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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与导读
社会民生呼唤我,这是法制社会与民生时代赋予人民法院及其法官们的使命和责任;法理情理正气歌,这是营造公平社会与和谐社会而人民法院及其法官们绕不开的新课题。“十一五”期间,睢县人民法院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唯恐天平现倾斜,法情之间奏和谐。激浊扬清辨善恶,水城有你天地合。他们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活的灵魂付诸司法实践,瞄准焦点,抓住特点,强攻难点,以创新求突破,以领导方式转变促进全院工作方式转变,终以最高人民法院授其“全国优秀法院”称号为“十一五”圆满收官。
“就是因为头上这枚庄严的国徽,我们没有理由不建设一个负责任的基层法院,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司法机关是天平的支点,一头托起国家意志,一头连着民心民愿;司法行为是营造公平社会与和谐社会的风向标,我们应该成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文明与和谐的中坚”。这是前不久记者在睢县人民法院采访时院长王养庆说的一席话。“至于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我们‘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我觉得我们的工作做得还很不够。其实,信任和荣誉更是一种压力。现阶段,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司法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前几年,我们只是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我们清醒地知道,建设一个理想的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我们要走的路子还很长、很远……”
王院长的思维境界与处事谦逊,让人感到“全国优秀法院”确属实至名归,起码没有多少水分。在接下来的访谈中,记者才真正见到了睢县人民法院护法尽职、司法为民的风范与精神。
变方式,转观念,解决百姓告状难
5年来,睢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638件,连同旧存案件共计10839件,2010年底已审结10391件,结案率为95.87%,且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缠诉和闹访案,这样高的结案率以及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办案质量在全国县级法院并不多见。那么,他们的做法都给人哪些启发与借鉴?
一是实行便捷立案。睢县人民法院多年采取直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多种方式,建立了节假日和夜间立案制度,足不出户就能立案;为在职在岗当事人的诉讼事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2010年,仅在双休和节假日就立案117起。
二是设立巡回办案点。针对四个法庭辖区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为方便群众诉讼,从2009年开始,睢县法院便陆续在四个基层法庭区域之外的乡镇所在地分别设立巡回办案点,每月定期到巡回办案点上门立案,巡回调查、调解、开庭、进行法律咨询及宣传。制作送发“便民联系卡”,聘请村委主任或民调主任担任司法联络员。截至2010年底,睢县法院共建立巡回办案点16个,聘请“司法联络员”40名。巡回办案点设立以来,共审理案件1016件,接受6010余人次法律咨询,开展法制讲座33场,举办民调组织培训班20个班次。
三是院长深入一线巡回办案。用领导方式转变带动全院工作方式转变,一直是睢县人民法院开拓创新的一大亮点,领导班子带头巡回开庭办案已成常态。院长全年主审案件不少于3起,党组其他领导不少于5起。譬如2009年,该院7名班子成员办理案件244件,其中王养庆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主审案件11起,并成功调解7起。法院领导通过开庭主审案件,与群众距离拉近了,感情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诉求、新期待直接反映给法院决策人,使法院作出的决策更科学、更切合实际。
四是集中时间进行专项巡回审判。开辟法律“绿色通道”,正是人民群众所需要。每到春节 “三夏” “三秋”期间,睢县人民法院总是抓住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进行专项巡回审判。仅2010年春节和三夏期间就审结涉农诉讼案件463件,标的金额118万余元,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五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该院将省法院规定应上网的文书全部上网,把裁判结果及时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群众监督。几年来,不断探索公开审判新模式,欢迎公民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旁听庭审,开办了“睢县法院网”,创建了《睢县法院工作月报》等载体,专门向社会各界介绍、报告法院工作,还在“睢县法院网”,开辟“民意沟通信箱”栏目,为社会了解、评判睢县法院的工作打造沟通与交流的平台。
六是坚持“三邀请”制度,办公开、透明、和谐案。对巡回开庭审判的案件以及重大、典型案件,都坚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坚持邀请案件纠纷发生地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坚持邀请纠纷发生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司法所、基层民调组织负责人参与调解,争取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和谐案。
靠联动,重调解,促进社会大和谐
