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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当《南通日报》旗下的《江海晚报》高级记者王广祥拿到香港法院对侵权方———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颁布的禁制令时,表面平静内心却激动万分。这不单单是一纸法律文书,这代表着内地记者首次在境外,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大获成功。这起境外侵权官司,王广祥一打就是六年。
不久前,中国记协专门就王广祥的维权经历,向中央有关部门通报,认为这是中国内地记者首次在境外获得全胜的新闻作品侵权官司,为新闻界境外维权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中央领导也专门批示:“对努力维护国家利益有正义感的王广祥同志,要给予表彰鼓励。”
国外机场意外发现
那是2004年8月20日,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的候机大厅里的冷气也抵挡不了室外的高温与潮湿,所有在此候机的旅客都显得有些烦躁。一个中国江苏的摄影采访团也在人群中等待转机。樟宜机场的候机大厅里有一些售卖当地特产与纪念品、画册、图书杂志的销售点沿着走廊一字排列。摄影采风团的一个团员为了打发登机前的无聊时光,正沿着走廊随意地翻阅着销售点上的图书杂志。突然一本名为《中共高官金融犯罪》的港版图书进入他的视线,当他随手翻阅时,其中一篇冠以《一个鱼贩子掼倒八个银行行长》之名的文章,让他将注意力定格。这篇文章与同团的王广祥多年前发表的长篇新闻特稿十分相似,于是他叫来了王广祥。
王广祥十分惊愕,自己和两位同事精心采访发表的独家特稿怎么会刊载在这本书中呢?仔细读完这篇文章后,他震惊了。稿件中涉及的时间、地点以及人名都没有变,甚至还选用了自己当年所拍的三幅新闻图片,但文章却署的是他人的名字。更让王广祥愤怒的是,自己所写的这篇文章明明是一篇揭露不法分子丑行,反映国家政法机关查处特大经济犯罪窝案的独家报道,而在该书中被出版方作了恶意篡改,甚至增加了许多耸人听闻的小标题。书的封底“图文并茂、字字血泪”等极端性文字更是刺眼。
从这本书版权页上的信息看,出自香港地区一家名为“夏菲尔”的出版有限公司。既然在新加坡有销售,那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说不定也在销售此书,王广祥决定买下这本标价20美元的书,并保留了购书发票作为证据,等采风团的行程结束后,再来详细追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寻真相远赴香港
采风结束后,王广祥取道去了香港。按照书中版权页所载的地址,他在香港的骄阳下苦苦寻找了一天时间,却一直没有找到夏菲尔公司。难道这家出版公司是个“皮包公司”,没有真正的办公地点吗?有着多年新闻工作经验的王广祥并没有气馁,他又找到香港的几家书店和图书批发集散地进行调查,发现香港很多书店也有那本名为《中共高官金融犯罪》的书销售。据书店的店员说,香港确实有一家叫“夏菲尔”的出版公司,并指点他去香港政府咨询处查找这家公司确切的地址。通过香港政府咨询处工作人员的帮助,王广祥终于找到了位于一所幼儿园四楼上的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
敲开门,开门的是一名苏姓男子。
“这书是你们公司出版的吗?”
“是啊,书上面写得很清楚,你有什么事吗?”
王广祥拿着书,翻到“收录”自己稿件的页码说:“这篇报道是我写的,我没向你们投稿,你们也没征得我的同意,怎么就能收到书里呢?”
说这些话的时候,王广祥很平静,他并不想一上来就质问这家公司,他只是想弄清楚真相。没想到,听完他的来意后,那名苏姓男子反倒态度恶劣地说:“这里是香港,这里言论很自由!”
