偶有早起的生意人,踩着三轮车满载着一车货物吱吱呀呀地从我身边响过去。我跟着三轮车一路走过去,直走到三岔路口,三轮车折向崇德街,往市场的方向去。我掉过头,跟上另一辆反方向的三轮车又一路走回来。有时,看到车速太慢,我便在后面帮忙推一把,于是听到前头一句:“谢谢了,后生仔。”几个来回,便觉得那一句谢谢十分无趣,顺手从地上捡起几块石头,以精准的手法把临街二楼的几扇玻璃窗击碎,然后以最快的速度逃回来。咒骂声远远地隔空传过来,但此时,我已离家很近了。
回到家楼下,突然有个女人一跛一跛地从楼上下来。谁家主妇会这么早去买菜?我十分怀疑这女人就是父亲带回来的。在擦身而过时,我冲口问了一句:“你认识王国华?”
女人停了下来,回过头来捊了捊刘海前的长发,惺松着睡眼斜了我一眼,说:“你也知道王国华?”我故意夸大其词:“在我们这里,谁不认识王国华啊。” 女人说:“哦,名人啊,犀利,果然犀利!”
女人说这话时,是一脸满足的表情,说完也不管我,一跛一跛地像只母鸭一样走过去。我目送她消失在拐角,心里还在琢磨女人刚才说的那句话,她居然说王国华犀利。她是指哪方面犀利?
为了证实那女人就是父亲带回来的,我回家后一直没有睡,开了电视看英超。日上三竿时,父亲终于起床了。趁他上洗手间时,我到房里看了看,女人果然早就不在了。洗手间的门没关,父亲坐在马桶上一边拉屎一边刷牙。我直接进来洗脸,我一边洗脸一边问父亲:“你中意跛脚的?”父亲停止手上动作,他瞪了我一眼说:“细路仔,勿多事。”我把牙刷扔到垃圾桶里,丢下一句“犀利,连跛脚的也不放过”,便走出门来。我不给父亲骂我的机会。
我在外面逛了一个上午,中午回家时,父亲坐在饭桌前吃快食面。父亲的吃相有些狼狈,大概是饿瓷了。父亲似乎并不介意我上午的冒犯,问我要不要也来一碗。我挑战似的说:“我不跟败家狗一起吃。”父亲抬头刺了我一眼,还是没有发火。我就在等他暴跳如雷起来,但父亲脾气居然变好了,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阿弟,我帮你找了个好玩的工作。”
在此之前,父亲就帮我找了好几个工作,但皆不合我意,不是做保安就是做消防员什么的,我连见工都懒得去。这回,我也不奢望父亲能帮我找到什么好工作。我笑了笑说:“败家狗,你真指望我养老啊?”父亲一边吃面一边点点头算是回答。我说:“你打错如意算盘了。”
父亲终于吃完碗里的面,打了个饱嗝,慢条斯理地说:“阿弟,你猜猜?要是猜中是什么工作,老窦我今日请你食牛腩粉。”老实说,好久没吃过清风街的九叔牛腩粉了。还真有点馋了,据说,九叔牛腩粉都申请非遗了。有人说九叔牛腩粉的秘诀就在于快食面的酱料,那是一种可以持久上瘾的东西。即便上瘾了,我也不能这么容易给父亲看穿。我言不由衷地说:“九叔身上长年累月都是一股牛臊味,我避之唯恐不及。”父亲突然惊叫了一声,像发现什么新大陆一样上上下下将我打量了一通,然后说:“阿弟,你都识使用成语了,好,好,好啊,我仔识晓成语了!”我脸不红心不跳地顶牛了一句:“唯恐不及是成语吗?不过我败家的本领比你强那么一点点。”父亲脸上红了一块,想笑,却硬生生地把笑容收了回去说:“好,好,长江后江推前浪嘛,是我的种就不会差到哪里去。言归正传吧,想不想知道我给你介绍的这份好玩工作?”