人民的好法官宋鱼水曾这样发问:“法理和情理之间难道就真的没有结合点吗?”她不信邪,在办理接手的许多案件中最终找到了法理与情理的最佳结合点,那就是调解。因此,她运用调解克积案、解难案,英名贯警坛。“调解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几年来,睢县人民法院遵循“以调为主、调解优先、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的原则,使案件调解工作走在商丘市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近两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603件,调解(含撤诉)1347件,调解撤诉率为84%;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6件,调解66件,调解率100%;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23件,调解88件,调解结案率为71.5%,且案结事了,没有后遗症,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公正、文明、和谐的司法审判之路。睢县人民法院是这样进行大调解的:
——构建诉讼调解格局,营造调解大环境。该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努力在各种诉讼程序、各个诉讼环节实行调解,用和谐的方式解决矛盾和争议,最大限度地促成当事人和解,力保社会稳定。
——实行诉前告知或诉中委托人民调解,将矛盾化解在社会调解层面。诉前告知是该院在立案接待时,首先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将那些未经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暂缓立案,告知当事人到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诉中委托是该院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于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解决的,立即委托人民调解组织或有关行政组织进行调解。几年来,已有30%以上的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妥善调解处理,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作用。
——成立庭前调解组,为调解提供人力保障。该院选调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立案庭,设立专门的庭前调解组,庭前调解组成立一年多来,已成功调解案件121件。
诉讼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使睢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得到了有力延伸,大调解制度化已步入常态,社会效果凸显。因而,睢县人民法院的“三调联动”模式已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并已在全省推广。
施仁政,送温情,和谐司法为百姓
法律源自于人情,合乎情理,具有普适性。但由于涉案人性情性格有别、心理观念差异,因而法律在个案中总会遭遇法理之中、情理之外的情形。这不是法律之祸,却是司法之难。两难如何处置?睢县人民法院用“情”作答。
一是温情立案。采取直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多种形式,对行动不便的群众,不论男女老幼,只需一个电话、一封信,立案法官便上门立案服务。并对立案、受理、审批实行“一站式”办理,同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对群众诉讼加强指导,确保群众享受到温馨到位的立案指导服务。
二是真情办案。该院法官在办案中将心比心,把当事人当亲人,切实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及接待热心、听记细心、说服耐心、办理诚心的“三声四心”。认真执行“八要八不准”,即要耐心接听群众电话,不准拒绝回答;要热情接待当事人,不准拒之门外;要准时开庭,不准无故推迟开庭时间;要有理有据进行判后答疑,不准一判了之;要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不准随意传唤当事人;在庭审中要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不准简单粗暴随意制止;要规范开庭,不准随意着便装开庭和在庭审中接听电话;要用责任和良知去办理每起案件,不准偏袒任何一方。
三是借情了案。借助赡养案件当事人之间的亲情、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旧情、邻里纠纷当事人之间的乡情、欠款纠纷当事人间的友情、交通事故纠纷给人的同情等办理纠纷,通过与当事人谈话,了解双方矛盾的原因及症结,唤起当事人之间旧有情谊,引导双方依法依情依理解决纠纷,实现不伤情谊的案结事了。
四是情爱无限。睢县人民法院开设的“灯光法庭”,晚上到农村巡回办案,不占农民宝贵的白天;“假日巡回法庭”,开庭不占当事者的工作时间;更值得一提的是“女子巡回法庭”,足见睢县法院的巾帼风范。去年,该院由陈洁、段冬梅、刘素梅、王珊四名女同志组成的“女子巡回法庭”,被农村老大娘称为“法官闺女”,成为睢县坊间美谈。一年巡回办理了涉及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的78宗案件,其中70件为调解结案。
正行风,提效能,五项机制作准绳
睢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让群众满意”的主旨,秉承“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逐步创新出“五大”工作机制,成为该院的动力源。