听到这样的回答,王广祥愣住了。对方明明理亏,竟然还如此无礼,真是欺人太甚。但此时他还是按捺着心中的不悦说:“我希望你们可以说明一下书中稿件的来源以及出具书面证明,以证明你们书中的稿子与己无涉。”听完王广祥的话,那名苏姓男子轻蔑地说:“我们公司的用稿途径和程序没必要跟你一个内地地方报的记者讲。”
“作为一个出版公司,你们难道就不知道什么叫‘著作权’吗?”王广祥依旧压制住心头的怒火说。
“哦,你说权利啊!既然你找上门了,给你3000元稿费不就完事了。”
王广祥再也抑制不住愤怒,对方竟然认为自己是为了区区几千块钱来上门讨要的!他当即警告那名苏姓男子:“三个月,我给你们三个月的时间,要是三个月内不予纠正并道歉,我们将依法维权!”
“好啊,内地记者在香港打版权官司,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你愿意,我们奉陪。”
在香港第一次与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的交涉不欢而散。
多方取证海外维权
回到江苏南通,王广祥向南通市委宣传部和他所供职的报社领导作了汇报,并阐述了自己决心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的想法。市委宣传部与报社领导都很支持他的维权行动,并建议他就有关维权法规向法律专家进行详实地咨询。
王广祥还专程去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记协。从相关部门得知:近年来,内地作品在境外被侵权的事件屡有发生,但要真正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不但取证难,内地的法律体系与境外一些国家、地区的法律体系也有明显区别,聘请境外律师费用也相当昂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例境外维权的成功事例。
作为多年为百姓民生、民情呼吁,为弱势群体维权的记者,王广祥坚信真理始终会站在正义的一方,虽然有诸多困难,但这丝毫没有动摇他的决心。
通过朋友介绍,王广祥先后联系上杨麟振、赵亮两位香港知名律师,请求他们代理诉讼,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律师们查阅了全部证据后,表示支持内地记者维权义不容辞。
2006年9月,王广祥委托的律师正式启动诉讼程序。诉讼要求共三项:一、依法判令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限期在世界各地停售此书,销毁全部库存;二、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必须在香港有影响的大报刊出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和其本人审查通过;三、赔偿本案诉讼费用及往返两地的差旅费。为了不让夏菲尔公司找到攻击自己“打此官司是为了钱”一说,王广祥没有提出一分钱的精神损伤赔偿。这让律师们感到十分意外。
拨云见日圆满维权
起诉书送呈后,由于香港区域法院排期的原因,直到2007年年初,香港区域法院方开始审理此案。这时距王广祥在新加坡首次发现被侵权,已经过去近三年时间。其间,王广祥通过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工作的同学和友人,先后取得了《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在这些国家销售的凭据,为法院依法裁定提供了过硬的铁证。
在香港,侵权案件算不上什么新闻,但内地记者状告香港出版社,还是第一次。香港东方日报、苹果日报以及当地电台争相报道。而此时,一直态度傲慢的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却如坐针毡。诉讼期间,他们先后两次联系王广祥的代理律师,提出只要王广祥放弃此书禁售与在香港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的要求,他们愿意一次性支付补偿费用数万港元。
通过香港律师,王广祥了解到,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其实多年以来一直以东抄西摘、断章取义、无中生有等手段杜撰、出版了大量所谓政论性丛书,并从中牟取暴利。《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只是其卑劣行径的冰山一角。王广祥决心对这样的不法公司绝不姑息,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借此警示更多像夏菲尔这样的公司。
王广祥拒绝了他们的“私了”提议,并授权律师明确表态:禁售和销毁涉案出版物决心不变,而且必须在香港发行量最大的《苹果日报》上刊登公开道歉声明;至于经济赔偿的数额,自己不作要求,法院支持多少就是多少。
