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经历些什么,才会明白学业的重要性?

来源 :读写月报(高中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fei13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15岁在纽约读高中的时候,因为心理压力非常大,再加上身边认识的朋友(大概四五个)非常“有默契”地一起选择了退学,选择提早步入社会,我一度也在考虑加入他们。
  他们有的是真的完全不是读书的材料,有些人是因为觉得社会比学校更精彩。我兩个都不是,我承认我的一部分思想确实受了他们的影响,看到有些人在外面找了份搬家的工作,时不时拿点工资回来请客吃饭,日子似乎过得还挺不错的。
  但其实更多的是,因为当时我刚移民到美国没多久,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上都非常不适应,汉堡太难吃,外国同学太难融入,对完全陌生的学校和生活方式都产生了极其严重的排斥。当时我有一整个学期都在思想挣扎,具体的行为表现出来就是长期旷课,各种科目不及格,整个人的状态非常低迷,也因此老师时不时就要跟我爹举行小型会议进行沟通。
  虽然我没有明说退学的想法,但我爹肯定知道我遇到了瓶颈。
  勉强混完那个学期,到了暑假,有一天我爹突然跟我说,这个暑假你不能回国,不能在家呆着玩,你得出去打工了。我听完就懵了,我才15岁你让我一个人出去打工?哪个地方敢收一个未成年童工?你别说,还真有。哪儿呢?中餐馆。可一个15岁乳臭未干的小子能干什么呢?打杂。我问我爹,咱们家缺钱吗?他说不缺。我又问,那我为什么要去打这种工?那都是非法移民不入流的人干的活。我爹说,我知道,但你得去。我不想去,说,你不讲道理,凭什么?我爹说,凭我是你爹。
  接下来,我爹就带着我去唐人街的介绍所,谎称我已经18岁了。不久就找到了一份新手打杂的工作,月薪1500美元,在离纽约4个多小时车程的马里兰州一个人口稀少的小镇上。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抱着上坟的心情坐上了前往我人生第一份工作的长途巴士。
  接下来的日子简直是水深火热、暗无天日。餐馆的老板极其苛刻,什么脏活累活都扔给我,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洗碗、拖地、剁菜、搬饮料,以及频繁地炒饭,有一段时间我连做梦都梦见自己在炒饭。当然,还要听命于其他店员的指使,哪里垃圾该倒了、哪里厕所堵了,他们上嘴唇一碰下嘴唇,我就得屁颠屁颠地去解决。店里打工的人个个都粗鄙不堪,没有文化,没有绿卡,不会讲英文,但我是新来的,而且职位最低,自然没有地位。到了晚上下了班,一群人合住在一个房间里,完全没有隐私。他们睡觉打呼,这对睡眠极浅的我来说又是一种折磨,我常常整夜整夜地睡不着,第二天起来干活根本没精神又要被人骂。
  空闲的时候想起学校的环境,心里似乎隐隐地开始想念。在外地打工,最要命的是一个星期才休息一天,根本来不及回纽约,于是,就要一个人孤独地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呆着,直到暑假结束。
  一天晚上收工后,我一边洗澡一边回想自己的“人生”,我一个有身份,会英文,前途一片光明的未来国家栋梁,为什么要沦落至此,被一群连身份都没有的粗人颐指气使?!转念一想,不就吃点苦吗?我一大老爷们有什么忍不了的?又一想,我平白无故为什么要在这里看人脸色累死累活?又想起自己孤身一人在外无依无靠,一时之间悲愤交加,竟然开始嚎啕大哭,收都收不住。
  坚持了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晚上,收工后老板把我叫住,把工资递给我,让我明天不用上班了。我又懵了:我被炒了?老板接着说,你干不了这活,这不是你该呆的地方,我早看出来了。我又悲又喜。悲的是原来我心高气傲其实连打杂的活都干不好,喜的是终于要脱离苦海了。
  手捧着沉甸甸的还带有浓浓油烟气息的工资,我坐上了回纽约的长途巴士。打开窗,闻着帝国之州弥漫着的自由空气,我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摊开双手一看,以前从来没干过粗活,现在因为打杂手上全是裂开烂掉后重新长出来的粉红的新皮,连指纹都磨没了,就我这手现在去犯罪都不用戴手套。摸出工资数了数,将近2000美元,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做血汗钱。
