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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原型范畴理论是认知语言学的基石,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心理学家Eleanor Rosch提出来的一种新的概念构建模式,是范畴化理论的最新发展,对亚里士多德2000多年前的经典范畴理论作出了一系列的批判。人类通过语言对世界万物进行分类。当代语言学家用范畴化(categorization)一词来指称人类分类这一认知活动。同一范畴内,属于同一词类的词有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之别,典型成员是一类词的原型。原型范畴理论对语言各个层面的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就用该理论分析了多个语言现象,試图推动原型理论对教学的帮助作用。
关键词:原型范畴理论;语言习得规律;语言现象;外语教学
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1-0-02
一、原型范畴理论
“范畴”一词在认知语言学中是一个用得很广的概念。人类最开始在认识千差万别的世界时并不是杂乱无章的,相反,人们通过认知加工,将事物分门别类地存储于头脑中。这种主客观相互作用对事物进行分类的过程即范畴化的过程。范畴化是人类对世界万物进行分类的一种高级认知活动,在此基础上人类才具有了形成概念的能力,才有了语言符号的意义。
原型范畴理论常简称为原型理论或类典型理论,是认知语言学提出的重要观点,其哲学根源基于Wittgenstein的“家族相似性”研究。它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心理学家Eleanor Rosch针对传统的范畴模式中充分必要条件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缺陷而提出来的一种新的概念构建模式,对语言各个层面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范畴涉及两个重要的概念:“家族相似性”和“原型”。首先,同一范畴的成员不是由共同特性决定的,而是由家族相似性所决定的,即范畴成员之间总是享有某些共同特性;其次,有些成员比其他成员享有更多的共同特性,这是范畴的典型和中心成员,即原型,它是体现某一概念最具代表性或最典型的例子。其他成员为非典型成员或边缘成员。譬如,家具,水果,衣服这三个范畴的典型成员分别是椅子、苹果和大衣,而烟灰缸、橄榄和手镯则分别属于这三个范畴的边缘成员。认知科学还发现了基本范畴层面,即大脑是从中间层面开始认识事物的,是认知的重要基点和参照点。
二、从原型范畴理论看一些语言现象
(一)数
表达数的概念时,多数语言是有单数和复数之分的,有的语言甚至有“双数”的概念(这时复数就表示“两个以上”)按照Greeberg的分析,这些表示数的形式都有不同的复杂程度。和单数相比,复数通常是有标记的,而双数又比复数多一些标记。单数表示一个,自然没有表示一群集合体的复数复杂。双数是一种特别的集合体,因此又比复数复杂。按照语言习得的规律来说,同一范畴内,人们总是先习得简单的无标记的概念,再依次习得复杂的有标记的概念。关于数的普遍习得规律印证了上述规律,先习得单数,然后是双数和复数。而且教科书也正是应上述规律而编写的,符合语言习得规律和认知规律。由原型理论可以得知,范畴的典型和中心成员是最易习得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对比等方式不断习得非典型成员。因此,单数就属于“数”这一概念的典型和中心成员,双数和复数属于非典型成员。按照复杂度来说,复数比双数更边缘,双数比复数更靠近中心成员。
多数语言还有基数词(1、2、3等等)和序数词(第一、第二、第三等等)之分,序数词通常又比基数词多一些标记,基数词只要“计算”,而序数词不但要求“计算”,还要求“计算的次序”,因此序数词比基数词更复杂。语言习得规律是先易后难,因此,教科书的编排一般都是基数词的学习在前,序数词的学习在后,符合语言习得规律。按照原型理论由典型成员到非典型成员的习得规律来看,在“数”这一范畴里,基数词属于典型成员,序数词属于非典型成员。
(二)否定式
Greenberg还认为各种语言的否定式一般都比肯定式要复杂,这也可以说是一种语言共项。如英语和汉语都表现在句子成分的增加:John isn’t here.[约翰不在这里。]比肯定句John is here.[约翰在这里。]增加了否定词“not”和“不”。在英语里,也可以表现在对动词增加前缀,如把lock[锁上]变为unlock[开锁];还可以表现在一些副词和代词的词形变化,如ever[永远]的否定式为[never],one[一个]的否定式为none[没有一个人]。否定式都比较复杂,因为它们需要更多的说明。所以我们不会使用不是什么味道去描写一种饮料的味道,如我们一般不会说“柠檬汁不是苦的。”而是具体说明它的味道,如“柠檬汁是酸的。”
