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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电子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开发出日本第一台收音机、电视机以及世界第一台计算机和液晶显示器的夏普商贸有限公司,一直以“诚信和创意”经营信条为根本,积极拓展新的领域,通过举世无双的独创性和超越时代的技术性,带给广大消费者接连不断的惊喜和赞叹。然而最近,记者却接连不断收到消费者对于该企业商品的投诉,究竟是“时尚”代替了超越时代的技术呢?还是质量真的出现“不定期”问题?
近期,天津消费者杜先生投诉;夏普电视机有问题,LCD-37A33刚用一年就黑屏。杜先生称:“我的夏普37A33型号液晶电视机,从2010年2月开始播放黑屏,无声音但电源灯亮,刚开始由于是偶尔出现,所以一直以为是附近有信号干扰,后来发生频率逐渐增加,根本无法正常观看。2009年3月买的,当时选择夏普就是看中这个品牌,可是没想到标称的60000小时无故障工作,仅仅使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出现了开机10分钟左右就黑屏的现象。打电话去咨询维修费要400元(还不包括更换器件费用)。上网再一查,结果发现此问题决非个案,许多的用户的电视都发生了这样的问题。”
江苏消费者惠女士也就同样的问题进行投诉:“本人于2007年3月购入sharpLCD-37BX6电视机,近日出现开机后只有声音,完全黑屏现象,上网查询原因,结果发现相同案例发生在相同系列的着实不少,打电话到特约维修点,维修费也如同网上所说的昂贵,起码1000元以上。当初选择夏普就是冲着它的品牌去的,当初一下购了2台,即使在后来得知姐姐家的一台夏普发生了黑屏现象,还存着侥幸心理,认为那肯定是极少数现象,于是又在今年年初购了第三台夏普。但如今自己也遭遇了夏普黑屏现象,方得知这绝非个案,是整个BX系列的通病,这么多的投诉,夏普有什么理由还要让消费者来支付那么昂贵的维修费用。所以我强烈要求夏普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对黑屏现象进行免费维修,并且延长电视机的保修期,我实在不能忍受家里有第二台夏普再出现此现象。”
从2010年6月1日至发稿时,记者共接到对夏普电视机黑屏问题的投诉近60多起,在此,希望夏普商贸有限公司能对此类问题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商品存在缺陷的;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不注重商品质量,夏普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2010年6月10日11时,记者就“消费投诉夏普电视机黑屏事件”,对夏普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了书面采访?熏当时该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收到采访函件,说会转给领导给出说法。
然而直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夏普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任何回复。
近期,天津消费者杜先生投诉;夏普电视机有问题,LCD-37A33刚用一年就黑屏。杜先生称:“我的夏普37A33型号液晶电视机,从2010年2月开始播放黑屏,无声音但电源灯亮,刚开始由于是偶尔出现,所以一直以为是附近有信号干扰,后来发生频率逐渐增加,根本无法正常观看。2009年3月买的,当时选择夏普就是看中这个品牌,可是没想到标称的60000小时无故障工作,仅仅使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出现了开机10分钟左右就黑屏的现象。打电话去咨询维修费要400元(还不包括更换器件费用)。上网再一查,结果发现此问题决非个案,许多的用户的电视都发生了这样的问题。”
江苏消费者惠女士也就同样的问题进行投诉:“本人于2007年3月购入sharpLCD-37BX6电视机,近日出现开机后只有声音,完全黑屏现象,上网查询原因,结果发现相同案例发生在相同系列的着实不少,打电话到特约维修点,维修费也如同网上所说的昂贵,起码1000元以上。当初选择夏普就是冲着它的品牌去的,当初一下购了2台,即使在后来得知姐姐家的一台夏普发生了黑屏现象,还存着侥幸心理,认为那肯定是极少数现象,于是又在今年年初购了第三台夏普。但如今自己也遭遇了夏普黑屏现象,方得知这绝非个案,是整个BX系列的通病,这么多的投诉,夏普有什么理由还要让消费者来支付那么昂贵的维修费用。所以我强烈要求夏普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对黑屏现象进行免费维修,并且延长电视机的保修期,我实在不能忍受家里有第二台夏普再出现此现象。”
从2010年6月1日至发稿时,记者共接到对夏普电视机黑屏问题的投诉近60多起,在此,希望夏普商贸有限公司能对此类问题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商品存在缺陷的;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不注重商品质量,夏普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2010年6月10日11时,记者就“消费投诉夏普电视机黑屏事件”,对夏普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了书面采访?熏当时该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收到采访函件,说会转给领导给出说法。
然而直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夏普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