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化还是城镇化?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1月17日的数据,2011年末中国城镇人口达6.9亿,城镇化率数字达51.27%,意味着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的城镇化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不过这很有可能是一个数字繁荣,原因在于中国特色的统计口径常常会有多重解读。为此,我们需要看到进一步的详细统计数据,且要跨过统计口径三重门,才有可能认识“城市化率”在中国的含义。
首先,中国使用的是城镇化而非城市化,一字之差意味着极为不同的发展思路。2000年以后,作为对单纯GDP或人均GDP增长率考核的补充,城镇化率逐渐被纳入考核地方政绩的体系中。伴随着所谓“扩大城区面积”和“精简机构”的行政改革,“合乡并镇”运动在全国推开,使得大部分乡撤销变成了“镇”,人口也相应转变为镇人口。但不少合并后的镇只“徒有其名”,而没有享有镇的实际福利。
其次,之前的城镇化率统计用非农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衡量,但非农人口仅说明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口,而并不实际意味着享有城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人口。这种统计口径很明显将流动的农民工也当做了城里人,尽管切实的城市福利与他们无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民工子弟无法享受城市基础教育,而且连自己开办农民工子弟学校也不被允许。而不管何种统计口径,农民工的数量都超过1亿,认为农民工数量被低估者还提出要考虑伴随流动的农民工家庭人口。这也容易误导各类投资,以房地产业为例,高估或低估城市化率,导致的投资决策将完全不同。
最后的陷阱是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区分,即便承认用城镇常住人口总数占总人口数的比重来衡量城镇化率,实际城镇化率是不是有那么高还是有疑问的。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如果说户籍人口可以真切享受城镇福利,姑且承认镇也有着实际上高于农村的福利,那么其他常住人口则难以确定。实际上,由于2000年之后对城镇化率的政绩考核,也导致了部分地区在随后几年“人为提升”城镇化率,而其中夸大其他常住人口的数量成为常见手段,因为这部分人口衡量较为困难。
透过这三层关系再来看中国的城镇化率,这个51.27%的数字或许还有水分。不过无论如何,中国的城市化率提高是一个事实,也是一个要素在受限制条件下流动的市场扩展过程。
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城市化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即便以统计局的数字为准,中国也仅达到了美国上世纪20年代的城市化水平。如今美国的城市化率约90%,尽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城市化的速度已经大幅降低,但依旧处于增长趋势。1990年美国人口超过百万城市的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比例已经超过53.4%。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城市化还有很长的路可以走。
中国最主要的问题不仅在于城市化不够,而且在于城市化过程中的不公平问题。大城市能争取到中央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在发改委更容易获得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这种政策上的倾斜支持是农村和小城镇不具备的。加之各种要素本来就倾向于边际收益更高的城市,使得大城市的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不仅是资金上,也体现在人才上。“北上广”成为不管是农民工还是大学毕业生向往的地方,便是一个最好的证据。这种人才流动反过来加剧了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而与此同时,在城市中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之间的福利差距也进一步拉大,产生了双重的不公平。
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户籍尚在农村,尽管其工作在城市,也为城市贡献税收,为提升“城市化率”作出了贡献,却未能真切享受城市福利,在教育、医疗以及养老保障方面遭受歧视。眼下农民工在本省区内的城乡之间转移,已经有地方放闸;但在更广泛的跨省区流动方面,其各类保障的转移依然困难重重。
要“提升”城市化率的时候将农民工当城里人,要付出城市福利的时候又不把农民工当城里人,这类自相矛盾的政策生动反映了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扭曲程度。
围土成“城”,东西集“市”。所谓城市,不仅要有城,更要有市。而现代市场的发展不仅应该突破城市的边界,废除户籍限制,使得要素的流动更加自由,还应该借助全球市场,进一步发展。
新加坡的城市化率是100%。或许因为新加坡是某种意义上的“城邦国家”,本来地方就小,完成100%城市化并不是太难的事情,所以人们认为这个国家的城市化模式未必合适中国。但新加坡的城市化更重要的启示是借助全球化进行发展,开放自由贸易和货币,使得新加坡成为亚洲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
