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我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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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千万别当真,你当真了,我会爱上你的。爱上你,后果会很严重!”她尽量做到轻描淡写,一边说话,一边起身,穿上红呢子外套,又将一条浅绿色围巾绕在脖子上。然后,把被围巾套住的长发撩出来,散开优美的曲线。把座位上那只大得有些夸张不知什么皮子的包包提起,又放下,转过身来,张开双臂,与他拥抱一下,算是告别。
  一切,做得慢条斯理,优雅从容。
  他试图吻她一下,前额或者发际。她巧妙躲过去了。他不敢造次,但松开拥抱后,握着她的手。她不挣脱,让他握一会儿。
  他微笑着说,谢谢你能来。放手。她喜欢他的这种分寸感。
  本来,他想约她共进晚餐。她说在加班做月报表,没答应。
  他有些失望,不太甘心,过一会,又发信息,邀她加完班后一起喝喝茶,聊聊天。过了有一阵子,她回了一个字:好。
  时间和地点他定的:衡山北路的“尚品茗家”,晚八點整。
  又过一阵子,还是回一个字:好。
  他有些激动,心跳好像也有些加快。这是怎么啦?他问自己。
  瞟一眼电视机上方墙上挂钟,从沙发上起身,把电视机电源关了。多么难得的清闲,这样清闲下去,还会不会紧张得起来?打十七岁考入军校,四年本科,毕业后进入应急机动师,只十四年时间,便从基层排长干起,连长、作训股长、营长、团参谋长,一直干到师副参谋长,一路走来,都是没日没夜没节假日地苦干出来的。而同时分配下来的大都还在营的岗位。这次,真是太奢侈了。自确定转业以来,他一连追了好几个连续剧。前一个是《悬崖》,正在看的是《风筝》,快结束了。都反映我党地下斗争的。《悬崖》真实抓心,于娓娓道来中让灵魂得到一次洗礼。《风筝》前二十集看似惊险、跌宕起伏,其实做作,没多大意思,越到了后面才从平常中见出惊人之美! 当国共两党潜伏得最深的特工“风筝”和“影子”历尽生死挫折而百折不回,答案揭晓之时,居然让有二十二年军龄的他,内心如绵绵春雨浇灌的泥土,越来越松软。
  恋爱,有时像追剧,他想。又想,我在恋爱吗?不置可否地笑笑。
  换好衣服,拿起鞋柜上一把折叠伞,出门,打车,到了衡山北路,再看看表,晚七点。他在离“尚品茗家”不远的一家快餐店点了个煲仔饭。平时在家,吃完饭会刷牙。这是在国防大学读联合战役研究生时养成的习惯。现在外面,没法刷牙,便走进一家小商店,买了一盒“绿箭”,一次就剥两片在口里嚼着。他觉得自己变了,确定转业才几个月啊,这做派不像军人。
  他先赶到“尚品茗家”,订好一个带窗的包厢,等着她。
  前些日子温度一下拉高,二十多度了。几天时间,植物园、街心公园和城西郊的鼎山,樱花、梨花、桃花竞相怒放。恰逢一个周末,不加班的上班族,放弃睡到自然醒,纷纷如晨鸟出窝,三五结伴,或一家一家的,欢欣雀跃,到公园和郊外踏青。却又突来一场倒春寒,两天里,温度断崖式骤降。那些把短裙都翻出来的年轻女孩不得不重新穿上各式各样毛衣。当然,还没有冷到缩手缩脚。茶楼的楼道开着暖气,他们进来时,每扇窗户都留一线缝隙。
  要了两杯金骏眉。是等她来后点的。他问喝什么,她说随便。又问来两杯红茶?她点点头。她不知道他平时晚上不喝茶,除非加班写材料熬夜。红茶相对柔和些。部队二十几年他没上过茶馆,泡茶馆这事高于他的生活。他不知道她晚上也不喝茶,硬要喝也只喝红茶、菊花或者普洱。她之所以说随便,是不想让他觉得自己占据主导位置。点红茶,无疑更符合她心意。他们隔茶几对坐着。茶几上除茶杯外,还有瓜子、花生、水果和点心,服务员给配的。
  窗外,是这座茶楼的后花园,那些高大乔木或低矮灌木——香樟、石榴、竹子、女贞、芭蕉、红桎木等等——的新鲜叶子,痛饮了几天太阳,此刻又被连绵的雨水一遍遍洗着,散发特别的淡淡香味,好像内部的绿色汁液就要撑破薄薄表皮。是的,这样淡而悠长的香味,才是春天应有的正宗味道,能诱发灵魂深处某种东西。无法形容,如朦胧诗的隐喻。如果硬要说出来,像恋爱的味道,尽管这有些俗,却最恰贴。茶楼柔和的灯光泄漏出窗外,照着这些植物。它们才更像恋爱中的男女,影子搂着影子,或骄傲或羞涩。
  信马由缰,随便谈些话题,间或沉默。当然,这种沉默并不难堪,反而充满意味。不说话时,啜一口茶水,吃点东西。也可相视一笑。这笑里蕴藏着美妙的含混性。
  有那么一会儿,他走神了,想着这样的雨夜,鸟儿在哪儿藏身呢?会不会有一只鸟儿在窗外某棵树上偷觑他们,然后振翅一飞,掠过他们窗口,融入无边夜色?
