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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讨论的住房消费观和住房功能观,是从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对住房问题的阐述。这为住房问题的社会管理奠定了基础。在住房的社会管理中,最需要解决的是住房发展的目的问题,或者讲在住房发展中把什么东西放在优先的地位、把什么东西放在兼顾的位置上。
多年来,在上述问题上有不少似是而非的看法。就在前些年,对于涉及民生的住房保障问题,一些人口头上表示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总是以政府财力有限、或是土地资源有限等种种理由,对住房保障不敢兴趣,或打不起十足的精神来实施,比起发展商品房的那股勇往直前的劲头来,形成鲜明的对照;一些人干脆直言,住房保障搞多了,减少了房地产市场的土地资源,影响了商品房市场的供应,或是牵制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上升,降低了经济和税收增长的速度;上述情况,近些年拜中央政府住房保障态度之坚决,不少地方的思想和行动有所转变,但是否在思想深处真正转弯仍是未知数,未来的行动是否继续有力也有不确定性;等等。以上种种,反映了一些人对于住房发展的目的,以及如何处理民生要求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认识,是不清晰的、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
本文以为,正确的住房发展目的观应该是,坚持住房发展解决民生优先、同时兼顾经济增长的要求。
对于“民生”的解释可以包括得很广泛,而当今住房发展的民生涵义应该是什么呢?2007年10月24日,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可见,当今中共是把民众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作为民生来理解的,而非直接指经济增长问题;同时,把“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个主要内容。循此思路,民生涵义的住有所居应该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民众居住要有房屋,其中的有房屋的“有”,可以是租赁也可以是自有产权,只要有居住就行。二是,这种房屋应该能满足民众日常生活和一般发展的基本需要,应该是指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
本文提出坚持住房发展民生优先、兼顾经济增长是指:在做社会经济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时候,在住房发展上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要求,并在财政和其他资金、土地资源、建设立项、施工配套等等方面予以保证。在安排好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要求以后,再根据各方面的可能性,安排其他住房发展的需要和由此带动的经济和财政增长的需要。而不是先设定由住房发展带动多少经济增长和税金,然后商品住房需要多少,最后才轮到将剩下的资源配置给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完事。这是一般的情况。当着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严重短缺的时候,属于紧急补课和还债时期,可以予以更多的安排,并不特别顾忌由此带来的经济增长影响。例如,自2008年-2010年,中央政府连续三年大规模地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仅2010年中央财政就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 。
住房发展民生优先的理由是不复杂的。从最初级的层面说,人首先得活着,住房就是人要活着的必要条件。人只有活着才能谈到其他的发展,包括经济的增长。从高级的层面说,党和政府管理国家的初衷就是为全体人民谋福利,谋福利首先是抓解决基本的生活需要。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就是体现住房发展民生优先的主要抓手。这也就是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道理。住房发展民生优先,是体现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和必备内容。
有的人把住房发展民生优先同经济增长对立起来,是没有道理的。首先,要承认,住房发展民生优先得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住房发展民生优先就失去了基础。客观的现实是,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国力不断增强,这样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内在原因和规律,必将持续一个较长时期,不会因为住房发展民生优先而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减速和逆转。现在,正是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成果、实现住房发展民生优先的最佳时期,不是忧虑什么住房发展民生优先会削弱经济增长。其次,住房发展中的民生优先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种方式之一,无论是保障性住房还是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都需要大量的投资,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劳务,建成之后居民入住还要追加其他消费。这一切,都是创造经济增加值和税金收入的,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许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对于经济和税金增长的贡献率,不及高档商品住房,即便如此也无损大雅。因为,无论什么时候,高档商品住房的建设量和比例永远要比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因此住房发展民生优先不会对经济增长有太大的影响。最后,由于住房发展民生优先,牵制了住房市场价格的急剧攀升,导致住房投机行为大幅度减少,导致投机带来的房地产增加值和税金的减少,那是健康的现象,是对住房市场虚假繁荣的否定,是对住房泡沫的良性收敛,是人们应该期望、欢迎和求之不得的大好事,无所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能混为一谈。
当然,坚持住房发展民生优先,不是讲可以离开经济发展的基础,急躁冒进、急于求成,而应该稳扎稳打、长期坚持。近几年,国家需要多补课、多还一些欠帐,多安排各种资源来实施,尤其是住房保障方面。通过一段时期的重点安排以后,住房发展方面紧迫的民生问题会得以缓解。但是,住房发展的民生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会面临新的问题和新的要求,是需要长期关注的,民生优先的原则是需要一贯坚持的。