  回到家一阵忐忑,以为我爹要把我收拾一段,说了整个暑假都得打工这才过了一半就灰溜溜地回来了。没想到他不但没有责怪,语气似乎还颇为赞赏地来了句“嗯,比我预料中坚持得久”。
  我正懵的时候,他又意味深长地说了一段让我心惊肉跳的话:“不是每个人都得循规蹈矩地上完高中上大学,上完大学去公司当上班族的。如果不走这条相对轻松先苦后甜的路,那摆在大多数人眼前的选择就只有干粗活苦活累活。可是干粗活也是分人的,有的人干得了,有的人就干不了。”
  有的人没有条件也没有选择,只能干粗活,那没什么好说的;可有的人如果明明有好的条件和机会却任性地放弃错过了,将来可是要后悔莫及的。当然,要是有人天赋异禀,3岁识谱5岁编曲或者18岁就能打NBA,那这些话不适用他。否则,好好读书永远不会让人吃亏。我现在当然知道,自己属于干不了粗活又不会识谱,更打不了NBA的那类人了。
  新学期开始后我就再也不忧郁了,什么汉堡难吃同学难相处,都是惯的。经历过这么一场磨难,从此以后我是吃嘛嘛香,睡哪哪甜,看同学们个个可爱纯真,老师们个个慈眉善目。我把高中落下的课补上后又顺利上完了大学,遇到挫折想放弃的时候,就在脑海里回想当时打工的痛苦经历,就能咬着牙坚持下去,直到现在当了个相对来说还蛮轻松的小白领。
  因为有那段经历,我感觉自己对事物的容忍度提升了不少,如果要在公司搬个箱子移个桌子,也会乐意帮忙,绝不会摆出高姿态说“It’s not my job”。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我顺利完成了学业,我才能找到一份相对来说不错的工作。
  我不敢想象,当初要是自己真的辍学了,我现在会在哪个餐馆打杂,或是哪个菜市场宰鱼的情景,到那个时候可不是“体验人生”,想什么时候喊停就喊停的事儿了。那种日子将会是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每天早上睁开眼到每个夜晚闭上眼的真实生活,而且这样的生活是没有尽头的。
  我当然不是说这些工作低人一等,而是我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根本干不了除了稳稳当当上完学后当上班族以外的活。事实上,我也确实享受现在的工作和生活。我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不齿这段打杂的经历,在同学、朋友们面前从来不敢提起,心里似乎觉得干了什么丢人的事。
  但现在回头看,我非常庆幸自己的这段“惨痛”经历,它让我没有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走上弯路。当然,初到异国对身份的疑惑和对未来的焦虑,并没有马上就被消除。但我意识到了比解除迷茫更紧迫的事情,那就是:如果真的退学我要如何生存?之前只是在年轻的脑子里走马观花一样,想了一遍就以为看透了人生,现在有了切身体会,才知道人生不易,这就是这件事情的全部意义。如果以后我生了个儿子,他说不想上学,我压根就不跟他讲道理,直接让他去体验一段他除了上学这条路以外他将可能要过的生活。如果他觉得自己干得高兴得很,那我没话说;如果他体验后觉得干不了,自然会跟当年的我一样乖乖滚回学校啃书本。
  【来源】微信公众号:蓝橡树。
  【阅读导引】有时候,不堪学业重担的孩子们,会萌生不想上学的想法,这些想法令家长们无奈。孩子需要经历些什么,才会明白学业的重要性?本文作者曾经有过一段厌学时光,但在父亲的巧妙安排下安然度过,对此他总结出一句话:好好读书,永远不会让人吃亏。当然,这句话的意思是自己在尽力的情况下读书升学,而不是要让每个孩子都成为优秀生。说到底,作者在文中表达的是,无论你做什么工作,首先都要明确自己是个怎样性情的人,是不是适合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越早知道越好。人只有在认识自己和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
其他文献
“豪家多婢仆,门内颇骄奢。”(白居易《续古》)“富豪役千奴,贫老无寸帛。”(陆游《岁暮感怀》)在漫长的封建时代,一直存在着役使奴仆的现象。奴仆主要从事杂役,也侍奉主人的日常生活,聽其任意驱使。奴仆阶层身份卑微,地位低下,无人身自由,是古代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  古代奴仆的名称较多,主要有“奴、仆、婢、僮(童)”等。这几个词既作为奴仆的主要名称,又引申用于其他相关方面,在古诗文中频频涉及。它们在来源
期刊
(一)  木箱深处的紫绸花服  王蒙  这是一件旧而弥新的细绸女罩服。说旧,因为不但式样陈旧,而且已在箱底压了二十六年。说新,因为它还没有被当真穿过。  可喜的是它仍然保持着新鲜和姣好的姿容,和二十六年前刚出厂时来到女主人身边的时候一样。  “老不穿,它自己也就慢慢氧化了。”它听到女主人——一位化学老师自言自语地说。  但它至今还没感觉到氧化的危险。它仍是紫色的,既柔和,又耀目;既富丽大方,又平易