  如同灯光能从窗户泄漏出去,那香味也从窗户的缝隙渗透进来,混合着金骏眉茶香、各式茶点的味道和她身上散发的香味。这样的混合香味的确有催化作用,在它的催化下,人是很容易产生一些别的想法的,何况孤男寡女同处一室?
  但,他或她,都自觉保持在礼貌的范围之内,无需考验自己定力。
  他对女人香水一窍不通,但他明白,以前见面,她虽不素面朝天,至少很随意。这次不一样,还是淡妆,但明显经过一番认真。用了一点点香水,似有若无,如藏禅机。就像她从来羞于以太过浓烈的方式与人交往。其实,他闻不得女人身上太过浓烈的香水味,如果不小心遇到这样的女子,无论多漂亮,他都退避三舍,敬而远之。
  他把这样的女人比作穿山甲。穿山甲身上就带着一种浓浓香味,它捕食的过程很有意思,把身上鳞甲打开,趴着一动不动,闻香而来的蚂蚁会不要命地钻进去。等差不多了,穿山甲把鳞甲一收,跳进水里,蚂蚁们便浮在水面,成为穿山甲盘中的美味佳肴。
  今晚,她的这种认真无疑传递给他信息,很重视这次约会。这,给了他某种暗示和鼓励。
  他和她,都记得很清楚,这是他们第四次见面。从第一次到现在,半年过去了。如果是少男少女恋爱,早突破防线,如漆似胶了。甚至,如漆似胶后又断然分手了!
  2
  原以为,这一生都奉献给军营了。尤其当他作为作战部队优秀年轻师团军官被选送进我军最高学府深造之后,他以一种历史绕不开我们这代人的豪情,踌躇满志回到部队。可造化弄人,在部队首长和同志们都看好他时,出了幺蛾子。他从国防大学刚回部队,集团军要组织一次师与师的实兵实弹对抗演习,他们师充当蓝军。他主动向师首长请缨参加演习,被临时安排进了演习指挥部。演习中,一枚击中目标的迫击炮弹未爆炸,却在排除哑炮时意外炸响,死了一名排长和一名士官,根据《安全条例》,亡二至六人为严重事故。作为演习科目负责人,他受到记过处分。不但没到达预期提升师级的目的,年底还安排转业。对于这种结果他没有抱怨,升不升无所谓,毕竟牺牲两名战友。只是离开部队,确实非常不舍。   父母去世早,在他担任团作训股长时同一年相继去世的。父亲去世时,军区正组织科技大练兵比武,他被师里任命为代表队队长兼教练,没能见上父亲最后一面,匆匆回老家处理完丧事,又一头扎进训练之中。比武中,他们师代表队过关斩将,力拔头筹,获得傲视群雄的佳绩,母亲又追随父亲去了。所以,填报转业安置去向时,他填上驻军所在的G市。
  在G市他有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可以安身了。在G市结婚,也在G市离婚。那年,他三十岁。三十而立,任团参谋长,又娶了美丽的新娘,没有人不羡慕或嫉妒他的。妻子是G市一位副秘书长的千金,大学毕业刚一年,在市电视台工作,爱好文学,能歌善舞,新婚之初,百般恩爱。可作为作战部队团参谋长,过于繁重的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无暇顾及她的感受,也抽不出更多时间陪她。她开始抱怨他不懂情趣。她哪里知道,上军校时,他可是校团委宣传部长,在学校作文竞赛中获得过第五名,散文诗歌屡屡发表在校报上。浪漫激情过后,总是听她对现实绵延不绝的抱怨,他也烦。后来,她通过关系从电视台调到证券公司,担任一个营业点主任,收入高出他N倍。她要求他转业。他坚决不同意。他想,还是那个对未来有诗意般的憧憬又时时怀着古典忧伤的女子吗?到底是什么酝酿她当初心中的浪漫,又是什么将那份浪漫还原成日常的蝇营狗苟?也许,这才是最真实的她。而这个真实的她,越来越难以接受他,也让他越爱越难以接受她了。分手是必然的,婚姻三年,好在没有生孩子。
  去年夏天一个下午,一个中学同学电话找到他。
  这位同学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跟着叔叔来G市搞建筑,先做小包工头,后来越做越大,成立了自己的建安公司,如今身家过亿。得知他退役时,曾鼓动他选择自主择业,帮助自己打理公司,做副总。他婉言谢绝了。
