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空余房地产租赁工作开展前期解决了建设经费不足等问题,在部队建设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国家经济发展,部分单位在从事空余房地产租赁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在改革浪潮中,停止空余房地产有偿租赁刻不容缓。本文从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现状出发,根据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的性质不同对其进行分类,通过总结优秀做法,对停止有偿租赁空余房地产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空余房地产租赁;停止有偿服务;建议
1998年军队和武警部队停止经商后,暂时保留了一些领域,开展面向社会的有偿服务活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锻炼技术队伍、提高富余资源使用效率、缓解标准经费不足等作用。但是,近年来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滋生出一些问题,比如寻租腐败、激化福利待遇落差等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军队形象、败坏了军队风气。因此,全面停止军队开展的包括空余房地产租赁在内的对外有偿服务,是军队领域正风反腐、厉行法纪的根本要求,有利于纯洁部队风气、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和本色。
一、停止租赁工作现状
军队的职能在于捍卫国家主权、保卫领土完整、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军队的职能使命,决定了应当与经商办企业径渭分明,要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国防和军队建设上。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是使军队回归主业、聚焦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从此次军队改革角度而言,是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的有力举措。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行业是有偿服务的主要行业之一,近年来违规乱象逐渐增多,利益交织愈发复杂。有的出租合同租期超过规定范围;有的承租方利用军队房地产开办学校、医院、商场、仓储等项目,经费投入大、涉及周期广,关切到群众切身利益。然而,出现的问题不限于此,不同的诱因决定了我们必须对处置手段细加研判,对症下药。
截至前期,多数矛盾较为单一、缓和的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均已全部终止。其余尚有部分存在复杂矛盾的项目仍未停止,这些项目投资较大、租期较长、停租后可能给经济民生带来较大影响,不能一概而论,不能搞一刀切。
二、租赁项目类型划分
根据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要求和有偿服务具体含义,笔者认为可将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整体分为三大部分,即有偿服务部分项目、社会保障项目和军民融合项目。比如,用于商业用途房屋出租,最主要目的是为部队增加其他收入,应属于有偿服务范畴;但也存在较多项目,其动机较为多样,组成因素相对复杂,如出租用以开办教育的项目,既包含为军民服务的属性,又有增加收入的因素,在区分其类型时,易存在不同的理解与看法。一般而言,虽然有为部队创收的成分,但主要目的是为了服务官兵,提升部队战斗力,为官兵生活训练提供了有力保障,可划归为社会保障项目;而国家计划支持的军民两用技术、产业等,则应列入军民融合项目加以规范和扶持。
三、对策措施
(一)对于项目中可以托底的,要加强管理。
这些可以托底的空余房地产已为部队所回收,由部队自行管理。由于前期有人员进行经营,部队用以监管的精力较少,而在收回后,部队应将其妥善予以管理,虽人去楼空,但不能损失营房原有价值。许多总队在原先空余房地产租赁的过程中,采取“以租代管”等类似模式,此类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停止后,用电、燃气、防火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增加,军用土地、营产营具需要部队自身看管,甚至要占用少量兵员,牵扯部分精力。有的单位在回收后采取搭防护栏、织隔离网的方式,虽能保证营产营具不受外围因素威胁,但对于房地产的保值有所影响,如无人住用,则会在一定程度上缩短房屋寿命,因此需要更为科学的处理方式以及指导政策的出台。
另外,针对这些项目停止后涉及的用以补偿、保障职工的经费问题,还需要各个单位逐级上报,至大单位处进行审批,从各大单位机动财力中予以解决,并且留有备案。
