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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淘宝商城店里卖假货、水货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被冻结店铺,并扣除全额保证金。10月15日,淘宝商城宣布新规则,再次强调了对假货水货的“零容忍”。
在业内人士看来,近两年,整个B2C市场迅速膨胀,出现了低质低价导致行业恶性竞争加剧,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始出现参差不齐。阿里巴巴在此时宣布淘宝商城“另立门户”,并宣布了新的章程,似有改变“游戏规则”之势,但面对淘宝网开业以来积攒的种种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是否能够在淘宝商城中杜绝,还不得而知。
难以步步为营
据了解,至今年上半年,阿里巴巴共处理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投诉13万余起,处罚1.4万多名会员,主动删除各类侵权信息344万条。这些数据不仅说明了阿里巴巴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所下的功夫,同样也反应了淘宝网所面临的庞大的潜在侵权因素。
阿里巴巴创建至今已有10余年,这段时间也是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时间。尽管国外电子商务业务较国内更为成熟,但是由于文化与商业环境的不同,国外电子商务发展的经验对于中国企业并没有特别的借鉴作用,中国本土电子商务发展基本还是依靠自身的探索。2003年5月,阿里巴巴投资1亿元人民币建立个人网上贸易市场平台——淘宝网,虽然知识产权问题一直伴随其“成长壮大”,但从淘宝网也走出了117个“淘品牌”,麦包包、七格格、百武西、歌瑞尔、飘飘龙等一大批“淘品牌”被广大消费者认可,网络销售的平台化优势为其带来的巨大客流量,令传统经营的品牌刮目相看。
但与此同时,淘宝网落下的埋怨也不少,它已成为侵权商品生存的温床,成为打假的众矢之的。本刊记者在专访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副总裁俞思瑛时,她道出了淘宝的“委屈”:“有人认为,电子商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都是电子商务运营平台监管不严的结果。其实,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仅依靠电子商务运营平台的监督管理还很不够,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淘宝网针对知识产权问题做了很多工作。今年1月至6月,淘宝网处理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信息达4700万条,其中仅在今年一季度开展的‘涉嫌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行动中,淘宝网就处理相关信息约2500万条。”俞思瑛说。
淘宝网发展的速度无疑让人惊讶,不断增长的卖家和买家,已让淘宝有些应接不暇。俞思瑛坦言,阿里巴巴与淘宝网创建之初,并没有想过会达到现在的规模。“目前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领域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对于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会进行多种尝试。”
爱你不容易
从2010年至今,淘宝网已不在完全受到避风港原则的庇佑,因相关诉讼而受到连带责任,得到处罚,使得阿里巴巴更加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用心。但加速膨胀的市场,却不允许淘宝网步步为营。“这个市场膨胀的太快了,现在每周大约有五万到十万条商品信息的链接要查看,我们需要招人、需要培训,需要很慎重的做出删除的决定,因此难免会在时间上有所耽误。我们也在改进,但仅凭淘宝一家之力是无法仅仅从信息层面准确识别和判断出数量和种类繁多的商品是否为假货。”俞思瑛表示。
淘宝网虽然拥有专门的商品品质管理团队,但很多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淘宝网认为是很难凭借一己之力解决的。俞思瑛举例说,如图书,从价格上一刀切来判断是否是正版图书,那么就会将那些在淘宝网上出售二手图书、旧书的卖家连带进来。另外,我们也希望能够多与权利人保持联系,由他们来判断是否侵权,提供侵权的证明。而在奢侈品中,如手表、国际知名的箱包之类的,一味的通过价格来判断是否侵权也是不太合理的,因为卖家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绕过价格门槛的。
俞思瑛说:“其实现在我们每年都在进步,但一小步的进步就意味着系统要做巨大的改造、意味着要面对那么多的卖家。侵权投诉、确认反馈、删除、处罚的流程等等,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出来的,所以我认为,法律是最基本的原则,但其实我们做的已经是在道德层面了,已经比法律要求的底线做的更好了。” 俞思瑛强调说“淘宝网每天要完成500万至700万笔交易,我不敢保证这些交易中不存在一件侵权商品,但我必须说的是,我们已经在尽力构筑一张知识产权的保护网。”
期待法律完善
