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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以延安黄河引水工程为例,对长距离引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障等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其他同类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 长距离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引言:
长距离引水工程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工程建设必须结合工程特点,抓住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预防和减少建设中的水土流失。笔者以延安黄河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为例,对长距离引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障等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其他同类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供借鉴和参考。
1 工程及项目区概况
延安黄河引水工程位于陕北黄土高塬腹地延河与清涧河两流域,项目区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主要为黄土梁峁状丘陵。工程沿线经过全国土壤侵蚀类型Ⅱ级区划的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兼有重力侵蚀。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以强烈侵蚀为主。延安黄河引水工程由五大部分组成,分别为:取水枢纽工程、泵站工程、输水管(洞)线工程、水库工程和净水厂工程。工程设计年取水量8977万m3,日最大取水量(含充库流量)为33.87万m3/d,最高日净供水量为24.81万m3/d。工程估算总投资395680.21万元,总工期为3年。
项目区属陕北高原暖温带半干旱气候区。气候特点为:春季多风沙,气候干燥,冷空气频现,温度变化大,易出现霜冻、寒潮;夏季温热,炎暑短,降水集中且多暴雨、冰雹;秋季温凉,多连阴雨;冬寒干燥,少雨雪,冬时长。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有:黄绵土、红土、淤土、黑垆土等。项目区植被类型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植被覆盖率约为42.9%。
2 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特点与成因
(1)工程建设线路长,影响范围广。工程建设长度181.25km,途经延安市一区三县,分别为延安市宝塔区、延川县、延长县、子长县。沿途气候、地貌、土地利用、土壤、植被类型变化多样,水土流失类型复杂,影响范围广、危害大。
(2)水土流失以线状或带状分布为主,以点状或面状分布为辅,线、点交错,弃渣分散。依据项目所处位置的具体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组织及施工工艺,可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取水枢纽区、泵站及净水厂区、输水管线区、水库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道路工程区、输电线路区、弃渣场区、取料场区、移民安置及专项改建区”10个防治分区。输水管线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道路工程区、输电线路区、取料场区、弃渣场区水土流失呈线状、带状分布,水土流失量占总流失量的80%以上;取水枢纽区、泵站及净水厂区、水库工程区、移民安置及专项改建区呈点状或面状分布,水土流失量不足總流失量的20%;弃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不均匀地分布于输水管线区、道路工程区、输电线路区之中。
(3)当管线穿越河流,以及山体、重要公共设施(公路、铁路)等时,采用顶管、水平定向穿越、隧道盾构、河流开挖施工工艺会产生大量弃土、弃渣和废弃泥浆,对原有水利、水土保持、公共环境设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
(4)试运行期和运行初期。工程施工后,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第一个雨季,集中在山地、丘陵、沿河道地段的引水管线。由于回填土不能人工压实,而且植被尚未得到很好恢复,降雨极易在管线低洼处汇集,造成冲刷,沿引水管线形成侵蚀沟,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3 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的实施
为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缓解、控制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保护和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条件,必须建立一个在组织上、技术上、资金管理等方面有完善系统的保障体系。
3.1组织领导与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首先要成立水土保持专项管理机构,责成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实施水土保持方案;预防监督部门要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实地监督,具体可通过建立以下制度来实现:建立限期防治目标责任制;完善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同时,还要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对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3.2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
应委托具有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设计过程中如有与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不一致时,并要对措施进行修改时,建设单位应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沟通,并要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水土保持方案和工程设计出现较大变更时,应按规定重新报批。
3.3水土保持工程招投标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将把水土保持工程纳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中,并在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逐一落实。对水土保持工程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水土保持工程总承包或分部工程单价承包方式。在工程发包标书中明确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并纳入招标文件一起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明确施工单位的施工责任及其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并以合同形式明确中标单位应承担的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和义务。对符合招标条件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将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工程,择优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并签订承包合同。施工单位在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时,亦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按规定要求的规程操作,对设计内容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实施报批程序。
3.4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期间,根据水土保持方案中各项防护措施的设计,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形成以项目法人(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三方相互制约,以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合同管理模式,以期达到节约投资,保证进度,提高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质量的目的。 在施工准备期,施工现场即需配备专业监理人员或配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机构,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按时进场并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报告,经批准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开工申请。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工程材料检验、复验制度和工序质量检查和技术复核制度。对施工组织的实施情况,监理工程师以监理日记、月报和年报的形式进行记录,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有价值的经验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监理过程中,现场水土保持监理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水土保持法规,受业主委托监督、检查工程及影响区域的各项水土保持工作;以巡视方式定期对各施工区域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和解决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监理日记和巡视记录,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水土保持问题,应以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处理,并在处理过程中进行检查,完工后验收;每季度主持一次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水土保持协调会,对前一季度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水土保持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整改要求,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有关支付凭证。