  同学来电话是邀请他参加同乡聚会的。同学联系到了在G市工作或做生意的十来个老乡。以前,同学也邀过他,他很少参加,即便参加,也是前半场,吃完饭便以部队有紧急事为由匆匆离开。他厌恶那种没有自由意志的公共聚会。这次,自己在等待安置,有的是空闲,不好再驳老同学面子。
  同学介绍他时,放肆地夸他,说他当年如何学霸,在部队又何如能干,进步之快,如何让别人望尘莫及,如果不是……
  他很不习惯这种场合被人夸,被夸得过了,反而当是玩笑,干脆调皮一下:“接着夸,别停!”
  就在这次聚会,他认识了她。她文静优雅,端庄得体。他一下注意到了。
  她来G市八年了,在同学建安公司做财务总监。她之所以来这家公司,因为自己曾经做过当一名建筑师的梦。
  饭后,转场到温莎K歌,别人嗨得正起劲,她却不声不响溜出来,在温莎店后面的坪地散步。他也不喜欢这场面,如果不是转业,他根本不会到这地方来。部队有明文规定。他溜了出来,碰到她,打声招呼。然后在一起走走,简单聊聊各自情况。
  原来,她和自己是同一个中学的。他高她两届。她说她知道他,当年他以高出重本线七八十分的成绩考入军中清华——国防科技大学,他的照片和其他几位考入名牌大学的同学一道,还张贴在学校宣传栏里。
  聊了点各自基本情况后,没再深入。
  他问她,既然没兴趣K歌,怎么不早点离开?
  她说,除了是老乡,还是财务总监,最后得她買单啊。
  他们互留了联络方式。他陪着她继续漫步,好在有晚风吹着,不是太热。
  为了打破无语的尴尬,他说给你讲个冷笑话吧。
  他一个邻居王教授,年轻时下放做知青,和同在一个知青点的一位上海姑娘好上了。后来,知青返城,上海姑娘回到上海。王教授考上大学,做了教授。他们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后来教授结婚了。再后来,王教授与一个女学生闹出了一点小绯闻,从此被王师母严加管束。而王教授是浪漫的,也是具有反抗精神的。他找机会出差上海。没事先通知她,完全是想给她一个惊喜,特意买了九十九朵玫瑰和一盒名贵巧克力,敲开老情人家的们。情人一见是他,很是惊愕失措。他起初还以为她家里有别人,不方便见他,心生悲凉。但她把他让进了房里,他又激动了。她让他坐在客厅沙发上,倒了杯茶。然后,便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正在播放的韩剧《大长今》。过了一会,仿佛才意识他存在,说,老王,你喝茶。我得看完这集电视剧。十年未相见啊,原以为这必定是个激情澎湃、彻夜无眠的缠绵良宵,突然便变得索然无味。交流的渴望如一盏灯,被迎面而来的一阵冷风吹灭,并一沉到底。
  讲完后,满以为她会有点回应。谁知,她半天没说话。气氛一时更加尴尬。
  过了好一阵子,她才说,语气冷冷的。王教授如果是教古典文学的,就不会太失望。古人不是有雪夜泛舟访友,乘兴而来兴尽而归么。
  后来,各回各家。他还是礼貌地和她通了短信。问是否安全到家,后才慢慢扯了些别的。扯的不是太多,最后谈到孤独。
  “觉得你不太喜欢热闹场面,孤独吗?”他问。
  “我习惯了孤独,也很享受这份孤独。”她回答。
  “如果让我做你孤独的守护神,像一名正直的军人保卫和平那样……”他在心里说了这句话,并没形诸文字。短信这种东西真好,避免了面对面或打电话交流时的急迫和尴尬。
  “拥有孤独的人是温暖而充实的。”他发出的是这句话。
  她回复一条较长的:“孤独是一种带有微热的暗物质,能够悄悄将人悲凉的心稳住。一旦,失去孤独,一个人便会立即被空虚包围起来,便会在喧嚣中眩晕,会不自觉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
  最后,互道晚安。
  当一只以温柔赠予姿态的手出现了,我还会冷静思考和辨别么?入睡之前,她陷入了深深沉思。
