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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医药领域的发展与进步使得我国日渐注重对药品的分类。与此同时,对于处方药的管理也在不断的加强,各种管理方法与管理措施也层出不穷。但是,由于我国药品零售企业众多,价值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压力的增大等多个原因,使得我国在实际的处方药处理中出现了大量的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我国药品领域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处方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提出了几点加强处方药管理几点对策,旨在为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水平的提高而提出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7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201-01
处方药是我国药品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各种疾病的治愈提供了保障。然而,近年来,药品零售企业在处方药管理方面却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我国药品领域在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问题方面虽然有了一定的研究,但是就实际的管理情况来看,其研究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然而,处方药的管理质量关系着患者的健康,甚至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必须认真对待。因此,在今后的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中,要加强对处方药管理问题方面的研究,并且在研究中逐渐的将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存在问题的研究纳入到药品领域研究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之一,从而促进处方药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当前处方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处方药不凭医师处方进行销售:一些经营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对来买药的患者”来者不拒”,不论患者买的药是不是处方药都同等对待,即不问用药史也不问过敏史,不能保证老百姓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1.2 执业药师、驻店药师挂牌脱岗及普遍缺乏现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一条规定,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药店药学专业人才缺乏已是有目共睹的不争事实,社会药店在短期内难以有效配备执业药师,除非有大量的医院执业药师充实社会药店,否则难以满足实施药学服务的要求,客观上滋生了执业药师挂牌不在岗的问题。
1.3 药品从业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虽然规定药店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取得上岗证才能允许营业,但很多药品从业人员所学专业与药学毫无关联,业务素质不高。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及使用缺乏基本知识,他们对药品的起码的常识如适应症、配伍禁忌、注意事项不太熟悉。
1.4 群众不理解及知识浅薄:相当一部分人对药品分类监督管理不甚了解。一些药店还出现过与顾客发生争执的现象。在处方药登记销售记录薄使用中,要求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并在“告知确认”栏要求消费者签字,有时被认为是多管闲事,侵犯了个人隐私,不愿意配合。
1.5 国家药品监督不到位,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于药师稀缺,寻求挂证的广告却满天飞的怪状,业内人士分析,多年来,国家持续出台了有关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准入制度、管理制度,政策比较完善,但未出台相关法律,造成执业药师管理缺乏有力和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使执业药师在药品零售、使用领域的作用、必要性及不可替代性仍被忽视,影响了执业药师的职业发展。
二.加强处方药管理几点对策
由上述可知,我国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然而,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可以进行有效控制的。所以,为了处方药更好的用于疾病治疗中,为了保证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领域的相关部门,特别是药品零售企业要不断的解决这些问题、客服这些问题,并且加强对处方药的管理。本文在此提出了几点加强处方药管理的对策,希望能够为处方药管理水平的提高而提出一些借鉴。
2.1 完善法制
藥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必然趋势。应进一步加快这方面的立法步伐,尽快解决目前药品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制订新的《药品分类管理办法》中,应规定处方药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和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配备药师或药师不在岗,不按规定审核医师处方并指导用药,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不按规定登记、留存、保管医师处方或伪造医师处方等行为,都应有明确具体的处罚规定。有了完善的法律保障,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才能得以真正的贯彻执行。
2.2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家
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家,让药房从医院分离出来,并将其纳入与零售药房相同竞争环境,从而在保护消费者自主购药权利的同时,也为零售药房提供了处方来源。