一是以立案庭为主体的案件流程管理监督中心机制。该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建立案件信息库,并对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乃至案后回访、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监管。二是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评查监督中心机制。该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对案件实行月审、月结、月查评,查评情况通过每月一期的“案件质量查评报告”予以通报。三是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的违法办案和差错责任监督中心机制。该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对当月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及当事人信访案件进行查评,对不合格或违规案件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并逐月下发“质量差错案件及问责通报”,达到警示防范的目的。四是以研究室为主体的调研、案例、宣传、信息工作协调督办中心机制。该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对全院调研、案例、宣传、信息等文字材料进行综合监管,通过每月一期的《文字工作》及《睢县法院工作月报》进行通报。五是以政治处为主体的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中心机制。该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在政治处建立干警绩效档案,对全院人、案、事实行动态管理,协调左右,从而使其有机结合。
采访结束时,记者请王养庆院长谈谈他从事司法生涯的体会,他表示愿意把一些心里话说给记者听。也许是他对这份职业爱得深沉,谈起这事也就感慨万千:“人民法院是一个特殊的国家机关,法官是一个非常体面的官员,但是法官自有法官之难,职业特殊,处在法律的最前沿,你得破常人不能破的难题,你得解常人不能解的疙瘩。在积年累月的司法当中,法官不仅要将法律的公正性宣示出来,还要将法律蕴涵的人情味展现出来。过去有句常理叫‘法不容情’,但和谐社会的历史命题,则要求法官在司法中找到法理和情理的融合点,使法律真正成为‘活法’与‘良法’,使人民大众尝到和谐社会的雨露甘甜。我想,这也许就是司法领域里的科学发展观!尽管这件事情做起来很难,但我愿用毕生去追求,因为这是社会与人民的呼唤……”
睢县法院的法官们,所有具有良知的法警们,你们崇尚法律,尚法而行,与时俱进,善待民生;你们身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各种矛盾纠纷中,却时刻保持着清醒,坚定地支撑着天平;你们面对新的社会矛盾和司法需求,在法理与情理间笑迎挑战,在理想与现实中砥砺人生;你们仰仗那副琴心剑胆、侠骨柔情,肩负起了司法者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你们理所当然地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人民的信赖和包容。
栏目主持:曹永钦苏世民
联系电话:1325365962113007536222
邮 箱:caoyongqin1118@sina.com
睢县法院名片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睢县北湖北岸,组建于1952年3月,现内设机构14个, 另有4个基层法庭,15个审判庭,现有干警107人,其中法官65人(审判员59人、助理审判员6人),书记员14人,司法警察9人,执行员6人,其他工作人员13人。2004年以来,连续7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2004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2005年至2007年连续3年被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08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2009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商丘市委授予“全市十佳政法单位”;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另有23项单项工作和53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嘉奖。
社会民生呼唤我,这是法制社会与民生时代赋予人民法院及其法官们的使命和责任;法理情理正气歌,这是营造公平社会与和谐社会而人民法院及其法官们绕不开的新课题。“十一五”期间,睢县人民法院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唯恐天平现倾斜,法情之间奏和谐。激浊扬清辨善恶,水城有你天地合。他们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活的灵魂付诸司法实践,瞄准焦点,抓住特点,强攻难点,以创新求突破,以领导方式转变促进全院工作方式转变,终以最高人民法院授其“全国优秀法院”称号为“十一五”圆满收官。
“就是因为头上这枚庄严的国徽,我们没有理由不建设一个负责任的基层法院,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司法机关是天平的支点,一头托起国家意志,一头连着民心民愿;司法行为是营造公平社会与和谐社会的风向标,我们应该成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文明与和谐的中坚”。这是前不久记者在睢县人民法院采访时院长王养庆说的一席话。“至于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我们‘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我觉得我们的工作做得还很不够。其实,信任和荣誉更是一种压力。现阶段,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司法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前几年,我们只是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我们清醒地知道,建设一个理想的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我们要走的路子还很长、很远……”
王院长的思维境界与处事谦逊,让人感到“全国优秀法院”确属实至名归,起码没有多少水分。在接下来的访谈中,记者才真正见到了睢县人民法院护法尽职、司法为民的风范与精神。
变方式,转观念,解决百姓告状难
5年来,睢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638件,连同旧存案件共计10839件,2010年底已审结10391件,结案率为95.87%,且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缠诉和闹访案,这样高的结案率以及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办案质量在全国县级法院并不多见。那么,他们的做法都给人哪些启发与借鉴?
