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间接侵权的体系探讨

来源 :知识与创新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fcl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从我国著作权保护滞后的现状和著作权立法体系的不合理来看,我国有必要建立著作权间接侵权体系。著作权客体可大致分为固定作品和网络作品。这两类作品的间接侵权在不同情况下,根据侵权行为的危害性和权利救济的便利性,或定性为独立侵权,或定性为共同侵权,并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关键词:著作权间接侵权 独立侵权 共同侵权 归责原则
  
  在英国版权法上,侵权工具提供者、公共娱乐场所的所有人、播放设备的所有人以及唱片或电影拷-贝的提供者均知晓或有理由知晓他人的“直接侵权”行为,但仍然通过向他人提供侵权工具、允许他人使用娱乐场所、提供播放设备或唱片、电影拷贝的行为实质性地帮助他人实施“直接侵权”,构成“间接侵权”。美国版权法采取“间接侵权”规则法定化的方式来防止网络侵权行为,其中主要集中在“点对点传输(p2P)”和“网络服务提供商(IsP)”两个领域。除立法外,还有很多判例,均认为P2P技术提供者构成“间接侵权责任”。根据这—理论,如果明知一种行为构成侵权,仍然“引诱、促成或实质性帮助他人进行侵权行为”,应当作为“帮助侵权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对于他人的侵权行为具有监督的权利和能力,同时又从他人的侵权行为中获得了直接经济利益,则应当对于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
  
  我国对著作权保护的现状
  
  相比之下,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则欠缺完善。学界一般认为《著作权法》只有第47条第6项规定了间接侵权行为,而《著作权法》第46条和第47条列出的侵权行为绝大多数是直接侵权行为,这些直接侵权行为都是对著作权人专有权利。而《著作权法》第10条又具体列举了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法》“重直接,轻间接”的侵权体系是不合理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对象是作品,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网络作品归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之列。网络作品指以网络的无形空间为载体的作品。与之相对,《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的绝大多数作品属于固定作品即固定于一定物质载体。按民法上的—般侵权行为理论,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联系及主观过错。关于间接侵权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这两个要件,学界无多大争议。但固定作品与网络作品的间接侵权类型各有其特殊性,在不同的侵权情况下,又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固定作品的间接侵权类型和归责原则
  
  (一)扩大直接侵权后果的行为
  固定作品具有市场流通性,在市场流通中涉及出售、出版、出租等环节。在这些环节中,把侵权作品流通在市场上的话,则会造成扩大侵权的后果。关于间接侵权是属于共同侵权还是属于独立侵权,学界—般是以间接侵权行为是否有直接侵权行为相伴随为标准的。应从行为的危害性和权利救济的便利性角度给间接侵权行为定性。在《商标法》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和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刑法上也规定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罪名来打击扩大著作权直接侵权后果的行为。鉴于此,应把此类扩大直接侵权后果的著作权间接侵权行为定性为独立侵权,由出售者、出版者等间接侵权人独立承担责任。《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侵权行为就属此类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出版者应当对其出版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出版者、发行者、出租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责任的承担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新修订的《商标法》也对销售者赔偿损失责任的承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但第52条第2项已将原来的“明知”去掉,将销售者停止侵权的责任承担由过错原则转变为无过错原则。考虑到知识产权领域归责原则的统—性,并从加大力度打击扩大直接侵权后果的间接侵权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出发,出售者、出版者等著作权间接侵权人停止侵权的责任承担也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二)直接侵权的帮助侵权行为
  在英国版权法中,帮助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的规定,承担商标侵权的帮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也是过错原则。另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8条指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又鉴于该类帮助侵权的间接侵权行为具有直接侵权的预备行为的性质,其危害性没有直接侵权的危害性明显,所以应把其定性为共同侵权行为,并按过错原则追究间接侵权人的责任。
  
