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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學生文学经典阅读中,我最喜欢的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在1719年出版的代表作《鲁滨孙漂流记》。这部著作自问世以来,广受世界各地的读者喜爱,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经久不衰。而中文译本读来也朗朗上口,颇具韵味,可以从中品味翻译者的功力和风格。本文以唐荫荪翻译的《鲁滨孙漂流记》为范本,探究其中的英语翻译技巧,供读者品读。
【关键词】《鲁滨孙漂流记》;英语翻译技巧
【作者简介】文凤,湖南省祁阳县第一中学。
一、引言
提到航海冒险野外生存,你会想到什么?可能是惊险刺激、茂密丛林或原始动物。而早在百年前,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就出版了这样一部作品,描述了一位渴望航海的男性,鲁滨孙出身富裕,但他不满于现实的生活,一心向海,多次出海。第一次航行时不幸遇到大风浪,费劲千辛万苦终于捡回一条性命。第二次出海去非洲,赚回一笔。第三次航行再次遭遇不幸,被俘虏当做奴隶,后来逃跑被货船救起,行驶到巴西,他在当地买园子,靠当庄园主发财。这样的日子让他再次渴望出海。这次出海航行又遇风浪,船只触礁,只有鲁滨孙一人得以幸存,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了孤岛独自生存的旅程。
一开始,他积极地寻求出路,沉船桅杆做筏,把船上的食物、衣服等必需品和枪支弹药等自保设备运到岛上,在孤岛山上“扎营筑寨”。多次寻求离开孤岛的方法,但无果,这没有让他放弃希望,而是打起了长期攻坚战。他开始在孤岛上种植粮食,例如大麦和稻子,再用简单的工具制作面粉,烘焙面包。而且捕捉驯养野生山羊,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同时也在制作独木舟,希望离开小岛。
很快,鲁滨孙在孤岛上就生活了18年,他后来无意发现孤岛海岸白骨森森,意识到这里有野人食人,让他感到惊惧和警惕。此后,再过了8年,小岛上又来了野人,准备食人办宴会。鲁滨孙发现了他们的踪迹,而且救出了一位俘虏,命名他为“星期五”。从此,他们两人开始共同生活,“星期五”成为了鲁滨孙的朋友和仆人。之后,他们两人又救出了两个人,一个是西班牙人,另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接着,有英国来的船只在小岛附近停靠,船上的水手叛乱,鲁滨孙和“星期五”帮助船长制服水手,随后随船去往英国。此时的鲁滨孙已经在孤岛上生活了35年,他在英国定居,结婚生子,等妻子去世后,鲁滨孙又出海经商,路过他曾经居住的小岛,之前留在岛上的水手已经在这里安家。鲁滨孙接着又送来一批移民,留送必要的生活用品,离开了这座小岛。
这个故事歌颂了敢于冒险、不畏艰难、勇敢顽强的人文精神,在当时引起了全世界的极大反响,鼓励人追求、寻找和前进。故事极富韵味,翻译成本地文字时也能感受到鲁滨孙的探险精神。
二、《鲁滨孙漂流记》的英语翻译策略品读
英语翻译发展已有很长的历史,在我国的早期翻译家中,譬如严复的《天演论》,就展示了翻译的技巧。中国早期对英语翻译是直译还是意译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演变至今,许渊冲提出的“形美、意美、音美”的三美理论受到了广泛的认同。英语翻译策略多样,一部文学作品中会采用多种翻译策略,以达到更好的翻译效果,在《鲁滨孙漂流记》中译者也采用了不同的翻译技巧,以供读者欣赏和品读。
1.直译法。直译法是直接翻译,类似于字对字翻译法,原文表达的英文是什么,对应的中文就逐字的进行翻译。在《鲁滨孙漂流记》中,也多次使用直译法。
例1:
原文:I was born in the year 1632, in the city of York, of a good family, though not of that country, my father being a foreigner of Bremen, who settled first at Hull. He got a good estate by merchandise, and leaving off his trade, lived afterwards at York, from whence he had married my mother, whose relations were named Robinson, a very good family in that country, and from whom I was called Robinson Kreutznaer.
