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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阎连科的中篇小说《年月日》里充满了人类对于生存的抗争,充分展现了生命的顽强、柔韧和人类与土地的深切情结,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其中所包含的生命意识。
关键词:《年月日》 生命意识 土地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阎连科于1988年发表的《两程故里》以其对农村社会的真切表现而引起文坛较为广泛的关注。阎连科的小说创作从未真正离开过耙耧山脉中的那方土地;尽管其间阎连科还有大量的军旅小说问世,但它们也还是以对“农民军人”的形象创造和对逃离土地与寻找土地的悖反情结的表现而引人注目的,因此它们在一定意义上是乡土小说创作的自然延伸。可以说,对乡土世界的魂牵梦绕,是贯通阎连科小说创作的血脉,也正是这一点成就了他的小说。阎连科的乡土小说通过对生活在中原大地的一群贫苦农民生存境遇的关注,讴歌了乡民们在灾难和厄运面前永不妥协的英雄气概,深刻揭示了主人公身上蕴藏的悲剧精神和审美意蕴,有力地揭示出我们民族灵魂中某些最本原的东西,不仅对当今的读者有着明显的启迪和教育意义,而且充分提高了当下文学的品质和格调。阎连科执著地探寻人生原初的意义,是一位有着浓郁生命意识的当代作家。他以令人战栗和疼痛的方式,书写农民的沉重苦难、困境中的苦中作乐,使“活着”本身呈现出人生意义。
所谓生命意识,是指人类对于生命本体的解释、感悟、关怀和对生存意义的追问,以及随之而产生的一系列行动,钱志熙云:“对生命问题的执着思考,是包括原始人和我们在内的一切时代的人类的共性,而生命也决非仅仅对先民是个谜。迄今为止的任何时代的生命观,都是呈现出理性与非理性交织的多姿色彩。”巴金指出:
“生命真是无处不在。孤立的个人在这世界上并不算什么。我觉得我的个人生命的发展有连带关系、永远分不开的。所以把个人的生命拿来为他人而发散,甚至为他人而牺牲,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反而正如法国天才哲学家居友所说:‘这个扩散性乃是真实的生命之第一条件’。”
在这些睿智的话语里,包含了学者对生命原色的思考,因此,表现生命的存在状况,彰显万物为了生存而进行的卓绝搏斗,就成了文学作品里一道惨烈的亮色,而阎连科的中篇小说《年月日》,表现的就是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以及对生命孜孜不倦的追求。
《年月日》中出场的人物不多,仅仅是一个七十二岁的先爷、一只瞎眼的盲狗和一株刚出来的玉米苗,三个人类、动物、植物的代表看起来都没有多大的拼搏能量,他们将要面对的对手是“一串串的太阳不见尽止地悬在头顶,先爷从早到晚,一天间都闻到自己头发黄灿灿的焦糊气息”的强大炎热,他们开始了惊天动地的对生存的追求。在久旱无雨的坡地上,植物,全部枯死,水源,早已干涸,人,逃光了,动物,死掉了,最后连生命力最强的老鼠都集体搬迁到了远方,可是先爷却勇敢地留了下来,他留下来的原因非常简单:“我家地里冒出了一棵玉蜀黍苗。”于是,人类、动物、植物三者构成了一个简单又全面的生命主题,他们分别代表着各自的物种和大自然进行殊死拼搏,《年月日》多元化地建构了大自然中的生命层面,全方位地表现对生命本原的深切敬畏,具体
分析,又分为三个意义层面:
一 展示人类的生存智慧
在《年月日》中,阎连科有意给了先爷一个极其恶劣的生存环境:无水无食,再加上村民逃离后极度的孤独:“落落寞寞的沉寂便哐咚一声砸在他的心上,那一刻,他浑身颤抖了一下,灵醒到一个村落,一道山脉仅剩下他一个七十二岁的老人了。”就在这一个大背景中,恰好可以展示人类的生存智慧:“饿死天,饿死地,还能饿死我先爷。”这是先爷对天地发出的宣言,随之而来的先爷的夺食行动惊天地泣鬼神,充分展示了人类的生存智慧:先爷把地里没有发芽的玉米种刨出来,把老鼠洞里的存粮刨出来,把井里的水用褥子浸湿拧出来,直到坡地里颗粒无有,仅有的水井也被死老鼠填满,先爷到处捉老鼠当吃食,到四十里外去挑水,这一幕幕惨烈的生存拼搏,让人联想到古老的中华神话人物:开天地的盘古、逐日的夸父、炼石补天的女娲、治水的大禹、遍采百草的神农、填海的精卫。