(三)一些形容词
表1列举了汉语和英语常用形容词的无标记和有标记形式的使用频率,如我们常问“这幢楼有多高?”[How high is the building?]而不会说“这幢楼有多低?”[*How low is the building?](除非是为了某个情境下的强调)。再如我们会问“这根绳子有多长?”[How long is the rope?]而不会说“这根绳子有多短?”[How short is rope] 通过表1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两种语言有很大的共同性。同样地,根据语言习得规律,人们总是先习得简单的无标记的,再依次习得复杂的有标记的,根据原型理论,一般人们总是先习得某一范畴内的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再依次习得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因此,好(good)、高(high)、多(many)、深(deep)、长(long)、宽(wide)就是对应范畴的典型成员中心成员,而它们的反面坏(bad)、低(short)、少(few)、浅、(low)、短(short)、窄(narrow)就是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
(四)时间
所有的语言都有用来区别现在、过去和将来时间的手段。在英语里有offer(现在),offered(过去)和will offer(将来),使用了添加词素的手段;汉语不属于屈折语,没有词形的变化,但它也有一些动词后缀,如“了”(表完成状态,)、“着”(表进行状态)、“起来”(表示开始状态,例:大家快行动起来)、“过”(表示不定过去态,例:我去过北京)、“完”(表结束状态,例:我把作业做完才能回家)等等;法语属于印欧语系中的拉丁语系,素有精确严谨一说,其表达过去和将来的手段跟英语类似,也是在现在时动词原形的基础上增加前后缀或者助词,只不过比英语区分的更细。
相对于真实事件,不真实事件——虚拟/假设事件——也是在习得了现在、过去、将来之后才习得的,也符合语言习得由易到难的规律。根据原型范畴理论,现在时是时间范畴的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而过去时和将来时则属于该范畴的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同样地,真实语气属于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而虚拟语气则属于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
(五)英语中的动词不定式及过去分词
各种语言中都有其自身的一些词形变化规则,例如英语中的动词过去式和过去分词的规则变化是动词原形后加-ed,但是有不少动词的过去式却是不规则变化,如go-went-gone(去)。但是如果有新造的动词,那么它们都是按照规则形式变化的,如bicycle-bicycled(骑自行车),语言趋于简单化,符合人们的语言习得规律,简单的易习得,复杂的较难习得,也符合认知经济原则。从儿童语言习得现象也可以得知,当他们学会-ed这个标记以后,他们往往喜欢无区别地用于表示过去式,如comed,buyed,虽然他们也许已经从大人嘴里学得了came(来),bought(买)等正确形式(桂诗春,2000)。从认知角度来说,这符合上述原型范畴理论。因此,动词不定式和过去分词的规则变化属于该范畴的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不规则变化属于非典型范畴和边缘成员。
(六)人称代词
各种语言的人称代词数目很不一样,少者4个,多者15个(桂诗春,2000:362),但总不外乎说话人(我、我们)、听话人(你、你们)和谈及的第三方(他、他们)这三种身份。Greenberg认为相对于“你”和“他”来说,“我”是无标记的,儿童一般都是先掌握“我”,然后才是“你”和“他”。因此,由语言习得由易到难的规律和原型范畴理论来看,“我”是代词范畴的最典型成员和最中心成员,“你”和“他”是非定型成员和边缘成员。复数“我们、你们、他们”也是非中心成员,但是“我们”比“你们、他们”更靠近中心成员,由使用频率也可以看出,我们要远多于“你们、他们”,如在表达“我们党”等之类的不定指概念或者不想表达确切动作执行者时用得更多的是“我们(we)”。综上所述,由典型成员到非典型成员的顺序依次是我>我们>你、他>你们、他们。
(七)主谓一致
很多语言都有主谓一致的现象,如英語、法语、德语等,但汉语没有。以英语为例,主谓一致包括三种情况:
1、语法形式上要一致
例:a. The girl is beautiful.
b. The boys are playing basketball over there.
