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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和信仰伊斯兰教,回族没有自己的家谱,也没有族谱,家族历史主要靠口口相传来延续。本文以张家川县楸木村为例,对回族群体历史传承的独特方式以及其它在回族群体宗教、日常生活中的影响加以研究。
[关键词]张家川县楸木村回族社区;先人组织;传承体系
[中图分类号]C9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06-0091-03
一、引言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在回族文化内涵中,伊斯兰教深奥的哲理、古老的历史和巨大的能量,凝聚了现今中国大地上的回族人,并以其缜密而集体意识极强的宗教文化,成为回族穆斯林心灵的归宿。回族伊斯兰文化及其来源说,是从国外移植、输入的,但其形成和发展是中国封建社会特定历史产物,是中国回族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可以说回族文化是伊斯兰教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相互交融的结果,这其中,既有文化的融合又有民族的融合。前者保证了回族作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立足于中华大地,后者则是回族形成、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由于其特有的文化内涵和历史背景,回族人在很多方面有别于汉族和其他的少数民族,回族家族传承与其他民族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区别,因其没有家谱,传承以口传为主,具有特殊性。本文运用人类学视角,以张家川县楸木村为例,该地回族人主要靠先辈对祖先事迹的描述了解家族历史,家族传承是以“先人”为纽带来追溯其体系的。故本文以“先人组织”来命名回族的传承体系。
二、回族社区的先人组织介绍
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和宗教信仰。回族因其特有的宗教文化,既没有家谱,也没有祭祀的祠堂,想要了解家族历史和传承就相对困难。了寻根问祖,长期以来,回族在文化传承上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方式——通过口口相传,延续自己家族的历史,了解和认识自己的祖先。
回族的先人体系的传承是通过一代代的老人口口相传沿袭下来的,一般称祖先为“先人”、“老先人”等,长辈对晚辈讲述的时候,总是说“老先人”怎么了、干什么了,对于这种传承下来的家族体系,我们姑且称其为“先人组织”。回族先人组织本身主要以男性血缘关系为世系群,先人体系一般追溯到八代左右,八代以上就比较模糊。“家庭是宗族中最小的和最基本的单位,每一个家庭都有家长。几个家庭组成一个复合体(compound),几个复合体有首领。几个复合体组成一个房支(branch),每个房支有首领。几个房支组成一个宗支,每个宗支有首领。几个宗支组成一个家族,家族有首领。”①这种类似的对家族的说法,与回族家族大同小异,以回族四世同堂家庭为例,由口传从曾孙追溯到祖父,再由祖父追溯四代到祖父的曾祖父,这种传承因家庭因素、生老病死、天灾人祸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有些家庭传承比较好,对家族历史了解较多,有些家庭传承不好,对家族历史了解较少。回族正是以家庭这个最小的单位,来共同维持着自己家族的历史。四世同堂这种传承方式是回族传承中最为理想的一种情况,也最能说明问题。这种方式以祖父为纽带,上下各传承四代,这样代代相传,构成了整个回族的先人体系。
三、楸木村概况