“随便吧。”
我丢下一句,便去泡快食面。
父亲倒是不着急,他等我泡好面,也坐到沙发上,这才告诉我,说是在风流底粤剧团帮我找到了一份打杂的工作。讲实话吧,我从来没看过粤剧。印象中,只有在电视中偶尔瞄过一眼,也仅仅是瞄过一眼而已。这种所谓的传统艺术,都差不多要绝种了,能有多好玩呢。父亲肯定以为我不会去。他有些讨好地把头伸到我的眼皮底下,问我这工作好不好玩。我一边吃面一边问:
“打杂就是演家丁和喽啰?”
父亲说:“差不多吧,不过比演喽啰之类闲多了。”
我斩钉截铁地说:“不、好、玩!”
父亲立刻蔫了,但又心有不甘地问了一句:“去不去?”
我故意不理他,专心食我的面。耳边听到父亲叹了一口气,大概是失望到屋顶了。我偷瞄了一眼父亲,父亲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十分可笑。我觉得演戏一定要有反转,这样才更有趣。我吃完面拍了拍父亲的肩头说:
“败家狗呀,我决定养你,我去。”
父亲怔了半晌,似乎不相信,又问了一句:“你真去?”
我说:“我都是识用成语的人了,大丈夫一言既出,死马难追哈。”
说完,我收拾好碗筷,便准备出门找死蛇苟,我想问问他,到底有什么本事让我表妹爽到这等程度。但还没有出门就给父亲拉住了。他要趁热打铁,带我去见工。其实,我这个人并不爱讲大话,我是真的想以后负起赡养父亲的责任,所以,我跟父亲去见了工,并轻而易举地进了风流底粤剧团。
说起粤剧团,我小时候曾听我母亲讲过。据说母亲年轻时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个粤剧花旦,然后代表风流底到省城演出。可惜这个梦想只能是个梦想,现在母亲连粤剧都不看了。平日里她除了上班,最大的兴趣就是炒股。她现在唯一的梦想比马云更可耻:希望有生之年能和股神巴菲特一起吃顿晚饭,哪怕是最简单的一顿晚饭。
我已完全不记得粤剧团的模样了,只记得粤剧团在城西,隐藏在高楼林立的热闹老城区之中。父亲带我去见工时,我这才发现,粤剧团原来就在少年宫的左边,它的右边是图书馆,对过马路便是风流底第一人民医院,是我母亲上班的地方。
我第一次上班,居然还坐错了车。后来找了一辆出租三轮摩托车,七拐八拐的差点没把我给卖了。下车时我发现司机居然是个少了一条腿的残疾人。我对残疾人向来没有歧视,在风流底的残疾人似乎也特别多,他们大多数开出租三轮车为生。我想,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走投無路了,就打断自己的一条腿,去开三轮出租车,这营生也挺不错的,至少交警不会查他们非法营运。
现在的粤剧团早已没有了往日的辉煌,衰败得不像样子了。唯一的一间办公室在文化馆的二楼,演员们是不用上班的,整个办公室好像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在有一搭没一搭地上着班。化妆间堆满了戏服和杂物,部分杂物还堆到过道上来。一辆老旧的东风卡车停在文化馆大院的门口,这是剧团外出演戏时唯一的交通工具。大概是太长时间不开了,卡车的灰尘比花旦脸上的脂粉还厚,真要让我清洗起来,只怕要花上一个礼拜。我名为粤剧团的打杂,事实上跟演戏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是粤剧团的一名保安,只是人家保安有制服,我没有。还有一点,别的保安大多要站岗,也即是守门口,我不用,因为粤剧团没有大门要守。我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上班就是在文化馆里瞎转悠,大多数时间是到文化馆一楼的游戏室打游戏,下班时间一到,马上走人。偶尔剧团在戏院演出,我就帮忙抬东西,如此而已,工作是轻松得不能再轻松了。