在远古的神话里,人与自然是对立的,又是互生的,人类立足于自己的生存窘状之中又不断地向大自然索取更大的空间,他们对口粮、饮水、种植、居住、繁殖的要求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坚决,先民们毫不留情地、得寸进尺地争夺着本应属于大自然的领土,先民们对大自然的深度掘进使人忘而生畏,先爷就是这种生存力量的凝聚,也是人类先民抗击自然力量的一个具像。从先爷的找水、找食、与狼相对、与孤独的山坡固守、最终为保护玉米苗的成长而化为泥土的行动上,可以看出夸父逐日的悲壮、精卫填海的勇毅、女娲补天的不屈、神农尝草的智慧,也表达了人类最澎湃的生命的激情,正如阎连科所言:
“尤其是在中长篇小说里,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一种激情。一种苦难与战胜苦难的激情。我希望我的长篇小说应该像河流一样奔腾不息。这种奔腾不息的激情肯定不能用那种散淡的美来表达。以前,我觉得激情在小说中非常澎湃,似乎这就够了。”
而敢于拼搏于大自然中的先爷,也因其悲壮的搏杀而具有了英雄本色:“类似古希腊悲剧意义上的英雄群像,像先爷、尤四婆、司马蓝等人,都成为中国当代文学画廊里绝无仅有的具有英雄气概的悲剧人物。”
二 展示苦难对生命的历炼
阎连科说道:“一个作家反映人的存在,人类的存在或某一人群的存在,肯定不能写存在的表面,我觉得最接近人存在本质的就是‘毁灭’,只有毁灭中最不可战胜的,才是人类最为本质的。”毁灭中产生了生命的本质原色,也显现了生命巨大的张力,于是在阎连科的作品中会出现许多毁灭的场景:旱情毁灭了村庄、饥饿毁灭了人类和动物、疾病毁灭了健康、金钱毁灭了良知,毁灭的具像化就是苦难,每一场苦难就是一场对生存的历炼,既使只是一棵小小的庄稼苗,也必须在苦难中成长,必须时时被苦难所袭击。
在《年月日》中阎连科至少给这棵勇敢生长于旱情中的玉米苗安排了三次大的打击:差点被人和狗的尿烧死又被风拦腰吹断,又差点被满坡的老鼠吃掉,每一次苦难都足以让这个脆弱的生命夭折,但这并不是一株植物在独自成长过程中的个案经历,它代表着整个植物界生存的苦难历程,水、肥、阳光和动物的袭击,是自植物存在以来就一直困扰着每一株植物的一道道关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生存竞争”是达尔文时代的名言,达尔文在大西洋群岛上观察着不同物种时,吸引他的、让他难以忘怀的正是生存的本身:为了生存,短颈的龟们变成了长颈以适应树丛的高度,无刺的花果变成了带刺的植物以躲过鸟兽的袭击,裸露的种子渐渐产生了坚硬的外壳以保护自己的种群,毁灭性的苦难给了动物植物们以生存的启迪和生存的力量,将它们毁灭又将它们引领出生存的泥沼,毁灭性的苦难使植物们生存的欲望更加坚不可摧,就如同一个在信仰中倍受折磨的人类一样,植物们也只有经历种种磨难后才能换取脱胎换骨的改变:“其实,一个有信仰的人,如果他不想妥协,他便总是处于紧张的内心冲突之中,如果没有这样的冲突,就不可能有某种秩序的改变。”因为毁灭,世界改变了,因为苦难,人类有了铭心刻骨的记忆,也有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因此阎连科要说:“我希望我的创作能充满一种疼痛的感觉。”阎连科所说的“疼痛”,就是苦难和毁灭留给人类的心理感受,阎连科把他的笔触伸向了生命的最深处,表现出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和抗争苦难的韧性,使生存这一古老命题闪现出厚重而辉煌的光环:“阎连科洗尽了忧伤,冲淡了悲凉,呈现出充满力量的壮烈,这里没有彷徨无着的生命沉吟,只有一往无前的生命掘进”。
三 展示人类的土地情结