2.3 加强政府监管,杜绝执业药师“挂牌脱岗”现象
加大监管力度,对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药师对处方审核是否到位、销售台账是否做好、是否开具销售凭证等情况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的,对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预警,引导企业立即开展全面自查,立即整改,严把药师在岗关。
2.4 加强技术人员知识培训、严把营业人员条件
零售药店应当对在营业人员上岗前对相关知识做进一步培训与指导,加强对知识的掌握与应用、提高技术人员人文素质,当顾客匆匆而来指明要药,要能准确、快速取药,并交待注意事项等,使顾客满意。提高准入标准,为零售药店开展药学服务提供人员和场所等基本保证。
2.5 加大医学知识普及范围、改善医患关系、树立社会药店的良好形象
随着我国全社会文化的提高和医学知识的普及,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患者要求参与医疗过程,患者不再是被动地任人摆布,而是要求能自主地掌握和了解自己的生存权和健康权,但患者的医药学知识毕竟有限,要使患者正确认识药物的作用,以及在药物的选择、使用上做到准确合理,就要求药师从专业的角度来帮助患者,达到合理、有效、经济使用药物的目的。应加强对社会药店的监督管理,改善社会药店的经营质量。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社会药店的良好形象,让他们相信社会药店卖的药不仅货真价实而且物美价廉。
零售药店处方药营销管理中面临着医师、执业药师缺乏或挂名不在岗、消费者不理解等问题,应当积极做出补救和加强专业人员知识巩固及素质文化提高。加大力度去完善零售药店处方药营销管理相关法规,进一步巩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基础和加深群众对处方药营销管理制度的理解及认识,使消费者能够安心用药、合理用药。把处方药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从根本意义上解决和完善,加强处方药管理措施并积极带动消费者对处方药的认识,以维护消费者用药的合法权益。
以上仅仅只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的几点对策。然而事实上,导致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加强管理的对策也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所以,对于处方药管理的研究还需要进行大力的研究和探索。
结语:综上所述,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存在问题的研究对于药品领域的发展,对于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然而,在实际的处方药管理中,却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严重的影响了处方药的应用。因此,药品零售企业要加强对处方药管理存在问题的研究,不断的寻找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并且根据其原因研究其解决措施,使得药品零售企业能够更好、更有效的解决处方药管理存在的问题,并且促进其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许尉,周冠宇,胡明.北京市居民用药安全现状调查分析[J].中国药房.2013(28).
[2] 樊迪.从药品监管的角度分析我国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责任[J].海峡药学.2010(02).
[3] 刘术旺,程杰,刘希顺,郭宏静.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之策[J].首都医药.2010(09).
[关键词]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7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201-01
处方药是我国药品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各种疾病的治愈提供了保障。然而,近年来,药品零售企业在处方药管理方面却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我国药品领域在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问题方面虽然有了一定的研究,但是就实际的管理情况来看,其研究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然而,处方药的管理质量关系着患者的健康,甚至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必须认真对待。因此,在今后的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中,要加强对处方药管理问题方面的研究,并且在研究中逐渐的将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存在问题的研究纳入到药品领域研究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之一,从而促进处方药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当前处方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处方药不凭医师处方进行销售:一些经营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对来买药的患者”来者不拒”,不论患者买的药是不是处方药都同等对待,即不问用药史也不问过敏史,不能保证老百姓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1.2 执业药师、驻店药师挂牌脱岗及普遍缺乏现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一条规定,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药店药学专业人才缺乏已是有目共睹的不争事实,社会药店在短期内难以有效配备执业药师,除非有大量的医院执业药师充实社会药店,否则难以满足实施药学服务的要求,客观上滋生了执业药师挂牌不在岗的问题。
1.3 药品从业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虽然规定药店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取得上岗证才能允许营业,但很多药品从业人员所学专业与药学毫无关联,业务素质不高。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及使用缺乏基本知识,他们对药品的起码的常识如适应症、配伍禁忌、注意事项不太熟悉。
