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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率上调
央行11月10日晚间宣布,自11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年内第4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预计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共计冻结资金超过3000亿元。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作为风险准备金,是不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这个比例越高,说明执行的紧缩政策力度越大。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此次调整完成后,加上今年10月份对6家银行采取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措施,工、农、中、建四家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已高达18%,创造了新的存款准备金率历史纪录。而其他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7.5%,与历史纪录持平。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5.5%,个别银行达到16%。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4%。
仅仅过去九天,11月19日傍晚,央行再次宣布,从11月29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央行在10天内两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这在以往是绝无仅有的。
有业内人士分析,外汇占款增加导致流动性过多、银行信贷投放超出预期和逐渐增大的通胀压力是促使央行不断收紧货币政策的主要原因。虽然10天内两调存款准备金率,是针对整个经济形势制定的,但作为具有支柱产业地位的房地产业而言,由于其与金融信贷的高度关联,将因此受到很大影响。
那么,准备金率上调将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哪些影响呢?
第一,开发企业资金来源进一步收窄,促使其改变经营策略。在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的55%甚至70%以上依赖银行贷款,上调准备金率之后,会冻结一部分流动资金,同时银行信贷投放也受到影响,商业银行将会控制贷款增长速度,甚至收紧贷款。对房企而言,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特别是对于那些已开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很可能迫使企业改变经营策略,采取降价促销等手段,加大已建成项目的销售力度,回收资金以弥补自身流动性的不足。
第二,有助于遏制房地产需求的过度膨胀,改变市场预期。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价格在调控下依然屡创新高,助长了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追涨”行为。加之国内通胀的压力,使得资金大量涌入房地产业,产生市场泡沫。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是各种货币政策中发挥效率最直接和迅速的政策工具,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将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贷款数量的下降将对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形成抑制。同时,银行可能调整贷款投向,减少房地产领域的贷款投放。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遏制近年来房地产需求的过度膨胀。
第三,加速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效率的发挥,形成调控政策的联动效应。从今年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中可以看出,“征收土地闲置费”、“收回过期未开发土地使用权”,这些政策将直接作用于开发商,一方面将迫使开发商减少土地囤积,加快住房开发与供给;另一方面将降低开发商从银行获取贷款的能力,迫使加快商品房销售。“上调贷款利率”、“上调首付款比例”以及“限购令”等措施则直接作用于消费者与投资者,遏制他们的住房需求。而这些政策发挥效率的速度与程度,都取决于商业银行的执行力度,如果商业银行流动性过于充足,可能在执行中不会那么及时和严格,这些政策的效率就可能大打折扣。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是直接作用于商业银行的政策措施,对减少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具有立竿见影的政策效果。从这个角度看,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很可能诱发商业银行加大前期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度,控制房地产开发和消费贷款的增长速度,进而加速近两个月来各种调控政策的政策效率。
廉租房审计
近日,审计署公布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对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和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投资补助的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32个地级以上城市。在审计调查中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10%,2007—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二是,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抽查22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有1.32万户未将租赁补贴按规定用于改善住房条件,而是用于家庭其他消费,使租赁补贴变成了“生活补贴”。
三是,由于廉租住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等,南京等13个城市的一些地方出现了廉租住房配租困难、房源闲置的现象;另有南京、昆明等13个城市的廉租住房项目,存在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四是,天津、沈阳、重庆等12个城市截至2009年底,累计欠收廉租住房租金和物业费238.05万元;沈阳、厦门、常德、成都、乐山、昆明6个城市中的20个区县存在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住房家庭退出难的问题。
五是,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在廉租房作为一项事关民生、解决当前住房问题的重大工程,被政府和群众越来越关注和期待的时候,公布了此次审计结果,不禁令人对这一集聚了民生期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落实和走向,深感担忧。分析此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和理念两个层面找到原因。
一、 资金方面
从审计结果来看,未按规定提取廉租房保障资金,从2007年开始就已经存在。这就说明,保障金被截留甚至被挪用的问题由来已久,其所导致的后果势必是廉租房这一民生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的短缺甚至断裂。在廉租房建设中,资金来源是最关键、最重要的问题,缺乏充足、稳定的资金保障,再好的“规划”、“政策”都只是一纸空话!
