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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继2010年3月2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栏目播出了“追踪有毒餐盒,环保专家董金狮接受专访”节目,引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再次收到社会反映,称江西省南昌意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大量使用来源不明的废塑料与荧光增白剂等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这些售价低廉的“有毒餐具”不仅在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内大量销售,部分产品还流通至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区,严重扰乱了华东地区一次性餐具市场,给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造成了重大隐患。因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立即决定,派工作人员前往江西省南昌市调查核实“有毒餐具”情况。调查结果令人愕然:仅南昌市就有7家违法企业涉嫌使用废塑料与荧光增白剂生产有毒有害的发泡塑料餐具。4月24日上午,江西省质监稽查总队安排7支队伍,同时对7家非法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毒餐盒”720余万只,并查封生产设备数十台。
二、政策背景
众所周知,为解决我国的白色污染问题,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颁布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因环境污染严重而被列为落后产品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此后,200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历经近一年的调查论证后,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1363号),要求各地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工作的监督检查。200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令)中也再次明确一次性发泡餐具已被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并规定禁止投资、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再次强调了: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和产品,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三、调查情况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调查组在到达江西省南昌市后,首先找到了“洪城大市场”,并在市场内的食品批发区发现了大量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这些发泡餐盒散发着很重的废塑料味,包装上无一例外的印着“环保”“降解”等字样。据摊主介绍,这些“有毒餐具”每个售价仅为几分钱,一天平均可以销售几十包。
随即,调查组乔装成采购商,对这些有毒餐具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暗访调查。这些企业大多隐藏在城乡结合部的矮房内,或混迹于远离主干道的小作坊中,厂外铁门紧闭,门内却是机器轰鸣声不绝于耳,废塑料味道四溢。一包包已经加工成型的有毒发泡塑料餐具被堆放在库房内,有的已经装成袋,准备运往市场销售。大量的有毒废塑料,被随意堆码在厂区内与库房中,成型机则全天不间断的将废塑料生产的片材加工成有毒餐具,俨然成为了一座微型的“毒品加工厂”。
四、查处过程及结果
4月24日(星期六)早9点,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教授来到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的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三楼会议室。
9点20分,对南昌市7家非法生产国家命令禁止的发泡餐盒企业进行执法查处的会议准时开始。周南昌总队长亲自部署,调集所有稽查执法人员,分为7个小组,同时对江西省南昌市鸿顺塑料包装厂、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富力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南昌市广利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南昌市意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永兴塑料包装厂、江西省南昌新得荣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奇鸿包装容器有限公司7家企业进行突击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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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生产窝点大肆生产
4月22日,突击检查行动的前两天,调查组来到曾暗访过的几家生产发泡餐盒的窝点“回访”,发现生产者仍在大肆制售“毒餐盒”。
调查组来到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的一家黑窝点时,巧遇一辆正在装货的安徽牌照货车,一旁的工作人员忙着计算装车的件数。作坊内的机器仍在轰鸣,用剩的边角废料在机器旁边堆成一座小山。由于使用废塑料生产发泡餐盒,刺鼻的气味弥漫四周。铁红色的大门旁,贴着一张没有注明厂名的招工单。
“这家厂子在这都两年多了,每天都发出一种很难闻的‘怪味’,就连厂里的工人都受不了,很多工人干几个月就跑了,所以这厂子常年招工。”一位附近居民说道。
南昌市科技大道上的“意佳”公司也在加紧生产。在生产车间内,一卷卷发泡塑料片材被摆放在一旁。虽然这家企业显得“正规”,厂区卫生情况良好,车间内通风设施也较齐全,但在生产发泡餐具的原材料中,仍发现了废塑料颗粒等物质。在仓库内,堆放了大量还未售出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2.执法人员厂门外等了3小时
南昌奇鸿塑料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位于南昌县小蓝技术开发区鑫维大道,是此次检查行动中规模较大的一次性塑料餐具生产企业。当执法人员要求进入检查时,该企业的员工竟直接将铁门锁死。
“我们老板去台湾了,一时半刻回不来,厂子已经停业休整十多天了,要不你们下周一再来吧。”隔着铁门,几名保安说道。
等待了近3个小时,最后在小兰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的督促下,该厂负责人终于露面,执法人员得以进入厂区。在该厂仓库内,执法人员发现了大量的废塑料颗粒及用于生产发泡餐盒的各种添加料。
由于添加料外包装上大多都没有注明食品级别,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器材、原料、成品进行了等级查封。
由于此次执法行动经过严密组织、果断出击,非法生产者们猝不及防,阻挠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一些生产“毒餐盒”的黑窝点,甚至出现了生产者暴力阻挠执法的情况。