1.4 群众不理解及知识浅薄:相当一部分人对药品分类监督管理不甚了解。一些药店还出现过与顾客发生争执的现象。在处方药登记销售记录薄使用中,要求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并在“告知确认”栏要求消费者签字,有时被认为是多管闲事,侵犯了个人隐私,不愿意配合。
1.5 国家药品监督不到位,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于药师稀缺,寻求挂证的广告却满天飞的怪状,业内人士分析,多年来,国家持续出台了有关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准入制度、管理制度,政策比较完善,但未出台相关法律,造成执业药师管理缺乏有力和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使执业药师在药品零售、使用领域的作用、必要性及不可替代性仍被忽视,影响了执业药师的职业发展。
二.加强处方药管理几点对策
由上述可知,我国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然而,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可以进行有效控制的。所以,为了处方药更好的用于疾病治疗中,为了保证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领域的相关部门,特别是药品零售企业要不断的解决这些问题、客服这些问题,并且加强对处方药的管理。本文在此提出了几点加强处方药管理的对策,希望能够为处方药管理水平的提高而提出一些借鉴。
2.1 完善法制
藥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必然趋势。应进一步加快这方面的立法步伐,尽快解决目前药品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制订新的《药品分类管理办法》中,应规定处方药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和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配备药师或药师不在岗,不按规定审核医师处方并指导用药,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不按规定登记、留存、保管医师处方或伪造医师处方等行为,都应有明确具体的处罚规定。有了完善的法律保障,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才能得以真正的贯彻执行。
2.2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家
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家,让药房从医院分离出来,并将其纳入与零售药房相同竞争环境,从而在保护消费者自主购药权利的同时,也为零售药房提供了处方来源。
2.3 加强政府监管,杜绝执业药师“挂牌脱岗”现象
加大监管力度,对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药师对处方审核是否到位、销售台账是否做好、是否开具销售凭证等情况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的,对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预警,引导企业立即开展全面自查,立即整改,严把药师在岗关。
2.4 加强技术人员知识培训、严把营业人员条件
零售药店应当对在营业人员上岗前对相关知识做进一步培训与指导,加强对知识的掌握与应用、提高技术人员人文素质,当顾客匆匆而来指明要药,要能准确、快速取药,并交待注意事项等,使顾客满意。提高准入标准,为零售药店开展药学服务提供人员和场所等基本保证。
2.5 加大医学知识普及范围、改善医患关系、树立社会药店的良好形象
随着我国全社会文化的提高和医学知识的普及,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患者要求参与医疗过程,患者不再是被动地任人摆布,而是要求能自主地掌握和了解自己的生存权和健康权,但患者的医药学知识毕竟有限,要使患者正确认识药物的作用,以及在药物的选择、使用上做到准确合理,就要求药师从专业的角度来帮助患者,达到合理、有效、经济使用药物的目的。应加强对社会药店的监督管理,改善社会药店的经营质量。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社会药店的良好形象,让他们相信社会药店卖的药不仅货真价实而且物美价廉。
零售药店处方药营销管理中面临着医师、执业药师缺乏或挂名不在岗、消费者不理解等问题,应当积极做出补救和加强专业人员知识巩固及素质文化提高。加大力度去完善零售药店处方药营销管理相关法规,进一步巩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基础和加深群众对处方药营销管理制度的理解及认识,使消费者能够安心用药、合理用药。把处方药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从根本意义上解决和完善,加强处方药管理措施并积极带动消费者对处方药的认识,以维护消费者用药的合法权益。
以上仅仅只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的几点对策。然而事实上,导致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加强管理的对策也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所以,对于处方药管理的研究还需要进行大力的研究和探索。
结语:综上所述,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存在问题的研究对于药品领域的发展,对于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然而,在实际的处方药管理中,却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严重的影响了处方药的应用。因此,药品零售企业要加强对处方药管理存在问题的研究,不断的寻找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并且根据其原因研究其解决措施,使得药品零售企业能够更好、更有效的解决处方药管理存在的问题,并且促进其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许尉,周冠宇,胡明.北京市居民用药安全现状调查分析[J].中国药房.2013(28).
[2] 樊迪.从药品监管的角度分析我国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责任[J].海峡药学.2010(02).
[3] 刘术旺,程杰,刘希顺,郭宏静.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之策[J].首都医药.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