张家川县楸木村是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属下的行政村,该村有600人左右,属于回族聚居区,除了几名教师以外,几乎没有外来人口。村落形成较早,因此是比较典型的回族社区。该村有4~5个先人体系,以姓氏相互区分,分别为马家、米家、李家、王家等为代表,他们有着各自的房产及田产。马家大约200人,米家约150人,李家约为80~90人,王家约50人,其他的姓氏大约为100人。村内有清真寺两座,分别是以王家为代表的“塞莱非耶清真寺”和以人数较多的马家为代表的“哲合忍耶清真寺”。村民以清真寺为中心环寺居住。该村的公共财产包括学校、村委会址、两座清真寺。
四、楸木村回族先人体系的继嗣制度和财产分配
回族社会的亲属称谓一般以血缘为纽带来命名和区分。例如称曾祖父为太爷,祖父为爷爷,祖母为奶奶,爷爷的兄弟为大爷、二爷、三爷……,父亲为答或爸爸,母亲为娘或妈妈,父亲的兄弟为老答、二答、三答……一般都以排行次序来称呼。相应的他们的妻子称谓老娘、二娘、三娘……父亲的兄弟姊妹的孩子称为堂哥、堂姐、堂弟、堂妹等,母亲兄弟姊妹的孩子称为表兄妹。这些称谓构成了回族口口相传的符号,是回族文化得以传递的最基本单位。在回族先人组织体系内部有较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继嗣是体系内部男性的共同责任在财产继承和分配上都有基本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以楸木村为例,先人组织内的财产主要有房产、田产和坟园(回族人都实行的是土葬,坟园是先人组织体系中已故亡人埋葬的地方)。以马世荣家为例对此做一介绍。马家在该村大概有200人左右,在马世荣这一个先人组织体系内大概有60~70人。据马世荣讲,他们兄弟四人,他在家中排行老三,父母都在世时,为他们四人娶了媳妇,随着家中人口的增多,兄弟、妯娌之间出现了矛盾,因此,父母决定以分家来解决这种矛盾。家中的财产包括房产和田产,房产是以各自居住的房子为依据来分配的,也就是说,每人住一间,再在房屋旁边搭建一个厨房,在院子中间扎一道院墙就可以了。父母亲是跟小儿子住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父母亲和小儿子是不分家的。田产除了父母的之外,其余按照家庭数平均分配,比如总共有田产10亩,给父母除去2亩,剩余8亩兄弟四人各两亩。在父母的赡养问题上,四个儿子有着相同的义务。作为先人组织内部的共同财产,坟园是不再被分割的,作为先人组织传承中的一个实体存在,坟园是最能反映回族先人组织体系的地方,一块坟地作为一个家族的共同财产,无论生前分家与否,去世后都会安葬在共同的坟地,安葬的次序一般都是由年长者按去世人辈分从前到后排列。
五、先人组织的宗教活动
回族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其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是清真寺。清真寺里有教长和寺管委,清真寺的教长即阿訇的去留一般由先人组织体系内的年长者或者在该体系内较有声望有学识的人决定或共同商议。寺管委包括学董、相老和出纳,由几个先人组织共同推荐某个体系里有声望、有学识且信仰虔诚的人担任此职。每逢大型的宗教活动,不同的先人体系就会在清真寺内举行宗教活动。 回族的大型的宗教活动有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不同的教派又有各自的宗教活动。楸木村有哲合忍耶门宦和赛来非耶教派,因赛来非耶在宗教仪式中有抬三次手的动作,当地其他教派俗称其为“三抬”。哲合忍耶有“圣纪节”和“阿舒拉”节,另有“转夜”、“念苏勒”,到拱北上给门宦老人家上坟等宗教活动。赛来非耶除开斋节和古尔邦节,还有请阿訇的习惯。以楸木村的米家为例,米家是“哲合忍耶”教派,在开斋节的这天,米姓先人组织体系的男人都要到“哲合忍耶清真寺”进行宗教活动,也就是在教长的带领下 “礼尔德”,礼完之后又集体去属于该先人组织的坟园去给已故的亡人上坟,上坟的仪式主要是跪在已故亡人的坟前,由阿訇或者该先人组织内部信仰好,学识好的人诵读《古兰经》的有关章节,其目的是祈求安拉恕饶亡人的罪过。