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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对近几年来有关我国社会分层与教育公平关系文献研究的精心梳理,指出在当今教育急遽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教育不公平现象依然存在,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主要体现在享受同等优质教育资源方面。与此同时,也发现国内对如何解决教育公平的具体机制和途径的研究尚存在诸多不足,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 社会分层 教育公平 教育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教育规模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持续扩大。在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教育公平始终是一个常提常新的话题。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和必然要求,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而作为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之一社会分层,尤其值得加以研究。社会分层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如身份、地位、声望、财富、权力等,将社会成员划分为高低有序等级层次的社会现象,由社会地位差异造成。
一、中西方对社会分层的研究
在西方,德国社会学家韦伯被视为首先对社会分层进行研究的人,他认为,分层的决定分素是财富、权力和声望,经济分化产生阶级,权力分化产生政党,社会分化产生利益集团,他们三位一体,构成分层模式,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会转化为其他两个。韦伯的分层理论及其多元划分标准奠定了西方分层理论的基础,继他之后,出现多种不同的分层模式。其中,美国社会学家沃纳依据财产、地位、声望综合指标提出的上上层、上下层、中上层、中下层、下上层、下下层六等级分层模式和帕森斯按职业种类分层的模式较有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学者提出从职业与职务、收入与消费、文化与教育三项指标确定分层模式。纵观国内各种社会分层理论,其中最具影响力、本土化特色较强的当推陆学艺的理论。陆氏依据劳动分工、权威等级、生产关系和制度分割四类标准将中国社会划分为十大阶层,从低到高分别是: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农业劳动者、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业员工、个体工商户、办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主、经理人员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农业劳动者、产业工人构成社会下层,商业服务业员工和个体工商户组成社会中下层,办事人员为社会中层,专业技术人员和私营企业主为社会中上层,经理人员和国家领导干部构成社会上层。从社会下层到社会上层,社会经济地位越来越高,自身所具有的优势也越来越明显。
二、教育公平发展概况
在对所有工业化或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国家进行深入分析的过程中,对谁将会走在世界的最前列,这一问题的最好回答就是那些受到了良好教育的人。中国一贯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由此,也就更加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1949年我国的小学入学率为20%,1965年为85%,2007年已达到99·15%;20世纪初出生的人约30%接受过教育,而60年代出生的人96%都接受过教育。国民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固然可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并不是所有人都获得了同样优质的教育。在教育普及化的过程中,我们更为关注的是教育公平。
(一)建国至改革开放期间教育公平发展
这一时期对教育公平的研究,学者更多强调国家意识形态对教育获得的实际影响。政府在该阶段设立的接受教育的标准主要有三条:学业成就、家庭成分出身和个人政治忠诚度。杨东平指出教育发展变迁的背后是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的变化。李春玲通过一项全国调查发现,自1940年以来,中国教育机会分配经历了两个截然相反的发展阶段:1978年以前,从极度不平等向平等方向逐步演变;1978年之后,教育机会分配的不平等逐渐加强,家庭背景及制度因素对教育获得的影响力不断上升。
建国之初的教育秉承了解放区的教育方针,兼具强烈的革命意识和平民意识。在文革前和文革期间,政府采用三种手段促进教育机会平等:扩大教育系统;实施大众教育规划;采取行政手段增加工农子弟的入学机会,如推荐入学和同等条件优先等措施。其直接后果是高等教育机构中的工农子弟从1953年的28%增加到1958年的55%,1965年更是达到71%。
建国初期,国家主要运用政治力量来促进教育公平,是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教育运作的典型,这一举措,就短期而言可能是成功的,长远看来则可能是失败的,政府的初衷是,尽最大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满足普通群众接受教育的愿望。但是,整个社会的教育公平不可能通过政府一纸红头文件就会一蹴而就,教育公平更不意味着用一个群体的教育牺牲换取另一群体的教育权利。
(二)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公平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分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再局限于三大阶级一个阶层(干部、工人、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简单划分。这一变化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倪志伟于1989年首先提出市场转型理论,其基本假设是:市场经济与再分配经济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经济形态,与之相联系的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分层机制。
1.职业地位获得
20世纪90年代以后,来自父辈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减弱,个人教育影响力有所加强。刘精明发现,在改革过程中进入中高级白领职业阶层的教育标准,经历了由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向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并正向正规高等教育逐步转化的过程。
2.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
在我国高校毕业生求职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家庭背景越好,毕业时就业越好的现象。正如李路路所言,无论是在改革前还是改革后,虽然社会阶层结构存在一定的流动性,但相对于流动性来说,阶层的继承性或复制能力远强于他们的流动性。
3.各级教育获得情况