10月17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手阿里巴巴和淘宝网在杭州对外宣布,正式入驻阿里巴巴和淘宝网,建立网络专利侵权处理联动机制,开通网络纠纷处理绿色通道,完善和升级网络维权体系。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分别与阿里巴巴、淘宝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据合作备忘录表明,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在国家相关专利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基础上,指导阿里巴巴、淘宝的专利侵权投诉处理工作,定期进行专利侵权纠纷投诉处理的专业培训。阿里巴巴和淘宝在接到专利侵权投诉,特别是重大、群体性案件时,将及时向浙江省知识产权局通报,根据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专利侵权投诉纠纷。
阿里巴巴和淘宝方面表示,迫切希望与更多的国家机关展开密切合作,出台相应的法规,让监管有法可依。同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的合作,将使阿里巴巴和淘宝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动能够更加深入。
本刊记者在采访俞思瑛时,同样谈论到了此问题。俞思瑛表示:“在互联网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觉得版权保护较为明晰,但随着近几年的发展,我们也发现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如立法方面的缺失。在互联网维权中,专利侵权是很难判断的,尤其是对淘宝的卖家而言。比如卖家从义乌小商品市场进了一批货在网上销售,但卖家并不具备辨别该商品是否涉及专利侵权,不像商标能一目了然。卖家进1000件并不知道的涉及侵犯专利权的商品,遭到投诉后,不仅会面临被淘宝网关店,可能全部的费用都压在这批货上了,血本无归。”
中国的C2C电子商务市场起步时间不长,还没有一套非常完善的法规可供参照,这也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因素。政策、法规不健全,个人的可信度比较差,在用户身份验证上还缺乏十分有效手段,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仍悬而未决。
俞思瑛认为,电子商务只是整个生化链的一个环节,不仅权利人在此链条中,整个法律的结构体系;卖家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认知度;整个信息市场商品的管理,这些种种复杂的问题都是环环相扣的。
商城能否避免侵权
马云从未停止过表白对打假的决心,就在淘宝商城独挑大梁惹来的种种风波之时,马云在《华尔街日报》数字领袖论坛上再度谈及淘宝商城事件,称阿里巴巴从未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上退缩,但是需要阿里与所有商家一起努力。
是的,淘宝在努力,这从淘宝商城还没有独立之时就有所表现。2011年1月18日,淘宝宣布将拿出一亿元来支持打假行动和建设网购保障;3月8日,淘宝联合数十家品牌商共同签署《网络打假杭州宣言》,向网络销售假货行为宣战;4月23日,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联合艾瑞斯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杭州与淘宝网签署打击网上侵权盗版合作意向书;整个5月份,淘宝与200多位品牌商联手,已清理删除了平台上假货近40万件;6月7日,高丝、飞利浦也分别在淘宝网发布维权公告,将与淘宝网一起,联手净化网购消费环境。
淘宝网在很多时候将自己也划分到受害者的一方,虽然近年来淘宝网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网购平台对卖家的偏袒依然常常被维权者所诟病。无可否认,网店与平台间有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紧密联系。
当当网联合主席李国庆在2009年曾表示,安全和假货问题将成为C2C网站的两大风险。他说,假货交易是C2C网站赖以生存的内容。在过去,C2C网站假货交易一度占据其总交易量的七成左右。一些网站尽管最近引进了大量品牌店,其假货比例也依然超过三分之一,“而且,这里面还不包括山寨机等争议品种。”
淘宝商城此次的独立,从表面上看,阿里巴巴对商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给予了厚望。从一开始的招商标准上就明确出了与淘宝集市的不同。从网上可以看到淘宝商城公示的招商标准:旗舰店,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排他性授权,入驻淘宝商城开设的店铺;专卖店,商家持他人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授权文件在淘宝商城开设的店铺;专营店,经营淘宝商城同一招商大类下两个及以上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的店铺,一个招商大类下专营店只能申请一家。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品牌入驻限制,与淘宝已有的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近似;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不得入驻。除此之外,商城规则中的违规类型分为一般违规、严重违规两大类。这是商城对卖家出售商品的品质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一旦发现假货,立即清退卖家。她强调:“由于淘宝无法一一验证每个商家出售的每件商品,因此,2012年度,淘宝商城提高了对商家入驻保证金的要求,同时加大了处罚和赔偿力度,用以约束卖家自律。”
虽然淘宝商城抬高了门槛,但将其平台模式与淘宝集市相比,实际上都是属于卖家上传的方式,并无太大区别。而此种方式就将控制侵权产品在淘宝网上出现的权利交与了卖家,淘宝商城同样面临着淘宝集市所面临的困惑。对此俞思瑛对本刊记者说:“淘宝商城与淘宝集市信息上传的方式是一样的。理论上,只要商品不是淘宝出售的,就有可能有侵权商品的风险,但商城目前的入驻标准和严厉的罚则,就是要让这类行为压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让商家学会自律,尊重自已的信用,尊重自己积累的客户。”
