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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本和源头上协调公务员体制中的各种利益关係,才能切实提升公务人员的士气,推进公务人员制度的建设和改革,最终建立一支专业高效、廉洁奉公的公务人员团队。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对於致力於科学施政的特区政府来说,打造一支优秀高质的公务员队伍,无疑是提升政府施政能力的一个核心环节。对此,行政长官崔世安先生曾公开指出,公务员体制是特区政府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特区政府在2012年的施政报告中也著重指出,建立一支专业高效、廉洁奉公的公务人员团队,是特区政府落实科学施政、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保证。此外,最近特区政府决定研究设立薪酬评议会以及立法通过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举措,都充分显示特区政府对公务人员管理的高度重视。
打造专业高效、廉洁奉公的公务人员团队,从根本和源头上需要协调公务员体制中的各种利益关係。政府只有全面、综合地协调好各种利益关係,化解利益矛盾,才能确保政府理性回应公务员团队和公务员提出的相关诉求,公平合理地处理公务人员的事务。
在众多複杂的利益关係中,政府需要尤为重视协调四重利益关係,即公务员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係,编制位(实位)公务员的利益和非编制位公务员的利益的关係,非编制位公务员内部各种合同制度人员的利益关係,以及各种不同政府部门人员之间的利益关係等。在协调这四种利益关係的基础上,才能切实提升公务人员的士气,推进公务人员制度的建设和改革,最终建立一支既有专业水平而又守法清廉的“德才兼备”的公务员团队。
协调公务员利益
与社会公共利益
一直以来,公务人员被认为是澳门最好的职业,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比澳门社会一般行业的福利待遇更为优越。对於许多大学毕业生来说,谋求一份稳定的公务人员职位是最好的就业选择。而无论从收入、教育还是职业的角度看,公务员团队一直是澳门中产阶层的核心构成及中流砥柱。可以说,澳门公务人员是有别於其它社会一般职业、待遇优厚而稳定的特定团体,公务员利益是相对独立於社会公共利益的较为特殊的职业团体的利益。
回归后,随著澳门经济社会的发展,澳门公务人员人数急剧膨胀。据统计,澳门公务人员的数量从回归伊始的18,000多人已经上升到目前的25,000多人,增幅为近50%,与之相适应的公共开支也不断攀升。目前,澳门居民与澳门公务人员的数量比为22:1,而邻近地区的香港居民与香港公务人员的数量比则为38:1。从澳门特区政府的公务人员数量及政府规模来看,澳门特区政府已经不是“小政府”,而是一个“大政府”。
然而,“大政府”不一定是“强政府”。不少澳门居民认为,公务人员办事效率低下,公务人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做不错、少做少错”的“不作为”、“不负责”文化,公务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投入大”与“产出少”的強烈对比之下,部分社会公众对公务人员和政府产生了不满和对立的情绪。
有不少例子可以显示出部分社会公众对公务人员的对立情绪。比如,2011年,特区政府在实行现金分享计划时,按照“福利措施转化为长远福利制度”的思路,决定把现金分享的数额由上一年度的6000澳门元下降为4000澳门元;同一时间,为了应对通货膨胀的冲击,政府又决定将公务人员的薪酬点由59澳门元上升为62澳门元。政府这一“减少全民现金分享数额的同时为公务人员加薪”这一政策行动,使有一部分公众直观地认为政府拿居民现金分享减少的那部分金额给公务人员加薪,“拿我们的2000元给他们加薪”。再比如,最近有公务员团体提出“把公务人员的短期合同转变为长期合同”的建议受到了社会有关人士的批判和抵制,认为这些建议是“维护团体成员利益而罔顾公共利益”。
因此,政府在处理公务员权益的议题上,不能简单只从公务人员的视域出发来考虑,不能一味满足公务员团队的需求,而是需要著眼於从公务员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关係来解决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公务员利益太过优厚於社会公众利益,就容易引起公务员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关係。毕竟,在既定的资源总量的情况下,公务员的受益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会导致其它社会团体的损失。协调公务员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最好的结果在於化解两者之间的紧张和矛盾,形成公务员团队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相互促进的正和博弈关係,即满足公务员利益之后,能最大程度激发公务人员的士气和积极性,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最终增进公共利益。