上完坟之后,该先人组织体系的所有人都会按照长幼有序的次序给体系内的所有人逐一道“色俩目”问候。所有的宗教仪式举行完之后,该先人组织体系内的人就会聚集在父母家或者在某一位兄弟的家中进行节日的庆贺,一般都是聚在一起吃顿好吃的,然后在聊聊天等。古尔邦节也叫宰牲节,这一节日除了像开斋节一样的宗教仪式之外,还有其特有的宗教仪式。有经济能力的人将会在这一天宰牛或者宰羊,宰牛或者宰羊都寄予一定的宗教意义。在这一天,先人组织体系内的人都将集中起来在这家举行宗教活动,即“念尔麦里”,就是先人组织内的男人在家里诵读《古兰经》的有关章节和圣训等。妇女们都帮着炸油香和做菜,一切宗教活动举行完之后,该体系内的人都将在这里庆贺。
六、先人组织在葬礼仪式中的体现
回族社会的葬礼仪式有其独特性,按照伊斯兰教法,回族都实行的是土葬,前面已经介绍了坟园是作为先人组织体系的共同财产而不会被分配的。因此,某一个先人组织内所有的人对该财产有享有权但没有拥有权。也就是说,一旦某个人去世了,他可以被埋葬在这个地方,但在你活着的时候你不能据为己有。
在回族群体的葬礼中有着明显的组织界限。一旦在某个先人组织内有人去世,该组织内较有影响的人就会组织开会,来商量如何下葬亡人,并按照亲属的远近来分配任务,这些程序一般都不要该先人组织之外的人参与。该先人组织内的其他成员家庭要为前来送葬的人管饭,当地人称“管汤”,就是所有的成员家庭都要拿出一定量的面和油,以及相应的钱,在某一家的家中做一些碎面供前来送葬的人吃,意表感谢。“亡人”的晚辈,如儿子,女儿,女婿等都会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拿出一定数额的钱,为“亡人”买“穿布”,大部分钱用来给前来参加葬礼的亲友以及宗教教职人员买白帽子或者毛巾等,还要根据举意的钱数给送葬的人“散钱”。在葬礼举行的过程中,虽然有组织外的人参与,但是在葬礼仪式中必须有该先人组织内的人或者近亲才能举行,例如,在“赞乃麻子”和“转经”等宗教仪式中有几个环节,其他的人是不能代替的。赞乃麻子意思是为已经亡故的人做祈祷,祈求安拉饶恕其活着时所犯的错误以及没有完成的功课。
七、婚姻习俗及特征
西北回族的主要婚姻方式是“教内婚制”,张家川回族也实行的是这种婚姻制度,但有其特有的婚姻习俗,“大体上包括说亲、定亲、送礼、过门,回门、看十天等过程”,②参与这些过程的一般都是本家族的人,换句话说,这些活动都是在先人组织内部进行,外人不会参与其中。
结婚当日上午,男女双方家里都要“念尔麦里”,都请该先人组织内的教长及该先人组织内的男性成员到家里诵读《古兰经》及圣训。对于男女方而言,一般都是由其父母及先人组织内的人共同参与婚礼的整个过程。在礼金上,先人组织内的成员与其外的成员没有太大的差别,一般依据个人的经济状况而定,但在整个仪式过程当中与其他人有着明显的界限,先人组织内的人一般都是以自己人自居,给娶儿嫁女家忙前忙后,一家有事,家家如此,而对组织外其他人则以礼相待,以东家身份对这些客人加以款待,除以上的活动,先人组织内的成员家庭会共同收钱或油、面,在组织内一家,俗称“亲房”、“党家”的家里为前来参加婚礼的人“管汤”。在新娘的迎娶过程中,对女方而言,都是由其先人组织内的人担任送亲这一角色,由年长者和近亲、娘舅等几家选出。男的八人,女的一人,一般男的都是女方的爷爷、爸爸、和哥哥等,堂客一般为嫂嫂或者几娘或者姑姑等。对于男方而言,担任娶亲这一职责的是男方的爷爷、答答和叔叔等,也是八人和一位女堂客都是由先人体系内的成员担任。
回族社区内的先人组织体系从亲属称谓、继嗣制度和财产分配、宗教活动、婚丧嫁娶等方面都影响和决定着整个家族体系的大小事务。从它存在的作用看,一方面,具有我国宗法制和封建大家庭的普遍影子,这种影子的存在是由于回族长期处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结果;另一方面,由于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又有其特有文化现象和生活方式。所以,回族先人组织又有其鲜明的特点,是一种交互型的特殊文化现象。