中国的城市化也应当借全球化东风,在进一步开放贸易和国际人才流动方面下功夫。例如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各项制度还有待优化,对个人所得税要进行调整和优惠,法律制度的落实和依法行政要加强,更要在会计制度和金融产品标准化上与国际接轨,夯实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
不过这很有可能是一个数字繁荣,原因在于中国特色的统计口径常常会有多重解读。为此,我们需要看到进一步的详细统计数据,且要跨过统计口径三重门,才有可能认识“城市化率”在中国的含义。
首先,中国使用的是城镇化而非城市化,一字之差意味着极为不同的发展思路。2000年以后,作为对单纯GDP或人均GDP增长率考核的补充,城镇化率逐渐被纳入考核地方政绩的体系中。伴随着所谓“扩大城区面积”和“精简机构”的行政改革,“合乡并镇”运动在全国推开,使得大部分乡撤销变成了“镇”,人口也相应转变为镇人口。但不少合并后的镇只“徒有其名”,而没有享有镇的实际福利。
其次,之前的城镇化率统计用非农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衡量,但非农人口仅说明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口,而并不实际意味着享有城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人口。这种统计口径很明显将流动的农民工也当做了城里人,尽管切实的城市福利与他们无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民工子弟无法享受城市基础教育,而且连自己开办农民工子弟学校也不被允许。而不管何种统计口径,农民工的数量都超过1亿,认为农民工数量被低估者还提出要考虑伴随流动的农民工家庭人口。这也容易误导各类投资,以房地产业为例,高估或低估城市化率,导致的投资决策将完全不同。
最后的陷阱是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区分,即便承认用城镇常住人口总数占总人口数的比重来衡量城镇化率,实际城镇化率是不是有那么高还是有疑问的。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如果说户籍人口可以真切享受城镇福利,姑且承认镇也有着实际上高于农村的福利,那么其他常住人口则难以确定。实际上,由于2000年之后对城镇化率的政绩考核,也导致了部分地区在随后几年“人为提升”城镇化率,而其中夸大其他常住人口的数量成为常见手段,因为这部分人口衡量较为困难。
透过这三层关系再来看中国的城镇化率,这个51.27%的数字或许还有水分。不过无论如何,中国的城市化率提高是一个事实,也是一个要素在受限制条件下流动的市场扩展过程。
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城市化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即便以统计局的数字为准,中国也仅达到了美国上世纪20年代的城市化水平。如今美国的城市化率约90%,尽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城市化的速度已经大幅降低,但依旧处于增长趋势。1990年美国人口超过百万城市的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比例已经超过53.4%。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城市化还有很长的路可以走。
中国最主要的问题不仅在于城市化不够,而且在于城市化过程中的不公平问题。大城市能争取到中央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在发改委更容易获得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这种政策上的倾斜支持是农村和小城镇不具备的。加之各种要素本来就倾向于边际收益更高的城市,使得大城市的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不仅是资金上,也体现在人才上。“北上广”成为不管是农民工还是大学毕业生向往的地方,便是一个最好的证据。这种人才流动反过来加剧了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而与此同时,在城市中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之间的福利差距也进一步拉大,产生了双重的不公平。
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户籍尚在农村,尽管其工作在城市,也为城市贡献税收,为提升“城市化率”作出了贡献,却未能真切享受城市福利,在教育、医疗以及养老保障方面遭受歧视。眼下农民工在本省区内的城乡之间转移,已经有地方放闸;但在更广泛的跨省区流动方面,其各类保障的转移依然困难重重。
要“提升”城市化率的时候将农民工当城里人,要付出城市福利的时候又不把农民工当城里人,这类自相矛盾的政策生动反映了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扭曲程度。
围土成“城”,东西集“市”。所谓城市,不仅要有城,更要有市。而现代市场的发展不仅应该突破城市的边界,废除户籍限制,使得要素的流动更加自由,还应该借助全球市场,进一步发展。
新加坡的城市化率是100%。或许因为新加坡是某种意义上的“城邦国家”,本来地方就小,完成100%城市化并不是太难的事情,所以人们认为这个国家的城市化模式未必合适中国。但新加坡的城市化更重要的启示是借助全球化进行发展,开放自由贸易和货币,使得新加坡成为亚洲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
中国的城市化也应当借全球化东风,在进一步开放贸易和国际人才流动方面下功夫。例如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各项制度还有待优化,对个人所得税要进行调整和优惠,法律制度的落实和依法行政要加强,更要在会计制度和金融产品标准化上与国际接轨,夯实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