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工商局建立电子台帐实行食品即时追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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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营市工商局坚持在转变思路中创新监管,在执法实践中探索新路,在破解难题中追求实效,以建立食品电子台帐为重点,实行食品即时追溯制,既方便了广大食品经营业户,降低了经营成本;又节省了工商执法资源,有效提高了执法维权效能和食品安全监管层次。
  
  一、找准问题,转变思路,以批发业户为重点强化流通领域上游监控力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出台后,对经营者、监管者的相关责任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省工商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办法,创造性地实施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批示和充分肯定,极大地鼓舞了全省系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斗志。东营市工商局以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温家宝总理批示为契机和动力,组织骨干力量,对国务院《特别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流程再造”,向全系统印发了《东营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流程和执法文书》。但在监管活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东营市从事食品零售业务的占到了食品经营总户数的95.5%,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要求,食品零售经营者的核心义务是建立进货台帐。只有建立完善的进货台帐,食品安全责任才有据可查,工商监管职能才能落实到位;反之,没有完善的进货台帐,“问题食品”就无法追溯,工商监管职能就无法到位。为了帮助零售商建立进货台帐,虽然各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采取手把手教的办法,但业户仍然普遍反映建立台帐太麻烦,大部分人都不能很好地坚持。主要问题表现在手工建立进货台帐工作量大,效率低,效果差;手工台帐不易保存,记录内容和项目不规范;零售商的手工台帐无法与工商部门互动共享,利用率低;不利于工商人员对“问题食品”进行追溯监管、实施精确打击等。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零售商在建立进货台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经营者对进货食品的检查验收把关义务,该局创新监管理念,根据全市中小食杂经营业户货源绝大部分来自本地的实际情况,以数量少、人员素质相对较高的批发业户为突破口,本着既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又减轻经营者负担的原则,采取了上游把关、抓大促小、规范批发、方便零售的办法,开发了食品安全电子票控系统,把全市320家批发业户纳入了系统控制范围,投资100万元为每个批发业户配备了专用的食品票控机。批发业户在经营批发业务时,要向零售商出具专用票控机打印的销货凭证。销货凭证分五个部分,分别是工商提示、批发商信息、进货商信息、食品信息和进销双方签字等内容,详细记载批发食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证书号码、批发数量、日期、食品保质期以及送货车辆号码、送货人签名等信息,零售商只需妥善保管销货凭证,就轻松完成了建立台帐的全部工作,使零售商从繁杂的索证索票工作中解脱出来。同时,市局把所有批发商、零售商及食品信息都纳入监管“后台”,执法人员可以结合经济户口监管随时随地调取信息数据,如果一旦出现食品质量问题,工商执法机关可根据销货凭证的内容轻松快捷地在后台数据库中对问题食品进行锁定,实施精确监管。
  
  二、搭建平台,凝聚合力,强化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全方位监督
  
  (一)在大型商场,建立了食品追溯监控系统。
  该系统以计算机网络为平台,以食品条形码为切入点,市局购置大型的服务器,建立全市食品数据管理中心,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的生产企业信息,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影印件或复印件等全部通过互联网进入数据中心,数据中心通过互联网再和各超市设置的查询机相连,该系统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把自身的信息上传至工商部门的数据中心,证照不全的生产企业则被拒之门外,无法进入流通环节,有效的把住食品来源的主体准入关。
  (二)在农贸市场,建立了农副产品检验检测系统。
  针对农产品农药残留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实际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在市局、县级局和工商所建立了检测室和检测站、点。在全市系统配备了农产品流动检测车7部,建立10个检测室,为所有检测车和检测室配备了台式检测仪和便携式检测仪,为全市工商所配备了便携式检测仪86套,肉类水分检测仪43套,所有检测车和检测室都添置了目前国内最先进的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亚硝酸盐、双氧水、甲醇等检测设备、试剂,进一步扩大了检测的范围和种类。针对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和基层工商人员不充足的现状,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了30名专职检测人员。
  (三)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建立了消费者食品信息查询系统。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为消费者提供了两种查询方式。一是在大型商场、超市,投资110万元为全市33家安装了53台查询机,消费者可以利用扫描枪对所购买食品进行快速扫描,通过大屏幕显示终端进行信息查询。二是在中小食杂店,开发了集电话、12315投诉、食品录入、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小型终端可移动式电话查询设备,将1000部电话查询机下发至各县区。
  (四)为保障社会监督权,建立了工商食品监管信息发布平台。
  一是利用大型商场、超市的查询机发布。对于市局食品监管“后台”数据库中自动锁定的“问题食品”和各级曝光的不合格产品,工商执法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将有关信息发送至商场、超市的查询机,供消费者查询。二是利用红盾信息网发布。在“东营红盾信息网”开辟了“农产品检测”专栏,每天上午9点对全市56处农贸市场、38家超市农产品检测的品种、项目、批次、合格数、不合格数上网发布。三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发布。在19处农贸市场、超市配备了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显示农产品检测结果。四是利用“政企通”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发布。东营市局自行开发运行了“政企通”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发现“问题食品”,市局可以立即通过“政企通”系统向会员单位发布下架信息。
  