  3
  他不知道,讲关于王教授的冷笑话时,说到浪漫、约会情人,触到她内心的隐痛。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八年。
  她的前夫长得英俊,一米七八的个头,是母亲班里的学生,学习成绩不很拔尖,但勤奋,中学毕业时考入省城公安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市政府法制办当一名公务员。她比前夫小三岁,却在前夫考到省城后第二年考入省城一所重点大学。本来填报土木建筑专业,立志当一名建筑师,却被录取到财会专业学习。前夫的学校和她的学校正好坐落在一座山的前山后山,每到周末,不是他赶过去到她学校,就是邀她去他学校,寒假暑假都是一道走,总是那么细心照顾她,为她做这做那。尤其前夫参加工作后,工资也舍得为她花。前夫爱好诗歌,用一个粉红的笔记本把整本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工工整整抄好,送给她。让她很感动。   他们恋爱了。
  他们结婚了,当她毕业才半年,刚满二十岁。那时,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可世事往往如此,上帝给了你多少甜蜜,就会给你多少痛苦!
  前夫居然在她生了女儿坐月子时出轨了。是和《楚荷》女主编田静芳。
  《楚荷》组织青年诗人笔会,前夫应邀参加。田静芳一见到前夫,眼睛放出绿光。这个四十出头的女人,在省会文学圈出了名的风骚,据说她想得到的男人,还没有人能够抗拒。
  他们的风流韵事很快就有眼睛有鼻子传开了。说某天田静芳的丈夫要出差,一出家门便打电话叫前夫赶到她家。可她丈夫因单位临时有紧急事,改签了航班,他回到家,用钥匙开门时,吓得前夫赶紧钻到床底。田静芳十分沉着,当丈夫问她怎么没上班,她回答不舒服在家休息,并要丈夫别影响她休息,把他赶出去了。回过头轻蔑地骂从床底爬出来还瑟瑟发抖的前夫胆小鬼。前夫受的惊吓确实不小,那活儿再也硬不起来。气得田静芳一脚把前夫也赶出了家门。
  她把已经签好自己名字的离婚协议书,往他一递,脸上保持一贯的温和、隐忍、不哭不闹。除了她自己,没人知道她是多么忧伤。
  “因为爱,所以忧伤。”好像在哪本杂志读到过这句话。而这句话又被另一句话验证着。爱默生说:我们长期以来的想法和感受,某一天将会被某个陌生人一语道破。
  她从来不精明,但绝不愚蠢。从小到大,无论在家里、在学校、在工作单位,很多事情都不计较。但在原则问题上——当然是她自己的原则,也许在别人看来根本就不是原则——出奇的认真,只要认定的决不让步。
  离婚的事,她最初没告诉母亲。父亲走的早,唯一的哥哥早些年结婚,哥嫂和母亲居住在同一个城市,都在一个半死不活的化工厂工作,工资不高,生活拮据,捉襟见肘,特别是生了一个儿子后,开销更大。哥哥一家,每个周末都去看望母亲,陪陪母亲,顺带着在母亲家混吃混喝两天,临走,还打发这打发那的,母亲的工资基本上补贴在哥哥一家了,她从没计较,反而感激他們能常陪陪母亲。母亲退休后,只要不是周末,都在家画水彩画,画水草虫鱼,好像水彩画成了她的信仰,她要在这种信仰里找到自己晚年的支撑。
  闺蜜劝她,别离算了。离婚亏的是女人,如今就这么个世道,灯红酒绿,几个男人经受得住?再说,离了婚的女人以后日子会很艰难,还会招来别人这样那样的闲话。
  她不听,既然决定这么做了,就不会在乎别人怎么看她。
  等女儿长到一岁,她才对母亲说离婚的事,并把女儿放在哥哥家里寄养,按月付抚养费。然后只身来到G市。
  温莎K歌之后,一下子就过了两个月。他和她除了那晚互相发了些信息,再没联系,好像自己的生活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对方。他还在等待安置,空闲时间里,他看书,并重新开始写诗,还追电视剧。