译文:我于1632年出生在约克市的一个上等家庭。我原本不是英国人,我父亲本来住在德国的不莱梅市,迁居在英国后,开初住在赫尔市,在那里经商赚了一大笔钱,后来便放弃商业,在约克市安了家。住在约克市之后,他娶了我母亲。我母亲娘家姓鲁滨孙,是英国一个上流社会家庭。这样,我的名字也就叫鲁滨孙·克鲁兹纳。
分析:这段开白是鲁滨孙的自我介绍,放在原著中的第一章开头位置。这一段简单介绍了鲁滨孙的出身和背景。译文选取了直译的方式,让读者对鲁滨孙的家世和个人情况有一个直观地了解。从出生年份、出生城市、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介绍。从水平方面来看,原文和译文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I was born in the year 1632, in the city of York, of a good family. 对应译文是我于1632年出生在约克市的一个上等家庭。很简洁明了,原文是主系表的结构,I是主语,was是系动词,born是表语,in the year 1632是时间状语, in the city of York是地点状语,of a good family是补语。译文结构也非常简明,把原文时间地点情况整合成一个完整的句子。通过直译法,原文与译文的各个部分能逐一对应,信息鲜少缺失,能很大程度上还原原文的所有信息。
例2:
原文:Though my mother refused to move it to my father, yet I heard afterwards that she reported all the discourse to him, and that my father, after showing a great concern at it, said to her, with a sigh, “That boy might be happy if he would stay at home; but if he goes abroad, he will be the most miserable wretch that ever was born: I can give no consent to it.” 译文:虽然我妈口头上拒绝将我的话转达给我爸,但后来我听说她还是将我的话全部告诉了他。我爸听了之后,显得十分担心,叹了口气,对我妈说:“这孩子要是待在家里,本来可以很幸福的,但如果他要到海外去,那就会是世上最为不幸的人。我是不会答应他去的。”
分析:这一段描述是鲁滨孙让他母亲当说客,说服他父亲让他出海看看,他父亲对他想法的一个回应。这段用的直译法,将原文内容逐字地翻译成对应的中文,拿引号内的对白为例,中英文在格式、内容上都基本相同。That boy、he、I是主语,前两者指鲁滨孙,后面的I指父亲,在译文中顺序也相同,that boy对应这孩子,he对应他,I对应父亲。这段表述通过直译法把原文的内容具体展现出来,而且也把原文中父亲的担忧原汁原味的呈现给读者。
2.加注法。加注法是对原文的部分信息注释说明,以便于读者更好的理解。加注可能是对原文的地点、人物、引用等内容进行解释。
例3:
原文:I had two elder brothers, one of whom was lieutenant-colonel to an English regiment of foot in Flanders, formerly commanded by the famous Colonel Lockhart.
译文:我本来有两位哥哥,一个是驻佛兰德斯(注)英国步兵团的中校,这支部队以前曾由著名的洛克特上校统率过。(注:佛兰德斯,旧时地区名,位于今法国北部,临多佛尔海峡,15-17世纪,归属西班牙统治。)
分析:这一部分是鲁滨孙介绍自己的家人,其中一位哥哥是军人身份。对于旧识地名,考虑到读者对西方地理位置的不了解,故用加注法进行说明。这里的加注一方面增强了译文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帮助读者理解。注释表明Flanders是旧时地名,这例中加注法搭配直译法,让译文读来非常生动。
例4:
原文:...[T]hat the wise man gave his testimony to this, as the standard of felicity, when he prayed to have neither poverty nor riches.
译文:有的聪明人在向上帝祈祷别让他太穷也别让他太富(注)时,就声称中层阶级的生活是真正幸福的恰当标准。(注:此处当指雅基的儿子亚古珥,他曾向上帝祈祷说:“...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见《圣经·旧约·箴言》第30章第8节))
分析:这段话出现在鲁滨孙的父亲对鲁滨孙年轻时的教诲,借助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鲁滨孙世界上中间阶级是最适合享福的群体。原文正描述了人们对上帝祈祷的内容,不成为富裕者,也不成为贫穷者。译文对这句话的来源进行了注释,切勿太穷或太富出自西方的《圣经》,解释了这种想法的来源后,读者更能对他们的祈祷内容产生共鸣。读者多多少少会明白《圣经》在西方的重要性,犹如儒学对中国的重要性一般。注释在这里阐明了鲁滨孙父亲这一辈人的想法,反过来鲁滨孙的行为,对出海的渴望,正好与之南辕北辙。从这个层面来看,译文一方面增强了原文的可理解性和准确性,而且从一方面起到了伏笔的作用,揭示了鲁滨孙选择未来生活方式的不同。
3.词义引申法。词义引申翻译法主要是基于英语词汇或句子本身的意思,再结合上下文语境或语言的表达习惯,选择汉语中的对应词句,把原文相对含糊的意思,准确表达出来,这一点比较考验译者的理解。
例5:
原文:I found, indeed, some intervals of reflection; and the serious thoughts did, as it were, endeavour to return again sometimes; but I shook them off, and roused myself from them as it were from a distemper, and applying myself to drinking and company, soon mastered the return of those fits - for so I called them.
