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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醴陵市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自觉把改善和服务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宽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载体和途径,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以提升能力为目标,不断完善群众工作能力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机制。
一是完善群众工作能力教育培训机制。坚持以“一包双联”、“四走进”、“为民、务实、清廉”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邀请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乡镇基层干部为干警授课,并分期分批组织干警深入乡镇(街道)走村串户,了解群众诉求并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通过在实践中学习、在锻炼中提高,切实提高检察干警了解群众疾苦能力、掌握群众心理能力、疏导群众情绪能力、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能力、引导和说服群众能力以及协调各方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的能力。
二是将群众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机制。对院里原有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把民生检察记事本作为院绩效考核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每周登记、每月反馈、每季小结、年底总考评”,对民生检察记事本记录的民情进行动态管理。将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纳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考核机制,将受访姓名、接待事项、受访群众困难、与派出所联席会议所讨论的问题等逐项予以登记,将责任具体到相关科室,年底逐项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抓好督促落实。
三是将群众工作纳入反馈监督机制。实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参观人员宣传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群众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信息,接受监督;采取电话联系、发放《执法办案征求意见表》、《执法办案公正廉洁监督卡》以及当面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对办理的每起案件进行回访监督,征求当事人意见建议;通过定向联系、发放《醴陵检察》专刊、邀请来院视察工作等方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评议。
(二)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体制。
一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群众安全感。与公安联合制定《进一步完善重大恶性案件提前介入规定》,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提前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下。同时,积极健全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与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2010年以来,共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85件97人。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方式。2012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组织专人对该院2009年至2012年6月办理的13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调查走访,根据调研结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在跟踪帮教的95人中,有77人走向工作岗位,18人重返校园,无一人重新犯罪。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亦被评为201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创新项目。
二是积极探索侦防一体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醴陵市检察院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侦防一体、惩防结合”,共在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1件68人,同时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
三是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2011年以来,已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1件15人,支付救助金20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该院2011年在办理李江强奸案中,发现被害人邓某(13岁,初二学生)在被李江强奸之前还被李安强奸过,在派人前往邓某家中查证此事时,又发现邓某已失踪。该院派干警配合公安三赴广州最终解救出邓某并将带邓某至广州卖淫的彭明球抓获归案。通过审查这一起强奸案,立案监督强奸、引诱妇女卖淫等3起案件。
(三)以关注和解决群众诉求为目标,积极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信访接待机制。为方便群众,迅速解决诉求,2011年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推出“检察长一站式接访制度”,将原先每周一天的检察长接待日改为由院领导在工作日轮班接访,并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按照问题性质指定专人限期办理并答复,真正实现“开门接访、高效处访、有效化访”。该制度推行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341件/次、举报线索111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侦查5人。
二是搭建平台方便群众诉求。2011年4月在白兔潭等6个中心乡镇设置了检察联络室,在各乡镇(街道)聘请31名分管政法工作的乡镇干部担任检察联络员,聘请398名农村、社区的综治专干担任兼职检察联络员,通过领导包片、干警联点的方式了解群众诉求。坚持以检察联络室为依托,分批组织干警深入各自联点乡镇(街道)开展下访巡访。截至目前,该院共下派干警600余(人)次,开展法制宣讲活动30场(次),走访群众10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5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80余件,受到好评。
三是健全民生诉求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政法委、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信息通报及联合调处机制,及时转办、分流信访案件。适时开展联合接访、联合调查、共同答复,主动寻求对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如该院在办理聂冬辉等寻衅滋事案中,针对逍遥法外和被害人医药费无着落嫌疑人的情况,一方面积极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最终将胡健、王伟文等3名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及时批捕起诉,另一方面,提请政法委牵头专题研究解决医疗赔偿问题,最终为被害人李某落实4万元赔偿金,李某家属送来锦旗致谢。
二、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检察干警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醴陵检察院共有在职在编干警71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干警41人。这些干警大部分都是近五年来新招进院的,虽然他们学历高、综合能力强,但因刚从校门进入院门,群众意识和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比较欠缺。
二是案多人少和编制配备不足使得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举措难以落到实处。醴陵检察院现有79个编制,而醴陵保守估计有103万人口,离1万人口配置1个编制的指标还差24个。该院主要业务部门年均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由于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矛盾突出,使得院里出台的一些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举措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
三是联系群众的工作方式和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举措有待进一步改进。近年来,尽管醴陵检察院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沟通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努力,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甚至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仍然缺乏基本的了解。
三、加强和改进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强化检察人员队伍建设。对于应有政法编制与实际编制差额部分,建议省级政法机关将下拨新增检察专项编制时,对基层检察院予以优先考虑,切实保障基层一线办案人员需求。同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理解支持,在干部职级晋升、经济待遇等方面加大从优待检力度,适度逐年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经济待遇,避免基层检察干警人员过度流失。作为检察机关自身,亦应通过加大硬、软件设施投入力度,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干警切实感受到主人翁意识。
二是完善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坚持以开展教育培训为抓手,不断更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扩大受训人员覆盖面。以培训促提高,加强对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培训,邀请专家和实际工作者为干警讲解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在发现问题苗头时,超前思考,妥当处置。以实践促提高,有计划地选派干警下基层,让干警在基层得到实践锻炼,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执法、手牵手援助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增进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一方面,继续发挥检务公开宣传栏、拍摄专题片、组织干警开展下访巡访、检察开放日等传统方式做好检务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群发等新媒体积极深化检务公开。