协调编制内人员
与编制外人员的利益
澳门特区政府的公务人员中,分为编制内人员(实位)和编制外人员,这是澳门公职法律制度的一大特色。编制内人员是确定委任、永业性的,而编制外人员卻需要依靠和政府签订合同来维繫和政府的工作关係。回归后,政府很少有编制内的职位进行开考,进入政府部门的主要是编制外人员。目前,编制内人员大概是9000多人,编制外人员的数量为15,000多人,编制外人员佔特区政府公务人员的多数。
特区政府设立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的初衷,是基於控制政府规模和人员数量的考虑:编制内人员是政府不可松动的部分,编制外人员则可以根据政府的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然而从特区政府的施政实践上看,编制外人员与政府的工作关係基本上也是一种永久性的工作关係,政府一般都会和编制外人员续约,编制外人员的公职工作是稳定的。因此,从实践看,编制外人员和编制内人员一样,都有一份稳定的政府公职。
儘管如此,编制外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福利等仍存在著一些差别。比如,由於历史的原因,一部分编制内人员(1990年之前入职的编制内人员)就享有在一定周期内比一般公务人员多将近一个月的带薪年假,並享有一份较为可观的交通津贴等,这些都是编制外人员所无法享受的福利。而且从法律精神上看,编制外人员的工作是可以不续聘的,这使得编制外人员的工作稳定性事实上是缺乏制度保障的。
正是由於这个原因,有些公务人员团体才提出要把公务人员的短期合同转变为长期合同,“免得公务人员因为一年一聘的制度而担惊受怕”。笔者认为,基於编制外人员佔公务人员数量的三分之二,特区政府应该慎重考虑编制外人员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好公务人员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利益的双重考虑上认真处理“合同长期化”的诉求。
各种合同人员的利益关係
编制外人员的任用制度不是铁板一块的,而是充斥著五花八门的各种合同聘用制度,包括编制外合同、散位合同、个人劳动合同等各种任用形式,他们与政府的关係有著亲疏远近的不同,其权利不尽相同。近年来,不同合同制度下人员的待遇福利不同,已经成为影响公务人员士气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特区政府一直寻求统一各种合同制度的途径和方法,並展开了广泛的諮询活动,但如何进行合同制度的统一,仍然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
根据公职法律制度的既得利益原则,合同制度统一的方向应该是薪酬待遇差的公务人员向薪酬待遇好的公务人员进行统一。然而,这种制度的统一方向和政府当初分化设立各种合同制度的初衷有所偏离,同时也会使政府的开支大大增加。不难预见,在合同制度统一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将会出现编制外公务人员中既得利益者与即将受益者、受益较多者和受益较少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如何在化解编制外公务人员内部利益矛盾的同时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来统一合同制度,是对特区政府利益协调能力的新挑战。
部门间人员的利益关係
在澳门特区政府,除了一般政府部门之外,还存在不少人事自治的政府部门,他们的福利待遇及各项人事管理的制度与一般政府部门並不完全一样。比如、金融管理局、澳门理工学院、民政总署等部门就有自身的人事章程,其福利、津贴制度不同於一般的政府部门。有些人事自治部门的薪酬福利优越於一般的政府部门,有些人事自治部门的薪酬福利则落后於一般的政府部门,从而出现不同政府部门人员间待遇福利的分化。最近,有议员就反映出有些政府自治机构仍然没有按新生效的《年资奖金、房屋津贴及家庭津贴制度》收取相关津贴,彰显出不同部门间待遇福利不一致、不同步的深层问题。
中国人有句老话说,不患寡而患不均。笔者认为,澳门公务人员的士气低落的主要原因不在於“寡”而在於“不均”。因此,设立薪酬评议会等定期的增资机制固然重要,但提升澳门公务人员士气的根本路径在於解决公务人员内部的“不均”问题,包括编制位人员与编制外人员的不均、不同合同位人员的不均,不同政府部门间人员的不均。从目前来看,特区政府重点要对因为合同、部门间不同而出现的待遇不统一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改革,切实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同工同酬的公务人员薪酬制度,才能真正提升公务人员的士气。
