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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弄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必须面对的问题,当今学界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仍有争议,本文采取被大多数学者及教科书所采纳的观点作为依据,探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发展中的地位出发,证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关键词: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基本原理;唯物史观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问题,学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例如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最直接的批判精神,是马克思主义的存在形式等等。“学者们主要从逻辑性、层次性、整体性等多个角度”[1]出发,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认识不尽相同但不能否定的是,大多数学者都承认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存在。
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的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曾用“一般原理”去指代其中的内容。在1888年的英文版序言中,又重复了这样的话语。有学者认为马恩所说的“一般原理”即为基本原理,而又有人进一步认为《共产党宣言》中的思想即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列宁直接使用“基本原理”、“基本原则”、“根本观点”“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2]等称谓从不同角度出发说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阶级斗争、阶级斗争学说等都是他所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也从不同的层次阐释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唯物主义和阶级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阶级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方法,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邓小平着重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角度归纳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如大力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无产阶级专政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定义不是十分相同,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定义就更有难度。但是研究之后不难发现,他们都是从历史与逻辑的辩证统一中去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本身也是践行马克思主义的体现。
从不同层次出发去理解、归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没有错误,但是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丰富的理论体系,它不是死的一成不变的,是指导人们实践的理论基础,是人们在解释、改造世界时所依赖的精神工具,因此,“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精髓,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集中概括。它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和整体特征,体现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3]
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社会历史现象尽管极其复杂,但从总体上把握它时可以将其区分为两个基本方面,即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和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通常称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指物质资料生产及物质生产方式,还包括自然地理环境和人口。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指全部社会精神现象的总和,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包括社会的政治法律意识、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态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是与人的意识和活动相联系的,是在人的有目的的活动中形成的,但是,对于处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来说,它确是先在的。“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4]社会意识的内容归根到底来源于社会存在。一切社会意识都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具有多种形态,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也是多种多样的,如经济思想、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等。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新的历史条件的产生,要求有新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意识形态的更替,其原因归根结底要从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中去寻找。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阶级关系在观念上的反映。同时,社会意识也具有相對独立性。
三、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在马克思的两大贡献之一唯物史观的建立中起到了奠基作用。这一原理对于马克思主义其他原理及在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中也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对立的根本问题在于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的回答。事物的本性、规定主要由它内部的基本矛盾关系所决定。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就是决定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为基本的矛盾关系。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自由与必然、精神与肉体,是人的本质活动的基本关系,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是社会及其历史发展中的本质关系,社会历史的运动,只有通过这二者的关系才能实现;人们对社会现象和历史过程的认识,也只有通过这二者的关系才能把握。因此,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就成为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历史观革命性变革的基础。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理论基石,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因此,二者的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整体性、根本性的特征。
(二)与社会基本矛盾及社会形态发展理论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理论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科学地说明了社会发展的规律,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这是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理论的基础之上提出的。
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分析人类社会内在规律,揭示出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因此,马克思做出了关于一种社会形式通过社会革命的途径过渡到另一种形态这种基本规律的阐发,“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由此找到了由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向另一种更高的社会经济形态根本转变的客观基础。 马克思将之运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指出当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滋生社会主义因素,最终就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两个必然”是马克思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出发,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发展得出的必然结论。因此,无产阶级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才能实现自我解放并同时实现全人类解放。
(三)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地位
哲学作为一种思维范式,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或者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提出,将哲学贴近于现实,体现着思维方式的变革,将马克思主义人本化、科学化。
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应当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系统、科学、完整的体系,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虽揭示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在更高层次上对马克思主义本质特征的阐释,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其他原理也是其在实践中的产物。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本质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的认识、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原理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中的体现。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都是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体现。
(五)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可以看作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在实践中的体现,依据中国的现实国情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具体的诸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思想,更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的最好体现。由此可见,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不仅在理论上更在实践中都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在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中都能发现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的体现,它能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和整体特征,体现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因此,可以认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但是,只了解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还不够,还要加强对于基本原理的实际应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定要结合中国的现实,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也不可脱离实际。
参考文献:
[1]周烏浩.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2,5