2、意义上要一致:
例:(1)The news he told us yesterday is surprising.
(2)His family is not a large one.
(3)His family are watching TV.
(1)例中news单数形式表示复数意义,因此谓语动词用单数。b例中family是“家庭”义,为单数。c例中family指的是家庭成员,为复数义。
3、就近原则
Neither you nor I am the right person for the position.
其中第一种语法形式上的一致是最简单也最基本的一致关系。从语言习得理论上来讲,我们一般是先习得第一种情况,然后随着时间推移才逐步习得后面的一致情况。因此,语法形式上的一致是主谓一致范畴里的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而意义一致和就近一致是该范畴里的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
(八)语序
各种语言的句式有所差别,但从语序上大致可分为正常语序句和倒装句(包括部分倒装和全部倒装)。英语中的倒装句的数量远少于正常语序的句子(Taylor,2001:354)。从难易程度上讲,正常语序的句子比倒装句简单,识解复杂概念要比识解简单概念付出更多的心力,而且人们习惯先说听话人已知的信息,然后再说未知的新信息。因此人们一般都是先习得正常语序的句子,再习得倒装句,这符合语言习得由易到难的规律,从认知角度讲,也符合原型范畴理论由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到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的特点。因此,正常语序句属于语序范畴内的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而倒装句则属于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
三、结论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原型范畴理论可以对多种语言现象进行多维阐释,符合人们的语言习得规律和认知规律,对语言教学和二语习得可以起到很大的启示作用,反过来也进一步推动了原型范畴理论的发展,完善了其应用。
参考文献:
[1]John R.Taylor 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Prototypes in Linguistic Theory[M].2001.
[2]Ungerer.F& Schmid.H.J 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 (2ed edition)[M].2009.
[3]桂诗春.新编心理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4]黄红.型理论与英语词汇教学[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09,(3).
关键词:原型范畴理论;语言习得规律;语言现象;外语教学
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1-0-02
一、原型范畴理论
“范畴”一词在认知语言学中是一个用得很广的概念。人类最开始在认识千差万别的世界时并不是杂乱无章的,相反,人们通过认知加工,将事物分门别类地存储于头脑中。这种主客观相互作用对事物进行分类的过程即范畴化的过程。范畴化是人类对世界万物进行分类的一种高级认知活动,在此基础上人类才具有了形成概念的能力,才有了语言符号的意义。
原型范畴理论常简称为原型理论或类典型理论,是认知语言学提出的重要观点,其哲学根源基于Wittgenstein的“家族相似性”研究。它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心理学家Eleanor Rosch针对传统的范畴模式中充分必要条件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缺陷而提出来的一种新的概念构建模式,对语言各个层面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范畴涉及两个重要的概念:“家族相似性”和“原型”。首先,同一范畴的成员不是由共同特性决定的,而是由家族相似性所决定的,即范畴成员之间总是享有某些共同特性;其次,有些成员比其他成员享有更多的共同特性,这是范畴的典型和中心成员,即原型,它是体现某一概念最具代表性或最典型的例子。其他成员为非典型成员或边缘成员。譬如,家具,水果,衣服这三个范畴的典型成员分别是椅子、苹果和大衣,而烟灰缸、橄榄和手镯则分别属于这三个范畴的边缘成员。认知科学还发现了基本范畴层面,即大脑是从中间层面开始认识事物的,是认知的重要基点和参照点。
二、从原型范畴理论看一些语言现象
(一)数
