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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针对马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简单的阐述。
【关键词】马关县;经济经营管理
自2007年国家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马关县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种养殖大户、农村致富能人、龙头企业、特色产业等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符合国家、省财政扶持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扶持资金给予扶持发展,使马关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马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特别是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马关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始迅速兴起,对马关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止10月6日止,全县已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84户。其中:从事粮食生产的有2户;从事蔬菜生产的有13户;从事水果类的有19户;从事药村、茶叶等其他经济作物类的有54户;从事畜禽养殖的有89户;农机类的有1户;从事交通运输、技术服务等其他类的有6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运行模式主要有“公司+合作社+社员+农民”、“合作社+基地+社员”、“股份合作”等模式。全县各类专业合作社社员人数达6000余人,带动农户14000余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资源、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专业分工,完善了为农服务体系,加快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近几年来的引导、扶持和发展,马关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逐步得到完善,服务功能有所增强,效用也随之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拓宽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民增收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时期新政策环境下产生的新兴行业,具有较强的发展空间,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利渠道。马关县通过引导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社员收入明显增加,人均收入较非社员增加500元左右,同时,有效带动农户14000余户发展相关产业;
(二)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并与农业龙头企业联姻,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有效解决了单个农户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这一难题,同时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程度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社员的技术水平,为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通过理论和技术培训,绝大多数成员的竞争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合作意识等得到了提高,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能力得到了增强,有效激发了农民发展农村经济的热情;
(六)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组织以合作制为利益纽带,采取租赁经营、委托转包,作价入股等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提高了土地产出和利用率,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均是以村小组为单位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合作仅限于村小组区域,集中在生产、销售环节,以销售初级产品为主,大部分合作组织还没有产生经济效益,带动农户在20—50户之间,发展不平衡、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弱等问题普遍存在,对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
(二)管理人才匮乏,经营水平不高。近年来马关县通过劳务输出、农广校、农函大等载体,不断加大农民培训力度,但涉及合作理论、实践经验、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仍然非常缺乏,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对外贸易的扩展、合作组织的规范,这方面的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全县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90%以上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主要是由内部人员担任,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难以适应规模化经营管理工作。
(三)组织化程度低,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在工商、科协、农科等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并制定了章程,但严格按章程执行的并不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事务通常由一个在专业合作社内较有影响的成员代理,其他成员很少参与和过问,整个组织缺乏民主、公平、公正的运行机制。部分专业合作社产权不明晰,利益分配中存在过于向大户集中、财务监管不力、防范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等问题。
(四)扶持力度不够,发展资金短缺。扶持发展政策措施不完善,特别是信贷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政策滞后,而大部分合作组织收入来源渠道匮乏,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实力弱,没有足够资产进行抵押,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在建立基地、解决办公场所、引进新技术、更新新品种和购置设备等方面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的瓶颈。
(五)设置不够规范,组织有名无实。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建设小康村时候设立的,没有正式登记注册,制度不完善,结构不健全,在农业生产和发展过程中没有起到提供技术信息交流平台和普及、推广科普知识服务等实质性作用,对农民群众失去吸引力和凝聚力,内部管理松散,名存实亡,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财政扶持和信贷支持力度,解决发展瓶颈问题。进一步改进政府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建立合作组织专项发展基金,逐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制定扶持激励政策,引导农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改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专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二)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涉农专业技术人员到专业合作组织任职。同时,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其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市场经济知识、税收政策、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等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和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生产技术、懂市场营销、会经营管理、有奉献精神的农民骨干队伍,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形成功能多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三)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合作组织发展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连接农户与市场的纽带,在抓好生产技术服务的同时,应逐步向信息咨询、物资供应、运输仓储、产品销售和加工等领域延伸,为更多的农户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同时,加强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企业之间的联系,实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把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市场四者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合作经济组织整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注重在实践中培育典型,树立榜样,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表彰奖励等方式,总结推广示范合作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带动更多合作社步入规范发展良性轨道,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与规范同步,实现整体推进目标。
(五)积极探索发展新模式,引导合作组织有序发展。以当地主导产业和产品开发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同一行业、同一产业、同一区域的相关组织合并组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扩大合作组织规模,避免行业内的无序竞争,实现资源共享,推进农民合作组织由单纯服务型向经济实体型发展,由低级组织形式向高级组织形式发展。