“土地,给了华夏远祖一种生命的固执,同时,这种固执又渐凝化为一种强固的思乡恋旧的社会文化心理。”出于农业社会对土地的固守,中华民族就有了深厚的土地情结:“土地情结是人类共有的现象,中国式的土地情结,是对小农经济生存环境的依恋、美化。”深厚的土地是阎连科小说的大舞台,也是阎连科人物的生命之根,正是由于深深植根于土地之中,当逃荒的人群全都要离开干旱的家园脱离灾难的时候,先爷却选择了留在孤独无人的村子里,使他不顾一切地留下的原因只是临走前去干旱的地里看了一眼,看到了“我家地里一棵玉蜀黍苗”,在这棵小苗上,先爷找到了生命的依托,他用最诗意的语言描述这棵独苗苗的成长:“在红褐褐的阳光下青绿绿如一股喷出的水,‘闻到了吗?’他扭头问盲狗,说多香啊,十里八里都能闻到这水津津鲜嫩嫩的苗棵气。”为了这棵小苗,先爷不仅留了下来,更把自己的全部生命都和小苗捆绑在一起,他搬到地里来住,盲狗、青苗成了先爷生命最后的见证与陪伴。特别是先爷感到自己没有活下去的可能时,他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将自己融身于泥土之中,将自己的身体化为玉米苗最后的肥料与最后的能源:
“他的整个身体,腐烂得零零碎碎,各个骨节已经脱开。有一股刺鼻的白色气息,烟雾样腾空而起,先爷躺在墓里,有一只胳膊伸在那棵玉蜀黍的正下,其余身子,都挤靠在玉蜀黍这边,……那玉蜀黍棵的每一根根须,都如藤条一样,丝丝连连,呈出粉红色的颜色,全都从蛀洞中长扎在先爷的胸膛上、大腿上、手腕上和肚子上,有几根粗如筷子的红根,穿过先爷身上的腐肉,扎在了先爷白花花的头骨、胁骨、腿骨和手骨上,有几根红白的毛根从先爷的眼中扎进去,从先爷的后脑壳中长出来,深深地抓着墓底的硬土层。”
只有把生命深扎于土地里的人,才能从一棵不起眼的玉米苗上看出诗意来,才能为一棵小苗如此牵挂,才会如此忠实于土地,才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将自己与泥土庄稼化为一体。先爷用生命守候的结果留给了村人生存的希望,当灾年过后,缺少种子的村人又要逃荒时,有人像先爷那样勇敢地留了下来:“最终留下的,是这个村落里的七个男子,他们年青强壮有力气,在七道山梁上搭了七个棚架子,在七个互不相邻的褐色土地上,顶着无休无止的酷锐的日光,种下了七棵嫩绿如油的玉蜀黍苗。”七粒用先爷的身体喂养出来的种子,成了村人的生命本源,也使村人有了与土地联结的理由,有了这七粒种子,土地有了新的绿色,村人就有了与土地重新和解的理由,村人也有了新的收获与耕种,此种对于土地的深情,正如端木弘良所云:“在人类历史上,给我印像最深的是土地,仿佛我一生下来第一眼,就看见了她,就永远记起了她。”
综上所述,阎连科写他的老农和自然抗争,颇有海明威《老人与海》式的架构。他意在凸显先爷面对困境绝不服输的意志力,但描写得如此惨烈,以致让读者不忍卒读之余,发现了些别的。在极致处,人定胜天的老话成了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身体的完成在于自我泯灭,成为土地的一部分。在阎连科的《年月日》中,人类生存的能量被极大地展示了出来,人与命运的挑战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惨烈,人们在苦难命运面前所表现出来的韧性和智慧也发扬到了极致。阎连科的《年月日》中的全部人物在环境、在命运面前所表现出来的坚忍不拔、生生不息、充满斗志的拼搏过程,展现了中华民族与大自然共存共荣的历程,为现代人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生命参照,同时更为现代的作家们提供了极其优秀的文本,为中国的乡土文学增添了壮丽的一页,使得新一代的乡土派作家寻求到了与土地组合的新角度:“从对土地的黏滞到后来的传统与先锋,本土感与现代气质的奇异结合所表现出的特殊文本风格,从对‘苦难’的单纯叙写到对生存的深层透视,小说家对乡土中国的思考既是丰富的,更是严肃的。”
参考文献:
[1] 巴金:《巴金文集》(第十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
[2] 阎连科:《欢乐家园》,北京出版社,1998年。
[3] 陈继会:中国乡土小说史》,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
[4] 阎连科、梁鸿:《巫婆的红筷子》,春风文艺出版社,2002年。
[5] 林舟:《乡土的歌哭与守望》,《当代文坛》,1997年第5期。