在业内人士看来,近两年,整个B2C市场迅速膨胀,出现了低质低价导致行业恶性竞争加剧,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始出现参差不齐。阿里巴巴在此时宣布淘宝商城“另立门户”,并宣布了新的章程,似有改变“游戏规则”之势,但面对淘宝网开业以来积攒的种种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是否能够在淘宝商城中杜绝,还不得而知。
难以步步为营
据了解,至今年上半年,阿里巴巴共处理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投诉13万余起,处罚1.4万多名会员,主动删除各类侵权信息344万条。这些数据不仅说明了阿里巴巴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所下的功夫,同样也反应了淘宝网所面临的庞大的潜在侵权因素。
阿里巴巴创建至今已有10余年,这段时间也是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时间。尽管国外电子商务业务较国内更为成熟,但是由于文化与商业环境的不同,国外电子商务发展的经验对于中国企业并没有特别的借鉴作用,中国本土电子商务发展基本还是依靠自身的探索。2003年5月,阿里巴巴投资1亿元人民币建立个人网上贸易市场平台——淘宝网,虽然知识产权问题一直伴随其“成长壮大”,但从淘宝网也走出了117个“淘品牌”,麦包包、七格格、百武西、歌瑞尔、飘飘龙等一大批“淘品牌”被广大消费者认可,网络销售的平台化优势为其带来的巨大客流量,令传统经营的品牌刮目相看。
但与此同时,淘宝网落下的埋怨也不少,它已成为侵权商品生存的温床,成为打假的众矢之的。本刊记者在专访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副总裁俞思瑛时,她道出了淘宝的“委屈”:“有人认为,电子商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都是电子商务运营平台监管不严的结果。其实,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仅依靠电子商务运营平台的监督管理还很不够,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淘宝网针对知识产权问题做了很多工作。今年1月至6月,淘宝网处理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信息达4700万条,其中仅在今年一季度开展的‘涉嫌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行动中,淘宝网就处理相关信息约2500万条。”俞思瑛说。
淘宝网发展的速度无疑让人惊讶,不断增长的卖家和买家,已让淘宝有些应接不暇。俞思瑛坦言,阿里巴巴与淘宝网创建之初,并没有想过会达到现在的规模。“目前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领域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对于该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会进行多种尝试。”
爱你不容易
从2010年至今,淘宝网已不在完全受到避风港原则的庇佑,因相关诉讼而受到连带责任,得到处罚,使得阿里巴巴更加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用心。但加速膨胀的市场,却不允许淘宝网步步为营。“这个市场膨胀的太快了,现在每周大约有五万到十万条商品信息的链接要查看,我们需要招人、需要培训,需要很慎重的做出删除的决定,因此难免会在时间上有所耽误。我们也在改进,但仅凭淘宝一家之力是无法仅仅从信息层面准确识别和判断出数量和种类繁多的商品是否为假货。”俞思瑛表示。
淘宝网虽然拥有专门的商品品质管理团队,但很多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淘宝网认为是很难凭借一己之力解决的。俞思瑛举例说,如图书,从价格上一刀切来判断是否是正版图书,那么就会将那些在淘宝网上出售二手图书、旧书的卖家连带进来。另外,我们也希望能够多与权利人保持联系,由他们来判断是否侵权,提供侵权的证明。而在奢侈品中,如手表、国际知名的箱包之类的,一味的通过价格来判断是否侵权也是不太合理的,因为卖家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绕过价格门槛的。
俞思瑛说:“其实现在我们每年都在进步,但一小步的进步就意味着系统要做巨大的改造、意味着要面对那么多的卖家。侵权投诉、确认反馈、删除、处罚的流程等等,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出来的,所以我认为,法律是最基本的原则,但其实我们做的已经是在道德层面了,已经比法律要求的底线做的更好了。” 俞思瑛强调说“淘宝网每天要完成500万至700万笔交易,我不敢保证这些交易中不存在一件侵权商品,但我必须说的是,我们已经在尽力构筑一张知识产权的保护网。”
期待法律完善
10月17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手阿里巴巴和淘宝网在杭州对外宣布,正式入驻阿里巴巴和淘宝网,建立网络专利侵权处理联动机制,开通网络纠纷处理绿色通道,完善和升级网络维权体系。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分别与阿里巴巴、淘宝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据合作备忘录表明,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在国家相关专利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基础上,指导阿里巴巴、淘宝的专利侵权投诉处理工作,定期进行专利侵权纠纷投诉处理的专业培训。阿里巴巴和淘宝在接到专利侵权投诉,特别是重大、群体性案件时,将及时向浙江省知识产权局通报,根据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专利侵权投诉纠纷。