【关键词】马关县;经济经营管理
自2007年国家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马关县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种养殖大户、农村致富能人、龙头企业、特色产业等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符合国家、省财政扶持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扶持资金给予扶持发展,使马关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马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特别是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马关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始迅速兴起,对马关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止10月6日止,全县已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84户。其中:从事粮食生产的有2户;从事蔬菜生产的有13户;从事水果类的有19户;从事药村、茶叶等其他经济作物类的有54户;从事畜禽养殖的有89户;农机类的有1户;从事交通运输、技术服务等其他类的有6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运行模式主要有“公司+合作社+社员+农民”、“合作社+基地+社员”、“股份合作”等模式。全县各类专业合作社社员人数达6000余人,带动农户14000余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资源、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专业分工,完善了为农服务体系,加快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近几年来的引导、扶持和发展,马关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逐步得到完善,服务功能有所增强,效用也随之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拓宽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民增收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时期新政策环境下产生的新兴行业,具有较强的发展空间,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利渠道。马关县通过引导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社员收入明显增加,人均收入较非社员增加500元左右,同时,有效带动农户14000余户发展相关产业;
(二)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并与农业龙头企业联姻,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有效解决了单个农户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这一难题,同时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程度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社员的技术水平,为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通过理论和技术培训,绝大多数成员的竞争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合作意识等得到了提高,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能力得到了增强,有效激发了农民发展农村经济的热情;
(六)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组织以合作制为利益纽带,采取租赁经营、委托转包,作价入股等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提高了土地产出和利用率,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均是以村小组为单位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合作仅限于村小组区域,集中在生产、销售环节,以销售初级产品为主,大部分合作组织还没有产生经济效益,带动农户在20—50户之间,发展不平衡、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弱等问题普遍存在,对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
(二)管理人才匮乏,经营水平不高。近年来马关县通过劳务输出、农广校、农函大等载体,不断加大农民培训力度,但涉及合作理论、实践经验、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仍然非常缺乏,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对外贸易的扩展、合作组织的规范,这方面的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全县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90%以上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主要是由内部人员担任,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难以适应规模化经营管理工作。
(三)组织化程度低,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在工商、科协、农科等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并制定了章程,但严格按章程执行的并不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事务通常由一个在专业合作社内较有影响的成员代理,其他成员很少参与和过问,整个组织缺乏民主、公平、公正的运行机制。部分专业合作社产权不明晰,利益分配中存在过于向大户集中、财务监管不力、防范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等问题。
(四)扶持力度不够,发展资金短缺。扶持发展政策措施不完善,特别是信贷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政策滞后,而大部分合作组织收入来源渠道匮乏,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实力弱,没有足够资产进行抵押,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在建立基地、解决办公场所、引进新技术、更新新品种和购置设备等方面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的瓶颈。
(五)设置不够规范,组织有名无实。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建设小康村时候设立的,没有正式登记注册,制度不完善,结构不健全,在农业生产和发展过程中没有起到提供技术信息交流平台和普及、推广科普知识服务等实质性作用,对农民群众失去吸引力和凝聚力,内部管理松散,名存实亡,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财政扶持和信贷支持力度,解决发展瓶颈问题。进一步改进政府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建立合作组织专项发展基金,逐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制定扶持激励政策,引导农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改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专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二)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涉农专业技术人员到专业合作组织任职。同时,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其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市场经济知识、税收政策、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等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和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生产技术、懂市场营销、会经营管理、有奉献精神的农民骨干队伍,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形成功能多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三)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合作组织发展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连接农户与市场的纽带,在抓好生产技术服务的同时,应逐步向信息咨询、物资供应、运输仓储、产品销售和加工等领域延伸,为更多的农户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同时,加强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企业之间的联系,实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把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市场四者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合作经济组织整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注重在实践中培育典型,树立榜样,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表彰奖励等方式,总结推广示范合作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带动更多合作社步入规范发展良性轨道,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与规范同步,实现整体推进目标。
(五)积极探索发展新模式,引导合作组织有序发展。以当地主导产业和产品开发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同一行业、同一产业、同一区域的相关组织合并组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扩大合作组织规模,避免行业内的无序竞争,实现资源共享,推进农民合作组织由单纯服务型向经济实体型发展,由低级组织形式向高级组织形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