(二)对于项目中矛盾复杂的,要谨慎处理。
1.分析风险。对于存在复杂矛盾的项目,应当分步骤进行攻关,不能一刀切、搞一蹴而就。这是由项目的特点和项目解决面临的风险决定的。
第一,处理这些项目时,会产生社会舆论风险。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中矛盾复杂的,多数属于地处繁华敏感商业地带,社会关注点高,民生覆盖面广,特别是一些项目投资大、合同租期长,立即停止的难度更为巨大。停止过程中易使矛盾激化,诱发群访、闹访、缠访及越级上访等维权行为,损害部队形象。
第二,处理这些项目时,会产生法律维权风险。在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各项工作中,法律维权是一种较为有效,并且也被广大单位采用的方法手段,但在法律维权的过程中,牵扯精力极多,且付之诉讼过程后,解决时间不可控性,可能需要增加很多额外工作量才能达到部队期望效果。
2.工作步骤。通过总结有利做法,对于这些项目的处理,应当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要加强梳理整治。对于存在矛盾复杂的项目,要逐项目过、逐合同查、逐问题清,搞准分歧诉求,厘清利益纠葛,对有违规情况的加大整治力度,适当压减租期。
第二,要加强分类施策。对于规定应当停止的项目,要尽快停止收回,对于较难停止的项目,可以移交统管,对于较为特殊的项目,尤其是带有较多服务军民成分的,如从事教育事业、用以开办银行的租赁项目,可以进行分类转化。
3.好的做法。在前期工作中,一些做法值得总结借鉴。
一是军地联动、借势借力。改革强军是增加国家实力、巩固国防建设、保证国家安全稳定的关键举措,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是改革强军的重要一招,因此,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是推动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中,部队要对此正确认识,和政府共同商讨解决途径。
二是有理有节、沟通协调。部队在工作过程中,不能盲目,不可不顾租户利益,以免对部队造成不利影响,要适时了解租户诉求。同时针对企图扩大影响以追求个人利益扩大化的个别租户,要秉着“依法、有理、依情”的工作原則,寻找有力方法。
三是学法用法、诉讼维权。针对某些租户违法分租、转租等情况,在依理依情的前提下仍无法解决,就不得不付诸诉讼程序。诉讼程序因个案存在差别,可能存在诉讼时间拖长的风险,风险因素源于违规租户与司法机关双方,不可控因素较多,但仍应作为保底的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作为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行业,空余房地产租赁行业有其典型而又突出的特点,同时也较为敏感,因此各层面均应大事大抓、妥善处置,才能推动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有力完成。
(作者单位:武警后勤学院)
关键词:空余房地产租赁;停止有偿服务;建议
1998年军队和武警部队停止经商后,暂时保留了一些领域,开展面向社会的有偿服务活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锻炼技术队伍、提高富余资源使用效率、缓解标准经费不足等作用。但是,近年来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滋生出一些问题,比如寻租腐败、激化福利待遇落差等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军队形象、败坏了军队风气。因此,全面停止军队开展的包括空余房地产租赁在内的对外有偿服务,是军队领域正风反腐、厉行法纪的根本要求,有利于纯洁部队风气、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和本色。
一、停止租赁工作现状
军队的职能在于捍卫国家主权、保卫领土完整、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军队的职能使命,决定了应当与经商办企业径渭分明,要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国防和军队建设上。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是使军队回归主业、聚焦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从此次军队改革角度而言,是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的有力举措。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行业是有偿服务的主要行业之一,近年来违规乱象逐渐增多,利益交织愈发复杂。有的出租合同租期超过规定范围;有的承租方利用军队房地产开办学校、医院、商场、仓储等项目,经费投入大、涉及周期广,关切到群众切身利益。然而,出现的问题不限于此,不同的诱因决定了我们必须对处置手段细加研判,对症下药。