阿里巴巴和淘宝方面表示,迫切希望与更多的国家机关展开密切合作,出台相应的法规,让监管有法可依。同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的合作,将使阿里巴巴和淘宝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动能够更加深入。
本刊记者在采访俞思瑛时,同样谈论到了此问题。俞思瑛表示:“在互联网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觉得版权保护较为明晰,但随着近几年的发展,我们也发现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如立法方面的缺失。在互联网维权中,专利侵权是很难判断的,尤其是对淘宝的卖家而言。比如卖家从义乌小商品市场进了一批货在网上销售,但卖家并不具备辨别该商品是否涉及专利侵权,不像商标能一目了然。卖家进1000件并不知道的涉及侵犯专利权的商品,遭到投诉后,不仅会面临被淘宝网关店,可能全部的费用都压在这批货上了,血本无归。”
中国的C2C电子商务市场起步时间不长,还没有一套非常完善的法规可供参照,这也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因素。政策、法规不健全,个人的可信度比较差,在用户身份验证上还缺乏十分有效手段,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仍悬而未决。
俞思瑛认为,电子商务只是整个生化链的一个环节,不仅权利人在此链条中,整个法律的结构体系;卖家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认知度;整个信息市场商品的管理,这些种种复杂的问题都是环环相扣的。
商城能否避免侵权
马云从未停止过表白对打假的决心,就在淘宝商城独挑大梁惹来的种种风波之时,马云在《华尔街日报》数字领袖论坛上再度谈及淘宝商城事件,称阿里巴巴从未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上退缩,但是需要阿里与所有商家一起努力。
是的,淘宝在努力,这从淘宝商城还没有独立之时就有所表现。2011年1月18日,淘宝宣布将拿出一亿元来支持打假行动和建设网购保障;3月8日,淘宝联合数十家品牌商共同签署《网络打假杭州宣言》,向网络销售假货行为宣战;4月23日,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联合艾瑞斯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杭州与淘宝网签署打击网上侵权盗版合作意向书;整个5月份,淘宝与200多位品牌商联手,已清理删除了平台上假货近40万件;6月7日,高丝、飞利浦也分别在淘宝网发布维权公告,将与淘宝网一起,联手净化网购消费环境。
淘宝网在很多时候将自己也划分到受害者的一方,虽然近年来淘宝网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网购平台对卖家的偏袒依然常常被维权者所诟病。无可否认,网店与平台间有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紧密联系。
当当网联合主席李国庆在2009年曾表示,安全和假货问题将成为C2C网站的两大风险。他说,假货交易是C2C网站赖以生存的内容。在过去,C2C网站假货交易一度占据其总交易量的七成左右。一些网站尽管最近引进了大量品牌店,其假货比例也依然超过三分之一,“而且,这里面还不包括山寨机等争议品种。”
淘宝商城此次的独立,从表面上看,阿里巴巴对商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给予了厚望。从一开始的招商标准上就明确出了与淘宝集市的不同。从网上可以看到淘宝商城公示的招商标准:旗舰店,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排他性授权,入驻淘宝商城开设的店铺;专卖店,商家持他人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授权文件在淘宝商城开设的店铺;专营店,经营淘宝商城同一招商大类下两个及以上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的店铺,一个招商大类下专营店只能申请一家。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品牌入驻限制,与淘宝已有的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近似;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不得入驻。除此之外,商城规则中的违规类型分为一般违规、严重违规两大类。这是商城对卖家出售商品的品质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一旦发现假货,立即清退卖家。她强调:“由于淘宝无法一一验证每个商家出售的每件商品,因此,2012年度,淘宝商城提高了对商家入驻保证金的要求,同时加大了处罚和赔偿力度,用以约束卖家自律。”
虽然淘宝商城抬高了门槛,但将其平台模式与淘宝集市相比,实际上都是属于卖家上传的方式,并无太大区别。而此种方式就将控制侵权产品在淘宝网上出现的权利交与了卖家,淘宝商城同样面临着淘宝集市所面临的困惑。对此俞思瑛对本刊记者说:“淘宝商城与淘宝集市信息上传的方式是一样的。理论上,只要商品不是淘宝出售的,就有可能有侵权商品的风险,但商城目前的入驻标准和严厉的罚则,就是要让这类行为压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让商家学会自律,尊重自已的信用,尊重自己积累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