  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他突然接到她电话,约他到G城西郊鼎山登高。他欣然应允,如约前往。
  那天,秋风轻轻吹送。天空,有着单纯的蓝,问心无愧的蓝。
  这种蓝,艺术界称之为“克莱因蓝”,是纪念法国画家伊夫·克莱因而命名的。当众人都迷失在五颜六色的花花世界,克莱因发现,原来最单纯的色彩才能唤醒心灵深处最强烈的感受力。这样的蓝,还是一种信仰,会让桂花们为之献身的。鼎山的每棵桂花树下,洒落好些细细的花儿,那些本来位于高处受人们仰视的金桂银桂,用一生偿还了低处。空气中弥漫着缕缕芳魂,你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也许是天气好的缘故,这一次,他和她的谈性都很浓厚。
  她感觉他今天的声音里浸透着阳光、轻快、友善。嗯,好像还有点什么。是什么呢?她想了想,对,一种似有若无的期盼。这样的声音是能够让身边人心醉神迷的。但她在克制自己,有意回避着什么。
  那天兴致确实不错,他们在一起吃了晚饭,意犹未尽,他提议一起去看场电影,她有些犹豫,他便改主意,说要夜游东湖?于是打的到了东湖。
  多么安静。白天躺着的这面湖,在朦胧的月光里倒是像要飞起来了。湖畔那排垂柳都是长发过肩的古典美女,她们的轻轻耳语,如质地上好的丝绸,细腻温润,似可抚摸,却不真切,更增加了一份神秘的静谧。
  他和她走着,非常默契,都不说话,都怕破坏了这份静谧。
  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吹气若兰,他在心里想到这个词语。
  唉!
  围湖走了大半时,才听到她一声叹息。
  如一缕清风,消失在淡淡月光之中,甚至不敢肯定这风是否真的存在过。
  露从今夜白。他却不知道她忧伤从何而生。
  他关切地问,怎么啦?
  沉默已被打破。
  “我,我……”她感到自己思绪像一只雏鸟,在夜的天空茫然飞翔了一气,又落在地上。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语解释。
  他别过脸去,忽略了她的窘态。
  回家后,他在手机写了一首短诗:
  《桂花》
  我说
  不知道桂花香气的秘密
  你说自己知道
  我相信你的话。我还知道,除了月亮
  每个女人身体里都长着一棵桂花树
  年年岁岁,用母性的柔情
  收集开落的花瓣,酿成秋风浓烈的美酒
  这酒,能醉倒一大片迷路的晚霞
  和那个匆匆赶路回家的人
  她没回复。
  4
  离婚八年,来G市七年,她没再涉及情感问题,一是女儿尚年幼,不想太早给她找个后爸。更主要是,受到过一次情感的深深伤害,她害怕再次陷入情感漩涡,怕再次受伤害。她关闭了自己感情的闸门。
  他离婚七年,在热心人介绍下,约见过两个女子。第一个,彼此不在同一个频道上,初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第二个,倒是交往了三个月,最终也拜拜了。从此,对任何一个给他介绍对象的,都千恩万谢加婉言谢绝。随遇而安吧!   第一个,是师政治部主任充当的介绍人。主任一个老战友的女儿。G市某个区政府办主任,副处级干部,那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对来说,比你个团参谋长还牛逼。是个老姑娘,却比他小一岁,何况他离异。按说老姑娘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如果不是为人过于强势又眼高于顶,何至于蹉跎到与他相亲?
  一见面,气场就不对付。只是出于礼貌,他没有立即走人。
  老姑娘大大咧咧问有什么爱好。
  他回答没有。
  会跳舞吗?
  不会。
  会唱歌吗?
  五音不全。
  平时打麻将吗?
