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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侗族大歌以“一个民族的声音,一种人类的文化”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但因受外来文化、传承方式和侗族语言等因素的限制,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传承流布地面积减小、传承人断代、歌队减少的现象。
正是面对侗族大歌保护传承的危机现状,2014年7月,贵州省出台了《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行动计划》,这是贵州省首次针对单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制定的保护性措施,侗族大歌有了可依、先行、可做的具体对应保护行动方案。其中,实施侗族大歌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无疑给濒临失传的侗族大歌注入了新的希望和活力。
以侗族大歌传唱的核心区黎平、从江、榕江三县为对象,从2014年起至2020年,实施“侗族大歌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即每年培训100名侗族大歌保护传承骨干人才,培训对象为县、乡文化工作者、民间歌师、戏师、侗族大歌代表性传承人。教授老师为侗族文化学者、国家和省级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本土民俗专家、歌师、侗文老师等,培训内容为传统经典侗族大歌、侗族语言与文字、新编侗族大歌教学等。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目的是使这些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骨干人才,对侗族大歌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音乐价值有一定认识和提高,使他们能学、能唱、能传、能带、能编,能担负起传承侗族大歌、弘扬侗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并经3科笔试和2科现场考查成绩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之后,通过这些骨干人才,明确工作任务,每名骨干人才须到一个侗族村寨,组织和指导至少一个村的侗歌队参加当年举办的“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百村歌唱大赛”活动,评优争先,巩固和检验教学成果。力争实现到2020年,在侗族集中的村寨85%以上的村民能唱10首以上的传统民歌或新编民歌;表彰100个侗族大歌传承先进单位(村寨)、100支侗歌队和100名优秀传承人,基本做到侗族聚居村寨村村有歌队,侗族大歌这一优秀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后继有人,持续传承。同时,围绕侗族大歌保护传承这一主题,通过民办公助的形式,恢复一批侗族民间传统节日;举行“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示范村”评选活动;组织由音乐、音乐学、人类学、民俗、文物等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侗族大歌流传地的文化生态、侗族大歌传承现状等作深度普查,建立音频、视频、文字等相应的数据库;从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示范村中选择村容寨貌典型且保存完整、群众自觉性较高的村寨,建立侗族大歌文化生态馆;依托文化生态旅游,以黎平肇兴侗族文化旅游区、从江七星侗寨文化旅游区、榕江三宝侗寨侗文化旅游区和凯里苗侗风情园等风景区为重点,建立侗族大歌生产性保护基地,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新途径,增强侗族大歌保护传承的自身造血功能。
通过近年来的侗族大歌保护发展行动计划。目前,黎平、榕江、从江三县的侗族大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已有4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6人,州级代表性传承人201人,侗族大歌歌队300余支。同时,作为一种与市场相容性较高的民族艺术,侗族大歌在市场开拓上也取得一定的成绩。如黎平县的“黔·蝉之歌”艺术团,黎平县岩洞吴金燕组织的“侗族大歌队”等,他们正将侗族大歌的艺术试水商演,进入市场。近期,根据侗族经典民间文学《珠郎娘美》改编创作,中央民族乐团与贵州黔东南州民族歌舞团、从江县联袂制作的侗族大歌音乐诗剧《行歌坐月》(演员中有60名是来自从江县小黄村侗族大歌队的村民)在首都的国家大剧院音乐厅首演成功后,又先后到贵阳、杭州、上海、武汉、长沙、成都、重庆等贵广高铁沿线地区进行全国巡演,同样取得了不俗的社会和商业效果。此外,现在的从江小黄村的侗族大歌队、黎平岩洞的侗族大歌队等艺术团体正逐渐作为国内知名景区或艺术团甚至在政府间的文化合作交流中被外界所认识和接受。
藏歌于民,传歌于世,尽管侗族大歌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侗族大歌的传承方式和传承途径也发生了变化,并逐渐适应了这个时代的发展需求,侗族大歌的传承发展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生存的多元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好方式就是传承。活态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活态传承的关键因素。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要想用一种方法或手段去保护某一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并不可行。但值得关注的是,保护千差万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要紧紧地抓住保护好“人”这一主要因素,紧紧围绕传承人或者说民间歌师、戏师、画师、舞者、手工艺人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角,并有针对性成系统地开展相应的传承活动。同时,有序地维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土壤,在全社会共同营造人人传承文化之美的良好氛围,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会有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系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研究员
