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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社会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了如东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发展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 村级经济;发展;现状;建议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社会问题。近年来,各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高度重视,全县上下积极探索发展路径,努力创新体制机制,有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有所增加。2010年,全县消除了无稳定统一经营收入来源的集体经济“空壳村”,90%以上的村集体统一经营年收入达到了5万元以上,50%以上的村集体统一经营年收入达到了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了80多个。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矛盾。一是干部思想认识还有误区。一些镇村干部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个别镇不肯让利于村,甚至与村争利,一些村特别内陆村、资源资产偏少村“等靠要”思想严重。二是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创新思路、方法不多、效果不明显。有些村干部整天忙于应付日常事务,精力难以集中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上来,对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动脑子、不想点子、不找路子,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思考。三是底子薄弱,历史包袱沉重。村级债务沉重,支出压力较大,没有积蓄的资本用于发展物业经济、股份合作经济。
根据我县发展的实际需求,要通过3~4年的努力,逐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下一步应突出以下重点:
一、因村制宜,积极探索村级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是依托区位优势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参与兴建标准厂房、写字楼、商贸市场和酒店商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物业获取租赁收入。对村公共服务中心等一些公益性集体资产,可部分用于发展便民服务项目获得收益。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或农业产业基地发展规模较大的区域,可以通过提供仓储、运销、信息中介、水电供应等有偿服务得益。二是挖掘资源潜力发展。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最大限度地盘活利用村组集体资源。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鼓励村集体独资或联合农户参股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种植或养殖基地,获取发包经营收入。对水面等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或具备一定农特产品资源优势的村,通过发展观光农业增加村集体收入。三是盘活存量资产发展。对村集体所有闲置资产,按照村级民主议事和决策程序,通过企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发挥效益。对农灌泵站已经改制的地方,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村集体可向经营者收取一定的防渗渠资产租赁费。四是依托“三大合作”发展。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大力扶持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推进已撤村建居村组、被征地农民安置结束村组及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村组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资产经营机制。
二、完善政策,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一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帮扶转化和实施“强村工程”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服务,将符合授信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优先支持对象。各地要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开发集体资源发展物业经济、特色产业征收的所得税;村域范围内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全民创业、兴办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新增税收;对村域范围内企业上交的土地年租金;村集体引税形成的边际税收等收入制定优惠分成政策,做到让利于村。二是全面落实村级集体留用地政策。各地新增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可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开发利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剂所得作为复垦村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所得资金应直接划拨至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三是建立多方帮扶机制。机关部门要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挂钩帮扶。同时鼓励村企自愿挂钩、合作开发,实现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信息、技术、资金、人员、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优势互补,形成“以企带村、以村促企、互利双赢”的发展机制。四是进一步理顺村级组织运转体制。严格界定县、镇两级政府与村级自治组织的事权和责任,由政府负担的事项不得转嫁由村承担。村级组织受有关部门、单位委托提供事权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一律实行有偿服务。各地涉农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村级组织配套。村级“一事一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平调挪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运营和监管。
三、加强领导,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继续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能力。切实做到目标、责任、措施、工作四到位。二是科学规划,夯实基础。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实行分类指导。全面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台账,摸实家底,充分挖掘集体经济发展潜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为实现农村公共资产、资源利益最大化提供服务平台。三是严格考评,奖惩激励。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实施强村工程绩效纳入年度整体目标考核。完善村统一经营净收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的积极性。强化督办检查,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完成任务有差距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关键词] 村级经济;发展;现状;建议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社会问题。近年来,各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高度重视,全县上下积极探索发展路径,努力创新体制机制,有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有所增加。2010年,全县消除了无稳定统一经营收入来源的集体经济“空壳村”,90%以上的村集体统一经营年收入达到了5万元以上,50%以上的村集体统一经营年收入达到了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了80多个。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矛盾。一是干部思想认识还有误区。一些镇村干部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个别镇不肯让利于村,甚至与村争利,一些村特别内陆村、资源资产偏少村“等靠要”思想严重。二是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创新思路、方法不多、效果不明显。有些村干部整天忙于应付日常事务,精力难以集中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上来,对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动脑子、不想点子、不找路子,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思考。三是底子薄弱,历史包袱沉重。村级债务沉重,支出压力较大,没有积蓄的资本用于发展物业经济、股份合作经济。
根据我县发展的实际需求,要通过3~4年的努力,逐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下一步应突出以下重点:
一、因村制宜,积极探索村级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是依托区位优势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参与兴建标准厂房、写字楼、商贸市场和酒店商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物业获取租赁收入。对村公共服务中心等一些公益性集体资产,可部分用于发展便民服务项目获得收益。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或农业产业基地发展规模较大的区域,可以通过提供仓储、运销、信息中介、水电供应等有偿服务得益。二是挖掘资源潜力发展。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最大限度地盘活利用村组集体资源。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鼓励村集体独资或联合农户参股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种植或养殖基地,获取发包经营收入。对水面等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或具备一定农特产品资源优势的村,通过发展观光农业增加村集体收入。三是盘活存量资产发展。对村集体所有闲置资产,按照村级民主议事和决策程序,通过企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发挥效益。对农灌泵站已经改制的地方,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村集体可向经营者收取一定的防渗渠资产租赁费。四是依托“三大合作”发展。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大力扶持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推进已撤村建居村组、被征地农民安置结束村组及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村组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资产经营机制。
二、完善政策,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一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帮扶转化和实施“强村工程”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服务,将符合授信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优先支持对象。各地要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开发集体资源发展物业经济、特色产业征收的所得税;村域范围内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全民创业、兴办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新增税收;对村域范围内企业上交的土地年租金;村集体引税形成的边际税收等收入制定优惠分成政策,做到让利于村。二是全面落实村级集体留用地政策。各地新增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可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开发利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剂所得作为复垦村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所得资金应直接划拨至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三是建立多方帮扶机制。机关部门要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挂钩帮扶。同时鼓励村企自愿挂钩、合作开发,实现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信息、技术、资金、人员、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优势互补,形成“以企带村、以村促企、互利双赢”的发展机制。四是进一步理顺村级组织运转体制。严格界定县、镇两级政府与村级自治组织的事权和责任,由政府负担的事项不得转嫁由村承担。村级组织受有关部门、单位委托提供事权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一律实行有偿服务。各地涉农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村级组织配套。村级“一事一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平调挪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运营和监管。
三、加强领导,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继续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能力。切实做到目标、责任、措施、工作四到位。二是科学规划,夯实基础。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实行分类指导。全面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台账,摸实家底,充分挖掘集体经济发展潜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为实现农村公共资产、资源利益最大化提供服务平台。三是严格考评,奖惩激励。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实施强村工程绩效纳入年度整体目标考核。完善村统一经营净收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的积极性。强化督办检查,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完成任务有差距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