一是实行便捷立案。睢县人民法院多年采取直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多种方式,建立了节假日和夜间立案制度,足不出户就能立案;为在职在岗当事人的诉讼事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2010年,仅在双休和节假日就立案117起。
二是设立巡回办案点。针对四个法庭辖区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为方便群众诉讼,从2009年开始,睢县法院便陆续在四个基层法庭区域之外的乡镇所在地分别设立巡回办案点,每月定期到巡回办案点上门立案,巡回调查、调解、开庭、进行法律咨询及宣传。制作送发“便民联系卡”,聘请村委主任或民调主任担任司法联络员。截至2010年底,睢县法院共建立巡回办案点16个,聘请“司法联络员”40名。巡回办案点设立以来,共审理案件1016件,接受6010余人次法律咨询,开展法制讲座33场,举办民调组织培训班20个班次。
三是院长深入一线巡回办案。用领导方式转变带动全院工作方式转变,一直是睢县人民法院开拓创新的一大亮点,领导班子带头巡回开庭办案已成常态。院长全年主审案件不少于3起,党组其他领导不少于5起。譬如2009年,该院7名班子成员办理案件244件,其中王养庆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主审案件11起,并成功调解7起。法院领导通过开庭主审案件,与群众距离拉近了,感情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诉求、新期待直接反映给法院决策人,使法院作出的决策更科学、更切合实际。
四是集中时间进行专项巡回审判。开辟法律“绿色通道”,正是人民群众所需要。每到春节 “三夏” “三秋”期间,睢县人民法院总是抓住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进行专项巡回审判。仅2010年春节和三夏期间就审结涉农诉讼案件463件,标的金额118万余元,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五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该院将省法院规定应上网的文书全部上网,把裁判结果及时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群众监督。几年来,不断探索公开审判新模式,欢迎公民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旁听庭审,开办了“睢县法院网”,创建了《睢县法院工作月报》等载体,专门向社会各界介绍、报告法院工作,还在“睢县法院网”,开辟“民意沟通信箱”栏目,为社会了解、评判睢县法院的工作打造沟通与交流的平台。
六是坚持“三邀请”制度,办公开、透明、和谐案。对巡回开庭审判的案件以及重大、典型案件,都坚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坚持邀请案件纠纷发生地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坚持邀请纠纷发生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司法所、基层民调组织负责人参与调解,争取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和谐案。
靠联动,重调解,促进社会大和谐
人民的好法官宋鱼水曾这样发问:“法理和情理之间难道就真的没有结合点吗?”她不信邪,在办理接手的许多案件中最终找到了法理与情理的最佳结合点,那就是调解。因此,她运用调解克积案、解难案,英名贯警坛。“调解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几年来,睢县人民法院遵循“以调为主、调解优先、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的原则,使案件调解工作走在商丘市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近两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603件,调解(含撤诉)1347件,调解撤诉率为84%;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6件,调解66件,调解率100%;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23件,调解88件,调解结案率为71.5%,且案结事了,没有后遗症,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公正、文明、和谐的司法审判之路。睢县人民法院是这样进行大调解的:
——构建诉讼调解格局,营造调解大环境。该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努力在各种诉讼程序、各个诉讼环节实行调解,用和谐的方式解决矛盾和争议,最大限度地促成当事人和解,力保社会稳定。
——实行诉前告知或诉中委托人民调解,将矛盾化解在社会调解层面。诉前告知是该院在立案接待时,首先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将那些未经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暂缓立案,告知当事人到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诉中委托是该院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于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解决的,立即委托人民调解组织或有关行政组织进行调解。几年来,已有30%以上的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妥善调解处理,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作用。
——成立庭前调解组,为调解提供人力保障。该院选调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立案庭,设立专门的庭前调解组,庭前调解组成立一年多来,已成功调解案件121件。
诉讼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使睢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得到了有力延伸,大调解制度化已步入常态,社会效果凸显。因而,睢县人民法院的“三调联动”模式已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并已在全省推广。
施仁政,送温情,和谐司法为百姓
法律源自于人情,合乎情理,具有普适性。但由于涉案人性情性格有别、心理观念差异,因而法律在个案中总会遭遇法理之中、情理之外的情形。这不是法律之祸,却是司法之难。两难如何处置?睢县人民法院用“情”作答。