3.一次性餐具不能乱标“可降解”
在一家生产窝点内,执法人员找到了成套的废料回收造粒机。“我们把做饭盒剩下的边角料放进去重新打成颗粒,之后可以再使用。”一名生产者说道。
“按照国家规定‘一次性餐盒’以及所有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都应该是原生料。即便是食品级的原料,制作餐盒后剩下的边角废料,也不能回收后再用于食品包装容器的生产。”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表示,使用这种餐盒不仅不环保,还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在很多生产发泡餐盒的冲压模具上,都找到了“降解”、“环保”等字样。用这些模具制作出来的餐盒上,都会印上“降解”、“环保”等字样,甚至连资源回收、循环再利用的三角形标识,均出现在了部分发泡餐盒的外壳和包装上。而根据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一次性餐具不能乱标“可降解”等字样。
“这些餐盒用的原料很差,根本没有回收价值。”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称,目前国内并没有针对餐盒的“环保”标准,所以不存在“环保餐盒”的说法。这些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显然无法达到上述标准。在南昌市意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4月20日的检验报告上,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依据《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对该公司的产品进行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4.查获720余万只“毒餐盒”
7支执法队伍在检查中发现,遭举报的7家企业(江西省南昌市鸿顺塑料包装厂、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富力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南昌市广利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南昌市意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永兴塑料包装厂、江西省南昌新得荣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奇鸿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均存在生产国家早已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这7家企业均在使用非食品级原料生产发泡餐盒。特别是在一些黑窝点,直接用100%废塑料颗粒为主料制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
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查获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12033件、总数达720余万只,用于生产发泡餐具的片材1020卷,总重超过25吨,生产原料废塑料颗粒846袋、滑石粉21袋、热塑性丁苯橡胶40袋。如果按照每只“毒餐盒”重4~5克计算,这些原材料可生产加工至少1000万只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
为制止企业继续非法生产发泡餐盒,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机器。据统计,包括25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成型机、27台裁切机、7台造粒机在内的一批生产器械都被贴上了封条。
继2010年3月2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栏目播出了“追踪有毒餐盒,环保专家董金狮接受专访”节目,引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再次收到社会反映,称江西省南昌意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大量使用来源不明的废塑料与荧光增白剂等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这些售价低廉的“有毒餐具”不仅在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内大量销售,部分产品还流通至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区,严重扰乱了华东地区一次性餐具市场,给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造成了重大隐患。因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立即决定,派工作人员前往江西省南昌市调查核实“有毒餐具”情况。调查结果令人愕然:仅南昌市就有7家违法企业涉嫌使用废塑料与荧光增白剂生产有毒有害的发泡塑料餐具。4月24日上午,江西省质监稽查总队安排7支队伍,同时对7家非法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毒餐盒”720余万只,并查封生产设备数十台。
二、政策背景
众所周知,为解决我国的白色污染问题,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颁布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因环境污染严重而被列为落后产品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此后,200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历经近一年的调查论证后,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1363号),要求各地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工作的监督检查。200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令)中也再次明确一次性发泡餐具已被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并规定禁止投资、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再次强调了: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和产品,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三、调查情况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调查组在到达江西省南昌市后,首先找到了“洪城大市场”,并在市场内的食品批发区发现了大量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这些发泡餐盒散发着很重的废塑料味,包装上无一例外的印着“环保”“降解”等字样。据摊主介绍,这些“有毒餐具”每个售价仅为几分钱,一天平均可以销售几十包。
随即,调查组乔装成采购商,对这些有毒餐具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暗访调查。这些企业大多隐藏在城乡结合部的矮房内,或混迹于远离主干道的小作坊中,厂外铁门紧闭,门内却是机器轰鸣声不绝于耳,废塑料味道四溢。一包包已经加工成型的有毒发泡塑料餐具被堆放在库房内,有的已经装成袋,准备运往市场销售。大量的有毒废塑料,被随意堆码在厂区内与库房中,成型机则全天不间断的将废塑料生产的片材加工成有毒餐具,俨然成为了一座微型的“毒品加工厂”。
