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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日,教育部在四川成都召开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强调要推动优质资源开放共享,重塑教育教学形态,紧紧抓住信息技术变革带来的历史性机遇,推动实现高等教育质量的“变轨超车”。而微课正是伴随着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微课为传统课堂和教育模式注入了新理念和新活力。公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顺应新时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借助微课等新型教学形式,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一、微课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应用与发展
国内的微课教育理念最早提出于2011年,少数学校和教师开始进行微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此后微课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推广。得益于自身短小精趣、可视方便等优势,微课很快顺应了受众个性化、多元化、碎片化的学习教育需求,其建设和发展在十八大以后呈现井喷之势。
(一)微课教育比赛助力微课推广
自2012年首届中国微课大赛举办以来,各级各类的微课比赛层出不穷。微课比赛的主办方涵盖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研究机构、教育教学机构、企业等;微课比赛的区域包括全国范围、省市县级,以及以学校为单位的比赛;微课比赛几乎涉及各门学科门类。微课教育比赛的举办极大的宣传和推广了微课这种全新的教学方式,搭建了创新教学技能和水平交流的平台,使更多的教师和学生认识到了新教学模式的优势和特点,带动了学校和教师参与信息化教学的积极性,提升了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教学能力。微课比赛评审的标准也不断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微课的建设起到了指引和规范作用。
(二)微课的理论研究逐步深入
以“微课”为标题关键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搜索,有关微课研究的期刊文章自2011年开始呈几何倍数增长。2011年仅有3篇,2012年增加到4篇,2013年爆发增加有95篇,2014年720篇,2015年2489篇,2016年4244篇,2017年4974篇。不只是研究数量的提升,有关微课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在不断拓展。从早期的内涵外延、特点等基础理论研究,拓展到微課设计、标准、模型等实践应用研究;从微课的总体发展和教育推广等宏观研究,拓展到学科专业微课建设的微观研究;从一般的微课自身规律研究,拓展到微课与其他教学模式的关联研究;从国外微课理论与实践的引入研究,拓展到国内微课建设的原创研究。微课理论研究的深入与积淀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和指引了微课实践的发展,为教育部门和教师个人开展微课课程建设、微课教学应用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三)高校微课课程建设得到发展
伴随着微课教学比赛和微课理论研究的发展,国内大多数高等院校开始进行自身的微课课程建设。高校微课建设的方式主要有几种:一是通过教学改革,设立教学改革项目,鼓励教师个人进行微课建设的研究与应用;二是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校的课程体系建设和培养方案中加入微课建设的内容和程序;三是依托于学校原有的精品课程,制作部分微视频作为微课推广;四是将录制的课堂教学视频进行技术加工处理,分解为微课。经过几年的发展,微课已经成为高等院校课程建设中的“常客”,也被广大教师和学生知晓,但是其运行效果尚未充分显现,其实质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充实丰盈。
二、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微课建设存在的问题
治安学专业作为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属于公安院校的特色专业,在全国31所警察院校中有16所已经设立治安学本科专业。治安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学科,较为适合微课的建设与应用。但公安院校治安学微课建设仍处于初始阶段,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体系化建设不足,技术应用滞后,应用平台缺乏等问题。
(一)没有充分认识微课的价值
作为年轻的二级学科,近年来,治安学学科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具有明确的研究对象,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较为固定的研究方法,旺盛的人才培养需求,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但是,信息化教学在治安学学科建设中的应用并不明显。公安院校的微课建设还停留在整体引入阶段,对于微课自身具有的优势,以及对于微课能够给予治安学学科发展带来的机遇,尚未充分认识。
(二)尚未形成学科微课体系化建设
治安学微课建设要想发挥最大的效果,需要有体系化的课程设计开发和应用。当前公安院校已经有针对治安学学科的微课开发和应用,但是现有的微课数量有限,内容分散,仅仅针对个别知识点,没有形成相互联系的微课系列,也没有覆盖学科的核心知识,缺乏体系化建设。这样使得微课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就显得比较单薄,受众的选择余地很小,难以发挥微课多元、碎片、个性的优势,最终会影响微课整体效果的发挥,不利于学科教学的信息化建设。
