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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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说不定他的把柄就在这些碎纸片片里面呢。”汤科长暗自窃喜地在心里说。科里的十几个人,几乎个个都有把柄捏在他手里,所以他这个科长也就当得很安稳,绝大多数人都对他既服帖,又顺从,他自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感到很舒畅。
  之所以说“几乎”,是因为科里至今还有一个人在他眼里没有——不,应该说没露出——破绽。也就是说,他是不相信有人真正能做到从每一个角度,都叫人无话可说的,只不过还没发现罢了。这个人就是业务能力很强的年富力强的方晓。
  所以他现在几乎所有的心思,都用在这个人的身上。因为没有把柄在他手里捏着,他一想到他的时候心里就不安宁,不塌实,不受用;每次安排工作给他做的时候都会格外小心,不敢太傲慢和太过份;平时只要有他在场,他的气焰就要收敛些,身上的某一处神经就要绷得紧一些。
  多么希望他小子立刻就犯一个让他无地自容的错误,或者是出一个有足够分量的丑啊!
  尽管汤科长平时召开会议,总是口口声声地要求大家争当先进和标兵,时时处处都能高标准严要求,但在内心里,他却希望人人都在他面前出丑当小人,露出自己的阴暗面来,好让他能够将每个人的把柄都捏在手里,好使别人在他面前抬不起头——至少没有优越感,彻底失去想与他平起平坐的野心和欲望。
  这是他在官场上混了这么多年,悟出来的最宝贵的“管理”他人的经验。所以他总是把精力用在窥探搜寻部下的丑闻和隐私上,甚至故意提供条件创造机遇让部下犯错误。每成功一次——每抓住一位部下的把柄,他就要松一口气,就像攻下一个堡垒似的满怀胜利的喜悦。
  问题是方晓这个人实在是“藏”得太深了。是表面上的光明磊落修养到家?还是处事周到老谋深算?他一直在心里揣摩着这个问题。他曾故意把科里的一笔账外收入放在他那里,并且长达好几年不过问,并且说出自己已经忘了有这么回事的话来;他也曾故意安排他和科里的一位很漂亮的女同事,到下面县里的一个乡里去搞一个大型调查——在那里一住就是半个月;他也曾派他到南方去出差——所有这些他都经受住了考验,让他一无所获大失所望。
  方晓的威望自然也就更高了,虽然他一点也没显示出分庭抗礼的意思,但他无形中就成了科里的另一颗“核”,自然而然地就削弱了他的影响力,分散了他的凝聚力。这就更使他不安宁不受用了。
  一个做人没有漏洞让你怎么也捏不到他的把柄的人,加上他自己的能力又很强,骨子里又没有奴性,那你是很难把握他驾驭他的。你就是想整治整治他也无从下手。他妈的,这位已过知天命之年的科长,不由得满面苦笑地发出如此感叹。
  当然他并不死心,他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越是这种人的把柄捏在手里越有价值。实在抓不到把柄也无所谓,虽然不好明里整治你,可我却可以不用你呀,不在上面说你的好话呀,不把你内定为培养提拔的对象呀。事实上他也确实没有考虑培养他,连先进也没让他当一次。你那点影响和威望算什么?我冷你几年不就把你冷蔫了?冷得没有人把你当回事了?他心想。
  他反而觉得方晓这家伙是个苕东西,并不真的聪明。要知道你有把柄在领导手里捏着,领导反而好放心大胆地使唤你呀——使唤你就是重用你培养你嘛,也是觉得你可亲近可信赖嘛,这才便于你的成长进步嘛。在这一点上他自己就有非常深的体会。要不是那一年老科长发现了他和一名女同事通奸,从而留下一个把柄在老科长手里捏着,老科长也不会把他当狗一样使唤,他也就没有机会显示自己的才干,建立自己的业绩,并且逐渐成为老科长的臂膀和亲信,最后才成了老科长的接班人并最终当上科长的。他妈的,原来好多人都是这样上来的呀!他曾这样感叹。他也确确实实发现好多人都是这样上来的,并且也是这样管理和培养下属的。
  不过他并没有死心,他也仍然喜欢加班。这些年,他几乎是每隔几天,就要利用晚上加班的机会——他已养成了晚上独自加班的习惯(他也因此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偷偷把部下扔在字纸篓里的所有废纸团展开来查看,就是撕碎的纸片也要拼起来看上面到底写的是什么,从中寻找可以抓住部下把柄的蛛丝马迹。当然,他在做这种事的时候是不会露出蛛丝马迹的。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天晚上,他第一次从方晓的字纸篓里发现了一团被撕得很碎的纸片。他立刻就兴奋得微微发起抖来。这些年他已形成了一见被撕碎的纸片就兴奋的条件反射。
  见撕碎的纸片就是科里办公用的常用公文纸,他便从自己的抽屉里找出一张来,然后撕成碎片,握成一团。他这才把字纸篓里的碎纸团取出来,自然连撒散开的几片也毫无遗漏地捡了起来;把自己伪造的碎纸团放进去。这就不会轻易引起方晓的注意和怀疑。即使别人是个一向粗心大意的人他也会这样做。作为上司,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把柄落在下属手里。必须慎之又慎,不露一丝痕迹。他常常这样提醒自己。
  他如获至宝地将那团碎纸片用手绢包好,然后就“提前”下班,回家拼接“研究”去了。这种事当然应该在家里干。家里总是做见不得人的事的最佳场所。他在家里做了许许多多见不得人的事,有的连他的妻子也见不得。
  他把自己反锁在连窗帘都拉得严严的书房里,在台灯柔和的光圈里辛勤地工作着。这是一种最需要耐心的工作,他也有足够的耐心。他总说,一个人没有足够的耐心是不可能有什么作为的。
  碎纸片上的字迹很稀疏,而且还好像是方晓爱写的篆体字,又是用钢笔写的,字又写得极大,所以不把它整个拼出来,就无法把上面的字认出来。而且这也给他的拼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每拼一小块都得付出极艰苦的劳动。所以他一边拼一边就苦笑着直摇头,心里说:可见这家伙人小鬼大,狡猾至极,连做这种事也考虑得如此周到,叫人劳神费力熬到深更半夜也难见成效。——可到底是什么“事”呢?他一直在这么揣摩着,设想着。总不会一点“事”也没有吧?他还从没有这么做过呢,他平时连废纸都是要物尽其用的,也就是说,他一般是不会把这么一张没写几个字的废纸撕掉的,特别是还撕得这样碎!
  他已隐隐约约地听见鸡叫了,他也瞌睡得眼皮几乎要粘到一起去了。再坚持一会吧,坚持就是胜利。干什么事,没有足够的毅力,是不行的。
  终于拼出来了。四个篆体字占满了整整一张纸。他是不大会认这种曲里拐弯的字体的,所以他费了好半天才认出来。一认出来他的头猛然一大,心里也像冲进去一股巨大的汽浪似的,一下子堵得他差点闭过气去。他立刻就变得浑身瘫软四肢冰凉了。
  那四个字是:无耻之徒!
  (《上海故事》2001年第4期 熊坤静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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