我到剧团上班一个月有余了,父亲来看过我两次。前一次,我没搭理他。他大概觉得面子有点过不去,跑到剧团办公室里吹大牛。我想,他无非是想告诉人家,他的仔,现在本事大了,识用成语了。第二次,父亲来了直接就到了办公室,我在门外老远就听到他高谈阔论的声音。其实办公室现在里面只有一个人,我猜测极可能就是那个女的,否则父亲不会那么来劲。 我的猜测果然没有错,真是个女的。不过,打破我的脑袋也想不到的是,办公室里这个女人赫然就是上次父亲带回来的那个跛脚女人。我深吸了一口气,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若无其事地走到父亲面前,打了个响指,然后用十分拗口的普通话跟他说:“大佬,犀利啊,泡妞泡到粤剧团来了。”
父亲听我叫他大佬,愣了一下,马上朝我眨了眨眼说:
“细路仔,勿多事。”
女人坐在转椅上,也不起来,双手一撑,转椅一下子转到我面前来。这时,我才认真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个把我父亲迷得七荤八素的女人。不得不说,这女人的皮肤真好。她这个年纪,我猜也将近四十了吧,皮肤居然还那么白嫩,那种白绝对是天生的,她素面朝天,一张脸可以说是白得发光。唯一有变化的是,第一次见她,我依稀记得她留的是一頭波浪式的长发,今天却变成了齐耳短发。
“靓仔呀,我中意。”女人的声音有些沙哑,但沙哑中不乏磁性,让人想入非非。女人伸手捏了一把我的下巴又说:
“靓仔,你老窦系边个?”
“王国华。”
“王国华系边个老窦?”
“我的。”
“你系边个老窦?”
“王国华。”
“哈——哈!”
女人沙哑的笑声在办公室里回荡。女人把椅子转到父亲那边说:
“王国华,真系你的种啊?”
父亲嘿嘿笑了两声,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朝我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样要赶我走。这个时候,我知道一定要给父亲留个台阶,我已经走到门口了,女人的声音在我身后又响了起来:
“靓仔,晚上炒好菜,我到你屋企食饭啊。”
这一次,我居然答应了她,我说:“没问题,我番屋企做饭先。”我并不是随便说的,我掉头就下楼回家,我一刻也不想在办公室里停留。在回家的路上我去了菜市场,买了一斤排骨、三十块钱的河虾、四块豆腐、一把青菜。其实,我虽然脑子不像父亲那么灵光,但做菜还是有两下子的,河虾白灼,豆腐香煎,蒜香排骨,盐水青菜,这些家常小菜,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在把握时间上,我特意等到剧团下班后二十分钟才做最后一道菜,就是白灼河虾。我算准时间了,那女人腿脚不灵便,她若真过来吃饭,下了公交车后,肯定走路没我那么快,至少还要十分钟才能到我家里来。
我万万没有想到,父亲竟然带着那女人坐三轮摩托车回来,比我预想的时间早了足足十分钟,搞得我有些措手不及。我的第三道菜蒜香排骨刚刚做好,父亲就带着女人推门而入了。我终于明白,母亲为什么总是叫父亲作败家狗了。很明显,坐公交回来,比坐三轮摩托车要便宜二十多块吧。二十块可以买好几把青菜了。真是败家啊。更败家的是,父亲居然还从外面打包了一只烧鸡回来。父亲大概没有想到,我还真的在家里做饭!父亲欢喜得像只烧鸭,连连叫了几声好,笑得头顶冒烟了,他把烧鸡放到案板上,开始动手撕鸡。我正眼也没看他,只是专心在做我的白灼河虾,这个过程,我骂了一句:“败家狗!”