(三)微课建设技术应用滞后
微课设计开发技术应用滞后也是影响当前公安院校治安学微课建设发展的重要因素。传统课堂教学使用的是粉笔和讲义,现代课堂教学依赖的是精心设计的PPT幻灯片,未来的课堂教学使用的是图片、动漫、音频、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要想制作出丰富多彩和具有吸引力的微课,需要运用微课制作的新技术,使用微课制作软件和系统。当前微课制作方法有很多种,包括录像机+白板拍摄,PPT录屏制作,手机+白纸录屏,新型屏幕录屏等,以上方法都会依托于一定的软件技术。单是录屏软件就多达数十种,这些先进的录屏制作软件对于公安院校的教师来说就是一大难题,没有专门的教育培训和操作训练很难在短时间内掌握并制作出合格的微课。
(四)微课应用平台建设不足
当前公安院校微课应用平台建设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微课建设的专门平台。公安院校根据教学信息化建设都会有本校的教学教务管理系统,但是多数教务管理系统展现的还是传统教学的功能,仅限于选课、调停课、教学评价、课堂信息查询、考试成绩录入等,缺乏视频教学、课堂展示、选择学习、重复学习、随时学习等功能,不能满足微课多样化、碎片化的需求。已有的微课也仅仅停留在展示和体验阶段,无法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实际应用和学习。二是当前教学信息化平台依托于校园网,缺乏便利性。公安院校多数教学信息化平台依托于学校校园内网,而校园网在远程登录和使用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这就难以满足微课对于随时随地可以学习的要求。 三、公安院校治安学微课建设标准
公安院校治安学微课建设之所以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困难重重,主要原因在于建设仍处在起步阶段,没有建设的依据,特别是缺乏建设标准,不清楚治安学微课课程应当如何设计开发和推广应用。因此,明确微课建设标准,对于治安学微课的开发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治安学微课建设课程标准
治安学课程体系是指治安专业不同课程按照门类顺序排列,是治安学教学内容和进程的总和。课程体系决定着知识结构。课程体系也是治安学微课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治安学微课课程标准应当依据公安院校治安学本科生培养方案进行设计,基于微课应用的需要,宜选择6-8门专业核心课程作为治安学专业微课建设的母课程,课程的选择既要体现治安学学科特点,又要适宜体现多元、碎片、可视的微课特点,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兴趣相联系。
(二)治安学微课建设教学内容标准
相比较传统课程,微课的教学内容必然要进行压缩,每节微课的时间要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主题知识是微课的核心内容,微课程的教学内容一般包括知识点的引入、知识点的推进和知识点的总结三部分。要把课程体系中选择的治安学课程中系统化的知识分解成一系列既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的知识点,将教学目标分解成逐步提高的系列化小目标,使每个微课只包含一个主题,完成一个难点。就每个知识点而言,需要综合考虑其知识点的构成、知识点的形成、知识点的规范、知识点的异变,进行具体设计。
(三)治安学微课建设教学方法标准
教学方法指的是在教学活动中所运用的方式方法及其手段的总称。治安学微课程教学可以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一是课堂教学模式。基于课堂授课,用摄像手段将课程进行录制,突出教师对课程过程的掌控、对课堂氛围的控制,并辅以课程讲义、PPT、教案等辅助教学资料。二是讲座演讲模式。基于专家讲座,用摄像手段将讲座过程记录,突出讲授内容,对讲授者语言表达能力有较高要求。三是实战训练模式。基于治安学综合实训课程,将需要讲解的技能点、操作点通过教师或学员演示的形式一一展示。四是情景据模式。通过一个或多个情景剧、微电影的形式,将课程需要讲授的知识、技能、态度传达给学生。授课教师在设计微课时,应结合该课程在整个治安学学科体系中的定位以及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定位,关注授课对象原有的知识构成和学习习惯,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
(四)治安学微课建设教学平台标准
好的微课教学不仅需要内容丰富、知识紧凑、引人入胜,还需要成体系化、形成一定的内在逻辑,便于受众学习使用。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以及相互之间的评价都需要一定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微课平台。微课平台能够使得教师的微课设计开发更加便捷、更加规范,教师通过平台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引导和组织,能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更有利于教师对学生关注程度和兴趣所在的把握,从而改进微课教学设计。治安学微课建设教学平台需要具备的基本功能应当包括:教师微课的设计与上传,学生选课与学习过程的记录与反馈,教师与学生的在線交流与互动,微课学习情况的数据统计与分析,教学效果的双向评价,微课登记评定等。
(五)治安学微课建设推广应用标准
一是要主动转变教学理念,尽快适应微课教学的需要。微课以学习者为导向,这就需要教师的教学理念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到以学生为中心上来,一切围绕学生的需求和兴趣来设计开发微课课程。二是定期开展微课教学理论研讨会。积极听取不同公安院校教师在微课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互相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三是定期组织治安学微课教学比赛,吸引更多的教师参与到微课教学当中,也扩大微课教学的影响力。四是要完善学生微课学习的配套保障。将微课学习纳入到教学培养必修环节,并设置相应的学分奖励,提升学生微课学习的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宋敬敬:地方高校慕课建设标准的研制——以广西大学为例,载《教育教学论坛》,2017年12月,第52期。
