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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中期,齐宣王执政齐国,拜田稷为相国。一天,有一位下级官吏来求田稷办事,并献上数量丰厚的黄金,说是孝敬老夫人的。田稷虽几番推辞,但碍于情面,最后还是收下了。回到家后,他将所得黄金奉于母亲。田母见到黄金心生疑窦,便问道:“你担任齐相三年来,从未见你有如此多的俸禄,难道是掠取民财或收受贿赂得来的?”田稷忙跪倒在母亲身边,如实答道:“有人知道母亲大人年迈体衰,便赠我钱财,说是给您的一点心意。”田母面露怒色,厉声斥责田稷说:“我听说士大夫要修身洁行,不能随便收受馈赠。要诚心诚意做事,不能弄虚作假。不考虑不合道义的事情,不占有不合道义的钱财。如今,国君用高官厚待你,用厚禄供养你,你的一言一行都要报答国君,要尽心竭力,忠诚不二,恪守使命,廉洁公正,这样就不会有祸患。如今,你却反其道而行之,这是不忠啊!为臣不忠,就是为子不孝。不义的财物我不要,不孝的儿子我也不要!你起来吧!”说完转身离去,留下田稷一人惭愧不已。沉思良久后,田稷幡然悔悟,他退还了财物,并主动向齐宣王请罪。齐宣王对田母的深明大义大加赞赏,于是赦免了田稷的罪责,仍然保留他相国的职位,并从国库中调拨钱财,厚赠田母。
“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田稷谨遵母亲教诲,兢兢业业,廉洁奉公,使齐国大治,可谓“忠孝两全”。但“孝子”并非凭空出世,而是需要严父慈母们的身体力行,需要家庭的教育和培养。田母所做的“廉洁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必要环节,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关卡。古语云“见贤思齐”,我们每位家庭成员都应效法田母,对亲人监督劝诫,构建起家庭防腐的坚固堤坝。(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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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稷子相齐,受下吏之货金百镒①,以遗其母。母曰:“子为相三年矣,禄未尝多若此也,岂修士大夫之费哉!安所得此?”对曰:“诚受之于下。”其母曰:“吾闻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今君设官以待子,厚禄以奉子,言行则可以报君。夫为人臣而事其君,犹为人子而事其父也。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故遂而无患。今子反是,远忠矣。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田稷子惭而出,反其金,自归罪于宣王,请就诛焉。宣王闻之,大赏其母之义,遂舍稷子之罪,复其相位,而以公金赐母②。(选自《列女传·母仪传》)
注释:
①百镒:形容货币很多。镒,古代重量单位,合二十两(一说二十四两)。
②公金:国库中的黄金。
“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田稷谨遵母亲教诲,兢兢业业,廉洁奉公,使齐国大治,可谓“忠孝两全”。但“孝子”并非凭空出世,而是需要严父慈母们的身体力行,需要家庭的教育和培养。田母所做的“廉洁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必要环节,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关卡。古语云“见贤思齐”,我们每位家庭成员都应效法田母,对亲人监督劝诫,构建起家庭防腐的坚固堤坝。(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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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稷子相齐,受下吏之货金百镒①,以遗其母。母曰:“子为相三年矣,禄未尝多若此也,岂修士大夫之费哉!安所得此?”对曰:“诚受之于下。”其母曰:“吾闻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今君设官以待子,厚禄以奉子,言行则可以报君。夫为人臣而事其君,犹为人子而事其父也。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故遂而无患。今子反是,远忠矣。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田稷子惭而出,反其金,自归罪于宣王,请就诛焉。宣王闻之,大赏其母之义,遂舍稷子之罪,复其相位,而以公金赐母②。(选自《列女传·母仪传》)
注释:
①百镒:形容货币很多。镒,古代重量单位,合二十两(一说二十四两)。
②公金:国库中的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