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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围绕着城市和谐社区规划设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了城市和谐社区规划设计的思路和相关对策,以期可以为我国城市和谐社区的建设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和谐社区;设计;思路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城市和谐社区规划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将规划设计的步骤和流程理清,明确城市规划设计中如何构建和谐社区,如何提高城市和谐社区规划设计的水平,创建文明社区。
二、和谐社区发展规划的内涵
和谐社区的六大要素:“生产发展,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安定文明、和谐并进、全面小康”,通过社区与政府、企业、社会及居民的良性互动,使城乡社区自治机制充满活力,各要素之间协调发展。尽管城市化进程可以跨越式发展,但是社区的和谐发展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涉及经济、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因此和谐社区发展是内外兼修的过程,强调软件、硬件建设相辅相成。硬件因素包括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居民住宅等各类有形的建设,软件因素包括管理体制、社会结构等政策体制方面要素。
因此笔者认为和谐社区发展规划,需要在传统的城市规划的概念中融入社会学的观点,注重社区中各种软、硬因素的结合。从人本主义的角度,更加关注社区中人的行为、人与人之间及人与社区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同时,关注产权性质、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变化带来的影响,探讨怎样使入住居民与新建社区间的磨合过程相对缩短。
三、和谐社区规划的原则
1、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统筹规划,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新机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以人为本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围绕“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这一核心,全面发挥城市化对农村社区发展的带动作用。
3、分类指导原则。城市社区、城中村、近郊农村社区的经济基础不同,每个社区应从自己现有的条件出发,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和区域一体化。
四、和谐居住社区规划设计要点
1、结构形态
(一)规模。综合社区不得跨越城市主干道,基层社区不得跨越城市次干道,并不得跨越较大的自然分隔带。社区规模同时要保证能够形成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心和适宜的步行半径。综合社区以20000~50000人为宜,基层社区以5000~8000人为宜。
(二)结构。采用综合社区一基层社区一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三级结构。基本居住单元(街坊)规模控制在100~150m,超过150m则失去良好的空间围合尺度,且不利于内部居民的相互熟悉与交往,低于100m给住宅围合布局带来难度,同时对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交通造成影响。基本居住单元(街坊)规模按100~150m控制,居住户数一般在150~300户之间,在有效的邻里交往范圍内,便于邻里互助。社区以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利于私密性和安全防卫,基本居民单元以外的区域宜采用半开放或开放式管理,便于广泛的社会交往以及设施的共享。
(三)密度。在保证足够的公共绿地、公共空间以及充分的日照、采光、通风条件的前提下,达到足够的密度及容积率,以保证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避免土地浪费。
(四)边界。社区边界明确,并区分不同的外部环境采用不同的功能配置与空间处理。临城市快速道路布置绿化隔离带,不宜布置商业和公共设施,避免设置出入口。临城市主干道以办公功能为主,避免设置出入口或做特殊处理。临城市次干道以商业、服务业和文化休闲设施为主。社区与社区之间的用地边界不宜形成封闭的消极空间,预留为街巷空间或公共步行绿化带。
2、道路交通
(一)路网密度。城市次干道间距采用350~500m,采用高密度的支路系统,社区内支路间跟采用150~250m,支路划分的街区规模为120~150mx200~250m的长方形地块,城市中心高密度区可划分为边长100~150m的地块。
(二)道路性质。城市快速道路和主干道以“大道”、“路”命名,城市次干道以“街”命名,城市支路及社区内道路以“巷”、“弄”、“胡同”命名,既标示出道路性质、等级与功能,又贴近传统街道文化和居民生活。
(三)街道宽度。为了保证良好的街道空间尺度,促进社会交往、回归良好的街道生活,城市次干道道路宽度宜控制在25m以内,不得超过30m。城市支路和社区内道路宽度不小于8m,不大于15m,若大于15m,需设置绿化或休闲景观带。若交通负荷过大,则缩小道路间距,提高路网密度。
(四)车速。城市次干道车速严格控制在40km/h以内,支路及社区内道路机动车行驶速度控制在30km/h以内,部分控制在15km/h。部分街道结合社区商业或公共绿带作为步行街或准步行街。限速街道落实限制车速的稳静化处理措施。
(五)出入口。基层社区主出入口设在城市次干道上,并尽量靠近综合社区公共中心、公园和公交站点,基本居住单位(街坊)设两个出入口,分别靠近居民主导出行方向和社区中心。
(六)步行道路。步行道路联系社区中心和各个基本居住单元(街坊),并与社区外的城市公共绿带和公园等形成较便捷的联系。
(七)停车。综合社区中心建设专门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基层社区中心和商业街道配建适当数量的停车位。基本居住单元(街坊)内除少量采用地面停车外,尽量采用地下方式,大中城市停车位配套不少于户均1辆。
