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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个人账户制度以其独特的优势,在各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个人账户具有激励性强、便携性好等特征,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管理模式:集中管理模式、分散管理模式、相对集中管理模式。我国现实管理模式为“个人缴费、地方管理、中央负责”,仍有待完善。
【关键词】: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地方政府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特征
个人账户制度着重强调了缴费和待遇之间的精算平衡关系,其主要特征如下:
1、激励性强。个人账户制度在资金积累和养老金给付之间建立起了直接的精算平衡关系,该激励机制鼓励了受益人多缴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提前退休。
2、便携性好。在个人账户制度下,受益人拥有自己的账户和明确的养老金权益,在跨地區、跨行业、跨单位转移个人账户基金时手续简单且不会造成携带性损失,受益人在退休时间和退休地点的选择上更具有灵活性,这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的流动性。
3、透明度高。受益人可以随时查看个人账户情况,及时了解其基金积累情况,合理安排就业和退休计划,还不容易受经办机构的欺诈和管理不当带来的风险影响。
4、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个人账户基金为金融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影响金融市场的规模和结构,推动金融体系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促进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的完善。
5、管理成本高。个人账户制度要求为每个受益人建立一个专门的账户,其中包含大量的私人信息,这对管理、操作和技术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而且若由个人进行账户基金的自主化投资,分散决策很可能造成交易成本显著增加,扩大基金面临的投资风险。
6、巨大的潜在风险。由于个人账户基金有长达30年左右的积累期,整个管理流程又存在大量的道德风险和违约风险,如何有效地控制各风险环节,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成为了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关键。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模式
(一)个人账户基金基本管理模式
1、集中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模式,是指所有缴费者都向一个唯一的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且由这个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养老基金,最后由这个机构向缴费者发放养老金。这个机构一般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非政府机构,但这个机构通过下设各种附属或分支机构包揽特定制度下养老基金的费用征收、养老基金管理和养老金发放的所有业务,或者有时各类业务可以交由不同机构管理,但这些机构间不存在竞争关系,而是各自垄断特定的业务范围。
2、分散管理模式
分散管理模式,是指养老基金的缴费者自主选择把养老金交给一个或者几个基金管理机构,这些互相竞争的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投资,以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并向各自成员发放养老金。拉美国家的私营养老金和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养老金大多采用这种管理模式。
3、相对集中管理模式
相对集中管理模式是一种折中的方案,主要表现为建立一个代表成员利益的机构,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政府成立的非政府机构,再由这个机构把基金管理的一部分业务,主要是投资管理方面的业务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交由其他一些相互竞争的投资管理机构去管理,以实现保值增值,另一部分业务交给自己的下属机构去管理。在投资管理方面,代表成员利益的机构一般只制定大致的方针政策,比如如何选择投资管理机构、约束投资管理机构等等,而把具体实施工作交给其他专业投资机构,利用他们对市场的敏锐度,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二)我国现实管理模式:“個人缴费、地方管理、中央负责”
当前对个人账户的投资与管理,采用的是一种“个人缴费、地方管理、中央负责”的模式。这种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缴费个人无法具体参与到养老基金的管理工作中,致使参保人无法对制度长期信任。我国个人账户实行积累制,随着市场化体制的不断完善,要使这一制度得到长久稳定发展,除了需要政府必要的强制措施保证,还应该把该制度建立在参保人不断增强的长期信心基础上。从实际情况来看,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的知情权、转移权、处置权、继承权、收益权等一系列权利并没得到切实保障。其次,地方管理养老金使得养老基金运营无效率。地方政府首先应该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营,还要对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负责。现在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大部分都是参考存款利率来确定基金的收益率,而不能使参保人充分享受我国经济的增长成果。“地方管理而无责任”无法形成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无责任压力的管理模式往往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运营效率。第三,中央负责而无法有效实行控制,致使潜在财政负担加重。现阶段我国中央政府还是扮演着潜在的风险兜底人的角色,地方政府无需承担因地方社保可能在将来破产而产生的损失。如果没有来自中央的强制性投资规则约束和在微观层面的管制,地方政府更是没有动力去积极地运作养老基金。正是基于这一方面的认识,从维护资金安全角度出发,中央政府出台了非常严厉的投资约束政策。如果积累资金无法实现市场化的投资,无从实现保值增值,就会产生更大的潜在养老保障负担,这最终都会转化成为中央政府潜在的财政负担。
可见,“个人缴费、地方管理、中央负责”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既无法保证资金安全运营,也无法实现资金获得有效收益,更不能确立参保人对制度的长期信赖。事实上,这种管理模式不仅产生了安全性、收益性、持续性等体制内问题,还造成了劳动市场分割、扭曲劳动力配置等其他体制外问题。
参考文献:
[1]林毓铭.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体制的思考[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7.