父亲的心情显然很是不错,一点也不介意我骂他,笑眯眯的,嘴里还哼着什么歌:炒地皮炒股票不如炒女人的脸蛋,吃烧鸡吃佛跳墙不如吃女人的奶子哎……父亲用满是鸡油的左手摸了一把我头说:“好,好,好。我仔识事了。好啊。”我又骂了一句败家狗。父亲还是没有说我,甚至还朝我扮了个鬼脸小声说:“阿弟,你阿芳姨中意食烧鸡哦。”
原来那女人叫阿芳。阿芳姨,阿芳姨的,败家狗叫得真是够亲热呀。我差点就把白灼好的河虾倒进垃圾桶了。最后我忍住没有倒,还把做好的菜一一端到饭桌上,也不跟父亲打招呼就径直出门了。我不是生烧鸡的气。真的不是。烧鸡嘛,我也中意食,但不能和败家狗一起食。我想去医院找母亲,这个时候,不知为何,忽然十分想念母亲,她平时并不怎么关心我,可能是觉得我不像别的孩子那样聪明吧,现在我不介意了,总之一句,我是结结实实地想母亲了。出门时,我才发现满手是油,想回家洗一洗,走到门口,听到阿芳在称赞我炒的菜好食,顿时觉得没意思,搞得我回来就像是为了听她称赞一样,谁要她称赞呢,我炒的菜都是喂狗的呀。
我在去医院找母亲的路上碰到了死蛇苟。一段时间没见,死蛇苟居然全身上下焕然一新,竟穿了一身笔挺的西装,外加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走起路来俨然一副白领的样子。可恶的是,我和死蛇苟明明是迎面而行,他偏偏连招呼也不打,还旁若无人地走他的路。我四周围看了一眼,发现街灯都亮了,已经是初冬时节了,但南国的天气还是没有一丝寒意,马路上行人稀少,两条发情的野狗公然在大街上交配,真是不知羞耻。我轻叹一口气,感觉世界真是太龌龊了。这样的日子除了打架还可以干啥呢?
我本来是准备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就给死蛇苟一个下马威,但转念一想,这手段太卑鄙了,那是街边烂仔们下三滥的做法,不是正人君子所为。我要拉开架势光明正大地跟他打一架。当我拦住死蛇苟并一再说明今天要跟打一架时,死蛇苟见是我,他的表情十分惊讶,完全不相信我要跟他打架。
“打架?点解?”
我想了想,说:“好个赵元松,你大概已经忘记我表妹了吧?”
死蛇苟突然爆出一阵长笑,两只老虎牙向外凸出,十分难看。我很有耐心地等他笑完,我已经拉开了架势,随时迎战了。死蛇苟却一把揽住我的肩说:“阿弟,我们就快成亲戚了,仲打架!八字佬讲春节日子最靓,我们打算就在春节摆酒,具体时间和地点,到时再定。我老窦讲,要在风流底最好的酒店举行婚礼,请五十辆清一色的保时捷婚车!阿弟你这个大媒人必须到场啊!”
“你……你……你和我表妹又和好了?”我结结巴巴起来。
“仲使讲?”
死蛇苟和我分手前,还十分慷慨地丢给我两包芙蓉王香烟。尽管我不吸烟,我还是领下了。我望着死蛇苟春风得意的背影,一时竟不知是何滋味。我敢肯定,死蛇苟又在给我表妹喂蜜糖了。我表妹对感情上的事谈不上有多专一,但决不是什么水性杨花的人,哪里经得起死蛇苟的糖衣炮弹呢。他们和好本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我就是心里不舒服,感觉是我自己吃了个哑巴亏一般难受。我原本是准备去找母亲的,被死蛇苟这么一搞,突然觉得没劲。我找母亲干吗呀?我又没傻。还是想一想,即将到来的春节,以及春节死蛇苟和表妹的喜酒吧。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这些事,我可能真的就能吃上他们的喜酒。顺便说一句,死蛇苟的学名叫苟正明。这名字应该不假,反正是他给我的结婚喜帖上写的名字。当时,我正打了两份快餐在往医院赶,死蛇苟的一个马仔给我打来电话,说要送请帖来,我没好气地叫他直接送到人民医院来。我才放下电话,我表妹的电话又来了,估计是死蛇苟的马仔给她讲了。表妹颇为关心地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我说我的腿给人打断了,现在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叫她给我准备一辆残疾人用的三轮摩托车。我不等表妹多说就挂了电话。
我前脚刚到医院的大门口,表妹跟着就到了。她在门口遇到我,气得把喜帖直接拍到我脸上来,还不解气,又朝我屁股上猛踢了一脚才罢休。当她知道我是给父亲送快餐时,她又急了:
“难道是你老窦断脚了?”