3、公共设施配套
居住社区公共设施配套应打破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机械的等级配置模式,在针对性的调查、分析基础上从社区发展规划层面进行综合调配,明确配套要求、规模、数量及位置,社区建设规划在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并采用开放式经营管理。既有利于形成真正贴近生活的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又有利于市场运营和资源有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与浪费。
形成明确的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在城市次干道交叉口一侧成片布置,并形成公共步行区,避免在交叉口周围采用“四大金刚”的模式,影响城市交通的同时打破步行空间的连续性。基层社区中心宜在社区中心地段布置,并与社区公共绿地相结合。公共设施的布点综合考虑适宜的步行半径和便捷的步行网络。
(一)商业。沿城市次干道和社区街道两侧布置,重点放在基层社区中心通向综合社区中心或城市公园的街道两侧布置。
(二)布局。充分分析社区居民主导的出行轨迹和出行方向,各项公共设施在主导出行轨迹沿线布局,点线面结合,形成连续的公共生活空间,保证足够的活力,促进不同活动人群的广泛交往。
(三)混合功能。在社区中心、社区街道、社区入口附近,适度保证功能的混合使用,以不同功能的混合使用强化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社会交往的广泛性。
4、住宅与建筑布局
(一)住宅形式。提供多样化住宅,在基层社区内以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配置不同的住房标准,以满足不同收入、不同阶层居民的购房需求和混合居住,促进不同阶层之间的互动、交往与互助。
(二)适应性。保证住宅室内空间灵活可变,满足不同家庭生活空间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为家庭人日结构变化提供合并、分解、重组、改造的可能,部分地段住宅适应将来改变建筑功能性质的需要。
(三)住宅建筑布局。以基本的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住宅尽量采用围合式布局,尽量减少高层板式住宅,避免点式高层住宅的板式拼接。
(四)架空空间。靠近公共中心、社区公园、街坊公共绿地的地段,适当设置架空空间。
(五)体量。建筑体量多样化,沿街住宅采用适宜的高宽比,创造丰富的建筑景观效果。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和谐社区规划设计工作必须要落到实处,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原则出发,进行城市和谐社区的建设,提高我国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水平和质量。
【参考文献】
[1]王保森.基于“和谐”思想的城市规划理论研究[J].城市规划,2008.2
[2]雷诚,范凌云.广州市城乡结合部土地配置的问题与对策-以番禺区为例[J].城市问题,2010.2
[3]周浩晟.现代城市城乡结合部规划设计分析与探索[J].四川建材,2009.3
[4]李迪华,吉庆萍.景观与城市的生态设计、概念与原理[J].中国园林,2008.
【关键词】和谐社区;设计;思路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城市和谐社区规划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将规划设计的步骤和流程理清,明确城市规划设计中如何构建和谐社区,如何提高城市和谐社区规划设计的水平,创建文明社区。
二、和谐社区发展规划的内涵
和谐社区的六大要素:“生产发展,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安定文明、和谐并进、全面小康”,通过社区与政府、企业、社会及居民的良性互动,使城乡社区自治机制充满活力,各要素之间协调发展。尽管城市化进程可以跨越式发展,但是社区的和谐发展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涉及经济、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因此和谐社区发展是内外兼修的过程,强调软件、硬件建设相辅相成。硬件因素包括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居民住宅等各类有形的建设,软件因素包括管理体制、社会结构等政策体制方面要素。
因此笔者认为和谐社区发展规划,需要在传统的城市规划的概念中融入社会学的观点,注重社区中各种软、硬因素的结合。从人本主义的角度,更加关注社区中人的行为、人与人之间及人与社区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同时,关注产权性质、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变化带来的影响,探讨怎样使入住居民与新建社区间的磨合过程相对缩短。
三、和谐社区规划的原则
1、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统筹规划,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新机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以人为本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围绕“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这一核心,全面发挥城市化对农村社区发展的带动作用。
3、分类指导原则。城市社区、城中村、近郊农村社区的经济基础不同,每个社区应从自己现有的条件出发,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和区域一体化。
四、和谐居住社区规划设计要点
1、结构形态
(一)规模。综合社区不得跨越城市主干道,基层社区不得跨越城市次干道,并不得跨越较大的自然分隔带。社区规模同时要保证能够形成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心和适宜的步行半径。综合社区以20000~50000人为宜,基层社区以5000~8000人为宜。