[2]蔡艺生,许珂:基于微信平台的公安学微课程设计研究,载《净月学刊》,2016年9月,第5期。
[3]胡铁生、黄明燕、李民:我国微课发展的三个阶段及其启示,载《远程教育杂志》,2013年第4期。
[4]周静:微课在公安教育中的应用,载《公安教育》,2016年9月。
一、微课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应用与发展
国内的微课教育理念最早提出于2011年,少数学校和教师开始进行微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此后微课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推广。得益于自身短小精趣、可视方便等优势,微课很快顺应了受众个性化、多元化、碎片化的学习教育需求,其建设和发展在十八大以后呈现井喷之势。
(一)微课教育比赛助力微课推广
自2012年首届中国微课大赛举办以来,各级各类的微课比赛层出不穷。微课比赛的主办方涵盖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研究机构、教育教学机构、企业等;微课比赛的区域包括全国范围、省市县级,以及以学校为单位的比赛;微课比赛几乎涉及各门学科门类。微课教育比赛的举办极大的宣传和推广了微课这种全新的教学方式,搭建了创新教学技能和水平交流的平台,使更多的教师和学生认识到了新教学模式的优势和特点,带动了学校和教师参与信息化教学的积极性,提升了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教学能力。微课比赛评审的标准也不断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微课的建设起到了指引和规范作用。
(二)微课的理论研究逐步深入
以“微课”为标题关键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搜索,有关微课研究的期刊文章自2011年开始呈几何倍数增长。2011年仅有3篇,2012年增加到4篇,2013年爆发增加有95篇,2014年720篇,2015年2489篇,2016年4244篇,2017年4974篇。不只是研究数量的提升,有关微课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在不断拓展。从早期的内涵外延、特点等基础理论研究,拓展到微課设计、标准、模型等实践应用研究;从微课的总体发展和教育推广等宏观研究,拓展到学科专业微课建设的微观研究;从一般的微课自身规律研究,拓展到微课与其他教学模式的关联研究;从国外微课理论与实践的引入研究,拓展到国内微课建设的原创研究。微课理论研究的深入与积淀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和指引了微课实践的发展,为教育部门和教师个人开展微课课程建设、微课教学应用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三)高校微课课程建设得到发展
伴随着微课教学比赛和微课理论研究的发展,国内大多数高等院校开始进行自身的微课课程建设。高校微课建设的方式主要有几种:一是通过教学改革,设立教学改革项目,鼓励教师个人进行微课建设的研究与应用;二是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校的课程体系建设和培养方案中加入微课建设的内容和程序;三是依托于学校原有的精品课程,制作部分微视频作为微课推广;四是将录制的课堂教学视频进行技术加工处理,分解为微课。经过几年的发展,微课已经成为高等院校课程建设中的“常客”,也被广大教师和学生知晓,但是其运行效果尚未充分显现,其实质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充实丰盈。
二、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微课建设存在的问题
治安学专业作为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属于公安院校的特色专业,在全国31所警察院校中有16所已经设立治安学本科专业。治安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学科,较为适合微课的建设与应用。但公安院校治安学微课建设仍处于初始阶段,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体系化建设不足,技术应用滞后,应用平台缺乏等问题。
(一)没有充分认识微课的价值
作为年轻的二级学科,近年来,治安学学科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具有明确的研究对象,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较为固定的研究方法,旺盛的人才培养需求,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但是,信息化教学在治安学学科建设中的应用并不明显。公安院校的微课建设还停留在整体引入阶段,对于微课自身具有的优势,以及对于微课能够给予治安学学科发展带来的机遇,尚未充分认识。
(二)尚未形成学科微课体系化建设
治安学微课建设要想发挥最大的效果,需要有体系化的课程设计开发和应用。当前公安院校已经有针对治安学学科的微课开发和应用,但是现有的微课数量有限,内容分散,仅仅针对个别知识点,没有形成相互联系的微课系列,也没有覆盖学科的核心知识,缺乏体系化建设。这样使得微课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就显得比较单薄,受众的选择余地很小,难以发挥微课多元、碎片、个性的优势,最终会影响微课整体效果的发挥,不利于学科教学的信息化建设。
(三)微课建设技术应用滞后
微课设计开发技术应用滞后也是影响当前公安院校治安学微课建设发展的重要因素。传统课堂教学使用的是粉笔和讲义,现代课堂教学依赖的是精心设计的PPT幻灯片,未来的课堂教学使用的是图片、动漫、音频、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要想制作出丰富多彩和具有吸引力的微课,需要运用微课制作的新技术,使用微课制作软件和系统。当前微课制作方法有很多种,包括录像机+白板拍摄,PPT录屏制作,手机+白纸录屏,新型屏幕录屏等,以上方法都会依托于一定的软件技术。单是录屏软件就多达数十种,这些先进的录屏制作软件对于公安院校的教师来说就是一大难题,没有专门的教育培训和操作训练很难在短时间内掌握并制作出合格的微课。