[2]李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体制研究[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3]张兴.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体制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4(7).
【关键词】: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地方政府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特征
个人账户制度着重强调了缴费和待遇之间的精算平衡关系,其主要特征如下:
1、激励性强。个人账户制度在资金积累和养老金给付之间建立起了直接的精算平衡关系,该激励机制鼓励了受益人多缴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提前退休。
2、便携性好。在个人账户制度下,受益人拥有自己的账户和明确的养老金权益,在跨地區、跨行业、跨单位转移个人账户基金时手续简单且不会造成携带性损失,受益人在退休时间和退休地点的选择上更具有灵活性,这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的流动性。
3、透明度高。受益人可以随时查看个人账户情况,及时了解其基金积累情况,合理安排就业和退休计划,还不容易受经办机构的欺诈和管理不当带来的风险影响。
4、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个人账户基金为金融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影响金融市场的规模和结构,推动金融体系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促进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的完善。
5、管理成本高。个人账户制度要求为每个受益人建立一个专门的账户,其中包含大量的私人信息,这对管理、操作和技术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而且若由个人进行账户基金的自主化投资,分散决策很可能造成交易成本显著增加,扩大基金面临的投资风险。
6、巨大的潜在风险。由于个人账户基金有长达30年左右的积累期,整个管理流程又存在大量的道德风险和违约风险,如何有效地控制各风险环节,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成为了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关键。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模式
(一)个人账户基金基本管理模式
1、集中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模式,是指所有缴费者都向一个唯一的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且由这个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养老基金,最后由这个机构向缴费者发放养老金。这个机构一般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非政府机构,但这个机构通过下设各种附属或分支机构包揽特定制度下养老基金的费用征收、养老基金管理和养老金发放的所有业务,或者有时各类业务可以交由不同机构管理,但这些机构间不存在竞争关系,而是各自垄断特定的业务范围。
2、分散管理模式
分散管理模式,是指养老基金的缴费者自主选择把养老金交给一个或者几个基金管理机构,这些互相竞争的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投资,以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并向各自成员发放养老金。拉美国家的私营养老金和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养老金大多采用这种管理模式。
3、相对集中管理模式
相对集中管理模式是一种折中的方案,主要表现为建立一个代表成员利益的机构,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政府成立的非政府机构,再由这个机构把基金管理的一部分业务,主要是投资管理方面的业务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交由其他一些相互竞争的投资管理机构去管理,以实现保值增值,另一部分业务交给自己的下属机构去管理。在投资管理方面,代表成员利益的机构一般只制定大致的方针政策,比如如何选择投资管理机构、约束投资管理机构等等,而把具体实施工作交给其他专业投资机构,利用他们对市场的敏锐度,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二)我国现实管理模式:“個人缴费、地方管理、中央负责”
当前对个人账户的投资与管理,采用的是一种“个人缴费、地方管理、中央负责”的模式。这种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缴费个人无法具体参与到养老基金的管理工作中,致使参保人无法对制度长期信任。我国个人账户实行积累制,随着市场化体制的不断完善,要使这一制度得到长久稳定发展,除了需要政府必要的强制措施保证,还应该把该制度建立在参保人不断增强的长期信心基础上。从实际情况来看,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的知情权、转移权、处置权、继承权、收益权等一系列权利并没得到切实保障。其次,地方管理养老金使得养老基金运营无效率。地方政府首先应该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营,还要对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负责。现在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大部分都是参考存款利率来确定基金的收益率,而不能使参保人充分享受我国经济的增长成果。“地方管理而无责任”无法形成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无责任压力的管理模式往往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运营效率。第三,中央负责而无法有效实行控制,致使潜在财政负担加重。现阶段我国中央政府还是扮演着潜在的风险兜底人的角色,地方政府无需承担因地方社保可能在将来破产而产生的损失。如果没有来自中央的强制性投资规则约束和在微观层面的管制,地方政府更是没有动力去积极地运作养老基金。正是基于这一方面的认识,从维护资金安全角度出发,中央政府出台了非常严厉的投资约束政策。如果积累资金无法实现市场化的投资,无从实现保值增值,就会产生更大的潜在养老保障负担,这最终都会转化成为中央政府潜在的财政负担。
可见,“个人缴费、地方管理、中央负责”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既无法保证资金安全运营,也无法实现资金获得有效收益,更不能确立参保人对制度的长期信赖。事实上,这种管理模式不仅产生了安全性、收益性、持续性等体制内问题,还造成了劳动市场分割、扭曲劳动力配置等其他体制外问题。
参考文献:
[1]林毓铭.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体制的思考[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7.
[2]李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体制研究[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3]张兴.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体制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