(二)结构。采用综合社区一基层社区一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三级结构。基本居住单元(街坊)规模控制在100~150m,超过150m则失去良好的空间围合尺度,且不利于内部居民的相互熟悉与交往,低于100m给住宅围合布局带来难度,同时对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交通造成影响。基本居住单元(街坊)规模按100~150m控制,居住户数一般在150~300户之间,在有效的邻里交往范圍内,便于邻里互助。社区以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利于私密性和安全防卫,基本居民单元以外的区域宜采用半开放或开放式管理,便于广泛的社会交往以及设施的共享。
(三)密度。在保证足够的公共绿地、公共空间以及充分的日照、采光、通风条件的前提下,达到足够的密度及容积率,以保证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避免土地浪费。
(四)边界。社区边界明确,并区分不同的外部环境采用不同的功能配置与空间处理。临城市快速道路布置绿化隔离带,不宜布置商业和公共设施,避免设置出入口。临城市主干道以办公功能为主,避免设置出入口或做特殊处理。临城市次干道以商业、服务业和文化休闲设施为主。社区与社区之间的用地边界不宜形成封闭的消极空间,预留为街巷空间或公共步行绿化带。
2、道路交通
(一)路网密度。城市次干道间距采用350~500m,采用高密度的支路系统,社区内支路间跟采用150~250m,支路划分的街区规模为120~150mx200~250m的长方形地块,城市中心高密度区可划分为边长100~150m的地块。
(二)道路性质。城市快速道路和主干道以“大道”、“路”命名,城市次干道以“街”命名,城市支路及社区内道路以“巷”、“弄”、“胡同”命名,既标示出道路性质、等级与功能,又贴近传统街道文化和居民生活。
(三)街道宽度。为了保证良好的街道空间尺度,促进社会交往、回归良好的街道生活,城市次干道道路宽度宜控制在25m以内,不得超过30m。城市支路和社区内道路宽度不小于8m,不大于15m,若大于15m,需设置绿化或休闲景观带。若交通负荷过大,则缩小道路间距,提高路网密度。
(四)车速。城市次干道车速严格控制在40km/h以内,支路及社区内道路机动车行驶速度控制在30km/h以内,部分控制在15km/h。部分街道结合社区商业或公共绿带作为步行街或准步行街。限速街道落实限制车速的稳静化处理措施。
(五)出入口。基层社区主出入口设在城市次干道上,并尽量靠近综合社区公共中心、公园和公交站点,基本居住单位(街坊)设两个出入口,分别靠近居民主导出行方向和社区中心。
(六)步行道路。步行道路联系社区中心和各个基本居住单元(街坊),并与社区外的城市公共绿带和公园等形成较便捷的联系。
(七)停车。综合社区中心建设专门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基层社区中心和商业街道配建适当数量的停车位。基本居住单元(街坊)内除少量采用地面停车外,尽量采用地下方式,大中城市停车位配套不少于户均1辆。
3、公共设施配套
居住社区公共设施配套应打破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机械的等级配置模式,在针对性的调查、分析基础上从社区发展规划层面进行综合调配,明确配套要求、规模、数量及位置,社区建设规划在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并采用开放式经营管理。既有利于形成真正贴近生活的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又有利于市场运营和资源有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与浪费。
形成明确的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在城市次干道交叉口一侧成片布置,并形成公共步行区,避免在交叉口周围采用“四大金刚”的模式,影响城市交通的同时打破步行空间的连续性。基层社区中心宜在社区中心地段布置,并与社区公共绿地相结合。公共设施的布点综合考虑适宜的步行半径和便捷的步行网络。
(一)商业。沿城市次干道和社区街道两侧布置,重点放在基层社区中心通向综合社区中心或城市公园的街道两侧布置。
(二)布局。充分分析社区居民主导的出行轨迹和出行方向,各项公共设施在主导出行轨迹沿线布局,点线面结合,形成连续的公共生活空间,保证足够的活力,促进不同活动人群的广泛交往。
(三)混合功能。在社区中心、社区街道、社区入口附近,适度保证功能的混合使用,以不同功能的混合使用强化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社会交往的广泛性。
4、住宅与建筑布局
(一)住宅形式。提供多样化住宅,在基层社区内以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配置不同的住房标准,以满足不同收入、不同阶层居民的购房需求和混合居住,促进不同阶层之间的互动、交往与互助。
(二)适应性。保证住宅室内空间灵活可变,满足不同家庭生活空间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为家庭人日结构变化提供合并、分解、重组、改造的可能,部分地段住宅适应将来改变建筑功能性质的需要。
(三)住宅建筑布局。以基本的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住宅尽量采用围合式布局,尽量减少高层板式住宅,避免点式高层住宅的板式拼接。
(四)架空空间。靠近公共中心、社区公园、街坊公共绿地的地段,适当设置架空空间。
(五)体量。建筑体量多样化,沿街住宅采用适宜的高宽比,创造丰富的建筑景观效果。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和谐社区规划设计工作必须要落到实处,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原则出发,进行城市和谐社区的建设,提高我国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水平和质量。
【参考文献】
[1]王保森.基于“和谐”思想的城市规划理论研究[J].城市规划,2008.2
[2]雷诚,范凌云.广州市城乡结合部土地配置的问题与对策-以番禺区为例[J].城市问题,2010.2
[3]周浩晟.现代城市城乡结合部规划设计分析与探索[J].四川建材,2009.3
[4]李迪华,吉庆萍.景观与城市的生态设计、概念与原理[J].中国园林,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