(作者通讯地址: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湖南 醴陵 412200)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以提升能力为目标,不断完善群众工作能力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机制。
一是完善群众工作能力教育培训机制。坚持以“一包双联”、“四走进”、“为民、务实、清廉”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邀请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乡镇基层干部为干警授课,并分期分批组织干警深入乡镇(街道)走村串户,了解群众诉求并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通过在实践中学习、在锻炼中提高,切实提高检察干警了解群众疾苦能力、掌握群众心理能力、疏导群众情绪能力、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能力、引导和说服群众能力以及协调各方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的能力。
二是将群众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机制。对院里原有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把民生检察记事本作为院绩效考核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每周登记、每月反馈、每季小结、年底总考评”,对民生检察记事本记录的民情进行动态管理。将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纳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考核机制,将受访姓名、接待事项、受访群众困难、与派出所联席会议所讨论的问题等逐项予以登记,将责任具体到相关科室,年底逐项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抓好督促落实。
三是将群众工作纳入反馈监督机制。实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参观人员宣传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群众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信息,接受监督;采取电话联系、发放《执法办案征求意见表》、《执法办案公正廉洁监督卡》以及当面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对办理的每起案件进行回访监督,征求当事人意见建议;通过定向联系、发放《醴陵检察》专刊、邀请来院视察工作等方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评议。
(二)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体制。
一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群众安全感。与公安联合制定《进一步完善重大恶性案件提前介入规定》,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提前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下。同时,积极健全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与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2010年以来,共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85件97人。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方式。2012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组织专人对该院2009年至2012年6月办理的13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调查走访,根据调研结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在跟踪帮教的95人中,有77人走向工作岗位,18人重返校园,无一人重新犯罪。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亦被评为201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创新项目。
二是积极探索侦防一体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醴陵市检察院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侦防一体、惩防结合”,共在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1件68人,同时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
三是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2011年以来,已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1件15人,支付救助金20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该院2011年在办理李江强奸案中,发现被害人邓某(13岁,初二学生)在被李江强奸之前还被李安强奸过,在派人前往邓某家中查证此事时,又发现邓某已失踪。该院派干警配合公安三赴广州最终解救出邓某并将带邓某至广州卖淫的彭明球抓获归案。通过审查这一起强奸案,立案监督强奸、引诱妇女卖淫等3起案件。
(三)以关注和解决群众诉求为目标,积极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信访接待机制。为方便群众,迅速解决诉求,2011年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推出“检察长一站式接访制度”,将原先每周一天的检察长接待日改为由院领导在工作日轮班接访,并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按照问题性质指定专人限期办理并答复,真正实现“开门接访、高效处访、有效化访”。该制度推行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341件/次、举报线索111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侦查5人。
二是搭建平台方便群众诉求。2011年4月在白兔潭等6个中心乡镇设置了检察联络室,在各乡镇(街道)聘请31名分管政法工作的乡镇干部担任检察联络员,聘请398名农村、社区的综治专干担任兼职检察联络员,通过领导包片、干警联点的方式了解群众诉求。坚持以检察联络室为依托,分批组织干警深入各自联点乡镇(街道)开展下访巡访。截至目前,该院共下派干警600余(人)次,开展法制宣讲活动30场(次),走访群众10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5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80余件,受到好评。
三是健全民生诉求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政法委、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信息通报及联合调处机制,及时转办、分流信访案件。适时开展联合接访、联合调查、共同答复,主动寻求对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如该院在办理聂冬辉等寻衅滋事案中,针对逍遥法外和被害人医药费无着落嫌疑人的情况,一方面积极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最终将胡健、王伟文等3名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及时批捕起诉,另一方面,提请政法委牵头专题研究解决医疗赔偿问题,最终为被害人李某落实4万元赔偿金,李某家属送来锦旗致谢。
二、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检察干警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醴陵检察院共有在职在编干警71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干警41人。这些干警大部分都是近五年来新招进院的,虽然他们学历高、综合能力强,但因刚从校门进入院门,群众意识和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比较欠缺。
二是案多人少和编制配备不足使得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举措难以落到实处。醴陵检察院现有79个编制,而醴陵保守估计有103万人口,离1万人口配置1个编制的指标还差24个。该院主要业务部门年均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由于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矛盾突出,使得院里出台的一些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举措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
三是联系群众的工作方式和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举措有待进一步改进。近年来,尽管醴陵检察院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沟通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努力,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甚至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仍然缺乏基本的了解。
三、加强和改进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强化检察人员队伍建设。对于应有政法编制与实际编制差额部分,建议省级政法机关将下拨新增检察专项编制时,对基层检察院予以优先考虑,切实保障基层一线办案人员需求。同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理解支持,在干部职级晋升、经济待遇等方面加大从优待检力度,适度逐年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经济待遇,避免基层检察干警人员过度流失。作为检察机关自身,亦应通过加大硬、软件设施投入力度,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干警切实感受到主人翁意识。
二是完善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坚持以开展教育培训为抓手,不断更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扩大受训人员覆盖面。以培训促提高,加强对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培训,邀请专家和实际工作者为干警讲解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在发现问题苗头时,超前思考,妥当处置。以实践促提高,有计划地选派干警下基层,让干警在基层得到实践锻炼,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执法、手牵手援助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增进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一方面,继续发挥检务公开宣传栏、拍摄专题片、组织干警开展下访巡访、检察开放日等传统方式做好检务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群发等新媒体积极深化检务公开。
(作者通讯地址: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湖南 醴陵 4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