(四)微课应用平台建设不足
当前公安院校微课应用平台建设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微课建设的专门平台。公安院校根据教学信息化建设都会有本校的教学教务管理系统,但是多数教务管理系统展现的还是传统教学的功能,仅限于选课、调停课、教学评价、课堂信息查询、考试成绩录入等,缺乏视频教学、课堂展示、选择学习、重复学习、随时学习等功能,不能满足微课多样化、碎片化的需求。已有的微课也仅仅停留在展示和体验阶段,无法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实际应用和学习。二是当前教学信息化平台依托于校园网,缺乏便利性。公安院校多数教学信息化平台依托于学校校园内网,而校园网在远程登录和使用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这就难以满足微课对于随时随地可以学习的要求。 三、公安院校治安学微课建设标准
公安院校治安学微课建设之所以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困难重重,主要原因在于建设仍处在起步阶段,没有建设的依据,特别是缺乏建设标准,不清楚治安学微课课程应当如何设计开发和推广应用。因此,明确微课建设标准,对于治安学微课的开发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治安学微课建设课程标准
治安学课程体系是指治安专业不同课程按照门类顺序排列,是治安学教学内容和进程的总和。课程体系决定着知识结构。课程体系也是治安学微课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治安学微课课程标准应当依据公安院校治安学本科生培养方案进行设计,基于微课应用的需要,宜选择6-8门专业核心课程作为治安学专业微课建设的母课程,课程的选择既要体现治安学学科特点,又要适宜体现多元、碎片、可视的微课特点,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兴趣相联系。
(二)治安学微课建设教学内容标准
相比较传统课程,微课的教学内容必然要进行压缩,每节微课的时间要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主题知识是微课的核心内容,微课程的教学内容一般包括知识点的引入、知识点的推进和知识点的总结三部分。要把课程体系中选择的治安学课程中系统化的知识分解成一系列既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的知识点,将教学目标分解成逐步提高的系列化小目标,使每个微课只包含一个主题,完成一个难点。就每个知识点而言,需要综合考虑其知识点的构成、知识点的形成、知识点的规范、知识点的异变,进行具体设计。
(三)治安学微课建设教学方法标准
教学方法指的是在教学活动中所运用的方式方法及其手段的总称。治安学微课程教学可以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一是课堂教学模式。基于课堂授课,用摄像手段将课程进行录制,突出教师对课程过程的掌控、对课堂氛围的控制,并辅以课程讲义、PPT、教案等辅助教学资料。二是讲座演讲模式。基于专家讲座,用摄像手段将讲座过程记录,突出讲授内容,对讲授者语言表达能力有较高要求。三是实战训练模式。基于治安学综合实训课程,将需要讲解的技能点、操作点通过教师或学员演示的形式一一展示。四是情景据模式。通过一个或多个情景剧、微电影的形式,将课程需要讲授的知识、技能、态度传达给学生。授课教师在设计微课时,应结合该课程在整个治安学学科体系中的定位以及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定位,关注授课对象原有的知识构成和学习习惯,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
(四)治安学微课建设教学平台标准
好的微课教学不仅需要内容丰富、知识紧凑、引人入胜,还需要成体系化、形成一定的内在逻辑,便于受众学习使用。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以及相互之间的评价都需要一定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微课平台。微课平台能够使得教师的微课设计开发更加便捷、更加规范,教师通过平台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引导和组织,能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更有利于教师对学生关注程度和兴趣所在的把握,从而改进微课教学设计。治安学微课建设教学平台需要具备的基本功能应当包括:教师微课的设计与上传,学生选课与学习过程的记录与反馈,教师与学生的在線交流与互动,微课学习情况的数据统计与分析,教学效果的双向评价,微课登记评定等。
(五)治安学微课建设推广应用标准
一是要主动转变教学理念,尽快适应微课教学的需要。微课以学习者为导向,这就需要教师的教学理念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到以学生为中心上来,一切围绕学生的需求和兴趣来设计开发微课课程。二是定期开展微课教学理论研讨会。积极听取不同公安院校教师在微课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互相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三是定期组织治安学微课教学比赛,吸引更多的教师参与到微课教学当中,也扩大微课教学的影响力。四是要完善学生微课学习的配套保障。将微课学习纳入到教学培养必修环节,并设置相应的学分奖励,提升学生微课学习的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宋敬敬:地方高校慕课建设标准的研制——以广西大学为例,载《教育教学论坛》,2017年12月,第52期。
[2]蔡艺生,许珂:基于微信平台的公安学微课程设计研究,载《净月学刊》,2016年9月,第5期。
[3]胡铁生、黄明燕、李民:我国微课发展的三个阶段及其启示,载《远程教育杂志》,2013年第4期。
[4]周静:微课在公安教育中的应用,载《公安教育》,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