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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婷,1993年1月出生,女,汉族,江西上饶人,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5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从事教育经济与政策方面的研究。
摘要: 某种程度上,造成学校德育功能的有限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德育内容的有限、德育方法的有限及德育效果的迟效等等。本文主要从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角度来阐述学校德育功能的有限性及破解方法。
关键词: 德育功能;有限性;教师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G4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1-0085-01
一、学校德育功能的有限性
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小部分,对人的发展、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而德育功能具有社会性、个体性、教育性和自然性等功能。但是学校德育功能同时不是万能的,它具有有限性特点。大多学者认为道德的有限性可以从德育功能的主体、过程和效果来理解和体现。
首先,从德育主体上,德育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它处于教育系统中的一个子体,受教育各个个体所影响。学校德育的实施是由教师、学生、环境等相组合成的影响力。在这影响中,每个阶段或每个主体都会影响学校德育。比如教师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影响学校德育,一名品格败坏、职业操守差的教师,其在教学过程中的德育是有限的,甚至是几乎没有。
其次,从德育过程上,德育不是一个立马实施就能立即见效的,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并不是对某个个体实施了德育方法和德育内容,就能产生正面的德育效果。其在实施过程中,是一个潜移默化、默默深入的影响过程。
最后,从德育效果上,德育存在正负效果,同时具有迟效性。并不是所有的德育效果都是正面的,它也存在负面影响。比如:校园中潜藏着以功利性的心态去追求荣誉、考试作弊、恶性竞争等不良因素。都会影响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进而影响学生道德行为的形成,对学校德育造成负面影响。
二、教师职业品格中“失范行为”限制学校德育功能
教师作为德育过程中一个主体,其自身的教学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方法等影响教师德育效果。同时,近几年不断出现的教师失德问题,明确显示教师的职业品格影响德育效果。本文中的教师职业品格主要指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1.教师“失德”行为限制德育功能。
教师作为德育过程中一个主体,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影响着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作为一名合格教师,在教学中,其职业道德须正面影响学生身心和学习。但同时也存在少数不合格教师在教学中,体罚、虐待、传播不良信息等一些“失德”行為,从而导致对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比如:近期不断出现的“携程幼儿园事件”、“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等教师“失德”新闻,令社会公众哗然。社会大众开始探讨,是哪种因素导致现今教师不是教师,学生不是学生。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教师的“失德”行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教师“失德”行为会限制学校德育功能。一名“失德”教师在教学中对学生所造成的心理阴影是巨大和深远的。
2.教师“失职”行为限制德育功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每个职业有其特定内容和特点,但教师职业有其特殊性。李红的《教育心理学》一书指出,教师职业具有对象的复杂性、角色的多样性、效果的延期性、劳动的创造性,以及个体性与群体性相结合五个特点。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教师所担负的职业内容和职业规则复杂且所承受压力较大。教师职业发展至今,教师的社会地位却在不断下降,许多家长认为教师就应该认真教好学生,若没有教好,则是教师的责任。且教师普遍面临着生活压力大、教学任务重、待遇不公平等问题,为此,少数教师开始出现应付教学、迟到早退、兼职副职业等行为。这些“失职”行为在教学中负面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教师作为德育的主体,在教学中,教师的一言一行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且学生把教师的言行作为自身学习的榜样。一旦教师的“失职”行为长期潜伏在学生的学习环境中,必然会影响学生对于职业的价值观和生活的价值观的正确认识。
三、从教师的“失范行为”到“规范行为”扩大德育功能
一定程度上,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不规范,限制了德育的功能。学校德育总体上讲,属于教师对学生传授知识过程中所产生的德育影响。因此,德育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德育的有限性也不仅仅受教师的职业品格的影响,也受学生的思想品格、思想价值观影响。所以,要想扩大学校德育功能,须规范教师的职业品格。
第一,用法律形式规范教师教师职业道德界限。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界定教师哪种行为属于“失德”,从而给予法律形式的惩处。限制了教师突破道德界限,从而规范了教师职业道德,加强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德育水平。
第二,实行“规范式”教师职业守则。学校实施严格的教师职业守则,对迟到早退、应付教学等行为给予惩处。对于严格实行职业守则的教师给予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同时,在选拔和考核教师过程中,严格要求按照职业守则检验教师。
第三,关注教师生活和学习需求。不管是教师的“失德”还是“失职”,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教师的需要没有获得基本的满足所导致的。学校和政府应加大对教师需求的关注,对基本不能解决生活需要的教师应给予物质帮助;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教师应给予心理引导和疏导;对学习需求较大的教师,应提供学习平台,丰富其教学知识和能力。另外,学校、政府、家长及教师家庭应给予教师支持和肯定。
参考文献
[1]李红.教育心理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427-428.
[2]喻学林.从德育功能看学校德育的有限性[J].教育科学.2006,03.
[3]宗序亚.论学校德育的有限性及其突破可能——基于德育方法视角的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12(05).
[4]常卫恒.论现代学校德育功能的有限性[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5(02).
[5]朱凤荣.学校德育教育功能的有限性及教学实践[J].教学与管理. 2017(24).