譯文:确实我发现有时我脑子里也存在着反省的余地,这时那些严肃的相反便又不由自主地回到头脑中来,但我却经历甩掉它们,从它们中惊醒过来,就像从一种不正常的精神状态中惊醒过来一样。我专门去饮酒,去参加聚会,很快我就制伏了那些旧病(我这样称呼它们)的复发。
分析:这一段出现在鲁滨孙第一次出海遇到风暴袭击时的内心感受,从未见过海上风暴的年轻航海者见识到大海的威严和力量后变得惊恐,回想起当时父亲的劝阻,觉得自己的确不应该再出海了。这段精彩地描述了鲁滨孙的内心斗争,词义引申法具体在这一句“applying myself to drinking and company, soon mastered the return of those fits - for so I called them”的两个词“company”“fits”中。Company原意很多,有business、other people、guests、friends、performers的意思,这里作者结合上下文,联系语境,借鉴company的本义人群、朋友和客人等,对它进行引申处理,具象成参加聚会的意思,体现鲁滨孙通过饮酒和聚会来逃避内心父母劝慰的声音。同样,Fit做名词时,包括emotion、lose consciousness、laugh/cough、right size、suitable等意思,在这个句子中,those fits被译者引申为新的具体对应的汉语——旧病。引申自它的基本意思emotion即情感,结合上文内容,those fits就是the serious thoughts,再具体点就是指父母当时不让他出海的劝诫,将fits具象成旧病。从这两个词的词义引申成聚会和旧病,既能让文字圆润丰满,意义准确;又能方便读者阅读和理解。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大致看出《鲁滨孙漂流记》中的翻译技巧,譬如,多运用直译法、加注法和词义引申法,不仅让译文内容丰满,意义准确,而且便于读者理解和品读。
三、总结
综上所述,英语翻译是一门艺术和学问,在译著作品中,常会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以便更好的表达原文意思,传达作品情感。在《鲁滨孙漂流记》中,译者多次使用直译法、加注法和词义引申法,一是传达原文准确含义,二是解释原文具体背景知识,三是明确原文模糊词句的汉语意义,让读者能够通过这些翻译技巧更好的理解原文。
参考文献:
[1]丹尼尔·笛福,唐荫荪.鲁滨孙漂流记[M].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
【关键词】《鲁滨孙漂流记》;英语翻译技巧
【作者简介】文凤,湖南省祁阳县第一中学。
一、引言
提到航海冒险野外生存,你会想到什么?可能是惊险刺激、茂密丛林或原始动物。而早在百年前,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就出版了这样一部作品,描述了一位渴望航海的男性,鲁滨孙出身富裕,但他不满于现实的生活,一心向海,多次出海。第一次航行时不幸遇到大风浪,费劲千辛万苦终于捡回一条性命。第二次出海去非洲,赚回一笔。第三次航行再次遭遇不幸,被俘虏当做奴隶,后来逃跑被货船救起,行驶到巴西,他在当地买园子,靠当庄园主发财。这样的日子让他再次渴望出海。这次出海航行又遇风浪,船只触礁,只有鲁滨孙一人得以幸存,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了孤岛独自生存的旅程。
一开始,他积极地寻求出路,沉船桅杆做筏,把船上的食物、衣服等必需品和枪支弹药等自保设备运到岛上,在孤岛山上“扎营筑寨”。多次寻求离开孤岛的方法,但无果,这没有让他放弃希望,而是打起了长期攻坚战。他开始在孤岛上种植粮食,例如大麦和稻子,再用简单的工具制作面粉,烘焙面包。而且捕捉驯养野生山羊,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同时也在制作独木舟,希望离开小岛。
很快,鲁滨孙在孤岛上就生活了18年,他后来无意发现孤岛海岸白骨森森,意识到这里有野人食人,让他感到惊惧和警惕。此后,再过了8年,小岛上又来了野人,准备食人办宴会。鲁滨孙发现了他们的踪迹,而且救出了一位俘虏,命名他为“星期五”。从此,他们两人开始共同生活,“星期五”成为了鲁滨孙的朋友和仆人。之后,他们两人又救出了两个人,一个是西班牙人,另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接着,有英国来的船只在小岛附近停靠,船上的水手叛乱,鲁滨孙和“星期五”帮助船长制服水手,随后随船去往英国。此时的鲁滨孙已经在孤岛上生活了35年,他在英国定居,结婚生子,等妻子去世后,鲁滨孙又出海经商,路过他曾经居住的小岛,之前留在岛上的水手已经在这里安家。鲁滨孙接着又送来一批移民,留送必要的生活用品,离开了这座小岛。
这个故事歌颂了敢于冒险、不畏艰难、勇敢顽强的人文精神,在当时引起了全世界的极大反响,鼓励人追求、寻找和前进。故事极富韵味,翻译成本地文字时也能感受到鲁滨孙的探险精神。
二、《鲁滨孙漂流记》的英语翻译策略品读
