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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上有座女孩该不该让座给患病老人一事,因老人女儿一句“年轻人应该多学学”和座位主人“坐自己位置错了吗”的回复,而引发争执,一时成为舆论热点。从网上网下的各种观点看,争论主要集中在个人权利行使和社会责任履行上,其实质是法律和道德的博弈。作为一名律师,笔者认为在让与不让上既要遵守法律又要崇尚道德。
先说一说有座女孩,她持有的带有区间、时间、座次的车票相当于她与铁路部门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铁路给旅客提供的座位,具有专属性,是其权利内容的重要部分。乘客按座次就座有法可依,她对让座否拥有决定权,不让是可以理解的,让是值得敬佩的,但他人不能要求其履行本不属于她的让座责任。
我们知道尊老敬老是法律所倡导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门规定,老年人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并在第五十七条明确,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等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虽然是提倡,不具有强制性,但作为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应该参照执行。老人子女可以协调负管理责任的列车员帮助解决。当然,女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让,可以给一个温馨解释,也是一种尊重。老人子女向女孩直接提出请求被拒,事后指责欠妥。
笔者也注意到,多数网友支持不让座,这体现的是把法律放在道德之前的意识,体现的是社会的进步。但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尊老爱幼、扶危济困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只谈法律而不谈道德,缺乏社会应有的温度。只有认识到了道德不能替代法律,理解了有座乘客可以不让座,才能真正理解让座的道德价值。其实遵守法律和崇尚道德可以兼顾,而且是社会的更大进步,是一种升华。用法律维护倡导的道德,用道德提升守法的质量。
责任编辑 李婧
先说一说有座女孩,她持有的带有区间、时间、座次的车票相当于她与铁路部门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铁路给旅客提供的座位,具有专属性,是其权利内容的重要部分。乘客按座次就座有法可依,她对让座否拥有决定权,不让是可以理解的,让是值得敬佩的,但他人不能要求其履行本不属于她的让座责任。
我们知道尊老敬老是法律所倡导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门规定,老年人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并在第五十七条明确,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等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虽然是提倡,不具有强制性,但作为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应该参照执行。老人子女可以协调负管理责任的列车员帮助解决。当然,女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让,可以给一个温馨解释,也是一种尊重。老人子女向女孩直接提出请求被拒,事后指责欠妥。
笔者也注意到,多数网友支持不让座,这体现的是把法律放在道德之前的意识,体现的是社会的进步。但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尊老爱幼、扶危济困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只谈法律而不谈道德,缺乏社会应有的温度。只有认识到了道德不能替代法律,理解了有座乘客可以不让座,才能真正理解让座的道德价值。其实遵守法律和崇尚道德可以兼顾,而且是社会的更大进步,是一种升华。用法律维护倡导的道德,用道德提升守法的质量。
责任编辑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