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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根收紧中小企业再陷融资危机,只不过是从未治愈的旧疾复发而已,谁来拯救扭曲的金融体制。钱荒电荒民工荒,高税高费高成本,“钱荒”已经成为中国数百万中小企业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民间金融的异常繁荣,利率的高企,正是民营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反映。从银行渠道无钱可贷,民间借贷高利率融资只能是饮鸩止渴,虽然全面危机目前并未爆发,但数百万中小企所面临的困局已是不争的事实。
近年来,云南省民营经济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已增至140多万家,而且不论质量、规模、科技含量、发展速度等都明显好于前些年。云南省民营企业,虽然在快速发展,但银行服务却跟不上,贷款规模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需求。2014年经济形势更加严峻, 云南省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钱荒,民间资金市场价格更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民营企业好的发展势头会被中断,而且还关乎到一大批中小企业的生死存亡和社会稳定。眼下,年终将至,云南省中小企业又要开始四处借钱“调头”,以还旧贷新。许多中小企业呼吁政府出面,救救企业!
金融不活,全盘皆死。一个好的金融政策,可以改变数万家企业的命运。目前,对云南省中小企业、实体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金融规定是:银行只对民营企业发放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企业贷款到期必须按时还回,银行再决定是否续贷。而企业的项目投资,往往需要3至5年时间,每年资金到期调头,对中小企业来说是生死关键。因为贷款资金已经用在了生产上,调头资金就得到小贷公司借高利贷。目前,云南省的小贷公司不敢发放调头资金,主要是企业借了小贷公司的资金还了银行贷款后,银行可能续贷、也可能不贷,可能一个月发放贷款,也可能三、五个月或更长的时间才发放,这就抬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给小贷公司的资金周转带来了困难。很多优秀的中小企业,就是在这样的规定下陷于困境。
学习借鉴省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针对2014年以来经济下滑,中小企业资金压力邹增。中国银监会虽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文件,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困难重重。我们近期针对企业银行贷款调头事项,走访调查了部分小贷公司和银行。普遍反映,至2014年以来,贷款企业在银行调头续贷,已经成为近年来最严峻的情况。超过80%的企业,在归还贷款前,均获得银行的续贷承诺,但最终银行方面却以各种理由,不再发放贷款或大幅减低贷款额度,小贷公司代为调头的坏账率也大幅提高。
根据调查,我们将银行方面,向企业贷款解释的无法续贷的原因,大概总结为以下几点:一是银行向贷款企业解释,该行2014年贷款额度已经全部分配完毕,目前已经没有额度,新额度需要等待;二是银行方面认为企业所提供的抵押物,按现在市场价值已无法覆盖原贷款金额,要求企业补充抵押物,或大幅减低续贷金额;三是还有部分银行,以审批流程等理由,一再拖延,很多企业,银行一直承诺审批流程结束就给企业放贷,但大多数企业等了超过大半年的审批时间,依旧没有为企业进行续贷。
导致银行续贷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国家政策影响,前期国家政策扶持的产业,到了2014年相关政策取消或者出台了限制性政策,导致各类有关行业贷款均无法再续贷;二是银行贷款风险频出,很多银行因前期贷款审批不严或者审批失误,导致大量不良贷款在2014年集中爆发,所以续贷企业如果不是特别优质的企业,大多数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均不再进行续贷。
目前,全国各地相继设立了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帮扶陷于困境的中小企业。2013年底,浙江省积极创新,采取由省政府出资引导,其余部分委托银行,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售基金产品的模式,设立专门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的转贷引导基金“浙江壹号基金”,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调头资金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辽宁鞍山市政府,于2009年设立了3亿元过桥贷款周转金(其中4000万元是政府财政资金),为中小民营企业解决转贷资金。
浙江宁波镇海区转贷互助基金,成立于2009年7月,是宁波市第一家政府资金参与引导的转贷基金。截至2014年8月,已为企业累计转贷金额超过115亿元。2014年5月起,镇海区用3000万元资金,为10家经营较为困难的企业转贷,帮助解决银行53亿元转贷问题。2014年5月8日,宁波市政府在召开全市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动员会议上,要求完善政府应急转贷资金制度,已经设立的县(市)区,要加大额度;未设立的县(市)区,确保当年6月底前建立。宁波市现已建立起政府、商会及民间主导的各类互助转贷基金。转贷基金不仅数量众多,而且规模可观且发展迅速。以余姚市企业联合会转贷互助基金为例,2013年对323家企业转贷808笔,金额为85.29亿元,转贷金额比2012年增长了3.6倍。2014年上半年,已对212家企业转贷471笔,金额为59.12亿元,转贷金额同比增长1倍。
云南要学习借鉴省外的做法和运作模式。“云南壹号基金”的设立,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服务的有力尝试,是引导社会资本服务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创新举措,同时能有效避免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或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等问题产生的金融风险,对于进一步优化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资金的募集取决于政府强有力的支持