为方便学龄儿童顺利入学,我国于1992年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须就近入学。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一政策与择校相结合却带来了严重的教育不公平。2004年一项对南京城区的调查显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父母职业地位及学历等因素都与子女初中就读学校的质量等级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划区就近入学限制的只是那些没有能力给孩子择校的家庭,家庭经济地位高的家庭,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通过金钱择校或跨学区就学和户籍迁移等手段,为孩子择校。毫无疑问,就近入学的本意被曲解了,看上去似乎很公平的政策,其实是再一次酝酿教育的不公平。
三、社会分层对教育公平的影响
布迪厄认为,教育系统客观地进行着淘汰,阶级地位越低受害越深。一项研究表明,经济条件可以影响学生对教育的期望水平,家庭经济高收入水平组,学生期望今后读大学的比例为70%,中等水平组比例为68·3%,较低组为50%。随着高等院校的扩招,中上阶层的子女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基本已达到饱和,他们转而寻求更加优质、高效的高等教育,下层子弟因此才得以有机会进入高教领域。
一个囊括37所本科院校的调查显示,农民与非农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整体差距依然悬殊,高教扩张并未消除这一问题,激增的高校收费使低收入弱势阶层子女在面对高等教育时遭遇更大的障碍。
不同阶层选择专业时具有不同的考虑,对低收入家庭而言,冷门专业相对来说,学费少,风险小,录取机会大;高收入阶层子女由于拥有较多入学机会,在选择专业时更多地考虑该专业的个人预期收益。有些专业如艺术类需要从童年开始,就要进行长时间的辅导和培训,下层子女囿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即。
有学者提出中国的高等教育机会不平等很可能将呈现着一种与收入分配相关联的、具有库兹涅茨曲线特征的变化过程,但在最大限度维持不平等假设看来,要达到教育平等只是下层阶级的一厢情愿罢了。
当教育只能改变一定阶层以上的人的命运时,对处于社会弱势的那个群体而言,出生就成了一种先定的命运,而一旦一切都逃不脱与偶然的出生与生俱来的命运,那么努力就变的毫无意义。如果教育的不公平正在强化这种社会不平等,必将毁灭社会底层家庭通过教育实现“鲤鱼跳龙门”的梦想,必将使农民这个中国人口中的主体向“新读书无用论”思想回归,也会让他们向上层流动的思想彻底破灭,这势必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作为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只能靠个人的努力试图改变整个家庭的命运,如果人为地把这条相对较为公平的途径切断的话,那么对社会弱势群体而言,是极不公平的。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营造一个和谐的氛围,才能让全体人民受益无穷。
参 考 文 献
[1]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753.
[2]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9
[3]Deng Zhong.The Impact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on Trends in Educational Attainment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J].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97,(2):391.
[4]教育部.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08-10-30.
[5]杨东平.从权利平等到机会均等:新中国教育公平的轨迹[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6,(2):2-11.
[6]李春玲.社会政治变迁与教育机会不平等、家庭背景及制度因素对教育获得的影响[J].中国社会科学,2003,(3):86.
[关键词] 社会分层 教育公平 教育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教育规模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持续扩大。在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教育公平始终是一个常提常新的话题。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和必然要求,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而作为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之一社会分层,尤其值得加以研究。社会分层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如身份、地位、声望、财富、权力等,将社会成员划分为高低有序等级层次的社会现象,由社会地位差异造成。
一、中西方对社会分层的研究
在西方,德国社会学家韦伯被视为首先对社会分层进行研究的人,他认为,分层的决定分素是财富、权力和声望,经济分化产生阶级,权力分化产生政党,社会分化产生利益集团,他们三位一体,构成分层模式,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会转化为其他两个。韦伯的分层理论及其多元划分标准奠定了西方分层理论的基础,继他之后,出现多种不同的分层模式。其中,美国社会学家沃纳依据财产、地位、声望综合指标提出的上上层、上下层、中上层、中下层、下上层、下下层六等级分层模式和帕森斯按职业种类分层的模式较有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学者提出从职业与职务、收入与消费、文化与教育三项指标确定分层模式。纵观国内各种社会分层理论,其中最具影响力、本土化特色较强的当推陆学艺的理论。陆氏依据劳动分工、权威等级、生产关系和制度分割四类标准将中国社会划分为十大阶层,从低到高分别是: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农业劳动者、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业员工、个体工商户、办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主、经理人员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农业劳动者、产业工人构成社会下层,商业服务业员工和个体工商户组成社会中下层,办事人员为社会中层,专业技术人员和私营企业主为社会中上层,经理人员和国家领导干部构成社会上层。从社会下层到社会上层,社会经济地位越来越高,自身所具有的优势也越来越明显。
二、教育公平发展概况
在对所有工业化或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国家进行深入分析的过程中,对谁将会走在世界的最前列,这一问题的最好回答就是那些受到了良好教育的人。中国一贯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由此,也就更加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1949年我国的小学入学率为20%,1965年为85%,2007年已达到99·15%;20世纪初出生的人约30%接受过教育,而60年代出生的人96%都接受过教育。国民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固然可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并不是所有人都获得了同样优质的教育。在教育普及化的过程中,我们更为关注的是教育公平。