[6] 丁帆:《中国乡土小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作者简介:刘广祥,男,1960—,河南通许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工作单位:开封教育学院。
关键词:《年月日》 生命意识 土地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阎连科于1988年发表的《两程故里》以其对农村社会的真切表现而引起文坛较为广泛的关注。阎连科的小说创作从未真正离开过耙耧山脉中的那方土地;尽管其间阎连科还有大量的军旅小说问世,但它们也还是以对“农民军人”的形象创造和对逃离土地与寻找土地的悖反情结的表现而引人注目的,因此它们在一定意义上是乡土小说创作的自然延伸。可以说,对乡土世界的魂牵梦绕,是贯通阎连科小说创作的血脉,也正是这一点成就了他的小说。阎连科的乡土小说通过对生活在中原大地的一群贫苦农民生存境遇的关注,讴歌了乡民们在灾难和厄运面前永不妥协的英雄气概,深刻揭示了主人公身上蕴藏的悲剧精神和审美意蕴,有力地揭示出我们民族灵魂中某些最本原的东西,不仅对当今的读者有着明显的启迪和教育意义,而且充分提高了当下文学的品质和格调。阎连科执著地探寻人生原初的意义,是一位有着浓郁生命意识的当代作家。他以令人战栗和疼痛的方式,书写农民的沉重苦难、困境中的苦中作乐,使“活着”本身呈现出人生意义。
所谓生命意识,是指人类对于生命本体的解释、感悟、关怀和对生存意义的追问,以及随之而产生的一系列行动,钱志熙云:“对生命问题的执着思考,是包括原始人和我们在内的一切时代的人类的共性,而生命也决非仅仅对先民是个谜。迄今为止的任何时代的生命观,都是呈现出理性与非理性交织的多姿色彩。”巴金指出:
“生命真是无处不在。孤立的个人在这世界上并不算什么。我觉得我的个人生命的发展有连带关系、永远分不开的。所以把个人的生命拿来为他人而发散,甚至为他人而牺牲,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反而正如法国天才哲学家居友所说:‘这个扩散性乃是真实的生命之第一条件’。”
在这些睿智的话语里,包含了学者对生命原色的思考,因此,表现生命的存在状况,彰显万物为了生存而进行的卓绝搏斗,就成了文学作品里一道惨烈的亮色,而阎连科的中篇小说《年月日》,表现的就是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以及对生命孜孜不倦的追求。
《年月日》中出场的人物不多,仅仅是一个七十二岁的先爷、一只瞎眼的盲狗和一株刚出来的玉米苗,三个人类、动物、植物的代表看起来都没有多大的拼搏能量,他们将要面对的对手是“一串串的太阳不见尽止地悬在头顶,先爷从早到晚,一天间都闻到自己头发黄灿灿的焦糊气息”的强大炎热,他们开始了惊天动地的对生存的追求。在久旱无雨的坡地上,植物,全部枯死,水源,早已干涸,人,逃光了,动物,死掉了,最后连生命力最强的老鼠都集体搬迁到了远方,可是先爷却勇敢地留了下来,他留下来的原因非常简单:“我家地里冒出了一棵玉蜀黍苗。”于是,人类、动物、植物三者构成了一个简单又全面的生命主题,他们分别代表着各自的物种和大自然进行殊死拼搏,《年月日》多元化地建构了大自然中的生命层面,全方位地表现对生命本原的深切敬畏,具体
分析,又分为三个意义层面:
一 展示人类的生存智慧
在《年月日》中,阎连科有意给了先爷一个极其恶劣的生存环境:无水无食,再加上村民逃离后极度的孤独:“落落寞寞的沉寂便哐咚一声砸在他的心上,那一刻,他浑身颤抖了一下,灵醒到一个村落,一道山脉仅剩下他一个七十二岁的老人了。”就在这一个大背景中,恰好可以展示人类的生存智慧:“饿死天,饿死地,还能饿死我先爷。”这是先爷对天地发出的宣言,随之而来的先爷的夺食行动惊天地泣鬼神,充分展示了人类的生存智慧:先爷把地里没有发芽的玉米种刨出来,把老鼠洞里的存粮刨出来,把井里的水用褥子浸湿拧出来,直到坡地里颗粒无有,仅有的水井也被死老鼠填满,先爷到处捉老鼠当吃食,到四十里外去挑水,这一幕幕惨烈的生存拼搏,让人联想到古老的中华神话人物:开天地的盘古、逐日的夸父、炼石补天的女娲、治水的大禹、遍采百草的神农、填海的精卫。在远古的神话里,人与自然是对立的,又是互生的,人类立足于自己的生存窘状之中又不断地向大自然索取更大的空间,他们对口粮、饮水、种植、居住、繁殖的要求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坚决,先民们毫不留情地、得寸进尺地争夺着本应属于大自然的领土,先民们对大自然的深度掘进使人忘而生畏,先爷就是这种生存力量的凝聚,也是人类先民抗击自然力量的一个具像。从先爷的找水、找食、与狼相对、与孤独的山坡固守、最终为保护玉米苗的成长而化为泥土的行动上,可以看出夸父逐日的悲壮、精卫填海的勇毅、女娲补天的不屈、神农尝草的智慧,也表达了人类最澎湃的生命的激情,正如阎连科所言:
“尤其是在中长篇小说里,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一种激情。一种苦难与战胜苦难的激情。我希望我的长篇小说应该像河流一样奔腾不息。这种奔腾不息的激情肯定不能用那种散淡的美来表达。以前,我觉得激情在小说中非常澎湃,似乎这就够了。”
而敢于拼搏于大自然中的先爷,也因其悲壮的搏杀而具有了英雄本色:“类似古希腊悲剧意义上的英雄群像,像先爷、尤四婆、司马蓝等人,都成为中国当代文学画廊里绝无仅有的具有英雄气概的悲剧人物。”
二 展示苦难对生命的历炼
阎连科说道:“一个作家反映人的存在,人类的存在或某一人群的存在,肯定不能写存在的表面,我觉得最接近人存在本质的就是‘毁灭’,只有毁灭中最不可战胜的,才是人类最为本质的。”毁灭中产生了生命的本质原色,也显现了生命巨大的张力,于是在阎连科的作品中会出现许多毁灭的场景:旱情毁灭了村庄、饥饿毁灭了人类和动物、疾病毁灭了健康、金钱毁灭了良知,毁灭的具像化就是苦难,每一场苦难就是一场对生存的历炼,既使只是一棵小小的庄稼苗,也必须在苦难中成长,必须时时被苦难所袭击。
在《年月日》中阎连科至少给这棵勇敢生长于旱情中的玉米苗安排了三次大的打击:差点被人和狗的尿烧死又被风拦腰吹断,又差点被满坡的老鼠吃掉,每一次苦难都足以让这个脆弱的生命夭折,但这并不是一株植物在独自成长过程中的个案经历,它代表着整个植物界生存的苦难历程,水、肥、阳光和动物的袭击,是自植物存在以来就一直困扰着每一株植物的一道道关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生存竞争”是达尔文时代的名言,达尔文在大西洋群岛上观察着不同物种时,吸引他的、让他难以忘怀的正是生存的本身:为了生存,短颈的龟们变成了长颈以适应树丛的高度,无刺的花果变成了带刺的植物以躲过鸟兽的袭击,裸露的种子渐渐产生了坚硬的外壳以保护自己的种群,毁灭性的苦难给了动物植物们以生存的启迪和生存的力量,将它们毁灭又将它们引领出生存的泥沼,毁灭性的苦难使植物们生存的欲望更加坚不可摧,就如同一个在信仰中倍受折磨的人类一样,植物们也只有经历种种磨难后才能换取脱胎换骨的改变:“其实,一个有信仰的人,如果他不想妥协,他便总是处于紧张的内心冲突之中,如果没有这样的冲突,就不可能有某种秩序的改变。”因为毁灭,世界改变了,因为苦难,人类有了铭心刻骨的记忆,也有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因此阎连科要说:“我希望我的创作能充满一种疼痛的感觉。”阎连科所说的“疼痛”,就是苦难和毁灭留给人类的心理感受,阎连科把他的笔触伸向了生命的最深处,表现出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和抗争苦难的韧性,使生存这一古老命题闪现出厚重而辉煌的光环:“阎连科洗尽了忧伤,冲淡了悲凉,呈现出充满力量的壮烈,这里没有彷徨无着的生命沉吟,只有一往无前的生命掘进”。
三 展示人类的土地情结
“土地,给了华夏远祖一种生命的固执,同时,这种固执又渐凝化为一种强固的思乡恋旧的社会文化心理。”出于农业社会对土地的固守,中华民族就有了深厚的土地情结:“土地情结是人类共有的现象,中国式的土地情结,是对小农经济生存环境的依恋、美化。”深厚的土地是阎连科小说的大舞台,也是阎连科人物的生命之根,正是由于深深植根于土地之中,当逃荒的人群全都要离开干旱的家园脱离灾难的时候,先爷却选择了留在孤独无人的村子里,使他不顾一切地留下的原因只是临走前去干旱的地里看了一眼,看到了“我家地里一棵玉蜀黍苗”,在这棵小苗上,先爷找到了生命的依托,他用最诗意的语言描述这棵独苗苗的成长:“在红褐褐的阳光下青绿绿如一股喷出的水,‘闻到了吗?’他扭头问盲狗,说多香啊,十里八里都能闻到这水津津鲜嫩嫩的苗棵气。”为了这棵小苗,先爷不仅留了下来,更把自己的全部生命都和小苗捆绑在一起,他搬到地里来住,盲狗、青苗成了先爷生命最后的见证与陪伴。特别是先爷感到自己没有活下去的可能时,他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将自己融身于泥土之中,将自己的身体化为玉米苗最后的肥料与最后的能源:
“他的整个身体,腐烂得零零碎碎,各个骨节已经脱开。有一股刺鼻的白色气息,烟雾样腾空而起,先爷躺在墓里,有一只胳膊伸在那棵玉蜀黍的正下,其余身子,都挤靠在玉蜀黍这边,……那玉蜀黍棵的每一根根须,都如藤条一样,丝丝连连,呈出粉红色的颜色,全都从蛀洞中长扎在先爷的胸膛上、大腿上、手腕上和肚子上,有几根粗如筷子的红根,穿过先爷身上的腐肉,扎在了先爷白花花的头骨、胁骨、腿骨和手骨上,有几根红白的毛根从先爷的眼中扎进去,从先爷的后脑壳中长出来,深深地抓着墓底的硬土层。”
只有把生命深扎于土地里的人,才能从一棵不起眼的玉米苗上看出诗意来,才能为一棵小苗如此牵挂,才会如此忠实于土地,才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将自己与泥土庄稼化为一体。先爷用生命守候的结果留给了村人生存的希望,当灾年过后,缺少种子的村人又要逃荒时,有人像先爷那样勇敢地留了下来:“最终留下的,是这个村落里的七个男子,他们年青强壮有力气,在七道山梁上搭了七个棚架子,在七个互不相邻的褐色土地上,顶着无休无止的酷锐的日光,种下了七棵嫩绿如油的玉蜀黍苗。”七粒用先爷的身体喂养出来的种子,成了村人的生命本源,也使村人有了与土地联结的理由,有了这七粒种子,土地有了新的绿色,村人就有了与土地重新和解的理由,村人也有了新的收获与耕种,此种对于土地的深情,正如端木弘良所云:“在人类历史上,给我印像最深的是土地,仿佛我一生下来第一眼,就看见了她,就永远记起了她。”
综上所述,阎连科写他的老农和自然抗争,颇有海明威《老人与海》式的架构。他意在凸显先爷面对困境绝不服输的意志力,但描写得如此惨烈,以致让读者不忍卒读之余,发现了些别的。在极致处,人定胜天的老话成了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身体的完成在于自我泯灭,成为土地的一部分。在阎连科的《年月日》中,人类生存的能量被极大地展示了出来,人与命运的挑战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惨烈,人们在苦难命运面前所表现出来的韧性和智慧也发扬到了极致。阎连科的《年月日》中的全部人物在环境、在命运面前所表现出来的坚忍不拔、生生不息、充满斗志的拼搏过程,展现了中华民族与大自然共存共荣的历程,为现代人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生命参照,同时更为现代的作家们提供了极其优秀的文本,为中国的乡土文学增添了壮丽的一页,使得新一代的乡土派作家寻求到了与土地组合的新角度:“从对土地的黏滞到后来的传统与先锋,本土感与现代气质的奇异结合所表现出的特殊文本风格,从对‘苦难’的单纯叙写到对生存的深层透视,小说家对乡土中国的思考既是丰富的,更是严肃的。”
参考文献:
[1] 巴金:《巴金文集》(第十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
[2] 阎连科:《欢乐家园》,北京出版社,1998年。
[3] 陈继会:中国乡土小说史》,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
[4] 阎连科、梁鸿:《巫婆的红筷子》,春风文艺出版社,2002年。
[5] 林舟:《乡土的歌哭与守望》,《当代文坛》,1997年第5期。
[6] 丁帆:《中国乡土小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作者简介:刘广祥,男,1960—,河南通许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工作单位:开封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