日常工作中及时整理、归档有关水土保持资料,定期向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和业主报告现场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负责编写季度、年度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3.5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应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单位需在工程施工准备期开始时,选派监测人员进场确定监测点位、布设水土保持监测设施,按设计方案的水土保持监测要求编制监测计划并实施监测工作,对原始监测资料进行系统汇总、整理和分析,并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报告,监测成果报告应定期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3.6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管理
为了保证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本工程采取业主治理的方式,成立水土保持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管理和实施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同时加强对专职监管人员的水土保持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强化他们在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中的责任感。明确公众参与制度,实施群众监督,并加强对公众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工作,使其认识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条款,提高他们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局面。
3.7检查与竣工验收
方案实施及设施维护和检查:水土保持工作不仅包括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也包括水土保持措施建成运行后的设施维护,采取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为保证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必须要求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已验收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其运行状态,保证工程完好。
竣工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在完成技术评估之后提请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水土保持設施验收的内容、程序等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3.8资金保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该项目区域的水土保持防治费用应从该工程基本建设投资费用中列支,并组织协调统筹安排,保证工程按期开工和完成。
为了保证水保方案的顺利实施,除了在组织上和技术上把好关外,还必须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把水保资金单独划拨出来并专款专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部门对工程的水土保持治理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证水保资金逐项落实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拨付工程防治经费。
参考文献:
[1]SL 204-199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8.
[2]GB 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指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关键词】 长距离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引言:
长距离引水工程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工程建设必须结合工程特点,抓住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预防和减少建设中的水土流失。笔者以延安黄河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为例,对长距离引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障等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其他同类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供借鉴和参考。
1 工程及项目区概况
延安黄河引水工程位于陕北黄土高塬腹地延河与清涧河两流域,项目区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主要为黄土梁峁状丘陵。工程沿线经过全国土壤侵蚀类型Ⅱ级区划的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兼有重力侵蚀。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以强烈侵蚀为主。延安黄河引水工程由五大部分组成,分别为:取水枢纽工程、泵站工程、输水管(洞)线工程、水库工程和净水厂工程。工程设计年取水量8977万m3,日最大取水量(含充库流量)为33.87万m3/d,最高日净供水量为24.81万m3/d。工程估算总投资395680.21万元,总工期为3年。
项目区属陕北高原暖温带半干旱气候区。气候特点为:春季多风沙,气候干燥,冷空气频现,温度变化大,易出现霜冻、寒潮;夏季温热,炎暑短,降水集中且多暴雨、冰雹;秋季温凉,多连阴雨;冬寒干燥,少雨雪,冬时长。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有:黄绵土、红土、淤土、黑垆土等。项目区植被类型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植被覆盖率约为42.9%。
2 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特点与成因
(1)工程建设线路长,影响范围广。工程建设长度181.25km,途经延安市一区三县,分别为延安市宝塔区、延川县、延长县、子长县。沿途气候、地貌、土地利用、土壤、植被类型变化多样,水土流失类型复杂,影响范围广、危害大。
(2)水土流失以线状或带状分布为主,以点状或面状分布为辅,线、点交错,弃渣分散。依据项目所处位置的具体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组织及施工工艺,可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取水枢纽区、泵站及净水厂区、输水管线区、水库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道路工程区、输电线路区、弃渣场区、取料场区、移民安置及专项改建区”10个防治分区。输水管线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道路工程区、输电线路区、取料场区、弃渣场区水土流失呈线状、带状分布,水土流失量占总流失量的80%以上;取水枢纽区、泵站及净水厂区、水库工程区、移民安置及专项改建区呈点状或面状分布,水土流失量不足總流失量的20%;弃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不均匀地分布于输水管线区、道路工程区、输电线路区之中。
(3)当管线穿越河流,以及山体、重要公共设施(公路、铁路)等时,采用顶管、水平定向穿越、隧道盾构、河流开挖施工工艺会产生大量弃土、弃渣和废弃泥浆,对原有水利、水土保持、公共环境设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
(4)试运行期和运行初期。工程施工后,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第一个雨季,集中在山地、丘陵、沿河道地段的引水管线。由于回填土不能人工压实,而且植被尚未得到很好恢复,降雨极易在管线低洼处汇集,造成冲刷,沿引水管线形成侵蚀沟,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3 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的实施
为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缓解、控制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保护和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条件,必须建立一个在组织上、技术上、资金管理等方面有完善系统的保障体系。