2009年11月18日,香港法院就此案下达禁制令,责令被告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在《苹果日报》刊出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王广祥各项费用共计14.5万港元,同时在2009年年底前无条件禁销与销毁涉案出版物。在香港《苹果日报》刊出了夏菲尔公司的道歉声明后不久,查缴的1003本《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也交到了王广祥所聘的香港律师处。在王本人和律师的监督下,这批书被当场销毁。
历经漫长的六年时间,王广祥终于在这起侵权案中胜诉,同时他也成为内地记者在境外维权的第一人。他说,在为此案取证的过程中,他发现有不少内地记者采写发表的稿件都被篡改后出现在类似《中共高官金融犯罪》这样的出版物中,他希望同行们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党和国家的荣誉与形象。
不久前,中国记协专门就王广祥的维权经历,向中央有关部门通报,认为这是中国内地记者首次在境外获得全胜的新闻作品侵权官司,为新闻界境外维权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中央领导也专门批示:“对努力维护国家利益有正义感的王广祥同志,要给予表彰鼓励。”
国外机场意外发现
那是2004年8月20日,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的候机大厅里的冷气也抵挡不了室外的高温与潮湿,所有在此候机的旅客都显得有些烦躁。一个中国江苏的摄影采访团也在人群中等待转机。樟宜机场的候机大厅里有一些售卖当地特产与纪念品、画册、图书杂志的销售点沿着走廊一字排列。摄影采风团的一个团员为了打发登机前的无聊时光,正沿着走廊随意地翻阅着销售点上的图书杂志。突然一本名为《中共高官金融犯罪》的港版图书进入他的视线,当他随手翻阅时,其中一篇冠以《一个鱼贩子掼倒八个银行行长》之名的文章,让他将注意力定格。这篇文章与同团的王广祥多年前发表的长篇新闻特稿十分相似,于是他叫来了王广祥。
王广祥十分惊愕,自己和两位同事精心采访发表的独家特稿怎么会刊载在这本书中呢?仔细读完这篇文章后,他震惊了。稿件中涉及的时间、地点以及人名都没有变,甚至还选用了自己当年所拍的三幅新闻图片,但文章却署的是他人的名字。更让王广祥愤怒的是,自己所写的这篇文章明明是一篇揭露不法分子丑行,反映国家政法机关查处特大经济犯罪窝案的独家报道,而在该书中被出版方作了恶意篡改,甚至增加了许多耸人听闻的小标题。书的封底“图文并茂、字字血泪”等极端性文字更是刺眼。
从这本书版权页上的信息看,出自香港地区一家名为“夏菲尔”的出版有限公司。既然在新加坡有销售,那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说不定也在销售此书,王广祥决定买下这本标价20美元的书,并保留了购书发票作为证据,等采风团的行程结束后,再来详细追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寻真相远赴香港
采风结束后,王广祥取道去了香港。按照书中版权页所载的地址,他在香港的骄阳下苦苦寻找了一天时间,却一直没有找到夏菲尔公司。难道这家出版公司是个“皮包公司”,没有真正的办公地点吗?有着多年新闻工作经验的王广祥并没有气馁,他又找到香港的几家书店和图书批发集散地进行调查,发现香港很多书店也有那本名为《中共高官金融犯罪》的书销售。据书店的店员说,香港确实有一家叫“夏菲尔”的出版公司,并指点他去香港政府咨询处查找这家公司确切的地址。通过香港政府咨询处工作人员的帮助,王广祥终于找到了位于一所幼儿园四楼上的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
敲开门,开门的是一名苏姓男子。
“这书是你们公司出版的吗?”
“是啊,书上面写得很清楚,你有什么事吗?”
王广祥拿着书,翻到“收录”自己稿件的页码说:“这篇报道是我写的,我没向你们投稿,你们也没征得我的同意,怎么就能收到书里呢?”
说这些话的时候,王广祥很平静,他并不想一上来就质问这家公司,他只是想弄清楚真相。没想到,听完他的来意后,那名苏姓男子反倒态度恶劣地说:“这里是香港,这里言论很自由!”
听到这样的回答,王广祥愣住了。对方明明理亏,竟然还如此无礼,真是欺人太甚。但此时他还是按捺着心中的不悦说:“我希望你们可以说明一下书中稿件的来源以及出具书面证明,以证明你们书中的稿子与己无涉。”听完王广祥的话,那名苏姓男子轻蔑地说:“我们公司的用稿途径和程序没必要跟你一个内地地方报的记者讲。”
“作为一个出版公司,你们难道就不知道什么叫‘著作权’吗?”王广祥依旧压制住心头的怒火说。
“哦,你说权利啊!既然你找上门了,给你3000元稿费不就完事了。”
王广祥再也抑制不住愤怒,对方竟然认为自己是为了区区几千块钱来上门讨要的!他当即警告那名苏姓男子:“三个月,我给你们三个月的时间,要是三个月内不予纠正并道歉,我们将依法维权!”