(作者系澳门理工学院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教授)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对於致力於科学施政的特区政府来说,打造一支优秀高质的公务员队伍,无疑是提升政府施政能力的一个核心环节。对此,行政长官崔世安先生曾公开指出,公务员体制是特区政府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特区政府在2012年的施政报告中也著重指出,建立一支专业高效、廉洁奉公的公务人员团队,是特区政府落实科学施政、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保证。此外,最近特区政府决定研究设立薪酬评议会以及立法通过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举措,都充分显示特区政府对公务人员管理的高度重视。
打造专业高效、廉洁奉公的公务人员团队,从根本和源头上需要协调公务员体制中的各种利益关係。政府只有全面、综合地协调好各种利益关係,化解利益矛盾,才能确保政府理性回应公务员团队和公务员提出的相关诉求,公平合理地处理公务人员的事务。
在众多複杂的利益关係中,政府需要尤为重视协调四重利益关係,即公务员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係,编制位(实位)公务员的利益和非编制位公务员的利益的关係,非编制位公务员内部各种合同制度人员的利益关係,以及各种不同政府部门人员之间的利益关係等。在协调这四种利益关係的基础上,才能切实提升公务人员的士气,推进公务人员制度的建设和改革,最终建立一支既有专业水平而又守法清廉的“德才兼备”的公务员团队。
协调公务员利益
与社会公共利益
一直以来,公务人员被认为是澳门最好的职业,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比澳门社会一般行业的福利待遇更为优越。对於许多大学毕业生来说,谋求一份稳定的公务人员职位是最好的就业选择。而无论从收入、教育还是职业的角度看,公务员团队一直是澳门中产阶层的核心构成及中流砥柱。可以说,澳门公务人员是有别於其它社会一般职业、待遇优厚而稳定的特定团体,公务员利益是相对独立於社会公共利益的较为特殊的职业团体的利益。
回归后,随著澳门经济社会的发展,澳门公务人员人数急剧膨胀。据统计,澳门公务人员的数量从回归伊始的18,000多人已经上升到目前的25,000多人,增幅为近50%,与之相适应的公共开支也不断攀升。目前,澳门居民与澳门公务人员的数量比为22:1,而邻近地区的香港居民与香港公务人员的数量比则为38:1。从澳门特区政府的公务人员数量及政府规模来看,澳门特区政府已经不是“小政府”,而是一个“大政府”。
然而,“大政府”不一定是“强政府”。不少澳门居民认为,公务人员办事效率低下,公务人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做不错、少做少错”的“不作为”、“不负责”文化,公务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投入大”与“产出少”的強烈对比之下,部分社会公众对公务人员和政府产生了不满和对立的情绪。
有不少例子可以显示出部分社会公众对公务人员的对立情绪。比如,2011年,特区政府在实行现金分享计划时,按照“福利措施转化为长远福利制度”的思路,决定把现金分享的数额由上一年度的6000澳门元下降为4000澳门元;同一时间,为了应对通货膨胀的冲击,政府又决定将公务人员的薪酬点由59澳门元上升为62澳门元。政府这一“减少全民现金分享数额的同时为公务人员加薪”这一政策行动,使有一部分公众直观地认为政府拿居民现金分享减少的那部分金额给公务人员加薪,“拿我们的2000元给他们加薪”。再比如,最近有公务员团体提出“把公务人员的短期合同转变为长期合同”的建议受到了社会有关人士的批判和抵制,认为这些建议是“维护团体成员利益而罔顾公共利益”。
因此,政府在处理公务员权益的议题上,不能简单只从公务人员的视域出发来考虑,不能一味满足公务员团队的需求,而是需要著眼於从公务员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关係来解决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公务员利益太过优厚於社会公众利益,就容易引起公务员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关係。毕竟,在既定的资源总量的情况下,公务员的受益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会导致其它社会团体的损失。协调公务员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最好的结果在於化解两者之间的紧张和矛盾,形成公务员团队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相互促进的正和博弈关係,即满足公务员利益之后,能最大程度激发公务人员的士气和积极性,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最终增进公共利益。