“云南壹号基金”建议发行规模50亿元人民币,期限六个月。由云南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该管理公司是云南金控集团全资控股公司,云南金控集团是由省工商联、省民营企业家协会联合发起,76家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净资产规模超过千亿元。),由基金管理公司作劣后股GP;建议云南省政府出面协调几家省属国企和大型民企以LP的形式出资,作为优先股。基金能否在短时间内完成募集,取决于对基金产品的设计、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预期回报以及对定向投资人的募集能力。
基金提供“调头”支持后银行必须如约续贷
基金提供“调头”支持,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贷款银行要如期办理续贷,企业要持续改善经营,否则基金投资将会形成较大风险,并将传至出资人形成风险。建议,要在省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在人行和银监部门的支持下,组织在滇银行业机构形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公约,确保申请使用调头资金的企业,经银行审核同意予以调头的,银行必须如约给予续贷支持,这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和政治问题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
制订基金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明确企业申请调头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回收等操作流程,明确基金投资方式、退出方式以及基金的监管措施,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州市政府、基金管理公司共同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基金使用的全程监管。建议成立跨部门的“云南壹号基金”特别工作组,此项工作必须要有权威性才能推动。最好由云南省金融办领导牵头,省工信委、省法制局、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和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创新基金管理公司等为成员,研究解决基金设立中的重要问题,配合创新基金管理公司加快基金设立,并尽快制定依法合规的基金募集方案。明确基金“募、投、管、退”方式,保障基金募集成功。制定基金管理制度,要立足风险防控需要;制定基金管理制度;保障各方权益。要适当降低基金投资回报率,调头资金利息初步确定在年息18%,切实降低中小企业使用转贷基金的资金成本,充分发挥该基金的政策性服务性功能。对违反公约的银行,政府要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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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微
近年来,云南省民营经济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已增至140多万家,而且不论质量、规模、科技含量、发展速度等都明显好于前些年。云南省民营企业,虽然在快速发展,但银行服务却跟不上,贷款规模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需求。2014年经济形势更加严峻, 云南省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钱荒,民间资金市场价格更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民营企业好的发展势头会被中断,而且还关乎到一大批中小企业的生死存亡和社会稳定。眼下,年终将至,云南省中小企业又要开始四处借钱“调头”,以还旧贷新。许多中小企业呼吁政府出面,救救企业!
金融不活,全盘皆死。一个好的金融政策,可以改变数万家企业的命运。目前,对云南省中小企业、实体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金融规定是:银行只对民营企业发放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企业贷款到期必须按时还回,银行再决定是否续贷。而企业的项目投资,往往需要3至5年时间,每年资金到期调头,对中小企业来说是生死关键。因为贷款资金已经用在了生产上,调头资金就得到小贷公司借高利贷。目前,云南省的小贷公司不敢发放调头资金,主要是企业借了小贷公司的资金还了银行贷款后,银行可能续贷、也可能不贷,可能一个月发放贷款,也可能三、五个月或更长的时间才发放,这就抬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给小贷公司的资金周转带来了困难。很多优秀的中小企业,就是在这样的规定下陷于困境。
学习借鉴省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针对2014年以来经济下滑,中小企业资金压力邹增。中国银监会虽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文件,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困难重重。我们近期针对企业银行贷款调头事项,走访调查了部分小贷公司和银行。普遍反映,至2014年以来,贷款企业在银行调头续贷,已经成为近年来最严峻的情况。超过80%的企业,在归还贷款前,均获得银行的续贷承诺,但最终银行方面却以各种理由,不再发放贷款或大幅减低贷款额度,小贷公司代为调头的坏账率也大幅提高。
根据调查,我们将银行方面,向企业贷款解释的无法续贷的原因,大概总结为以下几点:一是银行向贷款企业解释,该行2014年贷款额度已经全部分配完毕,目前已经没有额度,新额度需要等待;二是银行方面认为企业所提供的抵押物,按现在市场价值已无法覆盖原贷款金额,要求企业补充抵押物,或大幅减低续贷金额;三是还有部分银行,以审批流程等理由,一再拖延,很多企业,银行一直承诺审批流程结束就给企业放贷,但大多数企业等了超过大半年的审批时间,依旧没有为企业进行续贷。