“好啊,内地记者在香港打版权官司,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你愿意,我们奉陪。”
在香港第一次与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的交涉不欢而散。
多方取证海外维权
回到江苏南通,王广祥向南通市委宣传部和他所供职的报社领导作了汇报,并阐述了自己决心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的想法。市委宣传部与报社领导都很支持他的维权行动,并建议他就有关维权法规向法律专家进行详实地咨询。
王广祥还专程去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记协。从相关部门得知:近年来,内地作品在境外被侵权的事件屡有发生,但要真正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不但取证难,内地的法律体系与境外一些国家、地区的法律体系也有明显区别,聘请境外律师费用也相当昂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例境外维权的成功事例。
作为多年为百姓民生、民情呼吁,为弱势群体维权的记者,王广祥坚信真理始终会站在正义的一方,虽然有诸多困难,但这丝毫没有动摇他的决心。
通过朋友介绍,王广祥先后联系上杨麟振、赵亮两位香港知名律师,请求他们代理诉讼,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律师们查阅了全部证据后,表示支持内地记者维权义不容辞。
2006年9月,王广祥委托的律师正式启动诉讼程序。诉讼要求共三项:一、依法判令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限期在世界各地停售此书,销毁全部库存;二、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必须在香港有影响的大报刊出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和其本人审查通过;三、赔偿本案诉讼费用及往返两地的差旅费。为了不让夏菲尔公司找到攻击自己“打此官司是为了钱”一说,王广祥没有提出一分钱的精神损伤赔偿。这让律师们感到十分意外。
拨云见日圆满维权
起诉书送呈后,由于香港区域法院排期的原因,直到2007年年初,香港区域法院方开始审理此案。这时距王广祥在新加坡首次发现被侵权,已经过去近三年时间。其间,王广祥通过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工作的同学和友人,先后取得了《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在这些国家销售的凭据,为法院依法裁定提供了过硬的铁证。
在香港,侵权案件算不上什么新闻,但内地记者状告香港出版社,还是第一次。香港东方日报、苹果日报以及当地电台争相报道。而此时,一直态度傲慢的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却如坐针毡。诉讼期间,他们先后两次联系王广祥的代理律师,提出只要王广祥放弃此书禁售与在香港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的要求,他们愿意一次性支付补偿费用数万港元。
通过香港律师,王广祥了解到,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其实多年以来一直以东抄西摘、断章取义、无中生有等手段杜撰、出版了大量所谓政论性丛书,并从中牟取暴利。《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只是其卑劣行径的冰山一角。王广祥决心对这样的不法公司绝不姑息,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借此警示更多像夏菲尔这样的公司。
王广祥拒绝了他们的“私了”提议,并授权律师明确表态:禁售和销毁涉案出版物决心不变,而且必须在香港发行量最大的《苹果日报》上刊登公开道歉声明;至于经济赔偿的数额,自己不作要求,法院支持多少就是多少。
2009年11月18日,香港法院就此案下达禁制令,责令被告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在《苹果日报》刊出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王广祥各项费用共计14.5万港元,同时在2009年年底前无条件禁销与销毁涉案出版物。在香港《苹果日报》刊出了夏菲尔公司的道歉声明后不久,查缴的1003本《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也交到了王广祥所聘的香港律师处。在王本人和律师的监督下,这批书被当场销毁。
历经漫长的六年时间,王广祥终于在这起侵权案中胜诉,同时他也成为内地记者在境外维权的第一人。他说,在为此案取证的过程中,他发现有不少内地记者采写发表的稿件都被篡改后出现在类似《中共高官金融犯罪》这样的出版物中,他希望同行们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党和国家的荣誉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