四、查处过程及结果
4月24日(星期六)早9点,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教授来到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的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三楼会议室。
9点20分,对南昌市7家非法生产国家命令禁止的发泡餐盒企业进行执法查处的会议准时开始。周南昌总队长亲自部署,调集所有稽查执法人员,分为7个小组,同时对江西省南昌市鸿顺塑料包装厂、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富力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南昌市广利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南昌市意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永兴塑料包装厂、江西省南昌新得荣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奇鸿包装容器有限公司7家企业进行突击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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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生产窝点大肆生产
4月22日,突击检查行动的前两天,调查组来到曾暗访过的几家生产发泡餐盒的窝点“回访”,发现生产者仍在大肆制售“毒餐盒”。
调查组来到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的一家黑窝点时,巧遇一辆正在装货的安徽牌照货车,一旁的工作人员忙着计算装车的件数。作坊内的机器仍在轰鸣,用剩的边角废料在机器旁边堆成一座小山。由于使用废塑料生产发泡餐盒,刺鼻的气味弥漫四周。铁红色的大门旁,贴着一张没有注明厂名的招工单。
“这家厂子在这都两年多了,每天都发出一种很难闻的‘怪味’,就连厂里的工人都受不了,很多工人干几个月就跑了,所以这厂子常年招工。”一位附近居民说道。
南昌市科技大道上的“意佳”公司也在加紧生产。在生产车间内,一卷卷发泡塑料片材被摆放在一旁。虽然这家企业显得“正规”,厂区卫生情况良好,车间内通风设施也较齐全,但在生产发泡餐具的原材料中,仍发现了废塑料颗粒等物质。在仓库内,堆放了大量还未售出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2.执法人员厂门外等了3小时
南昌奇鸿塑料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位于南昌县小蓝技术开发区鑫维大道,是此次检查行动中规模较大的一次性塑料餐具生产企业。当执法人员要求进入检查时,该企业的员工竟直接将铁门锁死。
“我们老板去台湾了,一时半刻回不来,厂子已经停业休整十多天了,要不你们下周一再来吧。”隔着铁门,几名保安说道。
等待了近3个小时,最后在小兰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的督促下,该厂负责人终于露面,执法人员得以进入厂区。在该厂仓库内,执法人员发现了大量的废塑料颗粒及用于生产发泡餐盒的各种添加料。
由于添加料外包装上大多都没有注明食品级别,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器材、原料、成品进行了等级查封。
由于此次执法行动经过严密组织、果断出击,非法生产者们猝不及防,阻挠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一些生产“毒餐盒”的黑窝点,甚至出现了生产者暴力阻挠执法的情况。
3.一次性餐具不能乱标“可降解”
在一家生产窝点内,执法人员找到了成套的废料回收造粒机。“我们把做饭盒剩下的边角料放进去重新打成颗粒,之后可以再使用。”一名生产者说道。
“按照国家规定‘一次性餐盒’以及所有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都应该是原生料。即便是食品级的原料,制作餐盒后剩下的边角废料,也不能回收后再用于食品包装容器的生产。”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表示,使用这种餐盒不仅不环保,还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在很多生产发泡餐盒的冲压模具上,都找到了“降解”、“环保”等字样。用这些模具制作出来的餐盒上,都会印上“降解”、“环保”等字样,甚至连资源回收、循环再利用的三角形标识,均出现在了部分发泡餐盒的外壳和包装上。而根据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一次性餐具不能乱标“可降解”等字样。
“这些餐盒用的原料很差,根本没有回收价值。”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称,目前国内并没有针对餐盒的“环保”标准,所以不存在“环保餐盒”的说法。这些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显然无法达到上述标准。在南昌市意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4月20日的检验报告上,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依据《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对该公司的产品进行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4.查获720余万只“毒餐盒”
7支执法队伍在检查中发现,遭举报的7家企业(江西省南昌市鸿顺塑料包装厂、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富力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南昌市广利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南昌市意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永兴塑料包装厂、江西省南昌新得荣塑料制品厂、江西省奇鸿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均存在生产国家早已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这7家企业均在使用非食品级原料生产发泡餐盒。特别是在一些黑窝点,直接用100%废塑料颗粒为主料制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
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查获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12033件、总数达720余万只,用于生产发泡餐具的片材1020卷,总重超过25吨,生产原料废塑料颗粒846袋、滑石粉21袋、热塑性丁苯橡胶40袋。如果按照每只“毒餐盒”重4~5克计算,这些原材料可生产加工至少1000万只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
为制止企业继续非法生产发泡餐盒,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机器。据统计,包括25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成型机、27台裁切机、7台造粒机在内的一批生产器械都被贴上了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