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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09年第4季度上海市纸尿裤(含纸尿片/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产品19批次,经检测,不合格1批次。其中,上海唯尔福(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唯尔福”有塑棉垫(床垫)(规格型号:90×60cm 生产日期/批号:限用日期2012-11)经检测“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
针对此次监测情况,记者咨询了上海市质监局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监督抽查依据QB/T2493-2000《纸尿裤(含纸尿片/垫)》、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抽查从取样到检测均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
专家:
标识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合格将直接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针对标识不合格会有什么影响,记者咨询了国家纸张质检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产品的包装标识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QB/T2493-2000《纸尿裤(含纸尿片/垫)》规定,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采用标准号、执行卫生标准号、卫生许可证号、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品种、内装数量、产品等级;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消毒产品还应标明消毒方法与有效期限,并标注“消毒级”字样。在产品外包装标识内容中每一标签都是不可缺少的,标识不合格将直接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律师:
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查不合格产品致自身权益受损,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厂商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http://www.315rx.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措施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重视产品质量,上海唯尔福(集团)有限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2010年3月23日10时29分,记者就“唯尔福”有塑棉垫(床垫)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整改等问题,致电上海唯尔福(集团)有限公司(021-39873700转829),该司工作人员获悉记者的意图后,将电话转801致唐总办公室,但一直无人接听。同时,该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通知负责人与记者联系。
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上海唯尔福(集团)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
针对此次监测情况,记者咨询了上海市质监局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监督抽查依据QB/T2493-2000《纸尿裤(含纸尿片/垫)》、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抽查从取样到检测均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
专家:
标识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合格将直接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针对标识不合格会有什么影响,记者咨询了国家纸张质检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产品的包装标识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QB/T2493-2000《纸尿裤(含纸尿片/垫)》规定,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采用标准号、执行卫生标准号、卫生许可证号、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品种、内装数量、产品等级;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消毒产品还应标明消毒方法与有效期限,并标注“消毒级”字样。在产品外包装标识内容中每一标签都是不可缺少的,标识不合格将直接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律师:
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查不合格产品致自身权益受损,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厂商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http://www.315rx.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措施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重视产品质量,上海唯尔福(集团)有限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2010年3月23日10时29分,记者就“唯尔福”有塑棉垫(床垫)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整改等问题,致电上海唯尔福(集团)有限公司(021-39873700转829),该司工作人员获悉记者的意图后,将电话转801致唐总办公室,但一直无人接听。同时,该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通知负责人与记者联系。
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上海唯尔福(集团)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