一是温情立案。采取直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多种形式,对行动不便的群众,不论男女老幼,只需一个电话、一封信,立案法官便上门立案服务。并对立案、受理、审批实行“一站式”办理,同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对群众诉讼加强指导,确保群众享受到温馨到位的立案指导服务。
二是真情办案。该院法官在办案中将心比心,把当事人当亲人,切实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及接待热心、听记细心、说服耐心、办理诚心的“三声四心”。认真执行“八要八不准”,即要耐心接听群众电话,不准拒绝回答;要热情接待当事人,不准拒之门外;要准时开庭,不准无故推迟开庭时间;要有理有据进行判后答疑,不准一判了之;要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不准随意传唤当事人;在庭审中要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不准简单粗暴随意制止;要规范开庭,不准随意着便装开庭和在庭审中接听电话;要用责任和良知去办理每起案件,不准偏袒任何一方。
三是借情了案。借助赡养案件当事人之间的亲情、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旧情、邻里纠纷当事人之间的乡情、欠款纠纷当事人间的友情、交通事故纠纷给人的同情等办理纠纷,通过与当事人谈话,了解双方矛盾的原因及症结,唤起当事人之间旧有情谊,引导双方依法依情依理解决纠纷,实现不伤情谊的案结事了。
四是情爱无限。睢县人民法院开设的“灯光法庭”,晚上到农村巡回办案,不占农民宝贵的白天;“假日巡回法庭”,开庭不占当事者的工作时间;更值得一提的是“女子巡回法庭”,足见睢县法院的巾帼风范。去年,该院由陈洁、段冬梅、刘素梅、王珊四名女同志组成的“女子巡回法庭”,被农村老大娘称为“法官闺女”,成为睢县坊间美谈。一年巡回办理了涉及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的78宗案件,其中70件为调解结案。
正行风,提效能,五项机制作准绳
睢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让群众满意”的主旨,秉承“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逐步创新出“五大”工作机制,成为该院的动力源。
一是以立案庭为主体的案件流程管理监督中心机制。该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建立案件信息库,并对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乃至案后回访、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监管。二是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评查监督中心机制。该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对案件实行月审、月结、月查评,查评情况通过每月一期的“案件质量查评报告”予以通报。三是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的违法办案和差错责任监督中心机制。该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对当月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及当事人信访案件进行查评,对不合格或违规案件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并逐月下发“质量差错案件及问责通报”,达到警示防范的目的。四是以研究室为主体的调研、案例、宣传、信息工作协调督办中心机制。该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对全院调研、案例、宣传、信息等文字材料进行综合监管,通过每月一期的《文字工作》及《睢县法院工作月报》进行通报。五是以政治处为主体的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中心机制。该机制的功能主要是在政治处建立干警绩效档案,对全院人、案、事实行动态管理,协调左右,从而使其有机结合。
采访结束时,记者请王养庆院长谈谈他从事司法生涯的体会,他表示愿意把一些心里话说给记者听。也许是他对这份职业爱得深沉,谈起这事也就感慨万千:“人民法院是一个特殊的国家机关,法官是一个非常体面的官员,但是法官自有法官之难,职业特殊,处在法律的最前沿,你得破常人不能破的难题,你得解常人不能解的疙瘩。在积年累月的司法当中,法官不仅要将法律的公正性宣示出来,还要将法律蕴涵的人情味展现出来。过去有句常理叫‘法不容情’,但和谐社会的历史命题,则要求法官在司法中找到法理和情理的融合点,使法律真正成为‘活法’与‘良法’,使人民大众尝到和谐社会的雨露甘甜。我想,这也许就是司法领域里的科学发展观!尽管这件事情做起来很难,但我愿用毕生去追求,因为这是社会与人民的呼唤……”
睢县法院的法官们,所有具有良知的法警们,你们崇尚法律,尚法而行,与时俱进,善待民生;你们身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各种矛盾纠纷中,却时刻保持着清醒,坚定地支撑着天平;你们面对新的社会矛盾和司法需求,在法理与情理间笑迎挑战,在理想与现实中砥砺人生;你们仰仗那副琴心剑胆、侠骨柔情,肩负起了司法者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你们理所当然地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人民的信赖和包容。
栏目主持:曹永钦苏世民
联系电话:1325365962113007536222
邮 箱:caoyongqin1118@sina.com
睢县法院名片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睢县北湖北岸,组建于1952年3月,现内设机构14个, 另有4个基层法庭,15个审判庭,现有干警107人,其中法官65人(审判员59人、助理审判员6人),书记员14人,司法警察9人,执行员6人,其他工作人员13人。2004年以来,连续7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2004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2005年至2007年连续3年被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08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2009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商丘市委授予“全市十佳政法单位”;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另有23项单项工作和53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