[关键词]张家川县楸木村回族社区;先人组织;传承体系
[中图分类号]C9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06-0091-03
一、引言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在回族文化内涵中,伊斯兰教深奥的哲理、古老的历史和巨大的能量,凝聚了现今中国大地上的回族人,并以其缜密而集体意识极强的宗教文化,成为回族穆斯林心灵的归宿。回族伊斯兰文化及其来源说,是从国外移植、输入的,但其形成和发展是中国封建社会特定历史产物,是中国回族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可以说回族文化是伊斯兰教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相互交融的结果,这其中,既有文化的融合又有民族的融合。前者保证了回族作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立足于中华大地,后者则是回族形成、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由于其特有的文化内涵和历史背景,回族人在很多方面有别于汉族和其他的少数民族,回族家族传承与其他民族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区别,因其没有家谱,传承以口传为主,具有特殊性。本文运用人类学视角,以张家川县楸木村为例,该地回族人主要靠先辈对祖先事迹的描述了解家族历史,家族传承是以“先人”为纽带来追溯其体系的。故本文以“先人组织”来命名回族的传承体系。
二、回族社区的先人组织介绍
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和宗教信仰。回族因其特有的宗教文化,既没有家谱,也没有祭祀的祠堂,想要了解家族历史和传承就相对困难。了寻根问祖,长期以来,回族在文化传承上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方式——通过口口相传,延续自己家族的历史,了解和认识自己的祖先。
回族的先人体系的传承是通过一代代的老人口口相传沿袭下来的,一般称祖先为“先人”、“老先人”等,长辈对晚辈讲述的时候,总是说“老先人”怎么了、干什么了,对于这种传承下来的家族体系,我们姑且称其为“先人组织”。回族先人组织本身主要以男性血缘关系为世系群,先人体系一般追溯到八代左右,八代以上就比较模糊。“家庭是宗族中最小的和最基本的单位,每一个家庭都有家长。几个家庭组成一个复合体(compound),几个复合体有首领。几个复合体组成一个房支(branch),每个房支有首领。几个房支组成一个宗支,每个宗支有首领。几个宗支组成一个家族,家族有首领。”①这种类似的对家族的说法,与回族家族大同小异,以回族四世同堂家庭为例,由口传从曾孙追溯到祖父,再由祖父追溯四代到祖父的曾祖父,这种传承因家庭因素、生老病死、天灾人祸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有些家庭传承比较好,对家族历史了解较多,有些家庭传承不好,对家族历史了解较少。回族正是以家庭这个最小的单位,来共同维持着自己家族的历史。四世同堂这种传承方式是回族传承中最为理想的一种情况,也最能说明问题。这种方式以祖父为纽带,上下各传承四代,这样代代相传,构成了整个回族的先人体系。
三、楸木村概况