表达数的概念时,多数语言是有单数和复数之分的,有的语言甚至有“双数”的概念(这时复数就表示“两个以上”)按照Greeberg的分析,这些表示数的形式都有不同的复杂程度。和单数相比,复数通常是有标记的,而双数又比复数多一些标记。单数表示一个,自然没有表示一群集合体的复数复杂。双数是一种特别的集合体,因此又比复数复杂。按照语言习得的规律来说,同一范畴内,人们总是先习得简单的无标记的概念,再依次习得复杂的有标记的概念。关于数的普遍习得规律印证了上述规律,先习得单数,然后是双数和复数。而且教科书也正是应上述规律而编写的,符合语言习得规律和认知规律。由原型理论可以得知,范畴的典型和中心成员是最易习得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对比等方式不断习得非典型成员。因此,单数就属于“数”这一概念的典型和中心成员,双数和复数属于非典型成员。按照复杂度来说,复数比双数更边缘,双数比复数更靠近中心成员。
多数语言还有基数词(1、2、3等等)和序数词(第一、第二、第三等等)之分,序数词通常又比基数词多一些标记,基数词只要“计算”,而序数词不但要求“计算”,还要求“计算的次序”,因此序数词比基数词更复杂。语言习得规律是先易后难,因此,教科书的编排一般都是基数词的学习在前,序数词的学习在后,符合语言习得规律。按照原型理论由典型成员到非典型成员的习得规律来看,在“数”这一范畴里,基数词属于典型成员,序数词属于非典型成员。
(二)否定式
Greenberg还认为各种语言的否定式一般都比肯定式要复杂,这也可以说是一种语言共项。如英语和汉语都表现在句子成分的增加:John isn’t here.[约翰不在这里。]比肯定句John is here.[约翰在这里。]增加了否定词“not”和“不”。在英语里,也可以表现在对动词增加前缀,如把lock[锁上]变为unlock[开锁];还可以表现在一些副词和代词的词形变化,如ever[永远]的否定式为[never],one[一个]的否定式为none[没有一个人]。否定式都比较复杂,因为它们需要更多的说明。所以我们不会使用不是什么味道去描写一种饮料的味道,如我们一般不会说“柠檬汁不是苦的。”而是具体说明它的味道,如“柠檬汁是酸的。”
(三)一些形容词
表1列举了汉语和英语常用形容词的无标记和有标记形式的使用频率,如我们常问“这幢楼有多高?”[How high is the building?]而不会说“这幢楼有多低?”[*How low is the building?](除非是为了某个情境下的强调)。再如我们会问“这根绳子有多长?”[How long is the rope?]而不会说“这根绳子有多短?”[How short is rope] 通过表1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两种语言有很大的共同性。同样地,根据语言习得规律,人们总是先习得简单的无标记的,再依次习得复杂的有标记的,根据原型理论,一般人们总是先习得某一范畴内的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再依次习得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因此,好(good)、高(high)、多(many)、深(deep)、长(long)、宽(wide)就是对应范畴的典型成员中心成员,而它们的反面坏(bad)、低(short)、少(few)、浅、(low)、短(short)、窄(narrow)就是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
(四)时间
所有的语言都有用来区别现在、过去和将来时间的手段。在英语里有offer(现在),offered(过去)和will offer(将来),使用了添加词素的手段;汉语不属于屈折语,没有词形的变化,但它也有一些动词后缀,如“了”(表完成状态,)、“着”(表进行状态)、“起来”(表示开始状态,例:大家快行动起来)、“过”(表示不定过去态,例:我去过北京)、“完”(表结束状态,例:我把作业做完才能回家)等等;法语属于印欧语系中的拉丁语系,素有精确严谨一说,其表达过去和将来的手段跟英语类似,也是在现在时动词原形的基础上增加前后缀或者助词,只不过比英语区分的更细。
相对于真实事件,不真实事件——虚拟/假设事件——也是在习得了现在、过去、将来之后才习得的,也符合语言习得由易到难的规律。根据原型范畴理论,现在时是时间范畴的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而过去时和将来时则属于该范畴的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同样地,真实语气属于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而虚拟语气则属于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
(五)英语中的动词不定式及过去分词