英语翻译发展已有很长的历史,在我国的早期翻译家中,譬如严复的《天演论》,就展示了翻译的技巧。中国早期对英语翻译是直译还是意译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演变至今,许渊冲提出的“形美、意美、音美”的三美理论受到了广泛的认同。英语翻译策略多样,一部文学作品中会采用多种翻译策略,以达到更好的翻译效果,在《鲁滨孙漂流记》中译者也采用了不同的翻译技巧,以供读者欣赏和品读。
1.直译法。直译法是直接翻译,类似于字对字翻译法,原文表达的英文是什么,对应的中文就逐字的进行翻译。在《鲁滨孙漂流记》中,也多次使用直译法。
例1:
原文:I was born in the year 1632, in the city of York, of a good family, though not of that country, my father being a foreigner of Bremen, who settled first at Hull. He got a good estate by merchandise, and leaving off his trade, lived afterwards at York, from whence he had married my mother, whose relations were named Robinson, a very good family in that country, and from whom I was called Robinson Kreutznaer.
译文:我于1632年出生在约克市的一个上等家庭。我原本不是英国人,我父亲本来住在德国的不莱梅市,迁居在英国后,开初住在赫尔市,在那里经商赚了一大笔钱,后来便放弃商业,在约克市安了家。住在约克市之后,他娶了我母亲。我母亲娘家姓鲁滨孙,是英国一个上流社会家庭。这样,我的名字也就叫鲁滨孙·克鲁兹纳。
分析:这段开白是鲁滨孙的自我介绍,放在原著中的第一章开头位置。这一段简单介绍了鲁滨孙的出身和背景。译文选取了直译的方式,让读者对鲁滨孙的家世和个人情况有一个直观地了解。从出生年份、出生城市、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介绍。从水平方面来看,原文和译文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I was born in the year 1632, in the city of York, of a good family. 对应译文是我于1632年出生在约克市的一个上等家庭。很简洁明了,原文是主系表的结构,I是主语,was是系动词,born是表语,in the year 1632是时间状语, in the city of York是地点状语,of a good family是补语。译文结构也非常简明,把原文时间地点情况整合成一个完整的句子。通过直译法,原文与译文的各个部分能逐一对应,信息鲜少缺失,能很大程度上还原原文的所有信息。
例2:
原文:Though my mother refused to move it to my father, yet I heard afterwards that she reported all the discourse to him, and that my father, after showing a great concern at it, said to her, with a sigh, “That boy might be happy if he would stay at home; but if he goes abroad, he will be the most miserable wretch that ever was born: I can give no consent to it.” 译文:虽然我妈口头上拒绝将我的话转达给我爸,但后来我听说她还是将我的话全部告诉了他。我爸听了之后,显得十分担心,叹了口气,对我妈说:“这孩子要是待在家里,本来可以很幸福的,但如果他要到海外去,那就会是世上最为不幸的人。我是不会答应他去的。”
分析:这一段描述是鲁滨孙让他母亲当说客,说服他父亲让他出海看看,他父亲对他想法的一个回应。这段用的直译法,将原文内容逐字地翻译成对应的中文,拿引号内的对白为例,中英文在格式、内容上都基本相同。That boy、he、I是主语,前两者指鲁滨孙,后面的I指父亲,在译文中顺序也相同,that boy对应这孩子,he对应他,I对应父亲。这段表述通过直译法把原文的内容具体展现出来,而且也把原文中父亲的担忧原汁原味的呈现给读者。
2.加注法。加注法是对原文的部分信息注释说明,以便于读者更好的理解。加注可能是对原文的地点、人物、引用等内容进行解释。
例3:
原文:I had two elder brothers, one of whom was lieutenant-colonel to an English regiment of foot in Flanders, formerly commanded by the famous Colonel Lockhart.