[6]何艳.教育伦理视角下教师职业道德缺失及发展策略研究[J].教育探索.2015(02).
摘要: 某种程度上,造成学校德育功能的有限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德育内容的有限、德育方法的有限及德育效果的迟效等等。本文主要从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角度来阐述学校德育功能的有限性及破解方法。
关键词: 德育功能;有限性;教师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G4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1-0085-01
一、学校德育功能的有限性
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小部分,对人的发展、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而德育功能具有社会性、个体性、教育性和自然性等功能。但是学校德育功能同时不是万能的,它具有有限性特点。大多学者认为道德的有限性可以从德育功能的主体、过程和效果来理解和体现。
首先,从德育主体上,德育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它处于教育系统中的一个子体,受教育各个个体所影响。学校德育的实施是由教师、学生、环境等相组合成的影响力。在这影响中,每个阶段或每个主体都会影响学校德育。比如教师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影响学校德育,一名品格败坏、职业操守差的教师,其在教学过程中的德育是有限的,甚至是几乎没有。
其次,从德育过程上,德育不是一个立马实施就能立即见效的,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并不是对某个个体实施了德育方法和德育内容,就能产生正面的德育效果。其在实施过程中,是一个潜移默化、默默深入的影响过程。
最后,从德育效果上,德育存在正负效果,同时具有迟效性。并不是所有的德育效果都是正面的,它也存在负面影响。比如:校园中潜藏着以功利性的心态去追求荣誉、考试作弊、恶性竞争等不良因素。都会影响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进而影响学生道德行为的形成,对学校德育造成负面影响。
二、教师职业品格中“失范行为”限制学校德育功能
教师作为德育过程中一个主体,其自身的教学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方法等影响教师德育效果。同时,近几年不断出现的教师失德问题,明确显示教师的职业品格影响德育效果。本文中的教师职业品格主要指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1.教师“失德”行为限制德育功能。
教师作为德育过程中一个主体,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影响着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作为一名合格教师,在教学中,其职业道德须正面影响学生身心和学习。但同时也存在少数不合格教师在教学中,体罚、虐待、传播不良信息等一些“失德”行為,从而导致对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比如:近期不断出现的“携程幼儿园事件”、“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等教师“失德”新闻,令社会公众哗然。社会大众开始探讨,是哪种因素导致现今教师不是教师,学生不是学生。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教师的“失德”行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教师“失德”行为会限制学校德育功能。一名“失德”教师在教学中对学生所造成的心理阴影是巨大和深远的。
2.教师“失职”行为限制德育功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每个职业有其特定内容和特点,但教师职业有其特殊性。李红的《教育心理学》一书指出,教师职业具有对象的复杂性、角色的多样性、效果的延期性、劳动的创造性,以及个体性与群体性相结合五个特点。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教师所担负的职业内容和职业规则复杂且所承受压力较大。教师职业发展至今,教师的社会地位却在不断下降,许多家长认为教师就应该认真教好学生,若没有教好,则是教师的责任。且教师普遍面临着生活压力大、教学任务重、待遇不公平等问题,为此,少数教师开始出现应付教学、迟到早退、兼职副职业等行为。这些“失职”行为在教学中负面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教师作为德育的主体,在教学中,教师的一言一行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且学生把教师的言行作为自身学习的榜样。一旦教师的“失职”行为长期潜伏在学生的学习环境中,必然会影响学生对于职业的价值观和生活的价值观的正确认识。
三、从教师的“失范行为”到“规范行为”扩大德育功能
一定程度上,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不规范,限制了德育的功能。学校德育总体上讲,属于教师对学生传授知识过程中所产生的德育影响。因此,德育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德育的有限性也不仅仅受教师的职业品格的影响,也受学生的思想品格、思想价值观影响。所以,要想扩大学校德育功能,须规范教师的职业品格。
第一,用法律形式规范教师教师职业道德界限。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界定教师哪种行为属于“失德”,从而给予法律形式的惩处。限制了教师突破道德界限,从而规范了教师职业道德,加强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德育水平。
第二,实行“规范式”教师职业守则。学校实施严格的教师职业守则,对迟到早退、应付教学等行为给予惩处。对于严格实行职业守则的教师给予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同时,在选拔和考核教师过程中,严格要求按照职业守则检验教师。
第三,关注教师生活和学习需求。不管是教师的“失德”还是“失职”,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教师的需要没有获得基本的满足所导致的。学校和政府应加大对教师需求的关注,对基本不能解决生活需要的教师应给予物质帮助;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教师应给予心理引导和疏导;对学习需求较大的教师,应提供学习平台,丰富其教学知识和能力。另外,学校、政府、家长及教师家庭应给予教师支持和肯定。
参考文献
[1]李红.教育心理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427-428.
[2]喻学林.从德育功能看学校德育的有限性[J].教育科学.2006,03.
[3]宗序亚.论学校德育的有限性及其突破可能——基于德育方法视角的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12(05).
[4]常卫恒.论现代学校德育功能的有限性[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5(02).
[5]朱凤荣.学校德育教育功能的有限性及教学实践[J].教学与管理. 2017(24).
[6]何艳.教育伦理视角下教师职业道德缺失及发展策略研究[J].教育探索.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