因而,站在民生的角度、政治的角度、负责的角度,确保廉租房保障资金的到位,廉租房建设才能 “给力”。
二、理念方面
廉租房审计中暴露的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出有关地方政府在履行住房保障责任上的态度并不积极。由此可见,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仍然有为数不少的地方政府对其住房保障责任的认识和重视尚不到位。
因此,在廉租房制度的推行上,应该建立更为严格的惩罚和问责机制;同时,有必要将廉租房建设的进度、质量等落实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促使各地方政府真正关心和重视这一民生工程。
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廉租房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推动这一工作的真正落实,还要从相关法制建设、政府的财政分配体制等许多方面进行调整、完善。
央行11月10日晚间宣布,自11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年内第4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预计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共计冻结资金超过3000亿元。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作为风险准备金,是不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这个比例越高,说明执行的紧缩政策力度越大。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此次调整完成后,加上今年10月份对6家银行采取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措施,工、农、中、建四家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已高达18%,创造了新的存款准备金率历史纪录。而其他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7.5%,与历史纪录持平。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5.5%,个别银行达到16%。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4%。
仅仅过去九天,11月19日傍晚,央行再次宣布,从11月29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央行在10天内两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这在以往是绝无仅有的。
有业内人士分析,外汇占款增加导致流动性过多、银行信贷投放超出预期和逐渐增大的通胀压力是促使央行不断收紧货币政策的主要原因。虽然10天内两调存款准备金率,是针对整个经济形势制定的,但作为具有支柱产业地位的房地产业而言,由于其与金融信贷的高度关联,将因此受到很大影响。
那么,准备金率上调将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哪些影响呢?
第一,开发企业资金来源进一步收窄,促使其改变经营策略。在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的55%甚至70%以上依赖银行贷款,上调准备金率之后,会冻结一部分流动资金,同时银行信贷投放也受到影响,商业银行将会控制贷款增长速度,甚至收紧贷款。对房企而言,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特别是对于那些已开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很可能迫使企业改变经营策略,采取降价促销等手段,加大已建成项目的销售力度,回收资金以弥补自身流动性的不足。
第二,有助于遏制房地产需求的过度膨胀,改变市场预期。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价格在调控下依然屡创新高,助长了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追涨”行为。加之国内通胀的压力,使得资金大量涌入房地产业,产生市场泡沫。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是各种货币政策中发挥效率最直接和迅速的政策工具,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将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贷款数量的下降将对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形成抑制。同时,银行可能调整贷款投向,减少房地产领域的贷款投放。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遏制近年来房地产需求的过度膨胀。
第三,加速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效率的发挥,形成调控政策的联动效应。从今年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中可以看出,“征收土地闲置费”、“收回过期未开发土地使用权”,这些政策将直接作用于开发商,一方面将迫使开发商减少土地囤积,加快住房开发与供给;另一方面将降低开发商从银行获取贷款的能力,迫使加快商品房销售。“上调贷款利率”、“上调首付款比例”以及“限购令”等措施则直接作用于消费者与投资者,遏制他们的住房需求。而这些政策发挥效率的速度与程度,都取决于商业银行的执行力度,如果商业银行流动性过于充足,可能在执行中不会那么及时和严格,这些政策的效率就可能大打折扣。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是直接作用于商业银行的政策措施,对减少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具有立竿见影的政策效果。从这个角度看,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很可能诱发商业银行加大前期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度,控制房地产开发和消费贷款的增长速度,进而加速近两个月来各种调控政策的政策效率。
廉租房审计
近日,审计署公布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对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和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投资补助的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32个地级以上城市。在审计调查中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10%,2007—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二是,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抽查22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有1.32万户未将租赁补贴按规定用于改善住房条件,而是用于家庭其他消费,使租赁补贴变成了“生活补贴”。
三是,由于廉租住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等,南京等13个城市的一些地方出现了廉租住房配租困难、房源闲置的现象;另有南京、昆明等13个城市的廉租住房项目,存在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四是,天津、沈阳、重庆等12个城市截至2009年底,累计欠收廉租住房租金和物业费238.05万元;沈阳、厦门、常德、成都、乐山、昆明6个城市中的20个区县存在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住房家庭退出难的问题。
五是,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在廉租房作为一项事关民生、解决当前住房问题的重大工程,被政府和群众越来越关注和期待的时候,公布了此次审计结果,不禁令人对这一集聚了民生期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落实和走向,深感担忧。分析此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和理念两个层面找到原因。
一、 资金方面
从审计结果来看,未按规定提取廉租房保障资金,从2007年开始就已经存在。这就说明,保障金被截留甚至被挪用的问题由来已久,其所导致的后果势必是廉租房这一民生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的短缺甚至断裂。在廉租房建设中,资金来源是最关键、最重要的问题,缺乏充足、稳定的资金保障,再好的“规划”、“政策”都只是一纸空话!
因而,站在民生的角度、政治的角度、负责的角度,确保廉租房保障资金的到位,廉租房建设才能 “给力”。
二、理念方面
廉租房审计中暴露的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出有关地方政府在履行住房保障责任上的态度并不积极。由此可见,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仍然有为数不少的地方政府对其住房保障责任的认识和重视尚不到位。
因此,在廉租房制度的推行上,应该建立更为严格的惩罚和问责机制;同时,有必要将廉租房建设的进度、质量等落实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促使各地方政府真正关心和重视这一民生工程。
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廉租房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推动这一工作的真正落实,还要从相关法制建设、政府的财政分配体制等许多方面进行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