  网络作品的间接侵权类型和归责原则
  
  由于网络作品存在空间的无形性和网络市场的难以规范性,《解释》赋予了网络作品著作权人不同于一般著作权人的一些权利——警告权、先予执行请求权。前者即著作权人发现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了侵权行为,有权向网络营运商提供确有证据的警告,要求其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后者,即著作权人在实行了前者的警告权之后,因网络营运商仍不采取相关的措施来阻止侵权的进一步发展,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或者提出诉讼时申请法院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等。
  至于网络作品间接侵权的相关规定,如《解释》第4条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责任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另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根据这两项规定。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其间接侵权有两种情况:明知或应知网络用户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仍为其提供服务;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接到著作权人的侵权警告后,仍不采取措施制止侵权后果。按照美国的间接责任理论,第一种情形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帮助侵权责任。第二种情形下,在著作权人对网络服务提供商提出警告后,网络服务提供商有义务阻止侵权,可以认为其具有了监督用户行为的能力和权利,但其仍不采取相关措施阻止用户侵权的,视为是从用户使用其服务直接侵权的过程中获得直接经济利益,则网络服务提供商应承担替代侵权责任。
  由于网络传播的快速性和普及性,上述两种侵权都同 时具有帮助侵权和扩大侵权后果的双重属性,而把该类间接侵权定性为共同侵权是否合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由于网络用户众多,且网络服务大多实行不记名制度,权利人要追究直接侵权人的侵权责任需要付出很大成本;而且目前大部分网络用户是在校生,他们大多还没有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的经济能力。所以。从权利救济的便利性和经济性出发,权利人也应该直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漫权责任。所以应把网络服务提供商的间接侵权定性为独立侵权。
  至于过错认定,在上述第二种侵权情况下,可根据“通知一删除”规则来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在Napster案中,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定P2P软件的销售者Napster不能援引索尼案中的“通用物规则”。该法院对索尼案的解释为:在被告制造和销售的装备同时具有侵权和实质性的非侵权用途的情况下,需要估算知悉的必要程度。由于被告Napster对通过其系统交换的具体侵权行为材料是实际知悉的,并且有能力移除侵权材料或阻止侵权材料的提供者进入其系统,但是被告并没有采取这些措施。在上述第一种侵权情况下,当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主观过错不十分明显的情况下,权利人举证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明知”或“应知”面临诸多困境。对此,可借鉴Grokster案确立的积极诱导标准。在Grokster案中,诱导的典型例子是通过广告或散布消息来诱导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美国最高法院最后总结:“如果通过被告明确的意思表示及其采取的积极行动的考察发现其有鼓励侵权的意图,那么被告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促进对其产品的使用来侵犯版权。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就应该为第三人使用其产品而导致的侵权活动承担责任,而不考虑产品的合法用途。”适用Grokster案确立的积极诱导标准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需要证明被告有积极促使第三人侵权的主观意图,这种主观意图可以从被告采取的积极措施(比如通过广告对产品的侵权用途作宣传或指导他人如何实施侵权行为)来加以考察。其次,被告制造、销售了具有侵权用途的产品。最后,产品的最终使用者实施了侵权行为。
  