期刊
(一)  阅读下面这首唐诗,完成诗后的题目。  送赵都督赴代州得青字①  王维  天官动将星②,汉地柳条青。  万里鸣刁斗,三军出井陉。  忘身辞凤阙,报国取龙庭。  岂学书生辈,窗间老一经。  [注]①得青字:古人相约赋诗,分拈韵字,依韵而赋,“得青字”即拈得青字韵。②天官:天上的星官。古人认为,天上的星星与人间的官员一样,有大有小,因此称天官。将星:古人认为中央的大星是天的大将,外边的小星是吏
期刊
2020年高考全国I卷作文试题要求考生就春秋时期与齐桓公、管仲、鲍叔相关的一则史料写一篇讨论发言稿,说说自己对哪个人“感触最深”,在班级读书会上和同学交流。这是一道人人有话可写,但要写好又很难的题目。如何才能写好这篇作文?笔者觉得需架好三级阶梯,拾级而上,方可成就佳作。  第一级阶梯:关注写作的形式和内容,明晰讨论发言稿的格式与要求。  发言稿最基本的要素有:题目(标题)、称呼、问候语、正文、致谢
期刊
(一)  习鲍叔精神,成自我价值  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  阅读齐桓公、管仲和鲍叔三人之间发生的故事,我感触颇深。齐桓公的不计前嫌,管仲的贤能辅佐,鲍叔的知人善任都让我受益良多,但我对鲍叔所具有的精神感触最深。  【夹评1】文章开篇抓住“齐桓公、管仲和鲍叔三人,你对哪个感触最深”这个提纲挈领性的问题,结合材料对三人最突出的品格特征进行概括,并开门见山,用“鲍叔精神”作为文章的“立骨之语
期刊
人类认识世界——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是一个漫长而无限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知识,形成了错综复杂的观念和理论。稍有哲学常识的人都明白,这些知识、观念和理论绝不是完美无缺的,其中一部分本身就是谬误,有的是建立在谬误的基础上的。即使至今仍被认为是无瑕可击的,至多也只是相对真理,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保持其正确性。如果没有人对它们提出怀疑和挑战,是不会进步和完善的。  怀疑不一定正确,
期刊
《金蔷薇》中有这样一句话:“每年冬天,我都要到圣彼得堡那边的芬兰湾去,那里有全俄国最美的霜。”  我倾心那属于他的远方,便不免怅恨于自己每天三点一线的拘囿。唯有找到或是创造出心灵的远方,方能逃出生活的逼仄,迈入精神的高蹈世界。  如今人们热衷于追求“诗与远方”,动不动就想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是,有人错误地将远方定义为遥远的地方。殊不知,真正的远方存于细腻而有趣的心灵,它是少女李清照提鞋疾走笑容腼
期刊
生命中有这样一刻到来——时间追上我们。  我想说的是,从某个年纪开始,我们会发现自己被时间牢牢制伏。我们必须考虑它,仿佛有个暴躁的幻象持一柄闪光的剑把我们赶出最初的天堂——所有人都曾经在那里活过,不受死亡的刺激。  那不存在时间的童年!一天、几小时就是永远。一个孩子的几小时里包含了多少个世纪?  我记得老家房子庭院里的那个角落,我一个人坐在大理石楼梯的第一级台阶上。遮阳篷被撑开来,周遭沉浸在昏暗的
期刊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即便是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国人,对《论语》开篇的这句话也是再熟悉不过。这句话的基本意思不难明白,但此中“学”“习”二字的真正意思,读懂的人未必很多。即便是宋代理学集大成者的朱熹,其理解也存在偏差。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说:“学之为言效也。人性皆善,而觉有先后,后觉者必效先觉者之所为,乃可以明善而复其初也。习,鸟数飞也。学之不已,如鸟数飞也。说,喜意也。既学而又时习之
期刊
寂寥雨夜,抿过几口乡愁,透过被雨点打湿的毛玻璃,窗外的景色朦胧得恰到好处,如同身处江南烟雨中的故乡一样,模糊得虚幻,又无比真实。  每每提及故乡,总是第一个想到雨。确实,几尺长空,是容不下江南的,唯有一线雨,才能晕开江南的一角,窥得几许柔情。  淫雨霏霏,潮了人心,总要生出几多愁思来的。于是人们总是借一壶老酒,将这几缕苦愁溶在枯黄的酒葫芦里,一饮而尽,才能换得几许快意。  黑瓦灰墙的小楼,门上挂了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