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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首先建立了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的“地耗”指标体系;然后以164个地级市为样本,运用多因素评价方法和熵权法评价2003~2011年主体功能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最后分析主体功能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时空差异,以期对制定和落实差别化的区域土地政策和实现区域间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集约利用;“地耗”指标;主体功能区;时空差异
中图分类号S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4-08374-03
Spatial and Temporal Differences Analysis of Urban Land Intensive Use Based on “Land Consumption” Index—A Case Study of Main Functionaloriented zones
ZHOU Lin(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5)
AbstractThis paper firstly establishes the “land consumption” index system of urban land intensive use. Secondly with 164 prefecturelevel cities as samples, this paper uses multifactor evaluation method and entropy method to evaluate the level of intensive land use among different main functionaloriented zones of 2003-2011. Finall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in the land intensive use of time and space, which aims to provide policy advice for formulating and implementing differentiated regional land policy and achieving coordinate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among different zones.
Key wordsLand intensive use; “Land consumption” index; Main functionaloriented zones; Spatial and temporal differences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镇规模迅速扩张,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快速增加。快速扩张的城镇建设用地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粗放、低效利用的问题。一些城市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城市公用设施、公共建筑的建设规模也较大[1]。此外,过度超前的基础建设以及盲目的开发项目也消耗着城市建设用地,由此导致城镇化过程中的建设用地利用粗放与人均耕地锐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2]。因此,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3]。
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合理高效的城镇土地利用集约度是努力寻求解决经济增长与土地资源损耗的最佳结合点,即寻找单位经济增长所需要消耗的最小数量的建设用地。由于我国各地区土地资源禀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间存在明显差异,适合各地区实际情况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利用强度也存在明显的差异,需要建立区域差别化的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指标,以此来指导区域差别化的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为此,笔者从城镇建设用地消耗量与经济发展水平间的关系出发,构建系统的“地耗”指标体系,比较分析我国主体功能区主要城镇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的年际变化规律和区域差异性,为建立区域差别化的城镇建设用地利用管理政策提供经验参考。
1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我国在面临严峻的资源环境压力、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背景下做出了重大战略性举措,制定并发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简称《规划》)。不同主体功能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现状和潜力以及开发方向和开发强度不同,导致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可能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比较分析不同主体功能区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时空变化规律,对于制定和落实差别化的区域土地政策和实现区域间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规划》划分的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该研究将样本城市划分成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与其他区。其中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城市直接来自《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文件中列出的城市。除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以外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列为其他区,指当前不具备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条件的城市。基于可比性和数据完整性,该研究选取了2003~2011年164个地级市,其中优化开发区40个,重点开发区95个,其他地区29个(限于文章篇幅,文中未详细列明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和其他区包括的具体城市,欲了解划分详情请联系作者)。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4~2012)》。考虑到市辖區管辖区域相对稳定,便于空间和时间的比较,因此数据统计口径为市辖区,即城区和郊区,不包括市辖县。另外,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数据以2003年为基期,依据省级国内生产总值指数进行不变价折算,2003~2011年省级国内生产总值指数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2研究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
2.1评价方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是一个多因素因子综合评价的过程,需要根据评价区域的特征,分析评价指标体系中各因素因子的重要程度,确定各指标的权重。权重的确定方法分为两大类:主观赋权法与客观赋权法。所谓主观赋权法就是人为地凭经验确定权重,如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权值因子判断表法等;客观赋权法则依据评价对象各指标数据,按照某个计算准则得出各评价指标权重。客观赋权法有主成分分析法、熵权法等。客观赋权法可以减小主观影响,因此能够得到更有说服力的权重结果。在评价土地集约利用度中,主成分分析法为使不同年份集约度具有可比性,需将其结果转换为百分制,这会使得不同年份的差距缩小,评价单元区域间的差距也会缩小。
关键词土地集约利用;“地耗”指标;主体功能区;时空差异
中图分类号S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24-08374-03
Spatial and Temporal Differences Analysis of Urban Land Intensive Use Based on “Land Consumption” Index—A Case Study of Main Functionaloriented zones
ZHOU Lin(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5)
AbstractThis paper firstly establishes the “land consumption” index system of urban land intensive use. Secondly with 164 prefecturelevel cities as samples, this paper uses multifactor evaluation method and entropy method to evaluate the level of intensive land use among different main functionaloriented zones of 2003-2011. Finall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in the land intensive use of time and space, which aims to provide policy advice for formulating and implementing differentiated regional land policy and achieving coordinate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among different zones.
Key wordsLand intensive use; “Land consumption” index; Main functionaloriented zones; Spatial and temporal differences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镇规模迅速扩张,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快速增加。快速扩张的城镇建设用地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粗放、低效利用的问题。一些城市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城市公用设施、公共建筑的建设规模也较大[1]。此外,过度超前的基础建设以及盲目的开发项目也消耗着城市建设用地,由此导致城镇化过程中的建设用地利用粗放与人均耕地锐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2]。因此,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3]。
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合理高效的城镇土地利用集约度是努力寻求解决经济增长与土地资源损耗的最佳结合点,即寻找单位经济增长所需要消耗的最小数量的建设用地。由于我国各地区土地资源禀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间存在明显差异,适合各地区实际情况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利用强度也存在明显的差异,需要建立区域差别化的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指标,以此来指导区域差别化的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为此,笔者从城镇建设用地消耗量与经济发展水平间的关系出发,构建系统的“地耗”指标体系,比较分析我国主体功能区主要城镇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的年际变化规律和区域差异性,为建立区域差别化的城镇建设用地利用管理政策提供经验参考。
1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我国在面临严峻的资源环境压力、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背景下做出了重大战略性举措,制定并发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简称《规划》)。不同主体功能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现状和潜力以及开发方向和开发强度不同,导致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可能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比较分析不同主体功能区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时空变化规律,对于制定和落实差别化的区域土地政策和实现区域间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规划》划分的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该研究将样本城市划分成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与其他区。其中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城市直接来自《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文件中列出的城市。除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以外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列为其他区,指当前不具备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条件的城市。基于可比性和数据完整性,该研究选取了2003~2011年164个地级市,其中优化开发区40个,重点开发区95个,其他地区29个(限于文章篇幅,文中未详细列明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和其他区包括的具体城市,欲了解划分详情请联系作者)。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4~2012)》。考虑到市辖區管辖区域相对稳定,便于空间和时间的比较,因此数据统计口径为市辖区,即城区和郊区,不包括市辖县。另外,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数据以2003年为基期,依据省级国内生产总值指数进行不变价折算,2003~2011年省级国内生产总值指数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2研究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
2.1评价方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是一个多因素因子综合评价的过程,需要根据评价区域的特征,分析评价指标体系中各因素因子的重要程度,确定各指标的权重。权重的确定方法分为两大类:主观赋权法与客观赋权法。所谓主观赋权法就是人为地凭经验确定权重,如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权值因子判断表法等;客观赋权法则依据评价对象各指标数据,按照某个计算准则得出各评价指标权重。客观赋权法有主成分分析法、熵权法等。客观赋权法可以减小主观影响,因此能够得到更有说服力的权重结果。在评价土地集约利用度中,主成分分析法为使不同年份集约度具有可比性,需将其结果转换为百分制,这会使得不同年份的差距缩小,评价单元区域间的差距也会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