  结束语
  
  对固定作品与网络作品的间接侵权类型和归责原则的分析,可总结为:借鉴商标法的侵权体系,侵权行为有扩大侵权后果的行为和帮助侵权行为。前者性质是独立侵权,在停止侵权责任上适用无过错原则,在赔偿损失责任上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后者性质是共同侵权,适用过错原则。借鉴美国的间接侵权理论,网络作品的间接侵权分为帮助侵权与替代侵权,定性为独立侵权,适用过错原则。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李雨峰,王迁,刘有东,著作权法[M],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2、王迁,“索尼”案20年祭——回顾、反思与启示[J],科技与法律,2004(4)
  3、任金波,网络作品版权保护的策略[J],电子知识产权,2008(6)
  4、王立民,董武双,知识产权法研究(第3卷)[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其他文献
摘要:文章从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教育的现状出发,结合社会的发展与需求,分析、探讨了非专业的计算机教育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建议并做了尝试。力求培养学生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要求,使学生在毕业后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关键词:计算机教育 教学改革 教学尝试    近年来计算机应用技术迅猛发展,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技能成为了当代大学生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教育部的有关
期刊
摘要:文章以公司治理入手分析董事会的内部治理问题,进而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分析出董事会独立性是董事会决策之根本,最后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应如何实施给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董事会 独立性 公司治理    我国上市公司中,形成了股东-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的代理关系链。本文将以公司治理人手分析董事会的内部治理问题,进而探讨董事会内部治理问题的关键——董事会的独立性。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
期刊
摘要:宪政思想是孙中山法律思想的核心,其五权宪法思想、人民主权思想、官吏是人民公仆的思想,还有其主持制定的临时约法中的宪政思想至今闪耀着理性的光辉。  关键词:宪政 五权宪法 人民主权 临时约法    孙中山被人们尊称为伟大的民主革命先驱者,还有人称他为中华民国的“国父”。孙中山的名字为世界各国人民所瞩目,他在推动中国社会变迁和民主进步过程中起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他坚强的革命意志和为中国进步所做
期刊
在2008年春节,中国所遭受的自然灾害是全球环境恶化的最直接体现,在面对这次严重的自然灾害之后,我们应该注意到,环保是主板应该坚持走的方向,而“节能”或许可以成为2008年主板坚持环保主题的一个不错的创新,因为节省能源浪费、减碳及抗暖化就是为全球环保事业做贡献……    节能主板响应环保概念    主板是最重要的DIY配件:因为电脑通过主板将CPU等各种器件和外部设备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系
期刊
本报讯刚刚受邀参加24届国际数学家大会归来,梁平“民间数学家”佘赤求依旧沮丧:自信摘取了数学皇冠上的明珠—哥德巴赫猜想,研究成果没能在大会上得到数学家们的鉴定,而此前,他他为成果鉴定先后三次起诉国家数学所。  他不知道,身患癌症的自己,能否盼到一个科学的鉴定,“哪怕结论是否定的”。  57岁的佘赤求是梁平县福禄镇中学教师。1977年,被冤为反革命关进监狱。一天放風时,他捡到一张《人民日报》,看见《
期刊
在历史的长河中,60年只是弹指一挥间,但年轻的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勤劳智慧的中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战胜各种艰难曲折和风险考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谱写了自强不息的壮丽凯歌。60年的风雨征程,让世界见证了一个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极大增强的中国,一个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的中国,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大幅提升的中国,一个国际地位空前提高的中国。  新中国的60年,是高举
期刊
摘要:在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的影响下,多少昔日风光无限的企业经受不住突来的考验,接连出现财务困境,甚至“室息”倒闭。现在上市公司财务困境越来越为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所关注。文章结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以香港佑威服装有限公司财务困境案例为依托,对上市公司财务困境成因从内外两方面进行分析阐述。  关键词:U-right佑威 财务困境 成因    优胜劣汰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上市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期刊
摘要: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建国至今,新加坡的政治发展道路呈现出了自身鲜明的特色。文章拟从政治发展的前提、政治发展的栽体、政治发展的首要目标、政治发展的制度保障等方面来分析新加坡政治发展道路所呈现出的独特特点,并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来分析导致该特点的因素:从国际因素来看,主要是当时美苏对峙的两极格局:从国内因素来看,则主要是经济、文化、社会和领导者个人等因素。  关键词:新加坡 政治发展 特征 动
期刊
摘要:薪酬体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吸引、留住企业所需的人才以及充分发挥现有人才潜力的关键。设计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并适应和促进企业发展需要的薪酬体系,对每个组织来说是一个全新而十分重大的课题。文章试图从薪酬概念的梳理开始,整理薪酬理论的发展脉络,从而为下一步研究做好铺垫。  关键词:薪酬 薪酬剖析 薪酬理论    薪酬体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吸引、留住企
期刊
摘要:文章在消费理论的基础上,根据1978-2006年浙江省数据,分析了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消费水平与消费结构的变化,并揭示收入差距对消费的影响。浙江省的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并导致城乡消费支出差距的拉大,农村居民的消费意愿受到压抑,消费结构也远不如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低于城镇居民,一方面是由于收入限制,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农村消费市场不发达。  关键词:城乡 收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