多年来,在上述问题上有不少似是而非的看法。就在前些年,对于涉及民生的住房保障问题,一些人口头上表示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总是以政府财力有限、或是土地资源有限等种种理由,对住房保障不敢兴趣,或打不起十足的精神来实施,比起发展商品房的那股勇往直前的劲头来,形成鲜明的对照;一些人干脆直言,住房保障搞多了,减少了房地产市场的土地资源,影响了商品房市场的供应,或是牵制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上升,降低了经济和税收增长的速度;上述情况,近些年拜中央政府住房保障态度之坚决,不少地方的思想和行动有所转变,但是否在思想深处真正转弯仍是未知数,未来的行动是否继续有力也有不确定性;等等。以上种种,反映了一些人对于住房发展的目的,以及如何处理民生要求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认识,是不清晰的、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
本文以为,正确的住房发展目的观应该是,坚持住房发展解决民生优先、同时兼顾经济增长的要求。
对于“民生”的解释可以包括得很广泛,而当今住房发展的民生涵义应该是什么呢?2007年10月24日,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可见,当今中共是把民众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作为民生来理解的,而非直接指经济增长问题;同时,把“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个主要内容。循此思路,民生涵义的住有所居应该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民众居住要有房屋,其中的有房屋的“有”,可以是租赁也可以是自有产权,只要有居住就行。二是,这种房屋应该能满足民众日常生活和一般发展的基本需要,应该是指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
本文提出坚持住房发展民生优先、兼顾经济增长是指:在做社会经济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时候,在住房发展上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要求,并在财政和其他资金、土地资源、建设立项、施工配套等等方面予以保证。在安排好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要求以后,再根据各方面的可能性,安排其他住房发展的需要和由此带动的经济和财政增长的需要。而不是先设定由住房发展带动多少经济增长和税金,然后商品住房需要多少,最后才轮到将剩下的资源配置给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完事。这是一般的情况。当着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严重短缺的时候,属于紧急补课和还债时期,可以予以更多的安排,并不特别顾忌由此带来的经济增长影响。例如,自2008年-2010年,中央政府连续三年大规模地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仅2010年中央财政就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 。
住房发展民生优先的理由是不复杂的。从最初级的层面说,人首先得活着,住房就是人要活着的必要条件。人只有活着才能谈到其他的发展,包括经济的增长。从高级的层面说,党和政府管理国家的初衷就是为全体人民谋福利,谋福利首先是抓解决基本的生活需要。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就是体现住房发展民生优先的主要抓手。这也就是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道理。住房发展民生优先,是体现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和必备内容。
有的人把住房发展民生优先同经济增长对立起来,是没有道理的。首先,要承认,住房发展民生优先得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住房发展民生优先就失去了基础。客观的现实是,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国力不断增强,这样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内在原因和规律,必将持续一个较长时期,不会因为住房发展民生优先而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减速和逆转。现在,正是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成果、实现住房发展民生优先的最佳时期,不是忧虑什么住房发展民生优先会削弱经济增长。其次,住房发展中的民生优先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种方式之一,无论是保障性住房还是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都需要大量的投资,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劳务,建成之后居民入住还要追加其他消费。这一切,都是创造经济增加值和税金收入的,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许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对于经济和税金增长的贡献率,不及高档商品住房,即便如此也无损大雅。因为,无论什么时候,高档商品住房的建设量和比例永远要比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因此住房发展民生优先不会对经济增长有太大的影响。最后,由于住房发展民生优先,牵制了住房市场价格的急剧攀升,导致住房投机行为大幅度减少,导致投机带来的房地产增加值和税金的减少,那是健康的现象,是对住房市场虚假繁荣的否定,是对住房泡沫的良性收敛,是人们应该期望、欢迎和求之不得的大好事,无所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能混为一谈。
当然,坚持住房发展民生优先,不是讲可以离开经济发展的基础,急躁冒进、急于求成,而应该稳扎稳打、长期坚持。近几年,国家需要多补课、多还一些欠帐,多安排各种资源来实施,尤其是住房保障方面。通过一段时期的重点安排以后,住房发展方面紧迫的民生问题会得以缓解。但是,住房发展的民生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会面临新的问题和新的要求,是需要长期关注的,民生优先的原则是需要一贯坚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