  从不打麻将。
  对于一个如此没有情趣还没有培养前途的人,除了恨铁不成钢的失望外,还能怎样!最后,她丢下一句:“看来,我只能保持肃然起敬的距离来接近您了。”
  第二次也是无疾而终。团政委的夫人是G市一中教导主任,给他介绍了一个新调来的单身女老师认识。他对教师的职业颇认同。初次见面,她留给他的印象不错,决定交往下去。
  虽然忙,没有太多时间谈恋爱,但对待这份情感他很投入。可随着交往日久,他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比如说,他和她在一起时,她手机总是静音。一次,他和她游公园,一时走散,打她电话,电话通了,却无应答。等在一起了,他问怎么不接电话,她说静音了,并解释给学生上课时静音的。他没多想,后又出现这种状况。作为参谋长,他天生敏感,再在一起时,他悄悄拨打她电话,就在身边却没听到铃声。过一阵子,她掏手机看,问你打我电话了。他否认,说可能碰到某个键了。
  再比如,她生日时,他给她买了个最新版的苹果手机作为礼物,并以自己名字注册号子,为了方便帮她缴费。他曾开玩笑说,这个号子在我名下,我随时可以到电信局调阅通话清单,如果你有别的交往过密的人,我会知道的。自说过这话后,她的旧手机又重新使用了。一个年轻女子,有了新手机,怎么还用旧的呢?几乎每一周,有那么一两个下午,没有课,却几个小时联系不上,说手机忘带了。有两次,他打她学校办公室座机,同事说,请假办事去了。外出办事为什要关手机?
  他找她开诚布公谈话。她承认自己与学校附近一个开电脑配件的老板也在交往。他是军人,军人有两个与生俱来的特质,忠诚和勇敢。而且忠诚永远是第一位的,忠诚组织、忠诚事业,也必须忠诚爱情。对待情感心无旁骛,忠贞不二是最起码的要求。他说:“爱情是严肃的,彼此只能是唯一,而不是之一。”没多责备她,好聚好散吧。
  她想挽回,但看他坚毅的表情知道毫无挽留余地。
  她说,把手机还你吧。
  他说,留着吧,做个纪念。
  唉,如果这个时代的女性都变质了,还能从哪里找到优质男人?分手后,他苦笑一声。
  5
  日子像被狗撵着在跑。三个月,一下过去。进入冬季岁末了。下雪了。
  他知道自己可能爱上这个话语不多、眉宇间总有一抹淡淡愁怨的老乡师妹了。一个丁香般的女子。他认定这是个难得的好女人。但她这种不冷不热、不即不离的态度,确实让自己无从把握,也不太好受。他想过打退堂鼓,只一闪念,便扼杀了。扼杀过后反而增强自己攻坚克难的意志。虽然退出现役,等待安置,但只要当过兵,一生都是军人,血管里流淌的就是军人的热血,这样奔涌的热血是不允许面对困难临阵脱逃的!
  战略相持阶段,总攻该打响时必定会打响。他想。
  他觉得一定在某个问题上出了差错。但问题到底出在哪?他不知道。
  “你在干什么呢?不要因为不小心的过失,而让我们心生嫌隙。我在想你,疼痛而温暖。”那天,看完连续剧《悬崖》,他的情感完全被剧情裹胁进去了。他想,得走出来。自然而然想到她。虽然不时有些信息往返,却三个月没见面了。他是男子汉,应该主动些。他发出这条信息。
  看来,这条信息感动了天地,感动了她。她很快回复:“听说东湖腊梅怒放,相约踏雪寻梅?”
  他查看一下日历,是星期天。看自己这日子过的,都不知今夕何夕了!
  东湖是个好地方。上次约会,登了鼎山,晚饭后又去了東湖。很开心。记忆犹新。
  连续下了两天飘雪,世界被一种素洁的颜色一统江山。因下雪,的士不好打,她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一刻钟。他耐心地在东门入口处等着。
  他们围绕着东湖走,用手机将雪景和梅花拍下来。他也建议她,站在梅树下,给她照相。在一棵梅树下照相时,他看见一支被折断却仍然被青皮连着的梅花,都是些花蕾。他把它干脆摘下来。她问他,这是为何?
  不摘下来,会很快枯萎的。我要将它插入一个瓶子里,养起来。让它彻底开放,完成作为花的一生。
  很明显的,她很开心,话也比平时多得多。被寒风吹着,白皙的脸蛋红得很好看,特别是眼睛,比前几次见到时更加清澈明亮,不知是雪光映照的,还是燃起了灵魂的火焰。
  “遇到你这么好的女人,我不爱,那简直就是犯罪!”这应该是某个电视剧的台词,此刻他借来作为真情告白,没有丝毫戏谑成分。他双眼盯着她,一眨不眨,特别严肃认真。越是这样严肃认真,越透出几分孩子气来。
  如果不是这样严肃认真以及孩子气,她差点认为他油腔滑调,一个巧舌如簧之徒弄出的陈旧且浮夸的修辞。
  是这份认真的孩子气,打动了她。她想和他交往下去,是恋人,还是异性好友,得看接下来发展。不过,她觉得从此以后他们之间的交往,莫名其妙地有了尊严。她暗暗想,这个世界每天都在上演各种剧目,除了男盗女娼的剧情,更应该有一种出人意料!