  三、强化措施,大力推进,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控制系统建设扎实有效
  
  (一)抓基础,扎实做好前期软件开发和数据库建设。
  该局同具有多年监管软件研发经验的公司合作,先后多次对软件进行改进和升级,从深度和广度上提升了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层次。为了支持软件的有效运行,加大投入,购置了大型的服务器,在市局机关建立了全市食品数据管理中心,做好对辖区内流通领域食品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工作,通过专用数据线将所有流通企业的食品身份和上架信息全部导入数据中心。目前,市局信息库累计录入食品信息325万条。
  (二)抓宣传,提高食品经营业户对系统的认同感。
  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演示系统功能、开展系统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信息化监管系统的重大意义。各单位在各自辖区业户中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为各个系统的顺利建设打开了通道。同时,以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列入今年为民办事实项目为契机,坚持顺势、借势、造势“三势而为”,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和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信息网等系统内平台开展广泛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抓维护,确保系统正常有效运行。
  全市各大商场、超市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向工商部门上传食品数据,同时,督促食品供货商将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传输到工商局数据中心,确保收集的证件资料清晰、完整。明确了市局内部职能科室分工,消保科重点负责系统的日常浏览、监控工作,信息中心重点负责食品信息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
  (四)抓领导,为系统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要求各县区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推行网络食品信息监控工作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创新举措,是促进工商监管关口前移、创建数字工商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相应的系统操作规程,确保了系统推进的扎实有效。
  
  四、成效突出,效果显著,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成为多方共赢的民心工程
  
  (一)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提升了工商部门监管效能,树立了执法权威和形象。
  执法人员可以对经营者的食品信息实行网上查验,实施异地远程监控,不必挨家挨户查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随着食品录入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不断扩大完善,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一个强大的管理资源库,有助于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在处理“三鹿”问题奶粉工作中,市局在获取相关信息的第一时间内,就通过该系统对全市“三鹿”问题奶粉的销售情况进行了搜索,采取定点清除的办法,用最短时间完成了下架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另外,在东营市场销售的食品信息发布在互联网上,是公开而透明的,厂家可准确无误地查询自己的产品在东营地区是否有假冒情况、商家向工商机关所提供的资质证件等资料是否伪造等。厂家可以将这些信息及时反馈给工商机关,从而使得工商机关做到有的放矢,快速出击,对“问题商品”和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快速准确的打击。
  (二)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增强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了经营者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市场信誉度。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经营者的食品信息由“后台”搬到了“前台”,使食品准入工作变得更加透明和公开,让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商家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有效展示了该经营者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厂家和商家可以充分利用设在超市和卖场的大屏幕,运用本系统的广告发布功能,展示企业形象,发布商品广告和促销信息,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食品安全管理系统使消费者增强了参与意识,社会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多渠道的食品信息发布方式,充分保证了食品录入信息的公开程度,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了极大的保障,消费者可以根据即时了解的食品信息录入情况,正确行使购物选择权。工商部门等执法机关市场监督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的及时、充分发布,能提高消费者安全消费的维权意识,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消费,更有利于诚信市场环境的建设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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