正是面对侗族大歌保护传承的危机现状,2014年7月,贵州省出台了《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行动计划》,这是贵州省首次针对单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制定的保护性措施,侗族大歌有了可依、先行、可做的具体对应保护行动方案。其中,实施侗族大歌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无疑给濒临失传的侗族大歌注入了新的希望和活力。
以侗族大歌传唱的核心区黎平、从江、榕江三县为对象,从2014年起至2020年,实施“侗族大歌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即每年培训100名侗族大歌保护传承骨干人才,培训对象为县、乡文化工作者、民间歌师、戏师、侗族大歌代表性传承人。教授老师为侗族文化学者、国家和省级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本土民俗专家、歌师、侗文老师等,培训内容为传统经典侗族大歌、侗族语言与文字、新编侗族大歌教学等。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目的是使这些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骨干人才,对侗族大歌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音乐价值有一定认识和提高,使他们能学、能唱、能传、能带、能编,能担负起传承侗族大歌、弘扬侗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并经3科笔试和2科现场考查成绩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之后,通过这些骨干人才,明确工作任务,每名骨干人才须到一个侗族村寨,组织和指导至少一个村的侗歌队参加当年举办的“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百村歌唱大赛”活动,评优争先,巩固和检验教学成果。力争实现到2020年,在侗族集中的村寨85%以上的村民能唱10首以上的传统民歌或新编民歌;表彰100个侗族大歌传承先进单位(村寨)、100支侗歌队和100名优秀传承人,基本做到侗族聚居村寨村村有歌队,侗族大歌这一优秀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后继有人,持续传承。同时,围绕侗族大歌保护传承这一主题,通过民办公助的形式,恢复一批侗族民间传统节日;举行“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示范村”评选活动;组织由音乐、音乐学、人类学、民俗、文物等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侗族大歌流传地的文化生态、侗族大歌传承现状等作深度普查,建立音频、视频、文字等相应的数据库;从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示范村中选择村容寨貌典型且保存完整、群众自觉性较高的村寨,建立侗族大歌文化生态馆;依托文化生态旅游,以黎平肇兴侗族文化旅游区、从江七星侗寨文化旅游区、榕江三宝侗寨侗文化旅游区和凯里苗侗风情园等风景区为重点,建立侗族大歌生产性保护基地,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新途径,增强侗族大歌保护传承的自身造血功能。
通过近年来的侗族大歌保护发展行动计划。目前,黎平、榕江、从江三县的侗族大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已有4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6人,州级代表性传承人201人,侗族大歌歌队300余支。同时,作为一种与市场相容性较高的民族艺术,侗族大歌在市场开拓上也取得一定的成绩。如黎平县的“黔·蝉之歌”艺术团,黎平县岩洞吴金燕组织的“侗族大歌队”等,他们正将侗族大歌的艺术试水商演,进入市场。近期,根据侗族经典民间文学《珠郎娘美》改编创作,中央民族乐团与贵州黔东南州民族歌舞团、从江县联袂制作的侗族大歌音乐诗剧《行歌坐月》(演员中有60名是来自从江县小黄村侗族大歌队的村民)在首都的国家大剧院音乐厅首演成功后,又先后到贵阳、杭州、上海、武汉、长沙、成都、重庆等贵广高铁沿线地区进行全国巡演,同样取得了不俗的社会和商业效果。此外,现在的从江小黄村的侗族大歌队、黎平岩洞的侗族大歌队等艺术团体正逐渐作为国内知名景区或艺术团甚至在政府间的文化合作交流中被外界所认识和接受。
藏歌于民,传歌于世,尽管侗族大歌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侗族大歌的传承方式和传承途径也发生了变化,并逐渐适应了这个时代的发展需求,侗族大歌的传承发展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生存的多元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好方式就是传承。活态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活态传承的关键因素。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要想用一种方法或手段去保护某一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并不可行。但值得关注的是,保护千差万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要紧紧地抓住保护好“人”这一主要因素,紧紧围绕传承人或者说民间歌师、戏师、画师、舞者、手工艺人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角,并有针对性成系统地开展相应的传承活动。同时,有序地维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土壤,在全社会共同营造人人传承文化之美的良好氛围,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会有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系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