我不置可否地说:“可能吧。”
其实我心里也是七上八下,不知道到底父亲什么情况。在見到父亲时,才放下心来。原来不是父亲有病,是败家狗的阿芳姨病了,父亲是来照顾阿芳姨的。看父亲紧张的样子,真看不出来,败家狗倒还是有几分情义。至于阿芳得了什么病,我一概不问,丢下快餐扭头就走,我一分钟也不想在病房里停留。表妹见我走出来,匆匆跟父亲打过招呼,也跟着出来。
我们一前一后默不作声地走出医院的大门口。我放慢了脚步,表妹追上来,走到我前头,很突然地丢给我一句:“风流底的男人没一个好嘢!”
我跟着接了一句:“你知道得太晚了,只怕你的死蛇苟亦唔系好嘢!”
表妹咬牙切齿地说:“包括你。”
什么意思?我又没惹她。不过我肯定也不是什么好嘢,也不想成为人家口中的好嘢。回家之后,我立马就把表妹的微信给拉黑了。接着,我没有来由地病了一个星期,整日整夜地咳嗽,咳到气若游丝,眼冒金星,浑身酸痛无力,以为就此要去见科比了。
人的一生,想来也没什么意思,任你富甲天下又如何?像科比那样的明星,也一样说没就没了。我上不了班,也不煮饭吃,饿了就叫外卖,看谁都不顺眼,连送外卖的也一样不顺眼,全世界原本就欠我一个道歉。
父亲忙于照顾他的阿芳姨,根本就没有回过家,大概他忘记自己还有个傻仔了。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无意中找到一根父亲风光时用过的高尔夫球棒,想也没想,照着我的左小腿就狠命敲了一棍。我的原意是准备做个残疾人,从此就靠开出租三轮摩托车为生。我没想到我的小腿生生受了这一棍,竟还没有断。巨大的疼痛掩盖了我身上所有的酸痛,我精神为之一振,出了一身汗,倒是轻松不少。真没想到,高尔夫球棒也是可以治病。我试着又敲了几棍,病居然奇迹般好了起来。唯一不雅的是,小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好几个月才消失。
在我生病期间,母亲其实打过电话来,我没有接,也不回她电话。后来她微信我,但不是问我病情,估计她不知道我生病,又或者我根本就不值得她关心。她只在微信中冷冷地问了我一句:
“阿弟,那个秃头什么来头?”
什么秃头?什么意思?神经病!难怪父亲要跟她离婚。活该。我没有理会母亲。反正我的病已经好了,既然腿还没有断,我得上班了。
我刚到剧团瞎转了两圈,团长就找到我,说明天要下乡演出,要我帮忙清洗一下卡车。团长用手捊了捊头上仅有的一小撮头发,掩饰不住兴奋说:“大家比心机啊,机会难得啊,演好了,大家有肥年过呀。”
望着团长光秃秃的头顶,我心里打了个突:莫非母亲说的秃头竟是团长?父亲不会跟他有什么瓜葛吧?在乡下演出的那几天里,我多留了个心眼,不料却发现团长跟一个演丫环的年轻女演员搞暧昧。两人在后台,隔着几米远的距离,相互发微信聊天,偶尔还冲着对方会心一笑。老话讲得真是没错,饱暖思淫欲。我越看就越是索然无味。
从乡下回来后,我第一件事就是给团长发了一张图片,图片上是一头老牛,正悠闲地在田埂上吃着嫩草。我发现秃顶的人都特别聪明,这图片发出去才两天,剧团里发年货时,不声不响的,我比别人多了一箱牛奶和一包香菇。开始我不明白,找团长问怎么回事,团长的解释十分合情合理,他悄悄地跟我说:“我老了,只能吃容易消化的食物,后生仔,你年轻,多吃牛奶和香菇,对长身体有好处,你懂吗?”