  但她脸上表现出的是不置可否,露出一贯的平和和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状。
  “真的,我绝没开玩笑。我可对天发誓。”孩子气加重了一分。
  “恐怕你不是这么真爱我吧?你是爱上自己爱人的感觉了吧?”
  他脸色一下子哀沉下来,有一丝忧伤袭上心头。   半响,他带一点赌气的意味说:“是吗?好像还真是。不过,我要爱人,为什么非得是你,而不是别的什么人?”
  “好啦好啦,你是贾宝玉,你是个情种,好吗?”她的口气软下来了。
  “你这话简直就是风吹蔷薇花,连讽带刺,还光面好看!”
  分开后,回到家,他打开电脑写下一章散文诗。他没发给她。因为交流中,她对他说过,她喜欢军人,但不喜欢诗人。她认为军人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而写诗的人大都是生性风流、朝三暮四不靠谱的角。
  《无题》
  落雪了。东湖的梅花开了。被冰包裹着的蓓蕾,向路人诠释唐诗宋词的玉壶冰心。穿过尘世和半生,我想,这应是我能够找到的,最干净的灵魂。
  突然,看见一枝被人为折断的梅花,仍被青皮连着,痛苦地耷拉身姿。我,心疼极。不顾别人误会和指责,干脆折下,握在手中,带回去,将它插在透明的瓶里,养之以清水,再加一点点冰糖……我还会找一把干净的刀子,划破手指,滴入一滴鲜血。待晴好日子,看她灿烂的笑容。也映出自己灵魂。
  踏着万丈冰雪和夜色,独自走着。看不见前途的灯火,只听到流浪的风,喋喋不休,讲述自己的疼痛。
  突然,夜空炸响一声冬雷。它到底想要对孤独的大地,对大地上的夜归人,表达些什么?
  6
  出了“尚品茗家”茶楼,他说,我送你回家吧。她谢绝了他的请求。
  他没坚持。
  在路口,为她拦下一辆的士,打开后面车门,撑着雨伞扶她上车,又预付给司机一张五十元的钱,特意记下了车牌号。
  预付车钱时,她说了声“不用的”,但也没坚持拒绝。
  “谢谢!”她说。心里温暖着他的细心。
  “安全到家后,发个信息给我。”他说,并目送的士消失。
  在离家还有一两千米的地方,她下车了。她想独自在夜幕下走走,理理思绪。
  多少年了,夜幕下的大街小巷,总有一个游魂拖着长长的影子彳亍着。而这长长的影子,是她所有的悲观、不安、愿望或理想主义,记忆和情绪混合交织在一起的东西,一种把无形变成有形的东西。却没有人知道这个游魂的内心实际也带着一团火、一个执拗的愿望。
  她原来一直认为,这个城市的万家灯火,没有一盏属于自己。
  “亲爱的,原以为,我这个在黑暗中跋涉的人,当朝霞映在我脸上会不适应,会将它當成羞涩的疤痕。现在,我想大声对你说,一百遍一千遍地说,我要走出黑夜,也要你走出黑夜,一起拥抱明天新鲜的太阳——每一天的太阳!”
  目送她走后,他并没急着再拦一辆的士回家。略带寒意的晚风一吹,他感到思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活跃。站在一家店铺的窗下,他掏出手机,快速写下这条信息。在他心里,还有更深一层意思,如果非要还在黎明前的黑暗中行走,那就一起行走。作为男人,他一定要为她亮起一盏灯。
  但,最终没有发出这条信息,而是把打好的字一个一个删去。
  “照顾好那个内心的自我。”他又打出一行字。又删去了。模棱两可的话!
  进过四次接触,他知道这个女人有些特别,不再认为,俘获其芳心,会像演习时抢占制高点那般容易、需要果决。
  是啊,越是深沉的爱,越应是春雨,缓缓的、绵绵的、无声地渗透大地。
  毕竟,春天来了。在等待安置这漫长的时间里涵养出来的耐心告诉他,就算这是一场持久战,也一定要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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