[2]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3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2
刘文静,1992年生,就读于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3级研究生。
关键词: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基本原理;唯物史观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问题,学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例如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最直接的批判精神,是马克思主义的存在形式等等。“学者们主要从逻辑性、层次性、整体性等多个角度”[1]出发,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认识不尽相同但不能否定的是,大多数学者都承认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存在。
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的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曾用“一般原理”去指代其中的内容。在1888年的英文版序言中,又重复了这样的话语。有学者认为马恩所说的“一般原理”即为基本原理,而又有人进一步认为《共产党宣言》中的思想即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列宁直接使用“基本原理”、“基本原则”、“根本观点”“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2]等称谓从不同角度出发说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阶级斗争、阶级斗争学说等都是他所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也从不同的层次阐释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唯物主义和阶级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阶级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方法,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邓小平着重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角度归纳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如大力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无产阶级专政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定义不是十分相同,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定义就更有难度。但是研究之后不难发现,他们都是从历史与逻辑的辩证统一中去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本身也是践行马克思主义的体现。
从不同层次出发去理解、归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没有错误,但是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丰富的理论体系,它不是死的一成不变的,是指导人们实践的理论基础,是人们在解释、改造世界时所依赖的精神工具,因此,“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精髓,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集中概括。它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和整体特征,体现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3]
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
社会历史现象尽管极其复杂,但从总体上把握它时可以将其区分为两个基本方面,即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和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通常称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指物质资料生产及物质生产方式,还包括自然地理环境和人口。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指全部社会精神现象的总和,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包括社会的政治法律意识、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态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是与人的意识和活动相联系的,是在人的有目的的活动中形成的,但是,对于处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来说,它确是先在的。“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4]社会意识的内容归根到底来源于社会存在。一切社会意识都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具有多种形态,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也是多种多样的,如经济思想、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等。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新的历史条件的产生,要求有新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意识形态的更替,其原因归根结底要从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中去寻找。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阶级关系在观念上的反映。同时,社会意识也具有相對独立性。
三、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在马克思的两大贡献之一唯物史观的建立中起到了奠基作用。这一原理对于马克思主义其他原理及在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中也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对立的根本问题在于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的回答。事物的本性、规定主要由它内部的基本矛盾关系所决定。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就是决定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为基本的矛盾关系。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自由与必然、精神与肉体,是人的本质活动的基本关系,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是社会及其历史发展中的本质关系,社会历史的运动,只有通过这二者的关系才能实现;人们对社会现象和历史过程的认识,也只有通过这二者的关系才能把握。因此,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就成为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历史观革命性变革的基础。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理论基石,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因此,二者的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整体性、根本性的特征。
(二)与社会基本矛盾及社会形态发展理论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理论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科学地说明了社会发展的规律,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这是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理论的基础之上提出的。
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分析人类社会内在规律,揭示出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因此,马克思做出了关于一种社会形式通过社会革命的途径过渡到另一种形态这种基本规律的阐发,“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由此找到了由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向另一种更高的社会经济形态根本转变的客观基础。 马克思将之运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指出当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滋生社会主义因素,最终就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两个必然”是马克思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出发,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发展得出的必然结论。因此,无产阶级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才能实现自我解放并同时实现全人类解放。
(三)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地位
哲学作为一种思维范式,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或者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提出,将哲学贴近于现实,体现着思维方式的变革,将马克思主义人本化、科学化。
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应当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系统、科学、完整的体系,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虽揭示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在更高层次上对马克思主义本质特征的阐释,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其他原理也是其在实践中的产物。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本质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的认识、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原理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中的体现。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都是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体现。
(五)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可以看作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在实践中的体现,依据中国的现实国情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具体的诸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思想,更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的最好体现。由此可见,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不仅在理论上更在实践中都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在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中都能发现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的体现,它能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和整体特征,体现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因此,可以认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但是,只了解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还不够,还要加强对于基本原理的实际应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定要结合中国的现实,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也不可脱离实际。
参考文献:
[1]周烏浩.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2,5
[2]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3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2
刘文静,1992年生,就读于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3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