我懂的,嫩草是老牛吃的,因为容易消化。我也很乐意把这些牛奶和香菇拿回家里,因为我家里正缺这些食物。我特意找了一辆三轮出租车,把这些年货一一搬上去。
我刚到家,还没有来得及检查三轮摩托车的司机是不是残疾人,就接到父亲的电话,他要我现在就去医院帮忙照顾一下阿芳姨,路上顺便打包一个香菇瘦肉粥过去。父亲在电话里特别强调,阿芳姨现在只想吃粥,十万火急!
想得真是周到,还十万火急呢!败家狗别的不行,败家的本领还真不差,还要香菇瘦肉粥呢。我虽然心里一百不愿意,但我还是照父亲的吩咐办,去九叔那里打了没有香菇的瘦肉粥,直接就去了医院。
我完全没有想到母亲居然在阿芳姨的病房里,病房里只有母亲和阿芳姨。我更加想不到的是,母亲此前在微信里说的秃头竟然是指阿芳姨。
病房的门虚掩着,我没有进去,静静地站在门外看着母亲。隔着门上一层玻璃,我也能看清楚母亲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怎样的表情啊,她完全陶醉在此时此刻的创作中。她手里拿着一支双头笔,正在阿芳姨的脸上画乌龟。阿芳姨在病床上睡得正酣,她的头居然是光秃秃的,原来她戴的是假发!此时,她的假发就放在床头,她白得发光的脸,现在已经被母亲画得一塌糊涂了。
我不等母亲画好就转身进了另一间病房,我不想见到母亲。我等她走后才进来,却发现阿芳姨早就醒了,她的假发已经戴好,正在病房里缓慢地走来走去。看得出,她并不是跛的。她仰着一张大花脸,目光虚望着病房的天花板,我估计刚才她可能是一直在假装睡着。我招呼她吃粥,她很听话地从床上坐起来,却没有动,我只好一口一口地喂她吃。阿芳姨一句话也没说,也只是机械地一口接一口地吃着。吃到一半,我停了下来。我盯着阿芳姨的大花脸,叹了口气说:
“你是个骗子!”
阿芳姨终于望向我,但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你骗了我老窦。”我又说。
阿芳姨双眼忽然红了,她虚弱地说:“我没有骗王国华,我的一切,他都知道。”
我放下粥,赌气出了医院,直接就回了家。我坐在空空荡荡的屋子里,没来由地大哭起来。父亲回来时,我才止住眼泪。父亲问是谁欺负我了。我没有解释,抹干眼泪就把上班三个月余下来的工资全部交给了父亲。父亲像不认识我一样呆住了,他不敢相信我的这些举动。我平静地跟父亲说,我以后要养他。
再往后的事,大家都知道了,新型冠状病毒成为事实,所有的喜庆和集会被叫停,死蛇苟和我表妹的结婚酒也不例外。不久母亲主动请缨去了武汉。母亲说,作为一名医护人员,大难当前,我责无旁贷!在此期间,我只和母亲通过一次电话,她除了问家乡的疫情,还问了父亲的情况。我一一作答。母亲最后问我:“秃头还在吗?”
我默然,无以回答。两个礼拜前,也就是三月十二日,父亲生日这一天,阿芳姨就已经死了。消息是我表妹告诉我的,阿芳姨死时有我父亲陪着她,据说这一天,父亲一整天都没有吃过一口饭。
责编:鄞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