各种语言中都有其自身的一些词形变化规则,例如英语中的动词过去式和过去分词的规则变化是动词原形后加-ed,但是有不少动词的过去式却是不规则变化,如go-went-gone(去)。但是如果有新造的动词,那么它们都是按照规则形式变化的,如bicycle-bicycled(骑自行车),语言趋于简单化,符合人们的语言习得规律,简单的易习得,复杂的较难习得,也符合认知经济原则。从儿童语言习得现象也可以得知,当他们学会-ed这个标记以后,他们往往喜欢无区别地用于表示过去式,如comed,buyed,虽然他们也许已经从大人嘴里学得了came(来),bought(买)等正确形式(桂诗春,2000)。从认知角度来说,这符合上述原型范畴理论。因此,动词不定式和过去分词的规则变化属于该范畴的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不规则变化属于非典型范畴和边缘成员。
(六)人称代词
各种语言的人称代词数目很不一样,少者4个,多者15个(桂诗春,2000:362),但总不外乎说话人(我、我们)、听话人(你、你们)和谈及的第三方(他、他们)这三种身份。Greenberg认为相对于“你”和“他”来说,“我”是无标记的,儿童一般都是先掌握“我”,然后才是“你”和“他”。因此,由语言习得由易到难的规律和原型范畴理论来看,“我”是代词范畴的最典型成员和最中心成员,“你”和“他”是非定型成员和边缘成员。复数“我们、你们、他们”也是非中心成员,但是“我们”比“你们、他们”更靠近中心成员,由使用频率也可以看出,我们要远多于“你们、他们”,如在表达“我们党”等之类的不定指概念或者不想表达确切动作执行者时用得更多的是“我们(we)”。综上所述,由典型成员到非典型成员的顺序依次是我>我们>你、他>你们、他们。
(七)主谓一致
很多语言都有主谓一致的现象,如英語、法语、德语等,但汉语没有。以英语为例,主谓一致包括三种情况:
1、语法形式上要一致
例:a. The girl is beautiful.
b. The boys are playing basketball over there.
2、意义上要一致:
例:(1)The news he told us yesterday is surprising.
(2)His family is not a large one.
(3)His family are watching TV.
(1)例中news单数形式表示复数意义,因此谓语动词用单数。b例中family是“家庭”义,为单数。c例中family指的是家庭成员,为复数义。
3、就近原则
Neither you nor I am the right person for the position.
其中第一种语法形式上的一致是最简单也最基本的一致关系。从语言习得理论上来讲,我们一般是先习得第一种情况,然后随着时间推移才逐步习得后面的一致情况。因此,语法形式上的一致是主谓一致范畴里的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而意义一致和就近一致是该范畴里的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
(八)语序
各种语言的句式有所差别,但从语序上大致可分为正常语序句和倒装句(包括部分倒装和全部倒装)。英语中的倒装句的数量远少于正常语序的句子(Taylor,2001:354)。从难易程度上讲,正常语序的句子比倒装句简单,识解复杂概念要比识解简单概念付出更多的心力,而且人们习惯先说听话人已知的信息,然后再说未知的新信息。因此人们一般都是先习得正常语序的句子,再习得倒装句,这符合语言习得由易到难的规律,从认知角度讲,也符合原型范畴理论由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到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的特点。因此,正常语序句属于语序范畴内的典型成员和中心成员,而倒装句则属于非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
三、结论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原型范畴理论可以对多种语言现象进行多维阐释,符合人们的语言习得规律和认知规律,对语言教学和二语习得可以起到很大的启示作用,反过来也进一步推动了原型范畴理论的发展,完善了其应用。
参考文献:
[1]John R.Taylor 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Prototypes in Linguistic Theory[M].2001.
[2]Ungerer.F& Schmid.H.J 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 (2ed edition)[M].2009.
[3]桂诗春.新编心理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4]黄红.型理论与英语词汇教学[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