3.1组织领导与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首先要成立水土保持专项管理机构,责成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实施水土保持方案;预防监督部门要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实地监督,具体可通过建立以下制度来实现:建立限期防治目标责任制;完善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同时,还要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对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3.2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
应委托具有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设计过程中如有与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不一致时,并要对措施进行修改时,建设单位应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沟通,并要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水土保持方案和工程设计出现较大变更时,应按规定重新报批。
3.3水土保持工程招投标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将把水土保持工程纳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中,并在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逐一落实。对水土保持工程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水土保持工程总承包或分部工程单价承包方式。在工程发包标书中明确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并纳入招标文件一起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明确施工单位的施工责任及其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并以合同形式明确中标单位应承担的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和义务。对符合招标条件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将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工程,择优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并签订承包合同。施工单位在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时,亦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按规定要求的规程操作,对设计内容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实施报批程序。
3.4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期间,根据水土保持方案中各项防护措施的设计,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形成以项目法人(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三方相互制约,以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合同管理模式,以期达到节约投资,保证进度,提高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质量的目的。 在施工准备期,施工现场即需配备专业监理人员或配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机构,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按时进场并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报告,经批准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开工申请。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工程材料检验、复验制度和工序质量检查和技术复核制度。对施工组织的实施情况,监理工程师以监理日记、月报和年报的形式进行记录,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有价值的经验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监理过程中,现场水土保持监理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水土保持法规,受业主委托监督、检查工程及影响区域的各项水土保持工作;以巡视方式定期对各施工区域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和解决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监理日记和巡视记录,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水土保持问题,应以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处理,并在处理过程中进行检查,完工后验收;每季度主持一次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水土保持协调会,对前一季度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水土保持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整改要求,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有关支付凭证。
日常工作中及时整理、归档有关水土保持资料,定期向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和业主报告现场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负责编写季度、年度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3.5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应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单位需在工程施工准备期开始时,选派监测人员进场确定监测点位、布设水土保持监测设施,按设计方案的水土保持监测要求编制监测计划并实施监测工作,对原始监测资料进行系统汇总、整理和分析,并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报告,监测成果报告应定期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3.6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管理
为了保证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本工程采取业主治理的方式,成立水土保持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管理和实施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同时加强对专职监管人员的水土保持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强化他们在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中的责任感。明确公众参与制度,实施群众监督,并加强对公众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工作,使其认识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条款,提高他们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局面。
3.7检查与竣工验收
方案实施及设施维护和检查:水土保持工作不仅包括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也包括水土保持措施建成运行后的设施维护,采取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为保证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必须要求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已验收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其运行状态,保证工程完好。
竣工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在完成技术评估之后提请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水土保持設施验收的内容、程序等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3.8资金保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该项目区域的水土保持防治费用应从该工程基本建设投资费用中列支,并组织协调统筹安排,保证工程按期开工和完成。
为了保证水保方案的顺利实施,除了在组织上和技术上把好关外,还必须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把水保资金单独划拨出来并专款专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部门对工程的水土保持治理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证水保资金逐项落实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拨付工程防治经费。
参考文献:
[1]SL 204-199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8.
[2]GB 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指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