截至前期,多数矛盾较为单一、缓和的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均已全部终止。其余尚有部分存在复杂矛盾的项目仍未停止,这些项目投资较大、租期较长、停租后可能给经济民生带来较大影响,不能一概而论,不能搞一刀切。
二、租赁项目类型划分
根据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要求和有偿服务具体含义,笔者认为可将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整体分为三大部分,即有偿服务部分项目、社会保障项目和军民融合项目。比如,用于商业用途房屋出租,最主要目的是为部队增加其他收入,应属于有偿服务范畴;但也存在较多项目,其动机较为多样,组成因素相对复杂,如出租用以开办教育的项目,既包含为军民服务的属性,又有增加收入的因素,在区分其类型时,易存在不同的理解与看法。一般而言,虽然有为部队创收的成分,但主要目的是为了服务官兵,提升部队战斗力,为官兵生活训练提供了有力保障,可划归为社会保障项目;而国家计划支持的军民两用技术、产业等,则应列入军民融合项目加以规范和扶持。
三、对策措施
(一)对于项目中可以托底的,要加强管理。
这些可以托底的空余房地产已为部队所回收,由部队自行管理。由于前期有人员进行经营,部队用以监管的精力较少,而在收回后,部队应将其妥善予以管理,虽人去楼空,但不能损失营房原有价值。许多总队在原先空余房地产租赁的过程中,采取“以租代管”等类似模式,此类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停止后,用电、燃气、防火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增加,军用土地、营产营具需要部队自身看管,甚至要占用少量兵员,牵扯部分精力。有的单位在回收后采取搭防护栏、织隔离网的方式,虽能保证营产营具不受外围因素威胁,但对于房地产的保值有所影响,如无人住用,则会在一定程度上缩短房屋寿命,因此需要更为科学的处理方式以及指导政策的出台。
另外,针对这些项目停止后涉及的用以补偿、保障职工的经费问题,还需要各个单位逐级上报,至大单位处进行审批,从各大单位机动财力中予以解决,并且留有备案。
(二)对于项目中矛盾复杂的,要谨慎处理。
1.分析风险。对于存在复杂矛盾的项目,应当分步骤进行攻关,不能一刀切、搞一蹴而就。这是由项目的特点和项目解决面临的风险决定的。
第一,处理这些项目时,会产生社会舆论风险。空余房地产租赁项目中矛盾复杂的,多数属于地处繁华敏感商业地带,社会关注点高,民生覆盖面广,特别是一些项目投资大、合同租期长,立即停止的难度更为巨大。停止过程中易使矛盾激化,诱发群访、闹访、缠访及越级上访等维权行为,损害部队形象。
第二,处理这些项目时,会产生法律维权风险。在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各项工作中,法律维权是一种较为有效,并且也被广大单位采用的方法手段,但在法律维权的过程中,牵扯精力极多,且付之诉讼过程后,解决时间不可控性,可能需要增加很多额外工作量才能达到部队期望效果。
2.工作步骤。通过总结有利做法,对于这些项目的处理,应当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要加强梳理整治。对于存在矛盾复杂的项目,要逐项目过、逐合同查、逐问题清,搞准分歧诉求,厘清利益纠葛,对有违规情况的加大整治力度,适当压减租期。
第二,要加强分类施策。对于规定应当停止的项目,要尽快停止收回,对于较难停止的项目,可以移交统管,对于较为特殊的项目,尤其是带有较多服务军民成分的,如从事教育事业、用以开办银行的租赁项目,可以进行分类转化。
3.好的做法。在前期工作中,一些做法值得总结借鉴。
一是军地联动、借势借力。改革强军是增加国家实力、巩固国防建设、保证国家安全稳定的关键举措,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是改革强军的重要一招,因此,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是推动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中,部队要对此正确认识,和政府共同商讨解决途径。
二是有理有节、沟通协调。部队在工作过程中,不能盲目,不可不顾租户利益,以免对部队造成不利影响,要适时了解租户诉求。同时针对企图扩大影响以追求个人利益扩大化的个别租户,要秉着“依法、有理、依情”的工作原則,寻找有力方法。
三是学法用法、诉讼维权。针对某些租户违法分租、转租等情况,在依理依情的前提下仍无法解决,就不得不付诸诉讼程序。诉讼程序因个案存在差别,可能存在诉讼时间拖长的风险,风险因素源于违规租户与司法机关双方,不可控因素较多,但仍应作为保底的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作为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行业,空余房地产租赁行业有其典型而又突出的特点,同时也较为敏感,因此各层面均应大事大抓、妥善处置,才能推动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有力完成。
(作者单位:武警后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