张家川县楸木村是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属下的行政村,该村有600人左右,属于回族聚居区,除了几名教师以外,几乎没有外来人口。村落形成较早,因此是比较典型的回族社区。该村有4~5个先人体系,以姓氏相互区分,分别为马家、米家、李家、王家等为代表,他们有着各自的房产及田产。马家大约200人,米家约150人,李家约为80~90人,王家约50人,其他的姓氏大约为100人。村内有清真寺两座,分别是以王家为代表的“塞莱非耶清真寺”和以人数较多的马家为代表的“哲合忍耶清真寺”。村民以清真寺为中心环寺居住。该村的公共财产包括学校、村委会址、两座清真寺。
四、楸木村回族先人体系的继嗣制度和财产分配
回族社会的亲属称谓一般以血缘为纽带来命名和区分。例如称曾祖父为太爷,祖父为爷爷,祖母为奶奶,爷爷的兄弟为大爷、二爷、三爷……,父亲为答或爸爸,母亲为娘或妈妈,父亲的兄弟为老答、二答、三答……一般都以排行次序来称呼。相应的他们的妻子称谓老娘、二娘、三娘……父亲的兄弟姊妹的孩子称为堂哥、堂姐、堂弟、堂妹等,母亲兄弟姊妹的孩子称为表兄妹。这些称谓构成了回族口口相传的符号,是回族文化得以传递的最基本单位。在回族先人组织体系内部有较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继嗣是体系内部男性的共同责任在财产继承和分配上都有基本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以楸木村为例,先人组织内的财产主要有房产、田产和坟园(回族人都实行的是土葬,坟园是先人组织体系中已故亡人埋葬的地方)。以马世荣家为例对此做一介绍。马家在该村大概有200人左右,在马世荣这一个先人组织体系内大概有60~70人。据马世荣讲,他们兄弟四人,他在家中排行老三,父母都在世时,为他们四人娶了媳妇,随着家中人口的增多,兄弟、妯娌之间出现了矛盾,因此,父母决定以分家来解决这种矛盾。家中的财产包括房产和田产,房产是以各自居住的房子为依据来分配的,也就是说,每人住一间,再在房屋旁边搭建一个厨房,在院子中间扎一道院墙就可以了。父母亲是跟小儿子住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父母亲和小儿子是不分家的。田产除了父母的之外,其余按照家庭数平均分配,比如总共有田产10亩,给父母除去2亩,剩余8亩兄弟四人各两亩。在父母的赡养问题上,四个儿子有着相同的义务。作为先人组织内部的共同财产,坟园是不再被分割的,作为先人组织传承中的一个实体存在,坟园是最能反映回族先人组织体系的地方,一块坟地作为一个家族的共同财产,无论生前分家与否,去世后都会安葬在共同的坟地,安葬的次序一般都是由年长者按去世人辈分从前到后排列。
五、先人组织的宗教活动
回族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其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是清真寺。清真寺里有教长和寺管委,清真寺的教长即阿訇的去留一般由先人组织体系内的年长者或者在该体系内较有声望有学识的人决定或共同商议。寺管委包括学董、相老和出纳,由几个先人组织共同推荐某个体系里有声望、有学识且信仰虔诚的人担任此职。每逢大型的宗教活动,不同的先人体系就会在清真寺内举行宗教活动。 回族的大型的宗教活动有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不同的教派又有各自的宗教活动。楸木村有哲合忍耶门宦和赛来非耶教派,因赛来非耶在宗教仪式中有抬三次手的动作,当地其他教派俗称其为“三抬”。哲合忍耶有“圣纪节”和“阿舒拉”节,另有“转夜”、“念苏勒”,到拱北上给门宦老人家上坟等宗教活动。赛来非耶除开斋节和古尔邦节,还有请阿訇的习惯。以楸木村的米家为例,米家是“哲合忍耶”教派,在开斋节的这天,米姓先人组织体系的男人都要到“哲合忍耶清真寺”进行宗教活动,也就是在教长的带领下 “礼尔德”,礼完之后又集体去属于该先人组织的坟园去给已故的亡人上坟,上坟的仪式主要是跪在已故亡人的坟前,由阿訇或者该先人组织内部信仰好,学识好的人诵读《古兰经》的有关章节,其目的是祈求安拉恕饶亡人的罪过。上完坟之后,该先人组织体系的所有人都会按照长幼有序的次序给体系内的所有人逐一道“色俩目”问候。所有的宗教仪式举行完之后,该先人组织体系内的人就会聚集在父母家或者在某一位兄弟的家中进行节日的庆贺,一般都是聚在一起吃顿好吃的,然后在聊聊天等。古尔邦节也叫宰牲节,这一节日除了像开斋节一样的宗教仪式之外,还有其特有的宗教仪式。有经济能力的人将会在这一天宰牛或者宰羊,宰牛或者宰羊都寄予一定的宗教意义。在这一天,先人组织体系内的人都将集中起来在这家举行宗教活动,即“念尔麦里”,就是先人组织内的男人在家里诵读《古兰经》的有关章节和圣训等。妇女们都帮着炸油香和做菜,一切宗教活动举行完之后,该体系内的人都将在这里庆贺。