协调编制内人员
与编制外人员的利益
澳门特区政府的公务人员中,分为编制内人员(实位)和编制外人员,这是澳门公职法律制度的一大特色。编制内人员是确定委任、永业性的,而编制外人员卻需要依靠和政府签订合同来维繫和政府的工作关係。回归后,政府很少有编制内的职位进行开考,进入政府部门的主要是编制外人员。目前,编制内人员大概是9000多人,编制外人员的数量为15,000多人,编制外人员佔特区政府公务人员的多数。
特区政府设立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的初衷,是基於控制政府规模和人员数量的考虑:编制内人员是政府不可松动的部分,编制外人员则可以根据政府的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然而从特区政府的施政实践上看,编制外人员与政府的工作关係基本上也是一种永久性的工作关係,政府一般都会和编制外人员续约,编制外人员的公职工作是稳定的。因此,从实践看,编制外人员和编制内人员一样,都有一份稳定的政府公职。
儘管如此,编制外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福利等仍存在著一些差别。比如,由於历史的原因,一部分编制内人员(1990年之前入职的编制内人员)就享有在一定周期内比一般公务人员多将近一个月的带薪年假,並享有一份较为可观的交通津贴等,这些都是编制外人员所无法享受的福利。而且从法律精神上看,编制外人员的工作是可以不续聘的,这使得编制外人员的工作稳定性事实上是缺乏制度保障的。
正是由於这个原因,有些公务人员团体才提出要把公务人员的短期合同转变为长期合同,“免得公务人员因为一年一聘的制度而担惊受怕”。笔者认为,基於编制外人员佔公务人员数量的三分之二,特区政府应该慎重考虑编制外人员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好公务人员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利益的双重考虑上认真处理“合同长期化”的诉求。
各种合同人员的利益关係
编制外人员的任用制度不是铁板一块的,而是充斥著五花八门的各种合同聘用制度,包括编制外合同、散位合同、个人劳动合同等各种任用形式,他们与政府的关係有著亲疏远近的不同,其权利不尽相同。近年来,不同合同制度下人员的待遇福利不同,已经成为影响公务人员士气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特区政府一直寻求统一各种合同制度的途径和方法,並展开了广泛的諮询活动,但如何进行合同制度的统一,仍然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
根据公职法律制度的既得利益原则,合同制度统一的方向应该是薪酬待遇差的公务人员向薪酬待遇好的公务人员进行统一。然而,这种制度的统一方向和政府当初分化设立各种合同制度的初衷有所偏离,同时也会使政府的开支大大增加。不难预见,在合同制度统一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将会出现编制外公务人员中既得利益者与即将受益者、受益较多者和受益较少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如何在化解编制外公务人员内部利益矛盾的同时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来统一合同制度,是对特区政府利益协调能力的新挑战。
部门间人员的利益关係
在澳门特区政府,除了一般政府部门之外,还存在不少人事自治的政府部门,他们的福利待遇及各项人事管理的制度与一般政府部门並不完全一样。比如、金融管理局、澳门理工学院、民政总署等部门就有自身的人事章程,其福利、津贴制度不同於一般的政府部门。有些人事自治部门的薪酬福利优越於一般的政府部门,有些人事自治部门的薪酬福利则落后於一般的政府部门,从而出现不同政府部门人员间待遇福利的分化。最近,有议员就反映出有些政府自治机构仍然没有按新生效的《年资奖金、房屋津贴及家庭津贴制度》收取相关津贴,彰显出不同部门间待遇福利不一致、不同步的深层问题。
中国人有句老话说,不患寡而患不均。笔者认为,澳门公务人员的士气低落的主要原因不在於“寡”而在於“不均”。因此,设立薪酬评议会等定期的增资机制固然重要,但提升澳门公务人员士气的根本路径在於解决公务人员内部的“不均”问题,包括编制位人员与编制外人员的不均、不同合同位人员的不均,不同政府部门间人员的不均。从目前来看,特区政府重点要对因为合同、部门间不同而出现的待遇不统一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改革,切实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同工同酬的公务人员薪酬制度,才能真正提升公务人员的士气。
(作者系澳门理工学院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教授)