译文:我本来有两位哥哥,一个是驻佛兰德斯(注)英国步兵团的中校,这支部队以前曾由著名的洛克特上校统率过。(注:佛兰德斯,旧时地区名,位于今法国北部,临多佛尔海峡,15-17世纪,归属西班牙统治。)
分析:这一部分是鲁滨孙介绍自己的家人,其中一位哥哥是军人身份。对于旧识地名,考虑到读者对西方地理位置的不了解,故用加注法进行说明。这里的加注一方面增强了译文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帮助读者理解。注释表明Flanders是旧时地名,这例中加注法搭配直译法,让译文读来非常生动。
例4:
原文:...[T]hat the wise man gave his testimony to this, as the standard of felicity, when he prayed to have neither poverty nor riches.
译文:有的聪明人在向上帝祈祷别让他太穷也别让他太富(注)时,就声称中层阶级的生活是真正幸福的恰当标准。(注:此处当指雅基的儿子亚古珥,他曾向上帝祈祷说:“...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见《圣经·旧约·箴言》第30章第8节))
分析:这段话出现在鲁滨孙的父亲对鲁滨孙年轻时的教诲,借助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鲁滨孙世界上中间阶级是最适合享福的群体。原文正描述了人们对上帝祈祷的内容,不成为富裕者,也不成为贫穷者。译文对这句话的来源进行了注释,切勿太穷或太富出自西方的《圣经》,解释了这种想法的来源后,读者更能对他们的祈祷内容产生共鸣。读者多多少少会明白《圣经》在西方的重要性,犹如儒学对中国的重要性一般。注释在这里阐明了鲁滨孙父亲这一辈人的想法,反过来鲁滨孙的行为,对出海的渴望,正好与之南辕北辙。从这个层面来看,译文一方面增强了原文的可理解性和准确性,而且从一方面起到了伏笔的作用,揭示了鲁滨孙选择未来生活方式的不同。
3.词义引申法。词义引申翻译法主要是基于英语词汇或句子本身的意思,再结合上下文语境或语言的表达习惯,选择汉语中的对应词句,把原文相对含糊的意思,准确表达出来,这一点比较考验译者的理解。
例5:
原文:I found, indeed, some intervals of reflection; and the serious thoughts did, as it were, endeavour to return again sometimes; but I shook them off, and roused myself from them as it were from a distemper, and applying myself to drinking and company, soon mastered the return of those fits - for so I called them.
譯文:确实我发现有时我脑子里也存在着反省的余地,这时那些严肃的相反便又不由自主地回到头脑中来,但我却经历甩掉它们,从它们中惊醒过来,就像从一种不正常的精神状态中惊醒过来一样。我专门去饮酒,去参加聚会,很快我就制伏了那些旧病(我这样称呼它们)的复发。
分析:这一段出现在鲁滨孙第一次出海遇到风暴袭击时的内心感受,从未见过海上风暴的年轻航海者见识到大海的威严和力量后变得惊恐,回想起当时父亲的劝阻,觉得自己的确不应该再出海了。这段精彩地描述了鲁滨孙的内心斗争,词义引申法具体在这一句“applying myself to drinking and company, soon mastered the return of those fits - for so I called them”的两个词“company”“fits”中。Company原意很多,有business、other people、guests、friends、performers的意思,这里作者结合上下文,联系语境,借鉴company的本义人群、朋友和客人等,对它进行引申处理,具象成参加聚会的意思,体现鲁滨孙通过饮酒和聚会来逃避内心父母劝慰的声音。同样,Fit做名词时,包括emotion、lose consciousness、laugh/cough、right size、suitable等意思,在这个句子中,those fits被译者引申为新的具体对应的汉语——旧病。引申自它的基本意思emotion即情感,结合上文内容,those fits就是the serious thoughts,再具体点就是指父母当时不让他出海的劝诫,将fits具象成旧病。从这两个词的词义引申成聚会和旧病,既能让文字圆润丰满,意义准确;又能方便读者阅读和理解。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大致看出《鲁滨孙漂流记》中的翻译技巧,譬如,多运用直译法、加注法和词义引申法,不仅让译文内容丰满,意义准确,而且便于读者理解和品读。
三、总结
综上所述,英语翻译是一门艺术和学问,在译著作品中,常会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以便更好的表达原文意思,传达作品情感。在《鲁滨孙漂流记》中,译者多次使用直译法、加注法和词义引申法,一是传达原文准确含义,二是解释原文具体背景知识,三是明确原文模糊词句的汉语意义,让读者能够通过这些翻译技巧更好的理解原文。
参考文献:
[1]丹尼尔·笛福,唐荫荪.鲁滨孙漂流记[M].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