六、先人组织在葬礼仪式中的体现
回族社会的葬礼仪式有其独特性,按照伊斯兰教法,回族都实行的是土葬,前面已经介绍了坟园是作为先人组织体系的共同财产而不会被分配的。因此,某一个先人组织内所有的人对该财产有享有权但没有拥有权。也就是说,一旦某个人去世了,他可以被埋葬在这个地方,但在你活着的时候你不能据为己有。
在回族群体的葬礼中有着明显的组织界限。一旦在某个先人组织内有人去世,该组织内较有影响的人就会组织开会,来商量如何下葬亡人,并按照亲属的远近来分配任务,这些程序一般都不要该先人组织之外的人参与。该先人组织内的其他成员家庭要为前来送葬的人管饭,当地人称“管汤”,就是所有的成员家庭都要拿出一定量的面和油,以及相应的钱,在某一家的家中做一些碎面供前来送葬的人吃,意表感谢。“亡人”的晚辈,如儿子,女儿,女婿等都会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拿出一定数额的钱,为“亡人”买“穿布”,大部分钱用来给前来参加葬礼的亲友以及宗教教职人员买白帽子或者毛巾等,还要根据举意的钱数给送葬的人“散钱”。在葬礼举行的过程中,虽然有组织外的人参与,但是在葬礼仪式中必须有该先人组织内的人或者近亲才能举行,例如,在“赞乃麻子”和“转经”等宗教仪式中有几个环节,其他的人是不能代替的。赞乃麻子意思是为已经亡故的人做祈祷,祈求安拉饶恕其活着时所犯的错误以及没有完成的功课。
七、婚姻习俗及特征
西北回族的主要婚姻方式是“教内婚制”,张家川回族也实行的是这种婚姻制度,但有其特有的婚姻习俗,“大体上包括说亲、定亲、送礼、过门,回门、看十天等过程”,②参与这些过程的一般都是本家族的人,换句话说,这些活动都是在先人组织内部进行,外人不会参与其中。
结婚当日上午,男女双方家里都要“念尔麦里”,都请该先人组织内的教长及该先人组织内的男性成员到家里诵读《古兰经》及圣训。对于男女方而言,一般都是由其父母及先人组织内的人共同参与婚礼的整个过程。在礼金上,先人组织内的成员与其外的成员没有太大的差别,一般依据个人的经济状况而定,但在整个仪式过程当中与其他人有着明显的界限,先人组织内的人一般都是以自己人自居,给娶儿嫁女家忙前忙后,一家有事,家家如此,而对组织外其他人则以礼相待,以东家身份对这些客人加以款待,除以上的活动,先人组织内的成员家庭会共同收钱或油、面,在组织内一家,俗称“亲房”、“党家”的家里为前来参加婚礼的人“管汤”。在新娘的迎娶过程中,对女方而言,都是由其先人组织内的人担任送亲这一角色,由年长者和近亲、娘舅等几家选出。男的八人,女的一人,一般男的都是女方的爷爷、爸爸、和哥哥等,堂客一般为嫂嫂或者几娘或者姑姑等。对于男方而言,担任娶亲这一职责的是男方的爷爷、答答和叔叔等,也是八人和一位女堂客都是由先人体系内的成员担任。
回族社区内的先人组织体系从亲属称谓、继嗣制度和财产分配、宗教活动、婚丧嫁娶等方面都影响和决定着整个家族体系的大小事务。从它存在的作用看,一方面,具有我国宗法制和封建大家庭的普遍影子,这种影子的存在是由于回族长期处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结果;另一方面,由于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又有其特有文化现象和生活方式。所以,回族先人组织又有其鲜明的特点,是一种交互型的特殊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