(一)建国至改革开放期间教育公平发展
这一时期对教育公平的研究,学者更多强调国家意识形态对教育获得的实际影响。政府在该阶段设立的接受教育的标准主要有三条:学业成就、家庭成分出身和个人政治忠诚度。杨东平指出教育发展变迁的背后是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的变化。李春玲通过一项全国调查发现,自1940年以来,中国教育机会分配经历了两个截然相反的发展阶段:1978年以前,从极度不平等向平等方向逐步演变;1978年之后,教育机会分配的不平等逐渐加强,家庭背景及制度因素对教育获得的影响力不断上升。
建国之初的教育秉承了解放区的教育方针,兼具强烈的革命意识和平民意识。在文革前和文革期间,政府采用三种手段促进教育机会平等:扩大教育系统;实施大众教育规划;采取行政手段增加工农子弟的入学机会,如推荐入学和同等条件优先等措施。其直接后果是高等教育机构中的工农子弟从1953年的28%增加到1958年的55%,1965年更是达到71%。
建国初期,国家主要运用政治力量来促进教育公平,是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教育运作的典型,这一举措,就短期而言可能是成功的,长远看来则可能是失败的,政府的初衷是,尽最大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满足普通群众接受教育的愿望。但是,整个社会的教育公平不可能通过政府一纸红头文件就会一蹴而就,教育公平更不意味着用一个群体的教育牺牲换取另一群体的教育权利。
(二)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公平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分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再局限于三大阶级一个阶层(干部、工人、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简单划分。这一变化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倪志伟于1989年首先提出市场转型理论,其基本假设是:市场经济与再分配经济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经济形态,与之相联系的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分层机制。
1.职业地位获得
20世纪90年代以后,来自父辈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减弱,个人教育影响力有所加强。刘精明发现,在改革过程中进入中高级白领职业阶层的教育标准,经历了由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向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并正向正规高等教育逐步转化的过程。
2.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
在我国高校毕业生求职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家庭背景越好,毕业时就业越好的现象。正如李路路所言,无论是在改革前还是改革后,虽然社会阶层结构存在一定的流动性,但相对于流动性来说,阶层的继承性或复制能力远强于他们的流动性。
3.各级教育获得情况
为方便学龄儿童顺利入学,我国于1992年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须就近入学。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一政策与择校相结合却带来了严重的教育不公平。2004年一项对南京城区的调查显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父母职业地位及学历等因素都与子女初中就读学校的质量等级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划区就近入学限制的只是那些没有能力给孩子择校的家庭,家庭经济地位高的家庭,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通过金钱择校或跨学区就学和户籍迁移等手段,为孩子择校。毫无疑问,就近入学的本意被曲解了,看上去似乎很公平的政策,其实是再一次酝酿教育的不公平。
三、社会分层对教育公平的影响
布迪厄认为,教育系统客观地进行着淘汰,阶级地位越低受害越深。一项研究表明,经济条件可以影响学生对教育的期望水平,家庭经济高收入水平组,学生期望今后读大学的比例为70%,中等水平组比例为68·3%,较低组为50%。随着高等院校的扩招,中上阶层的子女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基本已达到饱和,他们转而寻求更加优质、高效的高等教育,下层子弟因此才得以有机会进入高教领域。
一个囊括37所本科院校的调查显示,农民与非农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整体差距依然悬殊,高教扩张并未消除这一问题,激增的高校收费使低收入弱势阶层子女在面对高等教育时遭遇更大的障碍。
不同阶层选择专业时具有不同的考虑,对低收入家庭而言,冷门专业相对来说,学费少,风险小,录取机会大;高收入阶层子女由于拥有较多入学机会,在选择专业时更多地考虑该专业的个人预期收益。有些专业如艺术类需要从童年开始,就要进行长时间的辅导和培训,下层子女囿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即。
有学者提出中国的高等教育机会不平等很可能将呈现着一种与收入分配相关联的、具有库兹涅茨曲线特征的变化过程,但在最大限度维持不平等假设看来,要达到教育平等只是下层阶级的一厢情愿罢了。
当教育只能改变一定阶层以上的人的命运时,对处于社会弱势的那个群体而言,出生就成了一种先定的命运,而一旦一切都逃不脱与偶然的出生与生俱来的命运,那么努力就变的毫无意义。如果教育的不公平正在强化这种社会不平等,必将毁灭社会底层家庭通过教育实现“鲤鱼跳龙门”的梦想,必将使农民这个中国人口中的主体向“新读书无用论”思想回归,也会让他们向上层流动的思想彻底破灭,这势必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作为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只能靠个人的努力试图改变整个家庭的命运,如果人为地把这条相对较为公平的途径切断的话,那么对社会弱势群体而言,是极不公平的。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营造一个和谐的氛围,才能让全体人民受益无穷。
参 考 文 献
[1]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753.
[2]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9
[3]Deng Zhong.The Impact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on Trends in Educational Attainment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J].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97,(2):391.
[4]教育部.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08-10-30.
[5]杨东平.从权利平等到机会均等:新中国教育公平的轨迹[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6,(2):2-11.
[6]李春玲.社会政治变迁与教育机会不平等、家庭背景及制度因素对教育获得的影响[J].中国社会科学,2003,(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