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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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穴兔的后代家兔相比,旷兔,那才配叫兔子呢!
  你在荒野上遇到一只旷兔,就是天赐沟里常见的野兔,明明是一只兔子,土褐色的被毛,圆圆的灰黄色的眼睛,一双生着黑耳尖的长耳朵,一面永远举动着的像是停战白旗似的小白尾巴,但是转眼之间,你只看清一面停战白棋闪电般遁去,旷兔一溜烟儿便没了踪影。不,不是踪影全无,是只留下兔子的踪迹,形影却全无了。在轻柔的雪地里,各种动物的脚印不难分辨:山狸的脚印象梅花,田鼠的脚印是连缀在一起的小对子,山鸡是一行大大的“个”字,喜鹊和红嘴山鸦的“个”字稍小一点,大山雀、角百灵的再小一点。而我的脚印却又大又平,老实说,有些丑陋,至少给晶莹的雪地上留下一行不规则的瘢痕,又涂抹不掉,像过去做过的蠢事一样。野兔的脚印却不,在我看来倒有些画意:长棒形的脚印四个一组,组成一个三角形的组合,其实是一个脚印在前,两个脚印在后,另一个脚印在中间,这样的印迹组合视野兔跑的快慢不均等地组成一长串,尽头就在冰冻小河边的杞柳丛里,或南坡的松树林中。在天赐沟一带,野兔的数量很多,多到让农人头疼的地步。每到冬季,村里的年青人从荒野中或休眠的田地中里捉了大小不等的兔子,煮在大铁锅中,然后盘坐在热炕头上,喝酒直到烂醉。
  对城里人来说,赤手空拳在荒原中捉野兔,如同石器时代人类的行径。没错,我说的就是赤手空拳。国家很早就禁止枪支和剧毒农药使用,直接受益的就是野生动物,而山鸡、斑鸠、岩鸽和兔子等在人类眼中所谓有经济价值的鸟类和兽类,从这政策中得到的好处最大。虽然和石器时代的人类一样两手空空,但对这里的农人来说,捉野兔却是家常便饭。野兔的生活起居比较有规律,它的活动范围也就是方圆几千米,要命的不是它活动范围的狭小,而是只走老路子。这样,即使是动物界的短跑冠军,也难免遭遇人类算计。当农人沿着它留在雪地上的脚印追赶它时,野兔就开始在这有限的范围内跑起圈子來,像径赛场上的长跑运动员一样。第一个农人开始追赶野兔,他跑累了,第二个农人接着追赶,然后第三个,紧跟着第四个,或许还有第五个和第六个;等最后一个人也赶累了,野兔又跑回原来的位置,于是缓足了力气的第一个农人继续追赶……车轮似地转。人是跑接力赛的,可以轮替喘口气儿,却不给野兔喘息的机会,于是短跑冠军不停地奔跑,拼命地奔逃,几个轮回下来,野兔力竭气绝,一头栽倒在雪窝子里,束手就擒。
  还有更奸狭的阴招,也是村里农人的发明。用一节细铁丝绾个圈套,钉在野兔经常出没的路径上,或许就有收获。这里的野兔天敌不多,本来是很适应繁衍生息的,但冬闲的农人有的是气力,成了控制野兔种群的重要因素。只是这种圈套经常把狗或牧人的羊套住,几天后找到了,套住腿的或许就落个残废,套住脖颈的甚至难逃一死。
  然而对我来说,野兔永远都是旷野的骄子,可望而不可及,可望而不可得的。而且我也尊重它们的处世哲学。你看,野兔与其它动物无争,永远举着停战的小白旗,从林下举到灌丛,又从坡上举到沟底。但野兔虽然小觑像我这样对它们无害的生物,却不敢大意大狗的鼻子。大狗是我家两条狗中的一条,因为善解人意,基本不用铁链限制狗身自由。另一条黑狗就没这个待遇了。我和大狗在野外游荡,它每每甩开我这个累赘,干狗们应该干的勾当去了。大狗在灌草丛和林子里跑跑停停,鼻子紧贴着地面,伸来探去,有时就把一只伏在草丛中的山鸡或野兔赶起来。山鸡无所谓,有惊无险,大狗又不会飞,望着贴着天际高高飞走的山鸡,大狗只能气急败坏地吠叫。赶出野兔就要劳大狗费许多气力了,野兔从大狗鼻子尖一跳老高,箭一般射向远方,转眼便不见了,大狗一顿,怪叫着向野兔逃逸的方向追去。我不用担心野兔的安危,因为过一会儿大狗便会园路返回找我,垂头丧气模样实在好笑,也活该。
  到了残冬的时候,天赐沟一带的野兔就少得只够维系种群了。
  也就在这时,从我家没有被冰花遮盖严实的窗玻璃里面,我望见一只毛色淡淡的、大约是去年晚秋才出生的小野兔。
  捉兔子的农人一般不注意村落附近,况且这只兔子已经潜入我家院子外面的果木园,很容易被人忽略。有人居住的地方,积雪融化得早一些,所以旷野里还是白皑皑一片的时候,村落附近早露出黑色的土地。我每天打早把窗玻璃上的冰花用手掌溶化出一个空隙,有时便可以望见这只野兔,想象它是怎样度过这漫长冬夜的。旷兔不像欧洲穴兔(就是那个早被人类驯化成小菜的家兔的祖先),旷兔连个属于自己的窝也没有,即使冰天雪地,都在旷野里出没,和天上的星星一起打发寒冷冬季的漫漫长夜。
  没几天,大狗也发现了这只野兔,咆哮出不可一世的威武来。大狗的咆哮把野兔吓得够呛,两只黑色耳尖的耳朵马上竖立如两枚竹叶,当然没有忘记举一举它那表示停战的小白旗。当它知道大狗只能在院子里面发泄愤怒,不会冲出去对它造成危险时,野兔就不把它当成一回事儿了。
  有一天中午,天气很暖和。我带着大狗来到原野,走累了以后,再沿着原路回来。路子很长,大狗不时停下脚步回过头等我,不等我走到它跟前又拔腿跑开了,颇有不耐烦的意思,当时我却没有看出它毒恶的心肠。走到离我家不远的地方,那只野兔和我们遭遇了。我怀疑大狗那家伙有意诱我来抄野兔的后路,因为我不愿意相信这是个巧合。大狗扑上去将野兔赶下便道,野兔转弯回头,准备甩掉大狗,而我,正无端挡在它逃跑的路上。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面对一只活生生的野兔。只见它将两只黑色耳尖的长耳朵竖起来,小白尾巴举了又举,但是无人响应它的求和信号。老实说,我是愣怔住了。野兔没奈何,只好施展自己短跑冠军的本领,以便脱离危险。但野兔今天太不走运了,竟在一条地埂下面的便道上,被一条狗截在前面,一个人堵在后面。这时,野兔的三瓣嘴急促地在颤动,两只眼睛瞪得圆圆的,大大的,就知道它已经害怕到了极点。野兔还想作最后的努力,转身欲逃,被大狗截住,再掉转过来,我还傻站在那里。它停顿了一下,大狗已经向它扑来。这时野兔慌不择路,向道旁的地埂上跳去,却因漫长冬天的折磨,消耗了它不小的腿力,终于没能跳上去,被大狗扑住。那屠夫再不理会我的咆哮,叼着野兔夹着尾巴钻入浓密的灌草丛中。
  我踢了大狗一脚,它委屈地呜咽一声,躲到一边去了。它不知道因为什么受到惩罚。狗拿兔子,本是天经地义,我却是大狗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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