导致银行续贷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国家政策影响,前期国家政策扶持的产业,到了2014年相关政策取消或者出台了限制性政策,导致各类有关行业贷款均无法再续贷;二是银行贷款风险频出,很多银行因前期贷款审批不严或者审批失误,导致大量不良贷款在2014年集中爆发,所以续贷企业如果不是特别优质的企业,大多数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均不再进行续贷。
目前,全国各地相继设立了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帮扶陷于困境的中小企业。2013年底,浙江省积极创新,采取由省政府出资引导,其余部分委托银行,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售基金产品的模式,设立专门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的转贷引导基金“浙江壹号基金”,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调头资金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辽宁鞍山市政府,于2009年设立了3亿元过桥贷款周转金(其中4000万元是政府财政资金),为中小民营企业解决转贷资金。
浙江宁波镇海区转贷互助基金,成立于2009年7月,是宁波市第一家政府资金参与引导的转贷基金。截至2014年8月,已为企业累计转贷金额超过115亿元。2014年5月起,镇海区用3000万元资金,为10家经营较为困难的企业转贷,帮助解决银行53亿元转贷问题。2014年5月8日,宁波市政府在召开全市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动员会议上,要求完善政府应急转贷资金制度,已经设立的县(市)区,要加大额度;未设立的县(市)区,确保当年6月底前建立。宁波市现已建立起政府、商会及民间主导的各类互助转贷基金。转贷基金不仅数量众多,而且规模可观且发展迅速。以余姚市企业联合会转贷互助基金为例,2013年对323家企业转贷808笔,金额为85.29亿元,转贷金额比2012年增长了3.6倍。2014年上半年,已对212家企业转贷471笔,金额为59.12亿元,转贷金额同比增长1倍。
云南要学习借鉴省外的做法和运作模式。“云南壹号基金”的设立,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服务的有力尝试,是引导社会资本服务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创新举措,同时能有效避免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或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等问题产生的金融风险,对于进一步优化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资金的募集取决于政府强有力的支持
“云南壹号基金”建议发行规模50亿元人民币,期限六个月。由云南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该管理公司是云南金控集团全资控股公司,云南金控集团是由省工商联、省民营企业家协会联合发起,76家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净资产规模超过千亿元。),由基金管理公司作劣后股GP;建议云南省政府出面协调几家省属国企和大型民企以LP的形式出资,作为优先股。基金能否在短时间内完成募集,取决于对基金产品的设计、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预期回报以及对定向投资人的募集能力。
基金提供“调头”支持后银行必须如约续贷
基金提供“调头”支持,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贷款银行要如期办理续贷,企业要持续改善经营,否则基金投资将会形成较大风险,并将传至出资人形成风险。建议,要在省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在人行和银监部门的支持下,组织在滇银行业机构形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公约,确保申请使用调头资金的企业,经银行审核同意予以调头的,银行必须如约给予续贷支持,这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和政治问题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
制订基金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明确企业申请调头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回收等操作流程,明确基金投资方式、退出方式以及基金的监管措施,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州市政府、基金管理公司共同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基金使用的全程监管。建议成立跨部门的“云南壹号基金”特别工作组,此项工作必须要有权威性才能推动。最好由云南省金融办领导牵头,省工信委、省法制局、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和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创新基金管理公司等为成员,研究解决基金设立中的重要问题,配合创新基金管理公司加快基金设立,并尽快制定依法合规的基金募集方案。明确基金“募、投、管、退”方式,保障基金募集成功。制定基金管理制度,要立足风险防控需要;制定基金管理制度;保障各方权益。要适当降低基金投资回报率,调头资金利息初步确定在年息18%,切实降低中小企业使用转贷基金的资金成本,充分发挥该基金的政策性服务性功能。对违反公约的银行,政府要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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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